三剑客·开讲

2015-06-09 11:34李亮小椴慕容无言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15年1期
关键词:阿公小说

李亮 小椴 慕容无言

李小龙所带来的功夫片为好莱坞电影提供了一种新模式,功夫片也从好莱坞开始风靡全世界。作为功夫电影的开头,李小龙的诸多作品毫无疑问是闪耀的,甚至是不可超越的。而小说中,往往也需要一个引人注目的开头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2015年第一期三剑客,我们邀请了三位写作风格不同的大神李亮、小椴、慕容无言,为大家讲述他们是如何写开头。

ps:今年的三剑客栏目开设新格局,会不定期邀请大家喜欢的作家,就构思情节、描写人物、布置伏笔等方面与大家交流心得。希望对大家的创作有所帮助。

冰原上死去的巨狼与长安城酥松的阳光

李亮

我们听过很多关于“一篇小说的开头,决定了一篇小说成败”的说法。

传说中,很多网文的大神在出道的时候都干过这种事:注册马甲随便开坑,写几万字,发现人气不高,就果断弃掉,转下一个故事,一直写到开篇就能订阅惊人,碰头彩好到不得了,才认真地把这个故事写下去,把马甲经营下去……所以才有很多大神,披着一个很不严肃的笔名。

在网络这样一个时间就是金钱的平台上,开头不精彩的故事,甚至没有存活下去的资格。

但是什么样的开头才是引人入胜的好开头?《射雕英雄传》的开头,先是一段评话式的旁白;《楚留香传奇》的开始则是“闻君有白玉美人”。不一样的开头,有不一样的故事,写故事的人来到故事的入口,马上发现自己面临着无数种选择——同一个故事,在它开始之前,完全是一只被关在盒子里的薛定谔的猫。你可以有无数种叙述角度、无数种行文风格、无数种叙事顺序、无数个切入点……去观察它。

如果说一个故事,就是一座花园的话。那这座花园入口的小径交叉,早就变成了一个迷宫。上书七个大字:选择困难症勿入。我一个巨蟹座的,写一个故事用一个月的话,大半个月都在磨开头,磨到口吐白沫。这要是天秤座的,是不是还没走出第一步,就已经先抽过去了?

但是小径虽多,终归是路,毕竟也是有规律可循的。

基本上一篇小说的开头,只是在认真地干着这么两件事:一是让读者相信这个故事真实可信的;二是让读者期待它的匪夷所思。

小说需要代入感。怎么让人通过印在书上的一行行字,进入另一个世界?那不是小贺点炷龙眠香就能搞定的,而是需要一个精准而漫长的催眠的过程。作者要用具备有“过渡”魔力的细节,让读者穿越真实与幻境。孔二狗的《东北往事》,在寫叱咤风云二十年的黑道大哥之前,写的是一则校园霸凌事件。毕竟谁的青春不惨绿,在让大家欣赏黑帮血战之前,先闻到了潜藏在记忆里的血腥气。

所以小说的开头要想吸引人,其实可以不必故弄玄虚,晴天霹雳。反倒可以尽量做低、做实,用最详实的细节,去精准地击中读者。细节比什么都重要,它是唯一一种可以让读者相信,那个故事曾经真实发生,甚至就发生在他的身边、甚至他身上的魔药。《射雕英雄传》的开头,梁山的后代郭啸天和杨家将的后代杨铁心,听书、喝酒、赏雪、吹牛,虽然一点也不酷,迟迟没有被灭门,但却已经真实得让后来虚构的郭靖、黄蓉、天下五绝,都像是曾经活跃在南宋乱世。

但描述平庸琐碎的生活,终究不是通俗小说的目的。我们虚构故事,是要对现实有一个腾跃,超出现实,创造奇迹。想象力、梦,这些是读者终究要在小说中享受的东西。所以一个小说的开篇也可以这样地来吸引人:我一上来就可以告诉你,你即将展开一段什么样华丽的冒险,想看的话,就快来掏钱买票。

《楚留香传奇》的第一页、第一段,是楚留香的一张“盗取通知书”:“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寥寥数笔,已经将一种非法与潇洒的巨大的不和谐感,推到了读者面前,像一根火柴一样,点燃了读者脑中想象力的火药库。那些喜欢怪盗、神偷的读者,当然就像被古龙大大坑了的出版商一样,争先恐后地买了单。虽然古龙后来就把楚留香盗帅的身份给忘了,但读者既然已经入坑,也只能追下去了。

真实的力量和虚构的魅力,是一切小说的立足之本,在小说的开头就要展现出来。在某些网络小说上,这两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集中的怪异统一:开篇的现代、现实,充满着极致细节的小Loser,几乎在第一页还没结束的时候,就迫不及待地穿越/重生/进入游戏,展开了想象力之旅。大神们几乎是在用仪器分析着篇幅,把开头的两种功用做到了极致。

但是你让我这样做,我是写不出来的。

我无法做到如此冷静,将一篇小说的开头只视作功用的一个部分。反倒在我看来,它应该充满感情。小说的开头,应该是这个故事诞生于这个世界的第一点灵光、第一次呼吸、第一张面孔。它会奠定整个故事的基调,是整个故事的一个缩影,一笔写下,原本在作者脑中还处于量子化的故事,便已经发生了坍缩,而指向了唯一的一个结局。

所以,一个好的故事,故事的开头不应该是完全为了“钓鱼”的。

它应该是作者心中最想写的那个部分的虚影;应该是故事中,最迫不及待、最想撕开一切但却只得披上一层伪装来问世的那个片段。它可以是一幅图画,就像乔治·马丁在《冰与火之歌》诞生之初,忽然浮现在他脑海里的那头荒莽冰原上的巨狼的尸体;也可以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就像小椴的《长安古意》中,那酥松地洒在四四方方长安城上的午后阳光。

它可以是一个个性鲜明、令人过目难忘的人物,像吹开剑上血花的西门吹雪、初入京师的王小石;也可以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比如少年被灭满门、少年坠下山崖。

甚至他可以是李响的一声怒号,蔡紫冠的一次从天而降。

开头浓缩着整个故事的精魂,它们会在重重遮掩下,丝丝缕缕地蔓延出来。

那是你最想写的、最会写的,很难改变。

要想写一个引人入胜的开头,你要做的,应该是要去精炼它。让它在你的心中清晰无比,足以化身万千法相,然后才挑一个帅的,去勾引,不,是吸引读者……

那些和你气味相投的人,就会看着他的眼睛,进入到你的世界之中。

怎么写开头

小椴

码字应该是这世界上最简单的工作了。码字行当中,最简单的无过于写小说。写小说中,最简单的更是无过于写开头。

编辑君邀我写一篇“怎么写小说开头”的短文,我就讲几个最偷懒的办法吧,与诸君共享。在我看来,设想一篇小说开头最简单的方法无过于:设计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比如:

刑部孔目虞枭长得瘦瘦的,黑、硬,刻板得像镌铸用的铁范。这样的人长在热闹的临安城里也算一件异数。如果你问他临安城里最舒服的地方是哪儿,他会告诉你:就是“两张皮”。

听一个刻板僵硬、极端禁欲的人谈论哪里最舒服,似乎有点儿可笑。但没有人比他更熟悉临安城那些大大小小的街道与里巷了。

“两张皮”最出名的就是三样东西:头汤面,皮包水与水包皮。头汤面顾名思义是吃早点时的第一道面,因为是头汤,所以汤水清亮,下出来的面也清爽不粘腻。水包皮就是泡澡,皮包水则是喝茶。

“两张皮”的门脸不大,窄窄的一个小门面,掩映在一棵大槐树下。门口处支着口巨大的铁锅,因为“宽汤窄面”,汤要宽得够面在里面游泳才好,再往里是一间干干净净的小房间,房间里简净得几乎一无所有,只有两个巨大的木桶,这里是“水包皮”的地方,再走过这间小屋,再往后就是一个小院,收拾得雅静素丽,在南天竹与香樟下泡一壶茶消磨半日,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两张皮”更特别的地方在于,它只卖头汤面,当然那也是因为它一天最多只做两个人的生意。它敢这么做当然也是因为,它几乎被朱阿公整个包下了。从这里往北数,有三条街几乎都是朱家的。

而此时,朱阿公死了,他死在了浴桶里。

虞枭站在浴桶旁边查看朱阿公的死因。对于刑部孔目而言,苦主死在浴桶里真好,一目了然,全身上下,不挂一缕。桶里的水还是热的,且还干净,因为血都流在桶外了。伤口在朱阿公的颈上,那是一道窄窄的伤口,既有勒痕也有刃痕。桶边上有个高脚木凳,凳上放着一碗热腾腾的面。

朱阿公每天早上寅时二刻会准时来到“两张皮”,然后泡进木桶里,等着店主给他端来头汤面。桶里的水也是热的,他会在桶里的水热度稍稍凉下来后,店主耿老进来给他续热水时拿起筷子开始吃第一口面。

今天,耿老就是准时进来续热水时发现朱阿公被杀了。

屋里不只死者一人,还有一个人正惬意地泡在另一个木桶中,他轻轻用手搓着自己的脖子,那动作温柔得近于怜惜。如此温柔而怜惜地对待自己的脖子,特别是在旁边一个浴桶里有人脖子上被勒了一刀、惨死的时刻,看起来确实别有种残酷的讽刺。

“你杀了他。”虞枭定定地望着那个人。

——耿老提着热水进来时,屋里只有两个人。屋外面,前门外有跟随朱阿公的保镖、鹰爪门的耆宿张楚余,后门外有一对双胞胎,也是朱阿公的保镖,螳螂门的何氏兄弟,他们可以保证绝对没有人进来过。

有时机作案的嫌疑人当然只有一个,那就是朱阿公的客人。他是在保镖眼皮子底下跟着朱阿公进入浴室的。

那客人淡淡地望了虞枭一眼:“你是刑部的孔目吧?”

虞枭点了点头。

那人淡淡道:“重要的不是你是不是认定是我杀了他,而是你要说出我怎么杀了他?”他从浴桶里站起身,浑身上下不着一缕。

虞枭当然知道朱阿公的保护有多森严,他已经问过了,朱阿公待客,从来都是在保镖张楚余的注视下与客人彼此脱得一丝不挂才走进浴室的,今天也是如此。而此時,他喉下,却留着一条利刃留下的伤口,照常情推断,那该是一根很细的铁丝造成的。可这屋里什么都没有,别说铁丝,连一根线都难找到,如果是这客人杀了他,那凶器在哪儿?

“你说我是凶手,起码得找出凶器是什么吧?否则,你这桩案子过不了临安府衙。”那客人好心好意地提醒道。

他摊开两只手来:“你可以搜我,看我身上,或这屋里,可藏得有凶器?我都奇怪,他是怎么突然就死了的呢?

“而一件凶案,除了嫌疑人,好歹你们办案的也得整出个凶器来吧,然后还要找动机,最后才能锁定真凶。”

那客人就这么赤裸裸地当着虞枭的面从木桶里跨出来,慢条斯理地说:“好像你找不到。你如果想不出,我这就要走了。”他伸出双手,“你看,我连指甲都没有,要怎么杀人呢?”

虞枭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从自己身边走过,他不能随意拘捕他,因为这客人也是临安城中轻易动不得的人,他是一个粉侯。

那人经过时,虞枭耳边只听到那人几乎对他附耳轻声地说出了一句话:“除非,你能证明我是用一根面条勒杀他的。没错,我就是用一根面条勒杀他的。你得想出办法,能用一根面条勒死我时,才能真正告死我。”

这就是我偶然冒出的构想,一宗“面条杀人案”,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小说的开头,最省力的方法无过于,说一件不可能的,甚至很扯的事,然后,在后面让它合理化。

那根面条,可以是某种蛛丝做成的“面”,常温时,坚韧无比,但遇到热水,就会融化。当然,只是纯情节的解释是无法打发读者的。这时,你就要给那根面条赋予喻意,它或者是朱阿公前妻做下的最后一根面,一边做擀时她一边望着房梁上的蜘蛛,想着那个负心的人,那个伤她一世的人,想着自己本以为自己就像那蜘蛛,总有一天可以爬到房顶,可以补好那张撕破的网,可是……或者是朱阿公贪墨了拯救灾民的几万斛粮食后,一个村子里的灾民用最后的怨念,最后捕到的一只特异的、没舍得吃的蜘蛛,用蛛丝编织好的最后一根“面”,在他们饿死之前……情节上的还原从来都在其次,你首先要做的,永远是完成读者情感上的合理性。打通了读者情感上的认同后,再奇怪,再不可能的开头都是可行的。

就如同人生一样,开头从来好开,就像所有青春都是开头,关键是,你用什么样的后续注释你那个不可一世,饱含生命力、也由此而千奇百怪的开头。

然后,让我们来说说第二个写稿省力法。

当我每逢遇到稿期将届,只剩一天,再拖怎么也对编辑说不过去时,我一般就会祭起第二个省力妙招:“第一人称”大法。

第一人称的写法永远是最省力的,因为它裹挟着直接的叙述语感,让场景、情节、主题都更轻松容易地获得读者认同。

第一人称的小说也永远容易最直接达成情绪的充足。

比如:

我阅读着。

可我阅读不是因为我真的喜欢看书,只是从那一天起,我固执地想找到一本没有开头的书,只有突然开始的情节,却没有开头,甚至没有结尾——就像那天: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一棵陌生的树下,一个陌生的躺椅上,与一场陌生的雪中间醒来。浑身都很冷,发觉自己还还穿着单薄的春装,我的口袋里还装着一片丁香的绿叶,说明我该从春天走来,却怎么也想不起自己为什么会遭逢一场陌生的雪,想不起今天是几月几日,甚至想不起自己姓什么,叫什么名字,甚至要从上到下自顾一眼,从自己的喉结开始摸起,才能确定自己的性别。

那一天,我知道自己是失忆了。

失忆后,我该是自己坐上了一班记不得出发地的火车,或被人送上了一班不知出发地的航班,然后来到了这里的。

让我自己都奇怪的是,一年之后,我竟然真的还活了下来。可能只为我依旧没有寻找到那本书:那本没有开头的书。

这让我感觉如此孤独,这世上,甚至没有一本书,一点文字与我的经历相关。直到我碰到了她。

她用毛笔在我第一天醒来的长椅旁,在干整的花岗岩地面上,醮着一桶水书写着。她写什么我一时看不懂,那像是一首诗,可那诗的排列竟是圆形的,没有开头,也就无所谓结尾。可那诗却像从哪个字读起都是可以的。

我一时痴迷地绕着那诗徘徊起来,经过她的正面,她的脸,她的眉,也经过她的背后,她的身影,她的腰肢。

然后,很久以后,我知道了她的名字。

她的名字叫做:文回。

在異地,路边咖啡馆里,我打下了这两段开头。南国的蚊子在腿上咬了几个包。喝下了一罐啤酒,结稿走回去的路上,心里想着:会由此感染最近流行的登革热吗——人生永远不缺乏悬念,正如小说的开头,永远经典着悬念。

也正像读者诸君的青春一样,费力的是后面的补足,而永远不要怯场的是,这天赐的省力,可以奇思妙想的开头。

如何写好开头

慕容无言

不论好坏,故事既然决定拿出来给人看,而不是留在电脑里压硬盘,那首要一点就是要想方设法讨读者喜欢。先别谈风格,更别犟个性,有人爱看才是第一要务。

这是个刷脸的时代,所以看人先看脸,然后才是女看沟、男看车,不管沟是不是挤的,车是不是借的。

好开头就如同在拼脸,让人能有继续往下看的意愿。互联网时代每日上传的小说浩瀚如江河,开头漂亮了也就仅仅能让文章比其他作品多泛起一朵水花,避免露面即沉的悲惨命运。这时代已经没人能耐得下心等着慢慢体会你的蕙质兰心了。

如何在现在写好开头,真是个令人挠头的事情。

《红楼梦》的开头牛吧?可那是在一个晚间娱乐以蜷在被窝里看书为主的时代。《射雕英雄传》的开头牛吧?但那是个电视机普及率尚不如今日汽车普及率高的时代。

现在的电影、动漫、漫画等媒体,开场不到三分钟就有机甲战士就跟大怪物打的火花带闪电了,你还想摇动笔杆用几千文字慢慢给故事煨一个开头吗?我很担心读者没有耐心看。

怎样能让我笔下故事的开头有万众瞩目、万人空巷、万般精彩的效果?这问题曾经让我食不能停、夜不能寐。

但后来在某一次逛街中,我豁然开朗,明白了其实这世上并没有完美精彩的故事,我只负责竭力取悦那些喜欢我的读者,给爱听我讲故事的人创作故事。

那些不喜欢我故事的人自有其他万千写手伺候,实在无需我去献媚,人家也不缺我去跑龙套。就像老北京布鞋专卖店,安心照顾自己的主顾就好,别总想跟人家耐克总代理较劲。

故事不是写出的,也不是讲出来的,实在是编出来的。这个编是需要从里到外、从近到远、从粗到细的各种设置。所有编设努力的最终方向,就是让故事里的人物活起来,人物活了,故事才能活。

一般而言,常见的写法是起笔先把人物勾勒出来,男的高帅,女的傲娇,或明或暗地撕撕捋捋着出来亮相,然后围绕着这几位身上开始讲故事,这往后发展自然是水平高低全看演技。

个人以为,这对于读者而言,如同坐在台下看戏没什么区别,阅读过程中产生的疏离感与隔膜感,需要在后面用很大力气来消除。读者的心情很难一下子附着在人物身上。

二般而言,是用悬念制造开头,精心设套深埋伏笔来抓住读者的好奇心。然后引领读者进入一个峰峦叠嶂的故事局面中。但这样做的问题在于将读者本来就尚未沉静下来的心绪大半分散开,难免对人物特征有模糊感,很容易只记住了悬念的巧妙,却忽略了人物性格与相互间的关联。

私下觉得,这样的开头需要搭配极深刻的文字能力,做得到所谓下笔如刀,两三下就能将人物活生生从文字里剜出来。这时候显露出来不但是文字功力,更有自身天分。这天分东西是老天爷亲加的技能点,不是我等凡人靠后天大阅读量能追得上的。

三般而言,是如同摄影棚里拍摄分镜头,先用文字搭建一个大环境,将故事的时代背景与发生环境交代出来。青砖巷陌、百业繁华中,再让人物自某处推门而出,或分开人群现身。这样等同于令读者深处棚中,站在人物身边,先有了心中预期,再见到人物初现,自然轻松舒缓,便于代入。但这样做的问题很大,一是不易控制文字数量,难免行文拖沓,二来开场平平,需要较长一段的承转。

我走的便是这第三条路,《大天津》开篇是杜撰了一段童谣,描述旧时风物,接着讲天津国术馆的由来。《二十年》开篇是宫墙内潦倒作画,革命军逼宫开枪。开篇很大部分都是在描述故事背景,着墨于大小细节,编排所藏含义。《铁瓦琉璃》开篇更是一段毫无冲突的老兵回乡记。《玉瓶碎》被删减的开头,更是丧心病狂地用八千字去写站笼与义和拳巷战法租界。也亏得喜欢我的那些读者,怀着咬牙忍下去的心,跟着我的文字慢慢一点点往下走。

此时此刻忽然想,我这个没念过正经大学的,没学过写作专业的,居然还有人乐意花钱买我讲的故事。还有人邀我说说如何写好开头,满心的惶恐沉沉压在手上,便一个字也写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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