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施公案》为清代公案侠义小说之先导,与民间传说有一定渊源。《清史稿》等史书虽记载施公的为官品格,但并没有他审案的记载。历史提供的仅仅是施公的“清官”原型,而民间艺人虚构的故事才是其小说形象的来源。《施公案》是在历史人物“施世纶”的清廉、正直、爱民品格的基础上,采集民间传说而成,明显具有世俗品格,满足下层民众的审美期待。小说描写施仕纶审查民间案件,塑造其聪明机智、秉公断案、以民为本的形象,反映民间普遍的“清官情结”,寄托着劳动人民对社会公正和生活安宁的美好憧憬。
关键词:清代公案侠义小说 《施公案》 施仕纶 清官形象 民间文化
《施公案》为清代公案侠义小说之先导,叙述康熙年间清官施公施仕伦断案的故事。侠义之士黄天霸、关小西、计全等倾力辅助之。其所叙之施公断案故事比明朝的《包公案》更加曲折、惊险。它与民间传说有极深的渊源。在刊刻成书之前,施公审案故事就在民间以“说话”、戏剧、鼓词等讲唱艺术形式广泛流传,经民间传播者和接受者不斷增补、完善,直至小说的成书。本文拟结合施公故事与民间文化的关系,探讨《施公案》中施仕纶形象的成因。
一
在清代公案侠义小说中,虽然《三侠五义》、《彭公案》塑造得最为出色的是侠士的形象,但是,《施公案》刻画得最鲜明的是清官施仕纶的形象。在此类小说塑造的清官中,施公的形象最为滑稽。他不仅没有威风凛凛的外表,而且长相极为丑陋。《施公案》开头说他的总体特点是“为人清正,五行甚陋”。小说中的康熙乃一代明君,因施仕伦那等歪歪扭扭的身躯,也觉着可笑。同僚官吏因施仕伦相貌丑陋而轻视之,甚至不屑一顾。但是,丑陋的外表却掩盖不了施公智慧过人、清正廉明的光辉形象。
《施公案》中的施仕伦较为显著的形象特征是聪慧而博学。虽其外表甚为丑陋,但其学识渊博、智慧超群。在审理各类案件中,施公不搞严刑逼供,而是充分运用智慧、谋略,查出真凶,揭示真相。无论是审理无头案,还是欺诈案,不管罪犯如何狡诈,案情何其复杂,他都能运用谋略,迅速破案,使罪犯受到应得的惩处,为百姓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例如,在酒姜烂肺案中,董六因见女色而生邪心,为图谋郝遇朋之妻,每天早上,都约郝遇朋空腹饮酒、吃姜,使其在不知不觉中烂肺,百日后身肿吐血而死,制造了一起表象上的病死案。因施公学识渊博,知晓酒姜烂肺之方,没被表象迷惑。他明察秋毫,审明此案,使凶手得到应受的惩罚。又如,在审理方家财产争夺案中,施公据古证今:“但凡过古稀能生子者,此子骨髓不满,身不耐寒,惧热怕冷,站在日中无影,即有,也须细看,才能看出。此先天不足之故。”验明德保的确是方节成九十岁时生的儿子,使其合法继承权不被剥夺。再如,火烧孟文科案中,施公在公堂里审案,忽然看见衙门内斗的一户人家着火,且火势猛烈,以致房倒屋塌。等众人将火扑灭之后,衙役从现场搜出了死者孟文科的尸体。表面上看,这很可能是一起放火自焚案。但是,施公没被迷惑。他通过火烧活羊、死羊的不同死状进行推导,查清真相,使凶手落入法网。可见,施公聪明睿智,没有严刑逼供、屈打成招,而是运用智慧和学识,搜寻人证、物证,查清真相,使罪犯无处遁形。
在《施公案》中,施仕纶另一突出形象特征是秉公断案,以民为本。施仕伦心系黎民,不畏权势,为黎民百姓伸张正义。无论官居何职,身在何处,他都忠于职守,为民请命。据小说所叙,施公担任仓厂总督时,发现官吏不顾黎民百姓的利益,徇私舞弊,便着手追查,最终正本清源。在前往山东赈灾的路途中,他被盗寇捉去,身陷险境,却心系百姓,云“微臣一身死无妨碍,只可惜误了国家大事,有关亿万民命”。他认为,审理案件,涉及民情、民生,都理所当然的要细致、谨慎,查明真相,如果屈枉民命,则会为苍天不容。又如,在查办金铺欺诈案中,施公因恼恨九门提督扰民,不畏其权贵身份,针锋相对,使九门提督知错认罪。再如,审查富仁、富义两兄弟之间的盗银案时,施公请他们吃饭要求他们留袜子,使富仁妻交出赃银,案情的真相大白。他教训富仁,云:“奴才!全不思千朵桃花,一株所生。你昧良心,本府若一时粗心,用严刑拷问你兄弟,岂不冤枉与他。略施小计,献出银子,断出黑白之心。”可见,施公能以民为本,对下层百姓,也从不歧视,而是同情、爱护他们,尽可能地为民主持公道。
清代公案侠义小说属通俗文学的范畴,与民间传说有一定的渊源。其塑造的施仕纶聪敏机智、秉公断案、以民为本的形象在民间流传并受到平民读者的喜爱。
二
就历史的本来情况而言,施公是实有其人。施仕伦的历史人物原型是清代康熙年间的“施世纶”。虽其姓名书写有差异,但此种差异应是文人杂采民间传说时只取其音之故。据赵尔巽《清史稿》载:“施世纶,字文贤,汉军镶黄旗人,琅仲子。康熙二十四年,以荫生授江南泰州知州。”无疑,他是康熙统治时的官员。历史上的施世纶为官“廉惠勤民,州大治。二十七年,淮安被水,上遣使督隄工,从者数十辈,驿骚扰民,世纶白其不法者治之”。其后,他历任扬州知府、江宁知府、湖南布政使、安徽布政使、顺天府尹、太仆寺卿、漕运总督等职。他忠诚正直,清正廉明,以民为本。在民间,施世纶有“青天”之誉。据《清史稿》卷二百七十七、《清史列传》卷十一、《国朝先正事略》卷十一和《国朝耆献类征》卷一六三所载,施公为官刚正,在民间颇有声望。
《清史稿》等史书虽记载施公为官品格,但并没有关于他破案、审案的记载。施公秉公审案,为民伸冤的故事,最初在民间以说唱文艺等方式流传,经由传播者和接受者的渲染、虚饰,众口相传,以至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施公案》是在历史人物施世纶清廉、正直、爱民品格的基础上,采集民间相关传说而成。据孔另境《中国小说史料》,陈康祺《燕下乡脞录》云:“少时即闻乡里父老,言施世纶为清官。入都后,则闻院曲盲词,有演唱其政绩者。盖由小说中刻有《施公案》一书,比公为宋之包孝肃,明之海忠介,故俗口流传,至今不冺也。”陈康祺生于道光年间,同治十年考中进士,官至刑部员外郎。他生活在与《施公案》流传、成书最为接近的时期,对其情况相对比较了解。赵景深《中国小说丛考》之《〈施公案〉考证》指出:“一般人每每先存了小说比戏剧早、戏剧多根据小说改作的观念,于是以为《施公案》也是小说早于戏剧的了;实际上《施公案》却是例外,反而是戏剧比小说早得多。”经他结合周明泰《道咸以来梨园系年小录》考证,《施公案》成书于道光十八年(一八三八年),而早在一八二四年庆升平班戏目里就有一系列相关施公案的戏,如《连环套》《霸王庄》《盗金牌》《淮安府》《落马湖》《恶虎村》《拿谢虎》等。其中有十一出全文保存在《戏考》里。可见,《施公案》是在施世纶的清廉、正直、爱民品格的基础上,采集民间说唱文艺而成。杨子坚《“施仕伦”与“施世纶”》指出:“《施公案》是一部典型的‘蔓话儿,从史实到群众中传颂,再到编写成书,经过好多作者(包括说唱艺人)的拼凑演绎,你添一枝,他添一段,规模便象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在民众的顶礼膜拜中,施仕伦被塑造为聪慧渊博、秉公断案、以民为本的特征。据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载,施世纶“字文贤,清汉军镶黄旗人,曾任泰州知州,后官户部侍郎、漕运总督,此书叙写其事迹,多出附会”。显然,小说《施公案》所叙,明显是来自民间说唱文艺的虚饰、夸张,并非实有其事,而是子虚乌有。因此,历史提供的仅仅是施仕纶的“清官”原型,而民间虚构、发展的故事才是其小说形象的直接来源。
《施公案》是通俗文学,植根民间,其故事在民间广为传播,满足下层民众的审美期待,体现平民的审美价值取向。施仕纶的小说形象,较为直接地反映出民间文化及劳动人民的思想观念。李惠芳《中国民间文学》指出,在人物传说中,“清官”传说很引人注目,“它形象而生动地代表着中国民众对理想政权的一种历史选择。我国农民是非常喜欢清官的,这也是清官传说能盛产不衰的社会历史基础……农民是按照他们心目中的理想尺度,去塑造清官形象的”。可以说,民间大众有深厚的“清官”情结。小说中,施仕纶的明察秋毫、秉公断案的形象,正是源于百姓心中长期萦绕的深厚的“清官情结”。朋星《大结局:中国清官的归宿》指出:“清官一般都具有这样的特点:政治上忠君,经济上廉洁,生活上俭朴,工作上勤奋,性格刚直,执法严厉,敢于为民请命。”据民间流传的相关施公故事,施仕伦为官清廉,聪明睿智,具有卓越的断案能力,恤民惠民,完全符合黎民百姓本身的“清官”期待。
不仅如此,《施公案》的施仕纶形象还反映出民间对公平、正义的向往。学术界普遍认为,统治者为百官拟定的正名都是“吏”,通过他们治理地方,就称之为“吏治”;“清官”的称谓很可能来自于民间。就历史的本来状况而言,在专制社会中,黎民百姓处于最下层,遭受各种剥削、压迫,还要遭受贪官污吏的伤害,强盗、流氓、贼寇和地方恶霸的威胁。然而,他们无法改变社会现实和生存的困境,只能把政治清明、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的期望寄托于清官,盼望为民请命、恤民惠民的“清官”出现,为他们营造安宁的社会生活环境。因此,清官是中国古代社会群体的普遍期待,在民间往往被热烈拥戴,影响力极大。说唱艺术、通俗小说往往是百姓寻求心理安慰的载体。吴士余《中国文化与小说思维》认为,小说在叙述上虽“作意好奇”,但情节、人物等必须合乎人情物理与生活逻辑规范,“从广度和深度上概括社会生活的历史,从生动入微的生活细节中虚拟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艺术地传达生活的实感”。《施公案》写施仕纶到任之处,黎民百姓即称他为福星,“但见关外城里,士农工商,男女老少,俱是满斗焚香,跪接钦差,人烟沸腾,欢声载道”。不难想象,民间对施仕纶这样的“清官”的盼望有何等强烈。可以说,对百姓而言,清官施仕纶就是造福一方的青天。段宝林《民间文学教程》认为:“清官传说赞扬清官在判案中不畏权势的正义感,明察秋毫的判斷力和超群的智慧,以及铁面无私、执法如山的法制思想。”小说中施仕纶智慧过人,且敢于为民请命,完全符合平民意识里的“青天”。刘勇强《中国古代小说史叙论》认为,公案小说描写普通民事案件,“清官们秉公执法,敢于抗上,明敏断狱,为民除害,也体现了下层民众的愿望”。无疑,施仕纶秉公断案、以民为本的清官形象,体现出民间的审美观念,寄托着劳动人民对社会公正和生活安宁的美好憧憬。
毋庸置疑,《施公案》描写施仕纶审查民间案件,展现下层社会生活,明显具有世俗品格。施仕纶明察秋毫、以民为本的清官形象,源于民间的“清官情结”,寄托着劳动人民对公正社会和安宁生活的向往之情。我们应结合相关的民间文化,科学审视其审美意蕴。
参考文献:
[1] 《施公案》,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
[2] 赵尔巽:《清史稿》,中华书局,1977年版。
[3] 李惠芳:《中国民间文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4] 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
[5] 赵景深:《中国小说丛考》,齐鲁书社,1980年版。
[6] 孔另境:《中国小说史料》,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7] 杨子坚:《“施仕伦”与“施世纶”》,《明清小说研究》,1994年第4期。
[8] 吴士余:《中国文化与小说思维》,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
(冯利华,内江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