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洁(苏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木渎人民医院消化科 江苏苏州 215101)
22例急性胰腺炎临床治疗对比研究
顾洁(苏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木渎人民医院消化科 江苏苏州 215101)
目的:探讨使用奥曲肽治疗进行胰腺炎的临床疗效效果分析。方法: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共接治急性胰腺炎22例,将他们随机分为对照组和治疗组,对照组采用传统方法进行治疗,对照组则在传统方法的基础上加用奥曲肽进行治疗。结果:治疗组腹痛消失时间、血淀粉酶恢复正常时间、尿淀粉酶恢复正常时间、住院时间、进食时间都要短于对照组,差异显著。结论:使用奥曲肽静脉注射进行急性胰腺炎效果较为显著,有明显的临床价值,可以进行大力推广。
急性胰腺炎;奥曲肽;临床疗效
急性胰腺炎是多种病因导致胰酶在胰腺内被激活后引起胰腺组织自身消化、水肿、出血甚至坏死的炎症反应。临床以急性上腹痛、恶心、呕吐、发热和血胰酶增高等为特点。病变程度轻重不等,轻者以胰腺水肿为主,临床多见,病情常呈自限性,预后良好,又称为轻症急性胰腺炎。少数重者的胰腺出血坏死,常继发感染、腹膜炎和休克等多种并发症,病死率高,称为重症急性胰腺炎。我院从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共接治急性胰腺炎22例,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我院从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共接治急性胰腺炎22例,所选取的急性胰腺炎患者在治疗之前都进行了一系列的检查,如B超,CT,血生化检查等,最终确诊为急性胰腺炎[1]。将22例急性胰腺炎随机分为对照组和治疗组,各11例。治疗组中的急性胰腺炎男性患者6例,女性患者5例,平均年龄(47.2±4.6)岁;对照组中的急性胰腺炎男性患者4例,女性患者7例,平均年龄(46.3±3.9)岁。对对照组与治疗组的22例急性胰腺炎患者进行分析,主要病因为胆源性、暴饮暴食、感染以及胰管阻塞,没有发现并发症。总的来说,对照组与实验组的一般资料无显著差异,P >0.05。
1.2 治疗方法
在进行急性胰腺炎治疗之前,所有患者都必须进行相关的禁食,抗生素治疗等。对照组在以上治疗的基础上,使用常规药物进行临床治疗;治疗组在以上基础治疗的基础上,加用奥曲肽静脉注射(首次100μg,以25μg/h的速率进行推注),一个疗程为一周[2]。
1.3 指标
在该项临床研究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指标:腹痛消失时间,恢复进食时间,血淀粉酶恢复正常时间,尿淀粉酶恢复正常时间。
1.4 统计学方法
使用spss21.0对指标进行统计学分析。
表1 治疗组与对照组的治疗效果对比
根据表1可以发现,对照组与实验组各项指标都有差异。其中,治疗组的腹痛消失时间、血淀粉酶恢复正常时间、尿淀粉酶恢复正常时间与对照组相比都短,差异比较显著,P<0.05;而治疗组的恢复进食时间、住院时间与对照组相比差异十分显著,P<0.01。
急性胰腺炎为腹部外科常见病,近年来重型胰腺炎发病率逐渐增多。由于它对生理扰乱大,而且对各重要脏器损害明显,故死亡率甚高。有时可引起骤然死亡。重型胰腺炎死亡率为20%,有并发症者可高达50%。临床病理常把急性胰腺炎分为水肿型和出血坏死型两种。这种分类法固然可以说明其病理状况,但胰腺炎的病情发展不是静止的,随着胰管的梗阻程度,以及胰腺间质血管(动、静脉及淋巴管)的改变,其病理变化是在动态发展着。因此,以急性轻型胰腺炎和重型胰腺炎分类的方法,较适合于临床的应用[3]。
一旦患者有急性胰腺炎的症状时,有大量的淀粉酶会进入血液,患者的血淀粉酶以及尿淀粉酶会相应提高,这在本文中得到了体验。在临床中,血尿淀粉酶的升高与降低已然成为诊断急性胰腺炎的重要手法。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其他间接的一些方法进行辅助诊断,如患者所呈现的不同按压腹痛情况;是否有自发的急性腹痛;使用B超或者CT观察患者的胰腺有没有出现肿大的状况。通过这些方法基本可以将急性胰腺炎进行确诊[4]。在本文中,笔者主要使用奥曲肽静脉注射(首次100μg,以25μg/h的速率进行推注)进行治疗,经过临床分析后发现,主要考察的五个指标都出现了显著的下降,与对照组相比差异较为显著,其中恢复进食时间、住院时间这两个指标,两组的差异更为显著,P<0.01。因而,使用奥曲肽静脉注射进行急性胰腺炎效果较为显著,有明显的临床价值,可以进行大力推广。
[1]中华医学会消化病学分会胰腺疾病学组,中华胰腺病杂志编辑委员会,中华消化杂志编辑委员会.中国急性胰腺炎诊治指南(2013年,上海)[J].中华消化杂志,2013,33(4):217-222.
[2]张喜平,王蕾.重症急性胰腺炎并发肝损害的机制研究进展[J].世界华人消化杂志,2005,13(11):1335-1339.
[3]张桂信,陈海龙,宫爱霞,等.胰腺腺泡细胞凋亡与急性胰腺炎及其治疗策略[J].世界华人消化杂志,2007,(10):73-78.
[4]石刚,陶涛,冯晓芬.急性胰腺炎患者血糖、血钙变化及临床意义[J].川北医学院学报,2009,24(3):244-245.
R657.5+1
B
1009-6019(2015)03-007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