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述胜+王文修
专栏主持人
于述胜,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主要从事中国教育思想史和教育学术史研究。兼任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宣传出版委员会副主任,《教育学报》执行主编,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史分会常务理事。
某日下午,师者笔耕于京师英东楼之安乐窝。中间休息,遂打开QQ在线,以广言学之路。学者遂不失时机,以近日读经之惑相询。
学者W曰:《大学》的“格物致知”,古来解说纷纭,弟子不知所从。近日读到章太炎引王艮之解曰:“‘格物,即物有本末;‘致知,知所先后,乃与‘诚意‘正心合,次第也相符。”请问师傅,王艮的解释是否恰当?
学者Q附和道:关于“格物致知”的解释确属纷繁,恳请师傅开示。
师者欣然答曰:“格物致知”一语,在儒家思想发展史上,确实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特别是理学兴起以后,《大学》被列为“四书”之首,成为理学思想的主要经典依据之一。朱子甚至认为,《大学》的八条目有两个关键环节:“格物致知”为“梦觉关”—过得了这一关则思想清明,过不了这一关则思想永远处于沉睡之中;“诚意”为“生死关”—过得了这一关则道德生命勃然而兴,过不了这一关则道德之门永远关闭着。
解释“格物致知”,关键是如何理解“格物”。训“格”为“来”“至”“通” “正”“扞御”等,皆有所本。训“物”为“事”“亲亲之伦物”等,也都有根据。可是,如果“格物”即“物有本末”,则“格”字当为何解?
学者W曰:师傅教我们解经要有根据,不能“张孔子”“李孔子”“王孔子”地乱弄一气。对于王艮解释的依据,章太炎也没有多说。学生现在就查字书去……查到啦!《广韵》上说:“格,度也,量也。”王艮之解,大概与此义相一致:“格物”即衡量事物之本末。
师者曰:“格”字自可有“度量”之义。释“格物”为衡量事物之本末,则“物”为事物之本末矣,通乎?
《大学》所谓“物有本末”,即“格—致—诚—正—修—齐—治—治平”,简言之即“修己—安人”之本末。“格物致知”乃此本末之一节,何可以一节而概全体?更何况“物有本末”“事有终始”二句本一义。何可以一为格物之事,一为致知之事?
学者W曰:那么,“格物”与“致知”是什么关系?
师者曰:《大学》不是说“致知在格物”吗?意思是:致知即在格物之中。
学者Q质疑道:那是否也可以说,修身即在正心中,正心即在诚意中,诚意即在致知中?
师者曰:请注意《大学》自己的表述。只有在讲到“致知”与“格物”的关系时,《大学》表述为“致知在格物”,意在表明:致知即在格物之中,致知与格物是一体两面之事,而非一先一后之关系。“诚意”以下,皆由末以探本,《大学》表述为“欲……,先……”,如“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等。意在表明,致知与诚意,诚意与正心,正心与修身等,都存在着先后、本末之关系。
学者W曰:如何理解“致知”与“格物”为一体两面之事?
师者曰:这就涉及中华圣哲之世界观。今人解《大学》所以不明此理,主要是不了解先哲之世界观。
根据我的研究,这一世界观由“一体”“感应”与“生生”三大关节组成。所谓“感应”,是说世界是在人与人、人与物的一体联动、相互感应中生成的。“感应”有内感,有外感。譬如,人之“眠—觉—眠—觉……”即属内感:人疲劳了,自然要入眠;在睡眠中,身体得到休息,精力得以恢复,又自然会由眠而觉。眠与觉如此循环往复,即是内感。在正常状态下,人之眠与觉又是与昼夜之交替相一致、相应和的:入夜即眠,天明即觉。记得宋儒程颢曾有诗云:“闲来无事不从容,睡觉东窗日已红。”心境安定从容之人,其内在生命之节律与昼夜四季之节律,恰到好处地相互契合:人感日明而觉,感夜来而眠,即是外感。
明白了这个道理,就明白“格物”与“致知”何以为一体之事了:“格物”就好比是眠与夜相感应,觉与昼相感应;“致知”就好比是眠极而觉。简单地说:格物者,感之于外也;致知者,觉之于内也。
一个“学”字,《说文解字》释为“效”,《白虎通》亦释为“觉”。“效”呈现的是交之于外,犹如学者与教者的相互感应;“觉”表达的是应之于内,学者本有其觉,教者只是通过自己与学者的交相互动,唤醒其本有的生命节奏而已。
唐宋人解“格物致知”虽众说不一,但大致都明白其中的感应之理。故孔颖达疏“致知在格物”云:“言善事随人行善而来应之,恶事随人行恶亦来应之①。”朱子也明白这个道理,故他在为“格物致知”补传时说:“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②。”整部《大学》,讲的其实也是一个感应之理。其开篇曰:“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明明德”即觉之于内;“亲民”,即交之于外。“明明德”与“亲民”也不是两件事,而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正如王阳明说:“明明德必在于亲民,亲民乃所以明明德③。”
学者W曰:师傅说到这里,我大概知道“格物”与“致知”何以为一体两面之事了。那么,具体说来,“格物致知”的要义到底是什么呢?
师者曰:我觉得,在古往今来的各种训释中,明了感应之理而又字得其训、句契其旨者,当为近人严立三先生的《礼记大学篇通释》。严先生说:“知者,情之感也;物者,感之应也;致者,极也;格者,通也。通物而感,极感而实有诸己[1]。”
“格物”即“通物”,亦即同进入人的生活世界的人和物相感应,以相互通达。在感应过程中,让内在于自己的天德良知充分呈现出来,即是“致知”,严先生所谓“极感”是也。
学者W曰:如此说来,“致知”之“知”乃如孟子所谓“良知”,非我们通常所说的“知识”?
师者曰:看来也是如此。孟子首倡“良知”“良能”。“良知”即“性之知”,如宋儒所谓“德性之知”,与“闻见之知”相对;“良能”即“性之能”,与通常所说“才能”不同。简言之,良知、良能即人之所以为人的知与能,它们隶属于价值、意义范畴。《大学》所谓“明明德”,即明而又明此良知、良能之天德,反映的基本上是思孟一系的思想。严立三先生说“知,情之感也”,人依其本性与世界相感应,即生“情”。“情”与“性”相对,所谓“情者,性之动也”。故《大学》所谓“格物致知”之“知”,即是此“情”;不仅包括知善知恶,也包括好善恶恶。
“明明德”从哪里开始?从“亲民”开始。《大学》的“亲民”,其实就是孟子“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的简略表达。所谓“止于至善”,即内依止于天德良知,外依止于亲亲之家,故传中会有“邦畿千里,惟民所止”之语,意即:千里邦畿,皆为百姓安居乐业之所,为百姓之家!
今人解《大学》,常以现代性的工程思维先入为主,把“三纲领”和“八条目”理解成目的和手段的关系,不知道“条目”实是“纲领”的细化和具体化。明白了八条目是三纲领的具体化,就不难理解,“格物致知”与“亲民”是有紧密联系的。故张祥龙先生解“格物致知”为“格其亲亲之物,而致其自明之知”[2]。张先生真是知言之人!
学者Q曰:师傅能把张祥龙先生之语所包含的道理讲得更清楚一些吗?
师者曰:简单地说,就是:在亲子之伦的充分感通中,让亲亲之情与知充分朗现。它意味着:亲亲是形成健全意义世界之根基。也就是说,作为八条目起始环节的“格物致知”,并不是泛然去格物、去致知,而是从格亲亲之物、通亲亲之情开始的。
孟子曰:“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④。”所谓“亲亲,仁也”,当然不是说仁民、爱物非仁,它仅仅意味着:亲亲乃意义生成之根。故孟子接着说:“无他,达之天下”—由此出发,即可走向世界、通达天下。
儒者何以视“亲亲”为意义生成之根?盖因亲子之伦具有不期而遇却又必相关涉之性质,乃人与人之间原初而本己之关系,故为天伦、天位;具有不言而喻、自我透明之性质,它超越了人与人间的功利性关系,纯真、自然而又牢不可破,故为天德良知。人能通其亲子之伦而致其自明之知,即拥有了认同世界的情意之根。
在中国现代学术思想史上,人们曾把儒家的“亲亲”“仁者爱人”等说,视作宗法社会的产物,认为它们是过时之物,已不适应现代社会生活需要。其实,即使在高度工业化、信息化的社会里,人生不也是从亲子关系、家庭生活开始的吗?现代儿童心理学和教育学的众多研究表明,一个人的世界观、意义世界出现问题,往往与不健全的亲子关系和家庭生活密切相关。亲子关系一旦出现裂痕,亲亲之情一旦有所缺失,一个人在亲近和认同世界方面就会出现严重障碍。
学者W曰:可是,司马光等人为什么要把“格物”解释成去物欲呢?
师者曰:史上力主以“格物”为扞御外物或去物欲者,北宋有司马光、张载等,清代名儒刘沅(1767—1855,字止唐)亦沿其说。
司马光在《致知在格物论》中说:“人情莫不好善而恶恶,慕是而羞非。然善且是者盖寡,恶且非者实多。何哉?皆物诱之,物迫之,而旋至于莫之知;富贵汩其智,贫贱翳其心故也。”他的意思是说,人都有好善恶恶、慕是羞非之心,故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辨别是非善恶并不难;问题常常出在人们虽知善知恶、好善恶恶,却不能将它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去。为什么会是这样?那是因为人们抵御不住物欲的诱惑,外物的胁迫。于是,司马光训“格物”曰:“格,犹扞也、御也。能扞御外物,然后能知至道矣。郑氏以‘格为‘来,或者犹未尽古人之意乎?”
郑玄曰:“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⑤。”郑氏以“格”为“来”,故“格物”即“来物”,意思是说:善物、恶物之来,是由人的情志与行止所招致。孔颖达亦以郑玄之说疏之。这说明,汉唐人讲“格物致知”,还是明白原始儒学的感应之理的。只是由于其格其来,尚未达于“亲亲”之本真源头,故来善来恶亦无定准,无从奠定诚意、正心的纯情至善之根。司马光说他“犹未尽古人之意”,自然是有道理的。可是,司马光等人置体认、感通纯情至善之情意于不顾,而仅从“扞欲万物”入手,吾恐其已落于第二着,终非究竟之论。
学者Q曰:朱子以“穷至事物之理”训“格物”,影响后世最大。师傅不取其说,不知其得失何在?
师者曰:读书穷理在朱子思想中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朱子曰:“为学之道,莫先于穷理;穷理之要,必在于读书。”他以“穷至事物之理”释“格物”,实际上是在用自己的思想改铸《大学》。
朱子的思想,是在与同时代各种思潮的交锋中形成的。在南宋理学思想内部,朱子最反感的,就是陆九渊的心学。陆氏继承了孟子的“良知”“良能”思想,并以“发明本心”“扩充良知”为说。朱子虽亦承认“四端”从而“良知”“良能”之存在,但他认为,若不读圣贤之书以明其理,良知与私欲便无从分辨:你自认作良知者,却很可能已是物欲。因此,他不把入手工夫放在发明本心上,而是把工夫的重心放在读书穷理上。或者说,他希望在读书穷理的过程中,推致其知识,以尽其心之全体大用。故他在“格物致知”补传中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而朱子解释“致知在格物”,明显是把自己的理论关怀反推到经典本身:“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以“格”为“至”,如同以“格”为“来”一样,本无不可。因为物我感通是在物我相遇、相互到来中展开的。可是,他既以“格”为“至”,又把“至”引申到“穷至”,已夹杂太多私意,并多所转折。离“格其亲亲之物而致其自明之知”之义日远。这就把《大学》的入手工夫变成了极致工夫,反不如扞御物欲之说来得亲切。故刘沅批评朱子之说曰:“按诸身心,验诸日用伦常,物物而格,实有难行……且‘格,至也‘穷至事物之理,作二三转折以训‘格字,其实仍是‘致字之义。天下之事物,何可胜穷?⑥”
更何况,人伦日用之理乃“情理”而非“物理”。情理须因情以见理、通情以达理。在这里,有情斯有理,无情必无理。若不本之于亲亲的真纯之情,必以物视人、以物理为情理。如此穷理,吾恐其所知益多,益不知所从,且陷入各种观点的纷扰争辩之中;而朱子欲以此求得“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怎么可能呢?《大学》引孔子之言曰:“无情者不得尽其辞。”无情则无诚。无情者申其辞尚且不可,更何况想以之穷而明其理乎?
朱子之说,若不与《大学》“格物”相牵强,自可成一家之言。若必牵而强之,终不能相合,我因此不取其说。
学者W曰:看来领会先贤经解,不仅要知其所言,亦当知其所以言。这是我今天受教的最大收获。
“格物致知”究旨
日用道理本平明,物欲致昏灵境封。
温公格物训扞物,物欲不侵天德明。
朱子唯恐理欲混,急训格物为穷理;
物物而穷日日精,一旦豁然而贯通:
表里精粗无不到,全体大用无不明。
非唯解经夹私货,欲潜穷理亦难明;
众物虽知群相殴,吾恐格者无所从。
扞物近理未究竟,亲子天伦感遂通。
亲亲天德万事根,登此康庄道不穷。
此诗先呈温公(司马光)之说;次明朱子之说及其问题;末段先评温公之说未至究竟,进而探本以立“格其亲亲之物而致其自明之知”之说。
参考文献:
[1]梁漱溟. 梁漱溟全集·第4卷[M].济南: 山东人民出版社, 1991.
[2]张祥龙. 先秦儒家哲学九讲:《春秋》到荀子[M]. 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0.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责任编辑:任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