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杨
(东北烈士纪念馆,哈尔滨150001)
东北烈士纪念馆展示设计是一种空间重新组合的过程,而现在的展览是一种对室内空间的多次改造而形成的。当人们看到这幢庄重、典雅的西欧古典主义风格的大楼时,很难想象它的前身是1933年成立的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更难想到的是最初这幢大楼建造时是要作为东省特别区图书馆,也正是为了更好地纪念在东北战场上牺牲的无数的革命先烈,于1948年的10月10日成立了今天大家都非常熟悉的东北烈士纪念馆。自成立以来,历经几代变迁,目前这里展出的基本陈列面积为6 200多平方米,展出了东北地区有影响、有代表性的烈士事迹、伪满哈尔滨厅的遗址以及哈尔滨的历史风貌,共分为两大基本陈列十几个展厅,根据参观者的视线将展览与历史人物、事件重新构建成一个展示剧本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为了更好地体现东北人民经历的光辉悲壮的十四年斗争史,把现有的革命文物的形状、质地、颜色以及战斗场景都完美地展示在广大观众面前,以供观赏和研究。光照也就成为了展览设计的重点,光照将人与展览连接起来,是界定展览存在状态的唯一视觉因素,只有借助光线,展览设计才能展示给参观者,才能实现纪念馆展示参观、展览、研究的目的。因此,采光设计成为整个展示空间中的重要设计内容,是展示设计成败的关键因素。
这里所谈及的采光不是在给光做物理学的定义,而是指美学意义上的光。因此,不涉及光的物理性质,诸如光的能量、传播之类的问题,而重点研究光照对东北烈士纪念馆空间内部环境的形态塑造的作用,以及在表现材质的肌理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根据整个建筑的特点及展览内容形式的分布,确定了绝大部分室内可以采用人工照明这种形式,自然采光仅仅在最后的展示部分、天井以及门厅中出现,而根据建筑特点这些光照又不能作为主要采光形式,因此只是作为补充光源出现。自然光具有自然、柔和、舒适的特点,所以对参观者而言,自然光在视觉上是最舒适的光源。但是自然光也有其避免不了的弱点,比如说,自然光的变化很大,不容易控制,当室内进深变大时,光照不足的问题等。那么对于像东北烈士纪念馆这样的展示空间来说,单一的自然采光完全不能体现展示设计,纪念馆大楼从外立面看虽然有很多的高侧窗,并且在其顶棚的位置还有天窗进行采光,但实际上,在进行展陈布置时,为了更好地体现艺术效果,对于所有的窗户进行了封闭改造,已经阻挡了自然光在室内起到的照明作用。对于天窗来说,简单的两个天窗照射的面积又非常有限,仅仅能够满足内部天井的照射要求。为了达到更好的展出效果,突出展览内容和展览形式,也为了营造东北人民经历的艰苦卓绝的苦难斗争,在光源选择上纪念馆基本完全选择了人工照明的形式。如果说对于整个展览来说,人工照明是茫茫大海,那么自然采光就是大海上的灯塔,因为只有展览的终结部分才有一个展室是自然采光,主要也是为了突出战争的胜利,人民终于迎来了“光明”。
人工照明可以产生极为丰富的层次与变化,显色性也非常多样,冷暖光可以交替使用,能够更好突出设计,也较容易把握。对于东北烈士纪念馆这类空间来说,光的最基本的功能就是照明。在纪念馆中,照明灯具就有筒灯、射灯、轨道灯等。因为展览内容的形状、大小、颜色、相互关系位置等都是只有借助光才能传达到人们的眼睛里。为了避免单调的展览环境,每一个展厅所采用的光照形式又有所不同,展厅中展品所受光照不同,同一个物体所受光度不同,照射角度不同,其所表现出来的肌理效果、色彩效果也会有很大的不同。例如对于展品的照射,我们根据展品的类别为了达到保护文物的要求,一般光照都不是特别强烈,而且展品离光的远近关系、光源的性质都会在展品上表现出来,因此光是有助于人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展品的特点,同时也可以为营造一定的展示空间发挥重要的作用。其次,光除了对形体、质感、色彩的表现作用之外,还能起到装饰的作用。这一方面主要是指人工照明本身的造型效果,它往往与实体共同作用。例如为了体现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遗址展览中,本来平淡无奇的地台,在光的照射下除了结构本身的立体感明显了,也在地面投下阴影,这种明暗变化形成了视觉上的虚实对比,在展出的刑讯室和死刑室这类空间上,运用局部光照营造阴森的效果,通过对塑像面部的光照,突出反面人物丑恶嘴脸的效果,也强调了“物理学意义上的光”所要研究的是光的微观特性,而“美学意义上的光”所要研究的是光所表现出来的、给人带来的心理感觉。
东北烈士纪念馆展示设计中的采光与照明与普通的建筑空间的采光与照明有着明显的不同,一般的公共空间或者居住空间的照明主要是采用自然光与人工照明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重视自然光的利用,能够达到节省能源的作用。而对于像东北烈士纪念馆的这类展示空间,对光的要求是完全不一样的,一般纪念馆出于对展品的保护要求上,或者营造特定的气氛的要求,主要依靠人工照明。对于像采光与照明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观众观看展品的要求,既要使观众能看清展品,又要达到保护展品的目的,就形成了视觉中心区与人员活动区。视觉中心区也就是展板、展柜的陈列区域,人员活动区指的是活动区和交通区域,展板、展柜为了使其不受光线辐射的破坏,既要符合人的视觉习惯,又要保证展品的展出效果,运用采光照明的手段,渲染展示气氛,创造特定的艺术氛围。展示的采光照明设计都必须遵循一定原则,展品陈列区域的亮度必须比其他区域的亮度高,如雕塑陈列,背景为黑、赭石这类基本色调,光的反射率很低,雕塑为青铜色,为了突出雕塑,往往在其上方安置轨道射灯,体现雕塑立体感。对于像绘画类展品,为了达到保护展品的要求,光源就不易裸露。也就是说,观众所在的视角看不到光源,灯具的保护角度合适。避免出现眩光,在展览中眩光主要出现于展品、灯具、参观者身上。纪念馆为了更好地保护展品,对观众有明确要求不允许使用闪光灯拍摄,根据不同展品的展示要求,选择不同的光源和光色,目前一般规定在纪念馆、博物馆使用低压卤钨和荧光管灯,能够避免改变展品的固有色,对于像一些国家一级文物这种贵重或易损展品的照明上,就要防止光源中的紫外线对展品的破坏。在展台设计上可以看出,大部分光源都来源于磨砂玻璃的底部,也能够更好地避免眩光的出现。照明在设计过程中还要确保防火、防爆、防触电和通风散热,为了达到消防的要求,在目前的展厅中基本杜绝了明电的使用,把展厅中不安全因素降低到最低。
纪念馆展示空间一定要有合理的照明,并且照明种类要多种多样,单一的照明设计远远不够,为了满足照明要求一般采用基础照明、局部照明和装饰照明三种照明形式相结合的手段。从视觉角度看,局部照明和基本照明之间的差距应尽可能保持在合适的水平,不宜过大,以免人在转移视线时由于频繁的亮适应和暗适应加剧视觉疲劳,因此在出入口上适当提高照度,通过筒灯、射灯、霓虹灯相结合的手法,解决空间进深大而自然光不足的问题,保证参观者从室外进入到室内能迅速适应的问题。但是,过分均匀的照度水平会导致能源的浪费,也会影响展示的效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展览中,每一部分的光照既相同又不同,尤其是有的展厅,为了营造夜幕效果,就改变了传统的筒灯加射灯的基础照明形式,改为7 层展板5 层照明的形式,突出地下斗争的紧张感。因此,选择一个合适的比例是非常必要的。就此,规定了展示空间中照度的要求,像在封闭展厅中,要求照度为13-505LX,参观者所处位置的照度为13LX,柜内文物照度为105-174LX 等,保证各种空间对于照明的要求。
基础照明也叫作整体照明,是整个展览的空间照明。一般情况下包括对展品、楼梯间、走廊、连接门、人行通道、出入口、天花板等,它的作用是把空间照亮,还需考虑其显色性、经济性。基本照明的明亮程度要适当,避免观众在进入展厅时产生严重的明暗适应,引起反感。对于纪念馆空间的照明,要依据表现的需要来决定基础照明。由于东北烈士纪念馆的所有展出展品均是来自于征集、捐赠的物品,具有很强的时代感,其中有一小部分是不可复制的,还有一部分是手铐、脚镣等,为了渲染出阴森的气氛,同时为了保护展品,避免受到紫外线的侵害,均采用纯粹的人工光源。这种人工光源也不是普通的照明,而是经过防紫外线处理的灯光照明。而且就整个空间的照度来说,只有展品与雕塑的照度较高,其他位置的亮度就偏低。这样就将展品在整个空间的重要作用显示出来了,基础照明通常采用直接照明的方式。为了突出展品的照明效果,基本照明的照度不宜太强,如可以用格片等来遮挡斜射光线,使灯具不显眼。另外,因为建筑物的本身特点,建筑空间内部净高6—7 米,所有光源照射到展品上还有一定的损失率。在一些展厅中因为设有电视、显示设备的区域,还要通过遮挡等方法,减少基本照明光源的影响。在整个展厅的照明要求下,为了突出展品的光照效果,加强展品与其他区域的对比,基本照明常常控制在较低照度水平下,除了某些区域为了有意识的引导观众和疏导人流,利用灯光的强弱做一些示意性的照明外,其他区域的基本照明都不宜超出展品陈列区域的照明。作为展厅整体照明的光源,采用灯棚、吊灯,或直接用发光元器件构成的吊顶,也可以在沿展厅四周设置泛光灯具。为了更好地渲染气氛,还采用一些特殊的照明手段,如在出入口的两侧墙壁上采用LED 灯照明。
与基本照明相比,局部照明具有更加明确的目的,就是根据展示设计的需要,最大限度地突出纪念馆的标识系统、展品或其他重要部分,完整地呈现展品的形象。局部照明一般比基本照明要亮,通过提高亮度来增加物品照射的程度,它的强烈定向光可突出立体感和质感。在局部照明的处理手法上利用展品部分用射灯;向高处橱窗、陈列架照射时用聚光照明;在陈列橱、陈列架内设置荧光灯;在陈列上部设置吊灯等。封闭式的展柜通常是用来陈列较贵重、易损坏或要重点突出的展品。为符合观众的视觉习惯,一般采用底部照明的方式,光设在展柜的底部,光源与展品之间用磨砂玻璃或光栅隔开,以保证光源均匀。光源为白炽灯,设有通风散热装置。展柜是较矮的,可俯视的,也利用底部透光来照明,或在柜内安装低压卤素射灯来解决。特别是在纪念馆的展品中,如赵一曼使用过的皮箱、杨靖宇的图章等,就必须采用带有遮光板的射灯并仔细调节角度,以减少眩光对观众的干扰。如果展柜中没有照明设施,需要靠展厅内的灯光来照明,就必须保证展厅内的射灯位置及角度适当,并且离展柜较近,以减少玻璃的反光。
在东北烈士纪念馆内部,垂直照明的形式表现在墙体、展板和书法绘画上,因为是对原有建筑物的改造,因此在墙体上,纪念馆基本做了墙面装饰的改造,很少能看到裸露的墙壁,那么对于现在大多数纪念馆来说,为了突出流血、战斗这类主题,往往采用大面积的红色,用颜色与光照营造艺术效果,但东北烈士纪念馆却很少出现红色,室内中少量墙壁都是白色,具有更好的反光效果。对于展板来说,这类照明大多采用直接式的照明方式。分别采用在展区上方用轨道射灯和展板顶部设置射灯,用安装在展厅天花下的滑轨来调节灯的位置和角度,以保证灯的照明范围适当,并使灯的照射角度保持在30 度左右。另一种照明方式就是在展板上的。两者相结合使用,可以增加光照。在东北烈士纪念馆的展厅中大多采用展板顶部设置射灯这种形式,因其光线柔和,适合于文字说明,而且不会对展板有强烈的光损害。展柜主要是陈列实物,体积不大,一般要求能显示其展品效果与重要性,所以基本采用射灯、聚光灯等聚光性较强的照明方式,通常可在展柜底部直接安装射灯。灯光的照射不是平均的,往往在方向上有所侧重,以侧逆光来强调物体的立体效果。
装饰照明并非将光直接照射在展品上,而是用照明手法渲染环境和气氛,为了营造某种艺术性的采光气氛,创造出特殊的视觉美感效果,可以说是最富含艺术效果的照明形式。装饰照明具备的特点就是不能代替一般照明,照明应与纪念馆的空间展示形态相结合,并与展示空间中的灯具相结合。为了营造气氛,在纪念馆设计中这点就有所体现,加入蓝色滤光片可制造庄严气氛和夜幕感,蓝色光照射到白色物体上,物体颜色会显得更白,因此在出入口与展厅中都采用了这种照明方式。
光是人类认识空间的眼睛,没有光也就看不见展示空间的形态、颜色及展示物品。因此,好的采光与照明设计是纪念馆展示设计中的重点之一,营造好的光环境是东北烈士纪念馆在展示设计中首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只有多角度、全方位,从展品特点考虑,从建筑自身的特点入手,才能更有针对性地提供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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