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学习成果框架的认证单元应用路径与方法探究

2015-06-06 08:51:52鄢小平胡洋
关键词:非学历学分证书

鄢小平 胡洋

(国家开放大学,北京 100039)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1]。《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提出: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中提出: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3]。《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中提出: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4]。《2015年教育部工作要点》提出:开展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5]。

由此可见,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高度重视,也逐步体现通过国家意志来推进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建设。但目前,由于体制机制障碍造成教育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脱节,证出多门,又没有国家层面公信力的统一标准,难以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之间的沟通与衔接。为此,2012年6月,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承担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立项的“国家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学分银行’项目”),提出了我国学分银行制度建设应该选择以学习成果框架(资格框架)为引领的制度模式和“框架+标准”的技术路径,同时,完成了由制度内核(学习成果框架+标准体系)、制度运行(运行组织、运行机制、运行平台)和制度保障(政策法规、质量监控、经费)组成的制度架构设计[6],形成了开展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工作的工具和方法。为国家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建设奠定基础。

一、概念辨析

(一)学习成果框架

考虑到先行体制机制障碍等因素,在国家学分银行项目中我们选用框架的名称为“学习成果框架”,这是一种创新。学习成果框架是各级各类学习成果开展认证、积累与转换的共同参照系,具有国际上通行的资格框架或资历架构的功能,通过相关标准和规范,有效地提高学习成果的透明性、可比性和可转换性[7]。

(二)认证单元

认证单元是具有连贯而明确的学习结果和评价标准的内容模块。它是用于学习成果认证的最小单位,每一个认证单元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描述其对知识、技能和能力的要求。所有的认证单元都使用相同的认证单元模板进行描述,包括学习结果(学习者理解与知晓程度)、评价标准(详细规定学习者是否满足某等级的学习结果)以及学分值与学习成果框架等级等。

依据认证单元可以组合出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学习成果;依据认证单元开发学习(培训)资源,并标签化;依据认证单元比对不同类型学习成果,得出科学、合理、有效的学习成果之间相互转换的方案(即转换规则)。

(三)学习成果框架体系

学习成果框架体系(制度内核)由学习成果框架和标准体系组成,是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核心(如图1所示)。学习成果框架主要要素包括等级、等级描述、学分和学衔;标准体系包括基础标准(学分标准、单元标准、学衔标准)和工作标准(业务规范、业务流程)[8]。该框架体系可以实现以下功能:

1.是各级各类学习成果进行等级划分的沟通参照,便于学习成果等值交换。

2.是各行业(专业)领域认证单元制定的共同参照。

3.是各颁证机构按照组合规则要求组成相应资格(学习成果)的共同参照,便于学习成果之间转换。

4.是各颁证机构按照认证单元组合证书体系、课程体系的共同参照,形成转换规则。

5.是实现各级各类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之间转换、沟通与衔接的标尺,有利于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图1 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内核示意图

二、国内现状

(一)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之间的转换情况

1.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转换

在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中,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之间的转换需求量最大,大多院校都在探索该试点,一般有单向认定和双证书两种模式。

(1)单向认定是指学习者已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和岗位技能培训证书经专家认定,可以转换与之相匹配的学历教育专业部分课程的学分,如:上海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组织相关专家(学科专家为主),将两种需要转换的学习成果的基本要求进行比对,其知识点、技能点的重合度达到60%以上即可转换,通过这种方法,认定了600多种非学历证书到相关学历教育专业中。

(2)2009年,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启动了“高职类专业双证改造计划”,并与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合作,联合开展“以职业人教育为核心的职业导向式技能人才培养教学改革”项目,引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到开放教育相关专业中,实现双证融通(双向互认),学生达到相关资格要求即可双证或多证毕业。具体做法:第一步,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或(三级)的基本要求,找到与相对应的开放教育专业的5门课程,再增加一门职业技能实训课程;第二步,组织相关专家,对职业资格证书的基本要求与对应的5门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比对,提出专家改造意见(对学历教育);第三步,教学部根据专家改造意见对学历教育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进行调整、改造,使之双向完全融通。截至目前,已经在26个开放教育专科专业中引进80多个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不同层次学历教育之间的纵向衔接

各院校为学习者提供学历提升通道,也为了挖掘和储存生源,搭建中高职、本科立交桥,主要有“2+2.5”“1.5+2.5”5 年一贯制等办学模式,一般情况都是通过课程衔接的方式进行,即将高一层次的公共基础课、通识课、技能课设在低一层次的专业教学计划中,在两个层次的学历教育中同时承认学分,这样,可以减少重复学习、节省经费、缩短年限。如:深圳电大开展的“中职—电大直通车”试点,该办学模式是完全按照中专—大专正常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强调专业技能的培养。以电子商务专业为例,直通车课程为:《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Ⅰ(1)》《Internet和 Intranet应用》《数据库应用》[9]。为破解职业教育“断头教育”的难题,江苏省于2012年正式启动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其中包括5年制高职与应用型本科的“5+2”分段培养模式,学生在5年制高职学习后,转段进入应用型本科学习2年。这一举措搭建了5年制高职教育与本科教育衔接的“立交桥”,满足了学生的升学需求,使5年制高职学生向上发展的渠道更加宽广[10]。

3.学历教育之间的学分认定

学历教育之间的学分认定,一般由认定方院校组织专家根据双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比对,确定认定标准,但大部分院校都是单向认定,双向互认也很难,尤其是211以上高校认定高职院校和成人高校的课程学分更是难上加难。目前,也有许多高校通过建立联盟、搭建MOOC平台,探索资源共享和学分互认试点,如:北京学院路共同体、东西部资源共享联盟、长江三角洲大学联盟等,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联盟高校都是同档次的高校。认定其他院校的课程学分多少均按照各自院校出台的免修免考管理办法执行。如:国家开放大学的学历教育专业可以承认合作高校100%、普通高校50%、自考40%的课程学分,同时,还进行新旧课程之间的学分转移(课程替代),单科课程学习的学分积累(课程开放),不同学科专本衔接的学分补偿(补修课程)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任何一种转换都是两两机构之间的,形成的转换规则适用面窄,转换成果难以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和应用,这样,造成资源极大浪费。

2.任何一种转换都没有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比对和操作,造成社会认同度和公信力的缺失。

3.由于人的理念和认识程度不同,加之学习成果转换会带来利益格局的调整,导致大家的积极性不高。

4.相关实践呈零散、区域、局部和自发特征,没有国家层面的统筹安排和整体设计,缺乏公信力的统一标准和政策法规依据及公共服务平台[6]。

三、认证单元应用模式、路径与方法

认证单元包括行业领域和专业领域的认证单元,行业领域认证单元主要适用于非学历与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之间的转换,专业领域认证单元主要适用于同层次和不同层次学历教育之间的学分互认和纵向衔接。

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之间转换的核心就是如何建立具有公信力的认证单元,首先要遴选高层次的行业、企业和学科专家,其次是严格制定认证单元的程序,最后由标准委员会审核发布。行业领域和专业领域认证单元与框架等级之间的关系图(如图2所示)。

图2 行业领域和专业领域认证单元与框架等级之间的关系图

(一)行业领域认证单元应用

1.应用模式

(1)课程置换模式

课程置换模式主要为单向认定,即学习者持已获得的与学历教育专业相匹配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考试证书、能力测评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岗位技能培训证书,经过“学分银行”认证,按照认证标准(转换规则)置换学历教育专业相应课程的学分[6]。

(2)双证融通模式

双证融通模式主要为双向互认,即有机融合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考试证书、能力测评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岗位技能培训证书要求与学历教育专业教学要求,通过认证单元(标准)对重组证书体系和学历教育课程体系,确定若干门双向互认课程为证书教育和学历教育专业的共同课程。学习者参加双向互认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全部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考试证书、能力测评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岗位技能培训证书,同时获得学历教育专业课程的学分[6]。

(3)针对性原则:不同的企业是有自己不同的行业和性质的,在税收筹划时,不能一味地借鉴别人的税收筹划方案,需要有针对性地了解税收优惠政策。

2.应用路径与方法

(1)比对路径——形成转换(课程置换)规则

①基本原理

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分别与基准框架中相同对应等级的认证单元进行比对,找到与各自学习成果相符合的认证单元,将两种学习成果相符合的认证单元进行差异比对,找到相同的认证单元,即为可置换的学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比对的原理图(如图3所示)。

图3 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比对的原理图

②将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中的课程标准与基准框架中相同对应等级的认证单元进行比对,形成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与认证单元的比对表(见表1)。

表1 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与认证单元的比对表

③将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的知识、技能和能力与基准框架中相同对应等级的认证单元进行比对,形成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与认证单元的比对表(见表2)。

表2 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与认证单元的比对表

④将两类学习成果进行差异比对,形成两类学习成果的差异比对表(见表3)。

表3 两类学习成果的差异比对表

⑤制定实效转换(课程置换)规则

根据差异比对结果,原则上相同认证单元的总学分占课程原始学分的70%及以上者,即可以实现置换,其转换(课程置换)规则表(见表4)。

表4 转换(课程置换)规则表

⑥效果

通过与认证单元比对重组课程体系、调整教学内容,可以为专业(课程)提供改革路径和方法,从而推进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

(2)融通路径——形成转换(双证融通)规则

①基本原理

理论上,应该通过基准框架中的认证单元重组非学历证书体系和学历教育课程体系,实现两类学习成果之间的无缝衔接,即为融通。考虑到目前的实际情况,可以先在基准框架中找出与非学历学习成果相对应等级的认证单元,依据非学历学习成果对应的认证单元组合学历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重新组合的原理图(如图4所示)。

②确定双证融通课程

通过找出非学历学习成果对应的认证单元组合新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形成双证融通课程。同时,形成课程、证书与认证单元之间的关系表(见表5)。

图4 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重新组合的原理图

表5 证书、课程与认证单元之间的关系表

③制定实效转换(双证融通)规则

根据确定的双证融通课程,形成双方互认的转换(双证融通)规则(见表6)。

表6 双证融通规则表

④效果

可以解决教育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相脱节,实现融通;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提升课程资源品质;规范培训市场。

(二)专业领域认证单元应用

1.应用模式

(1)学分认定模式

学分认定模式主要为单向认定,即学习者持已获得某一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成果,经过学分银行认证,可以换取另一个学历教育机构的相应专业所对应的课程学分。

(2)学分互认模式

学分互认模式主要为双向或多向互认,是指两个或多个学历教育机构之间相关专业对应课程的学分互认,通过认证单元重组各学历教育机构的专业课程,形成双方或多方的互认课程。学习者参加互认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成绩全部合格,即可在各机构之间实现学分互认。但还需要建立统一课程标准的教学资源和在线学习平台,方可实现。

(3)纵向衔接模式

纵向衔接模式主要适用于不同层次学历教育之间的纵向衔接,为职业教育(中职、高职)学生的学历提升提供上升通道。

第一种方式,通过认证单元确定不同层次之间衔接的认证单元,并形成衔接课程,学习者参加衔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成绩全部合格,既可以获得低一层次的学历教育课程学分,也可以获得高一层次的学历教育课程学分,达到各自的毕业要求,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历教育证书。不同层次专业之间通过确定衔接标准、内容和课程的方式实现纵向衔接,如图5所示。

图5 通过衔接标准实现纵向衔接的示意图

第二种方式,通过开设先修课程的方式实现纵向衔接(如图6所示),纵向衔接联盟机构之间要共同协商,组织专家团队,确定先修课程(一般情况下,通常为公共基础课、通识课、技能课程),制定课程标准,开发统一教学资源,向低一层次的学生开放。但要实现其目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提供课程开放政策,便于学生进行课程注册、学习和考试。

②实行完全学分制。

③搭建Mark-Mooc平台。

④学生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完成本专业80%以上的课程,方可选学。

图6 通过开设先修课程实现纵向衔接示意图

2.应用路径与方法

专业领域认证单元应用包括比对、重组和组合等三种路径。比对路径一般适用于学分认定模式;重组路径一般适用于学分互认模式;组合路径一般适用于纵向衔接模式。

(1)比对路径——形成学分认定规则

①基本原理

将两个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成果分别与基准框架中相同对应等级的专业领域认证单元进行比对,找到与各自学习成果相符合的认证单元,将两种学习成果相符合的认证单元进行差异比对,找到相同的认证单元。

②将两个学历教育机构相关专业的课程标准分别与基准框架中相同对应等级的认证单元进行比对,形成各自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与认证单元的比对表(见表7、8)。

表7 被认定学历教育机构学习成果与认证单元的比对表

表8 目标学历教育机构学习成果与认证单元的比对表

③将两个学历颁证机构的学习成果进行差异比对,形成两个学习成果的差异比对表(见表9)。

表9 两个学习成果的差异比对表

④制定实效转换(学分认定)规则

根据差异比对结果,原则上相同认证单元的总学分占课程原始学分的70%及以上者,即可以实现转换,其转换(学分认定)规则表(见表10)。

表10 转换(学分认定)规则表

(2)重组路径——形成学分互认规则

①基本原理

依据学习成果框架中的专业领域认证单元,重新组合学历教育的课程体系,确定双向互认的课程,同时,形成转换(学分互认)规则。

②确定互认课程

通过找出的共同认证单元重组新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确定两个或多个学习成果的互认课程。同时,形成专业、课程与认证单元之间的关系表(见表11)。

表11 专业、课程与认证单元之间的关系表

③制定实效转换(学分互认)规则

根据确定的互认课程,形成实效转换(学分互认)规则,具体的转换规则表(见表12)。

表12 转换(学分互认)规则表

(3)衔接路径——形成纵向衔接规则

①基本原理

依据学习成果框架中的不同等级的专业领域认证单元,确定不同层次之间的衔接标准(衔接的认证单元,该认证单元由低一层次和高一层次的认证单元组成,但低一层次的认证单元不能超过一定的比例),通过衔接的认证单元组合成衔接课程,同时,形成转换(纵向衔接)规则。

②确定纵向衔接标准

依据“框架+标准”的技术路径形成的不同层次的认证单元,确定衔接上下层次通用认证单元,并将结果填入纵向衔接通用认证单元列表(见表13)。

表13 纵向衔接通用认证单元列表

③组合纵向衔接课程

依据确定的纵向衔接通用认证单元组合连接上下层次的课程。并形成不同层次专业、衔接课程与认证单元之间的关系表(见表14)。

表14 不同层次专业、衔接课程与认证单元之间的关系表

④制定转换(纵向衔接)规则

依据纵向衔接课程及相应认证单元,制定转换(纵向衔接)规则(见表15)。

表15 转换(纵向衔接)规则表

三、认证单元应用案例

双证融通模式的案例,已在《远程教育杂志》2015年第1期的《我国学分银行的制度模式选择和架构设计》论文中已经阐述,这里重点阐述课程置换模式案例。以人社部的《物流师(四级)》和国家开放大学物流管理(专科)专业为例。

(一)资格证书与认证单元比对

将《物流师(四级)》资格证书与基准框架中对应等级的认证单元进行比对,其比对结果(见表16)。

表16 《物流师(四级)》与认证单元的比对结果表

(二)学历教育专业与认证单元比对

将《物流管理》(专科)专业与基准框架中对应等级的认证单元进行比对,其比对结果(见表17)。

表17 物流管理(专科)专业与认证单元的比对结果表

(三)两类成果差异比对

将两类成果的比对结果进行差异比对,形成差异比对表(见表18)。

表18 《物流师(四级)》证书与《物流管理》专业的差异比对表

(四)形成转换(课程置换)规则

通过差异比对,形成转换(课程置换)规则(见表19),从上表可以看出,《仓储与配送管理》课程与认证单元重合度达到100%,《供应链管理》课程与认证单元的重合度达到80%,《物流管理定量分析方法》课程与认证单元的重合度达到60%。根据前面提出的要求(重合度达到70%以上即可转换),所以,《物流师(四级)》证书可以转换《物流管理》专业2门课程的学分。当然,为了保证质量和公信力,不重合的认证单元可以通过挑战考试(未来要逐步建立基于认证单元的题库,这样就可操作了)的方式进行,使之完全达到学历教育课程的学分要求。

表19 转换(课程置换)规则表

四、创新与建议

(一)创新

理论上讲,为了保证公信力的统一标准,应该把整个行业领域的认证单元统一开发出来,同时,该标准是融通劳动力市场和教育市场的,但考虑到现实情况(体制机制障碍、国家意志体现以及经费等),我们在认证单元制定上,采取以下的方法创新。

1.混合式创新

在开发认证单元团队组建上,既要选择有行业、企业和院校背景的专家,又要选择有不同层次经历的专家;在认证单元制定过程中,既要结合非学历和学历的教学基本要求,又要结合实际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能力。

2.切片式创新

考虑到行业领域认证单元制定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以及为了快速实现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之间的沟通与衔接,在认证单元制定时,采取切片式开发认证单元,即根据需要与学历教育转换的非学历成果所涉及的行业—岗位—职能,开发认证单元,随着需要转换学习成果的不断增加,认证单元也在同步增多,最终形成整个行业领域的认证单元。

3.迭代式创新

学历教育之间的互认一般有一对一和一对多两种情况,不管哪种情况,同样面临着工具和方法的问题,项目组认为,学历教育之间的互认也要按照“框架+标准”的技术路径进行,如果是一对一的情况,就依据这两个学历颁证机构的互认专业(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来制定认证单元(最好考虑一下与之对应的行业领域相关岗位的知识、技能和能力的需要),形成互认规则,实现转换。如果再增加一个学历教育颁证机构进来,就以前面制定的认证单元为基础,修改完善三个机构之间互认的认证单元,以此类推,通过不断迭代的方式,最终逐步向行业领域认证单元靠拢。这样,就能解决现实情况下的可操作性问题。

(二)建议

1.要体现国家意志,投入经费,统筹各行业开发认证单元

为保证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的质量和公信力,需先建立行业(专业)领域认证单元,而且,必须要体现国家意志,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来研发认证单元,同时,还要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2.尽快启动国家层面的试点推动标准的应用

认证单元应用的路径与方法相对比较复杂,大家的理解和认识程度不一,在推广应用上会受到一些影响,但是,此应用的路径与方法,可以作为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提高资源品质的途径之一,因此,建议尽快启动通过国家层面的试点来推动标准应用和改革与发展。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http://www.gov.cn/jrzg/2010-07/29/content-1667143htm.

[2]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EB/OL].http://gaokao.xdf.cn/201312/9825525_12.html.

[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EB/OL].http://www.jyb.cn/zyjy/zyjyxw/201406/t20140622_587161.html.

[4]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4-09/04/content_9065.htm.

[5]2015 年教育部工作要点[EB/OL].http://www.jyb.cn/china/gnxw/201502/t20150212_613115.html.

[6]鄢小平.我国学分银行的制度模式选择和架构设计[J].远程教育杂志,2015,(1):30-38.

[7]卢玉梅,王延华,孙静怡.从资格框架看我国学分银行制度中学习成果框架的建立[J].中国远程教育,2013,(11):36-41.

[8]王延华,卢玉梅,鄢小平,王立科.我国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中标准体系的构建[J].中国远程教育,2014,(3):32-36.

[9]蔡 惠,何学纪,陈少琼,邓孟忠,古义权,胡新生.“中职—电大直通车”办学模式的探索与可行性分析[J].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3):1-4.

[10]高 潮,谢 婷.江苏省中高职5年一贯制衔接模式的优缺点分析及建议[J].探讨与研究,201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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