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子文化”是一种反讽 更是一种警醒

2015-06-06 02:18新华
协商论坛 2015年2期
关键词:拉帮结派官场权力

◎新华

近日,新华社刊发文章指出,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落马的一些“大老虎”背后,多有一帮官员与之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勾连,形成一个个或明或暗,或松散或紧密的“帮派”“团伙”,并首次公开给这些团伙命名为“石油帮”“秘书帮”“山西帮”。纵观历史,许多朝代均有官场帮派的影子。每一个帮派,必定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例如:立谁为太子?总有不同人群的诸多堂皇理由。有太后党、有宦官党等。举荐谁绝不因为才学,哪个与自己更亲近,哪个更容易为我所用才是原动力。邓小平曾说过“小圈子”那个东西害死人!很多失误就从这里出来,错误就从这里犯起。官场上的帮派危害威力巨大,小则政令不通,大则祸国殃民。

治疗官场“帮派病”,最主要的方子是依法治国,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防止其滥用。从而斩断“官官勾结、权权交易,朝里有人好做官”定律。

血缘宗法根深蒂固:任人唯亲影响政治格局

在古代,为官可以荫及家族、子孙、亲友等,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是由于中国传统文化是以血缘宗法关系为基本前提的,所以官场上常出现“任人唯亲现象”。任人唯亲除表现在血缘关系方面外,还表现在地缘关系方面,它利用本地人的乡土观念,结成不同派系和组织,扩充自己的势力,进行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角逐,以捞取政治资本。当然还包括“门生故旧”,指师生、同窗、同事等,封建社会官场中,为官者都得利用门生故旧的关系彼此依附,或者竭力与地方绅士、上官下僚结成帮派,形成自己的势力范围,否则就难以立足。依赖这种关系在统治阶级中结成团伙,往往可以决定和影响某个时期的政治格局。

占山头、拉帮派、结朋党,从而较为方便地进行资源攫取与利益输送,这样的路径依赖在历史中并不鲜见。最早贬斥小圈子的是“朋党”二字。《韩非子—孤愤》云:“朋党比周以弊主”。吴起在为楚王立法时明令“禁朋党以励百姓”。按辞海的解释,“朋党”原本指一些人为自私的目的而互相勾结,朋比为奸,后来泛指士大夫结党,即结成利益集团。

东汉的“党锢之祸”;唐朝的“南衙”(官僚集团圈子)“北司”(宦官集团圈子)之争以及长达40年之久的“牛李党争”;北宋因范仲淹改革而引发的“庆历党争”和王安石变法引发的新党与旧党派之间的恶斗;明朝的“东林党人”与“阉党”之间的血腥较量;清末维新变法时的“帝党”“后党”之争等,都是典型的官场帮派之争。唐朝中叶“牛李党争”的时间,大体上是从唐宪宗末,经穆宗、敬宗、文宗到武宗初,前后大概40多年时间,所谓牛党,前后牵涉的人多一些。比如李逢吉、李宗闵、牛僧孺等。李党以李吉甫、李德裕父子为主,实际上是朝廷大臣与宦官勾结争夺相权的斗争。帮派间的内耗使国力损伤,人才压抑,最终则是两败俱伤,王朝的统治在帮派之争过程中逐渐衰落。唐朝的亡,亡在白马之祸。朱温杀唐之旧臣于白马驿,从唐宰相裴枢、独孤损起,被杀唐臣数百人,杀他们的罪名是朋党,从此唐朝廷为之一空。次年,唐哀帝逊位于朱温,唐帝国到此为止。可见牛李朋党之争的出现,实为亡国之兆。

“人治”使官员政治权力由公器变成了私器

在过去封建社会传统意识中,倚仗本地宗族亲缘、朋党亲友、地域乡情可滋生的地方势力,以及逐渐扩张和膨胀的宗族势力集团,影响和渗透着社会组织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在军阀、集团、派系、会党甚至政党结成的年代,地域乡情更是无孔不入地深入侵蚀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

我国历史上用人重亲属、重门生、重朋党、重同乡、重利益关系,出于个人爱憎、私利而非公心。汉代吏治废弛时,选举不实,被选举者多出自权势之家。地方长官选人,或选自己的亲戚,或选贿赂者,或选一些年纪轻、将来能报答自己的人为官,真正的贤才必然被排挤出去。如今,不少地方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无视已经制定好的选拔标准和原则,仅凭领导人的个人好恶选人用人,任人唯亲的现象依然存在。

古代崇尚“人治”的传统以一种巨大的历史惯性对如今的政治生活产生着影响。求诸实际,古代官员们在替皇家办事的过程中,为压制甚至打击政敌,获取个人利益或集团利益的最大化,难免要常常利用同门、同乡、同年等多种关系,结成各种利益集团,各类“朋党”也就因此产生。以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法取决于人,人是治的关键,其人正就可齐家治国平天下。在不讲法治的封建社会,政治权力一眨眼就由公器变成了私器,变成了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的工具。如今的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山头主义的现象就比较典型地反映了由公到私的这种演变。

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作拉帮结派的筹码

如今的“山头主义”,近似于拉帮结派、“圈内人”、“自己人”。早在上世纪40年代延安时期,为夺取中国革命的胜利,针对现实问题,中共曾展开了包括反对宗派主义在内的延安整风。宗派主义也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为抗战胜利和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人民共和国奠定了组织基础。为何在相隔数十年后,在改革开放和反腐斗争的新时期,中共高层重提“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问题?一个不争的现实是,随着新形势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党内监督的不健全,一些官员为谋私与社会上某些利益集团结成利益格局。而某些利益集团为达到某些目的,也千方百计在各级领导层寻找代理人、代言人。一些官员把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作谋私和接拉帮结派的筹码。

毛泽东曾批评的“上海帮”(以后改称“四人帮”)四位主要成员均非上海人,却与上海有着密切的渊源。四人分别有着不同时间在上海任职的经历,并最终以上海为主要基地达成了“政治联盟”,搞起了帮派。由此可以看出“四人帮”充分继承了任人唯亲的传统官场遗风。

给治官场“帮派病”开良方

“圈子文化”污染政治生态、败坏社会风气,更会充当贪污腐败的触媒。刘志军与丁书苗,罩着神秘色彩的所谓“石油帮”,哪一个最后得以善终?苦心经营帮派,到头来养虎自噬,这是一种反讽,更是一种警醒。

邓小平同志曾经尖锐地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中共几代领导人都在不断思考“权力制约”的命题。这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也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全面复兴。只有更加有效地约束公权力,实现全社会的法治状态,才能从根本上、全局上实现公平正义和长治久安。这样的公平正义和长治久安才是真正稳定的、长期的。实践证明,要从根本上铲除“帮派病”滋生的土壤,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防止权力滥用,促进阳光用权,切断各种利益输送链条。加强对官员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制定这些人员任后监督的意见,建立健全其履职档案制度,必要时运用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罢免等刚性法律手段,增强被选举任命人员“由谁产生、对谁负责、受谁监督”的宪法意识和人大意识,督促相关工作人员正确行使权力,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也是治疗官场“帮派病”的良方。在法律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官场帮派产生的恶果必须及时清除。否则官官相卫,拉帮结派,会无法无天祸国殃民。

猜你喜欢
拉帮结派官场权力
亚太地区“拉帮结派”的“实干家”:美太平洋空军首席军士长大卫·沃尔夫
加“拉帮结派”对华施压遭批
不如叫《权力的儿戏》
东盟防长会,美又在“拉帮结派”
如何看待“圈子文化”?
权力的网络
与权力走得太近,终走向不归路
2014年5月27日—2014年6月24日
2014年4月22日—2014年5月22日
唤醒沉睡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