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宗礼,夏贵霞,任 平,汪 丽
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县域体育场馆的配置现状
舒宗礼,夏贵霞,任平,汪丽
(湖南城市学院体育学院,湖南益阳 413000)
县域体育场馆有效配置在县域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目前其配置表现为数量短缺、质量不高、功能单一、使用率不高、形成了政府财政拨款与市场融资相结合投资结构。县域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为增加县域体育场馆配置数量、转变政府体育职能、创新配置方式等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也会产生短期内加剧短缺效应、激化财权事权矛盾、难以突出规模效应、呼唤制定公共体育服务标准等挑战。
县域城镇化;体育场馆;配置
建立健全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应有之义。体育场馆是政府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对其进行有效配置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体育行政效率和公民对政府体育服务的满意度。这其中,县域体育场馆的有效配置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说它重要,是因为县域体育场馆的有效配置关系到占93%国土面积上73.3%的人口能否享有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享受体育事业发展成果的权利。同时,县域是城乡的结合体,县级政府作为基层地方政府,更了解群众对公共体育服务的需求特征,其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水平最直接体现了我国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能力和水平。说它紧迫,是因为覆盖面积最广、基础最薄弱、发展极其不平衡的县域公共体育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直接关系到全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关系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到2020年,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争取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1]因此,在推进县域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县级政府要基于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战略目标,立足于社会大众的公共体育需要,把体育场馆配置总量、公平性不足问题作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矛盾加以解决,以此凸显政府在推动县域城镇化发展、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体育场馆在县域城镇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意指体育场馆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对县域其他经济主体产生的积极影响,经济学上称作正外部性,归纳起来主要观点有:拓展城市空间、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拉动城市经济发展、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代表性学者主要有Melaniphy、陈元欣、林显鹏、陆亨伯等。然而,国内学者对体育场馆的相关研究存在一个明显的学术偏好,对县域体育场馆的研究寥寥无几,随着我国县域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体育场馆的迫切需求与现有体育场馆资源的短缺、老化、安全隐患重重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快县域体育场馆的有效配置和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既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之所急,又是加快发展县域体育事业、完善城市功能之所需,对促进县域社会和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有效配置体育场馆可诱导和满足县域居民公共体育需求,促进公民健康。体育场馆是县域人民群众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的诱致性因素和必需的基本条件,县域公共体育场馆提供不足是当前我国国民体质下降的重要影响因素。[2]《全国第5次体育场馆普查数据公告》显示,全国40 446个乡镇级行政区划单位中,体育场馆数量只占全国体育场馆总数的8.18%,人均体育场馆面积远远低于全国平均1.03m2的水平。另据《中国青少年体质健康行为调查》显示,我国60%以上学生的居住环境不具备进行体育运动的条件,参加运动的不足30%,由于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缺乏,广大青少年选择了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不利于身体健康的休闲活动方式。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全民健身日”网络调查问卷结果也显示了强化体育场馆资源有效配置的紧迫性:有近60%的被调查者希望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提供更多的体育场馆设施,有34.25%的被调查者选择“运动场馆开放”这一参与体育活动方式,居于各参与方式之首。可以想象的是,随着国家“3个1亿人城镇化”工程的实施,短期内县域体育场馆不足的矛盾会进一步加剧。但从长远来看,城镇化率的提高,城镇人口的增长会对公共体育场馆产生新的需求,会在极大程度上推动政府增加对体育场馆资源的公共投资,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有效配置体育场馆有利于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文化品位,推动县域城镇化进程。作为城镇的一项公共事业,体育场馆的有效配置是能够吸引更多人到城镇居住、生活、工作的民生工程,是城市功能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是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内容。无论是早期的古代希腊圆形大剧场式的体育场馆设计,还是现代体育场馆设计潮流,都越来越强调体育是城市生活的重要部分。在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很多城镇以体育场馆为中心区向外延伸至社区、写字楼、购物区、城市公园,体育场馆与城市、与人们生活的融合度不断加深,可以为城市带来很多的活力和乐趣。恰如POPULOUS副总裁TomJones认为的那样,体育场馆就是城市DNA所在,每座城市都应该有这类的建筑和设施,来创造一种有活力的生活。[3]
(一)县域体育场馆(场地)数量现状
为了更清楚地把握我国县域体育场地数量情况,本课题收集整理了全国部分县域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和《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从体育场地总量、室内体育场地数量、室外体育场地数量和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数量反映我国县域体育场馆配置数量情况,见表1。
表1 部分县域体育场地数量情况
注:表中数据来源于各县公开发布的第六次普查数据和《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我国体育场地数量在不同县域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室内体育场地数量与室外场地数量相比显得微不足道。从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数量来看,表中11个县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数量均超过全国平均12.45个的水平,其中更是有松阳县、崇明县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数量超过25个,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以上;也有安仁、南漳、华容、双牌、青川、罗田、桃源等县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数量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室内体育场地数量与室外体育场地数量之比来看,全国平均水平约为0.11,桃源县这个数值约为0.31,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永嘉和松阳县这个数值约为0.13,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永春县和长沙县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惠安(0.09)、双牌(0.07)等县等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表明我国县域体育场地以室外场地为主,绝大部分乡村体育场地是建在水泥场或泥土地上的露天篮球场、乒乓球台和一部分健身路径,仍存在部分县区无一处体育馆的情况;体育场地多分布在学校和村委会,部分乡村未配置体育场地设施。总体上讲乡村体育场地质量普遍不高、功能设计单一,使用率也不高。而在县城和集镇中心地带,多建有健身广场、健身路径、中小型体育场馆以及室外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和少量的网球场、足球场等,功能设计比较单一、设施简陋、维护不够、使用率较高。
(二)县域体育场馆(场地)规模现状
《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显示,全国体育场地面积19.92亿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46平方米。从表3可以看出,我国县域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像旌德县、攸县等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更是低于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时1.03平方米的水平。结合表2、表3、表4来看,我国县域体育场地个数与体育场地面积并不成正比,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和体育强国战略的实施以及县域居民体育健身意识的加强,我国县域无论是体育场地数量还是体育场地面积都存在着巨大的增长空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雪炭工程”等针对农村、农民的体育健身工程还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切实把关系到全国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成败的农民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建设落到实处。
表2 部分县域体育场地面积情况(单位:m2)[4]
(三)县域体育场馆(场地)建设投资现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体育场地投资主体也从依赖政府财政拨款这一单一形式逐渐走向由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体彩公益金、市场融资、个人出资等多元化的投资结构,丰富了体育场地投融资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政府财政能力不足的问题,扩大了县域体育场地的供给。有学者对全国30个体育先进县体育场地投入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表3)。体育先进县体育场地投入结构将对我国其他县域体育场地投入结构的改革具有一定的示范、引导作用。
表3 全国30个体育先进县体育场地投入情况[5]
从表3可以看出,我国体育先进县体育场地投入结构已完全打破以政府为单一投资主体的模式,建立了包括政府投资在内的财政拨款、单位自筹、社会捐赠和体彩公益金等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总体上看,体育先进县体育场地投入结构中,单位自筹占据着绝对主体地位,占比达到65.8%,其次为财政拨款,占15.1%,社会捐赠达到11%。单位自筹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政府财政拨款不到全国的一半,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体育先进县之所以先进,就在于其能够充分利用市场来获取体育事业发展资金,以解决政府财力的不足,过去那种“等、靠、要”的思想是不能解决县域体育场地建设对巨额资金需求的。相比之下,中部省份体育先进县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相对较高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自身筹资的能力相对有限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东部省份,县域经济较为发达,经济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东部体育先进县体育场地建设资金以单位自筹为主,占70.3%,只有16.2%的资金靠财政拨款;在西部省份,仅有10.2%的建设资金靠财政拨款,61.5%的资金靠单位自筹,21.4%的建设资金来源于社会捐赠,远远高于中部和东部省份,社会捐赠资金来源多可能与前些年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政策有关,东部和中部对西部的对口支援较多,于是扩大了社会捐赠资金来源的渠道。
表4 部分县域体育场地投入情况[6](单位:万元)
从表4可以看出,我国县域体育场地投入以财政拨款和单位自筹为主,与全国体育先进县体育场地投入结构略有不同的是,连平、芦溪和德化等县财政拨款的比重高于单位自筹,而在永春、惠安和安溪等县体育场地投入结构中,单位自筹和社会捐赠比例较高。表明了我国县域体育场地基本形成了政府财政拨款与市场融资相结合的投资结构,财政拨款与市场融资比例的差异多与县域经济发达程度和特殊时期的政府政策偏向有关。可以肯定的是,随着“十八大”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政策导向落实,我国县域体育场地建设市场融资的力度会加大、步伐会加快,投资结构逐渐趋于多元、优化和合理。但是,如何协调政府与市场在县域体育场地供给中的关系,促进多元供给主体的协同,将关系到县域体育场地发展的成败。
(一)县域城镇化进程中体育场馆配置蕴含的机遇
在县域城镇化进程中,我们应该在牢牢把握城镇化为县域体育场馆配置带来的机遇的同时,妥善应对县域城镇化进程中体育场馆配置面临的挑战。就机遇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首先,县域体育场馆配置的速度、规模、结构和质量会随着县域城镇化率的提高而改善。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坚持以人为本和关注民生的城镇化,是坚持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本取向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要求配套建设与城镇化水平相适应的体育场馆设施和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城镇化规划》在第六篇第二十章第二节提出,“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因此,随着县域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县域体育场馆配套建设的速度会明显加快,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覆盖面会不断拓宽,服务标准会不断提——服务内容会不断拓展、会随着县域经济社会和体育事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动态发展。课题组调研结果表明,从2008年开始,全国县城掀起了新一股建设体育场馆设施的热潮,这既可能与北京奥运会掀起的全民健身热潮有关,也可能与一大批兴建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体育场馆老化、功能单一、与当前城市规划不和谐等有关,但归根结底,是政府在县域城镇化进程中对县域居民公共体育诉求的反应。
其次,县域城镇化战略会促使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转变职能,有助于破除体育场馆运营痼疾,更多地向民生体育倾斜。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政府偏好或政策偏向、行政审批制度以及政府官员行为极大地影响了县域体育场馆建设及运营的效率和公平。坚持走中国特色县域城镇化道路,就是要在全面把握我国县域经济具有农村性、地域性、层次性、综合性和不平衡性等特征的前提下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具有相对性、层次性、阶段性、动态性特征)进程。县域特色城镇化要求政府在体育场馆配置过程中树立政府公民社会理念、政府服务理念、政府有限理念和政府效能理念等现代政府理念,坚持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相结合,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职能、权力和责任相结合,成本与收益相结合,把政府的主要精力转到规划远景、弥补“市场失灵”、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以及为各种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与公平竞争条件上来,从而为提高体育场馆运营效益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第三,县域城镇化战略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为机制保证,强调多元主体协同合作,为县域体育场馆市场化配置指明了方向,有利于提高县域体育场馆配置效率。多年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深刻影响和传统思维模式的长期束缚,我国县域体育场馆配置工作默守陈规、固步自封、思想僵化的现象屡见不鲜,极大程度上影响了县域体育场馆配置的效率和公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多个场合多次表态,新型城镇化一方面要更多地向民生倾斜,另一方面要继续走市场化道路。搞好民生体育靠政府,需要政府转变职能;提高效率靠市场,需要发挥市场在体育场馆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因此县域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体育场馆配置离不开市场化,离不开市场化制度的建设。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体育”项目、已具备市场化配置条件的和需要通过市场化配置手段检验的公共体育场馆交由市场进行配置,同时配合规范、有效的行政监督手段,形成市场运作和监察督促的良性循环。
(二)县域城镇化进程中体育场馆配置面临的挑战
机遇与挑战相伴共生。县域新型城镇化发展对县域体育场馆配置的速度、规模、结构和质量提高确是一大利好,对转变政府体育职能提高配置公平度,对转向市场化配置提高配置效率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县域城镇化进程中体育场馆配置可能面临的挑战。首先,目前我国县域城镇体系中主要以小城镇为主,其特征在于数量多、密度大、镇域覆盖范围小,难以实现体育场馆设施共享,导致使用效率较低,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其次,县域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内涵、内容、标准、路径与方法等尚处于学术探索阶段,未见官方标准,客观上影响了战略推进,进而影响体育场馆配置。比如,县域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是以“服务半径”、“服务人口”、“城镇规模”、“使用功能”、“运营方式”为依据,还是以“居民体育需求习惯”、“投资模式”、“服务质量”、“交通状况”等为依据进行配置?目前尚未达成共识。再次,县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现状使得县级财政“保民生、促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加之由于历史等多种原因,与经济、社会、教育、文化等事业相比,体育事业还难以获得更多的财政支持,这对县域体育场馆配置不利。最后,县域城镇化建设会使城镇人口迅速增加,城镇范围不断向外延伸,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的“边缘化”悲剧可能会重演,这对体育场馆后期运营不利。如在湖南省桃源县,投资1 000多万元于1998年建成的体育中心仅使4年便遭“废弃”,2013年,计划投资3亿元的县文化体育中心又位于漳江镇,远离县城,目前整个县城唯一的体育场偏居于南部新城区,整个老城区没有一个面向居民、功能齐全的体育活动场地,县城居民的体育活动受到了严重制约,现有场馆的运营面临着严峻挑战。
[1]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EB/OL]. [2015-1-15]http://www.gov. cn/zwgk/ 2012-07/20/content_2187242.htm.
[2] 易剑东, 袁春梅. 三地整合:群众体育场地供给的新思考[J].体育与科学, 2014(4): 37-40.
[3] 体育场馆建设不应成为“现代恐龙[N].广东建筑报, 2010-10-23(A02).
[4] 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EB/OL].http://www. cnenbd.com/Article/news_qyyw/Article_24780.htm.
[5] 王维. 我国体育先进县(市)体育场地现状及县域体育场地发展思路[D]. 华中师范大学, 2006.
[6] 黄燕霞, 许月云. 美丽乡村建设背景下县域体育场地建设现状与发展——以泉州市永春县为例[J]. 泉州师范学院学报, 2014(4):11-17.
(责任编校:贺常颖)
Research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Sports Facilities Distribution in County Territory under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SHU Zongli, XIA Guixia, REN Ping, WANG Li
(College of Physical Education, Hunan City University, Yiyang, Hunan 413000, China)
The effective allocation of a county sports facilities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under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At present, the allocation of county sports facilities is not high, the quality is not high, the function is single, the use rate is not high, the formation of the government financial allocation and market financing combined investment structure. The new county urbanization strategy deployment provides a rare historical opportunity for the increasement in the number of the allocation of sports venues in the county, th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 of sports and innovative configuration will also produce such as short-term intensified shortage effect, the conflicts between property rights and powers to highlight the scale effect, it calls to enact public sports service standards and other challenges.
county urbanization; sports facility; distribution
G 818
A
10.3969/j. issn. 1672-1942.2015.03.005
1672–1942(2015)03–0027–05
2015-01-2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4CTY008);湖南省教育厅优秀青年项目(14B035)
舒宗礼(1980-)男,湖北襄阳人,副教授,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学校体育、体育旅游和体育场馆运营研究。夏贵霞(1982-)女,汉族,讲师,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学校体育研究;任平(1982-)女,土家族,讲师,硕士,主要从事体育教育训练学研究;汪丽(1986-)女,汉族,讲师,硕士,主要从事体育教育训练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