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竹盛
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打自家人,这类戏剧性冲突总让人“喜闻乐见”。近来,同为公权力机关的公安和法院之间发生了两起此类事件。去年7月底,河北武邑县法院3名干警在成都执行一起民事案件,认定一家公司妨碍执行,开出了30万元罚单,后又减为3万。因法院人员穿着随意,且罚款数额还能“讨价还价”,该公司起疑后报警扣留了3人。
此前不久,还发生了另一起更为激烈的警法冲突。陕西省华阴市法院在山西省扣押了30多辆没有悬挂车牌的涉案工程车辆,正浩浩荡荡组成车队开往扣押地,途经山西原平市时,当地交警以无牌车辆不能上路为由,出动了几个交警中队,扣押了近百号人押运的庞大车队。
两起事件颇为相似。冲突双方都从属于国家机关的不同分支,一方是行政机关,一方是司法机关,且双方分别属于不同省份。此外,两起事件中,上级部门都介入了。河北省高院发布声明,强调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权威。陕西法院和山西交警的纠纷则由双方请出各自的上级商谈。
更具意味的是,商谈过后,警方释放了法院人员,也送回了扣押的车辆,冲突本身解决了,但口水仗却都在持续。山西方面请来公安部撑腰,除了获得副部长批示外,公安部交管局还以通报的形式,肯定了山西原平市交警严格执法的行为。陕西华阴法院见对方不服气,院长亲自出马,接受了媒体直播访谈,为本院“打抱不平”。访谈中,院长除了为法院行为辩解外,还直言,法院在交警扣车后,以妨碍司法执行为由,曾向交警方面开出了100万巨额罚单,并要求拘留相关人员,但双方“和解”后便不了了之了。
成都警方与河北法院的“对空骂战”也远未平息。河北法院在成都媒体发布针对法院方面的“负面报道”后,严词声明,试图澄清事实,甚至不惜使用网络上普通维权者常见的“笔法”——痛陈成都警方在执法过程中态度粗暴、殴打法院人员,甚至还透露了当事人在执法现场给警察送烟的细节。
事件本身虽然被摆平了,但口水仗还在持续,孰对孰错远未见分晓。既然双方都坚持各自的做法是合法恰当的,那么假如陕西法院坚持要罚款,而山西交警也坚持要扣车和处罚,这样的冲突应该如何解决?
公民之间的矛盾、官民之间的纠纷,都有相应的制度途径得以化解,唯独此类权力与权力之间的冲突,在目前的制度框架下,尚无制度化裁断的途径。以往的经验并不能根本化解冲突,双方或相互给面子,握手言和;或由组织出面协调,各让三分;或干脆都退避三舍,使权力边界不清不楚的地方变成三不管的地带。凡此种种做法不过是掩盖或是延缓了权力冲突的发生,两家法院愤愤不平的心态便是明证。
相关个案的涌现表明,理顺不同国家权力之间的边界显然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领域,而这正是宪法的任务。一些国家设立了宪法法院或宪法委员会来裁断权力的冲突。如何以制度化的安排保障宪法實施,落实依宪治国,这不仅是当下中国的现实需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摘自《南风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