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懿鸣
古代的公文尽管与现代的表现形式已经有很大的差异,但都通过公文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从文体上看,制、诏、策(册)、戒、敕、旨、谕等是皇帝在政务活动中颁发,相当于现在的意见、方案、决定等;文武百官向皇帝上奏的文书主要有奏、章、表、议等,类似于现在的报告、请示及调研文章等。造纸术和印刷术发明以前,古人书写不便,从提高效率和经济实用的角度需要写短文,再者古代为官礼制较多,对官员行文要求严格,因此古人行文大多高度概括,形成了言简意赅的文风。
古代公文的语言高度概括。如《过秦论》是贾谊政论散文的代表作,其《中篇》仅用18个字“秦灭周祀,并海内,兼诸侯,南面称帝,以养四海”便将秦统一六国的史实叙述完毕,其中“灭”“并”“兼”三个动词一气呵成,自然流畅。又如刘邦的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只用10个字就将简单的三条带有法律意义的入关主张公诸天下,语言直白朗朗上口。经口口相传,便路人皆知,省去了大量宣传发动的人力财力。再如诸葛亮的名篇《出师表》,全文仅800余字。《出师表》篇幅虽短,信息量却大,用现代的眼光看,诸葛亮作为蜀国“总理”,这既是一份合格的形势分析报告,又是一篇对政事施行的请示,更是一篇抒情议论结合的优美散文。文中开篇赞美刘备的功绩,引出上表缘由;转而委婉地劝导刘禅要继承和发扬刘备的优良传统,广开言路,多纳良言,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作用;最后感念刘备发现、重用自己的恩德,并详细阐述下步工作打算,展露自己全心辅佐的赤诚之心。全文夹叙夹议、用语谦逊、条理清晰,篇幅高度浓缩,内容又十分丰富,还融议论、叙事、抒情于一体,读来令人感慨万千。
古代的公文还广用典故,行文巧妙。古代臣子上书,进谏策略非常重要。首要的是要顾及君主的尊严,即使是君主明显的过失,也要用巧妙的语言来进谏,否则不但起不到建言献策的效果,反而招致自己的人头落地。因此借用典故,借古说今是个好办法。如唐代韩愈的《论佛骨表》开篇便引用孔子《论语·雍也》中的话:“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借孔圣人的话来劝谏皇帝,即使皇帝心中不悦,也不好公开反对孔子的话。又如距今已经两千多年的《谏逐客书》,作者李斯在开篇注重方式方法,先表明自己只是对大臣议论发表看法,避免直接碰触到皇帝那根因逐客遭议论而十分敏感的神经,减少了对立,尔后娓娓道来,实现了上书成功。也有反面的例子,如明朝海瑞性格使然,在他的《治安疏》洋洋洒洒,纵横捭阖。海瑞在疏中直刺皇上之过,文章虽好,却招来龙颜大怒,导致自己身陷囹圄。
古代的法律文书也十分严谨,值得一看。古代法典自唐朝时立法技术成熟,唐高宗制定颁布《永徽律》,在元代以后被称为《唐律疏议》,仅12篇共500条。唐以后历朝均以此为蓝本删改,至明朝的《大明律》仅30卷,共460条。古代法律不像现在的法律分得细,仅一部法典涵盖民法、刑法各部门法。要用有限的语言规定出这么多的法律关系,不得不佩服古人在公文写作方面下的功夫。古代一部法典往往历时几年甚至十年方能定稿。古代不仅法典十分精要,而且判决书常是言简理尽,极具说服效果。据史料记载,清康熙年间福建泉州一年轻小尼姑因与孙公子相爱,便向官府请示还俗。知府接状批道:“准、准、准,准尔嫁夫君。去禅心,超凡尘,脱袈裟,换罗裙,免得孙(僧)敲月下门。”虽是简短几句法律文书,却意境无穷,诙谐成趣。唐代张鷟著的《龙筋凤髓判》以唐时骈体文写就成书,共收录了79条判例案由,判词老辣简练,不仅在当时堪称经典,亦影响后世。虽非公文,亦值得一读。
如今中央要求开短会,写短文,我们不妨好好学习研读一下古代公文,从那里汲取一些有益营养。
(摘自《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