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这是相当一部分落马贪官“双面人生”的真实写照。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这些“双面”贪官在公众场合展现阳性人格,看上去觉悟很高,清正廉洁、正气凛然;而私下呈现的是阴性人格,利欲熏心、以权谋私。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为什么贪官都有两副面孔?
贪官的“双面人格”通常以戏剧性形式呈现,也就是说,他们都具有一定的表演才能,擅于逢场作戏,可以根据场景或剧情的需要,随时转换角色。贪官的表演才能,有的体现在语言上,有的体现在行为上,有的言行均有体现。无论体现在哪一方面,表演都极为娴熟。
语言类的,如高勇、马德等,平时爱念“廉政经”。成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高勇曾说:“领导干部一定要用好‘三盆水’,一盆水来洗头,保持思想清醒和与时俱进;一盆水用来洗手,保持手脚清白,拒腐蚀永不沾;一盆水用来洗脚,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这话说得实在精彩,不过“台词”是说给别人听的,戏更是演给别人看的,如果没有被查处,“观众”难以相信他贪污受贿2167万元。黑龙江省绥化市委原书记马德更是曾“创造性”地提出:“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各级党组织推荐干部,必须署名,写清推荐理由,实行推荐责任制。”并且倡导 “五个不用”,即溜须拍马的不用,好吃懒做的不用,跑官要官的不用,平庸无为的不用,无德无廉、形象不端的不用。其实“五个不用”只是说说而已,只要私下给他送钱,就“五个都能用”。
行为类的,如徐国健、王纯等,平时常做“廉洁秀”。江苏省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徐国健,给人印象是做人谨慎、行事低调、廉洁自律,他下基层调研从来不收礼品,有时实在推脱不掉,一回到部里,立即吩咐司机把东西登记并上交。然而真相却是徐国健一面拒收或上交礼品,一面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吉林省委原副秘书长、白山市委原书记王纯,刻意为自己塑造清廉形象,穿着朴素、生活节俭,并声称自己是不吸烟喝酒、不坐车上班、不上娱乐场所、不收任何礼品的“四不”干部,而私下他则以贪腐为能事,大肆受贿敛财。
言行类的,如王敏等,既擅长念经,又善于作秀。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常在各会议上大谈廉洁,“苦口婆心”教育干部,再三强调:“一个班子,尤其是党委书记过不了廉洁关,就没有担当的资格。”在同事眼里,王敏以对下属严厉著称,不接受下属的请托事项,不允许搞“乌烟瘴气”,对工作搞不上去的地方和当事人毫不客气,给外界展现的是一个为人低调、穿着朴素、十足工作狂、非常清廉的形象。因此,在他被调查后,很多干部觉得不可思议。据报道,王敏“落马”消息刚发布时,甚至有不少山东媒体记者都在微信圈表示“怎么可能”。然而,王敏收受2000多万元的贿赂却是铁的事实,人们之所以不敢相信,只是被他高超的演技迷惑而已。
双面人格,本质上是戏剧性格的显现。一些贪官善于作秀表演,其实与旧式官场文化传统有渊源,或者说他们身上带有旧式官僚的印记。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思想被历代王朝奉为正统意识形态,并以此为标准选用官员。儒家虽崇尚仁义孝悌,但实际选用的官员能否真正合乎标准则是一个问题。汉代虽以儒家标准“举孝廉”,结果也出现“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的情况,这表明有人通过伪装做戏或施行贿赂而进入仕途;再说,当时官场存在“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现象,则表明正直的君子会被逆淘汰,而精于表演的滑头则春风得意。
实行科举制之后,旧式官员大都受过儒家文化熏陶,但除了少数士大夫忠实践行儒家价值观,大多数官僚只把读圣贤书作为敲门砖,一旦进入官场就自觉或不自觉地戴上了面具,开始异化,以致出现“双面人格”——表里不一,口是心非,善于做戏,口头上大讲仁义道德、经世济民,实际则贪赃枉法、弄权牟利。
“双面人格”之所以形成,并成为旧式官场文化的重要部分,自然有其深刻的原因,除了社会制度因素外,还因为我们传统文化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求真务实、科学理性的精神,从而使人在思想与行为上表现出重形式、轻内容,重表象、轻本质,重法术、轻方法,甚至只要面子过得去,只要目的能达到,可以不择手段。如若作伪做戏能蒙混过关,且能获得实际利益,那么它就会被人奉为法宝,进而成为一种行为习惯,最终浸透每个人,从而固化为民族性格。
贪官“双面人格”的形成,除了文化传统中的负面因素,关键还在于权力缺乏有效制约与监督。在权力配置上,主要是分层设置,同一层面的权力过于集中于某个机构或个人,缺乏约束;在权力授予上,主要是自上而下单向性委任,使官员误以为权为上级所授,而非人民赋予;在权力运作上,主要是系统内封闭运行,缺乏透明度公开性;在对权力监督上,只有自上而下的监督有效,而同级的监督极为薄弱,而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难以落实。
正是由于权力运作机制存在漏洞或缺陷,为一些官员弄虚作假、玩弄戏法提供了“舞台”。权力在同级缺乏制衡,易使一些一把手变为“土皇帝”,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一手遮天;权力的垂直单向授予,会让有些官员只“唯上”;权力运行不透明且缺乏监督,会让有些官员在台前幕后展现不同面目,让“观众”雾里看花,难辨真假。
自上而下的监督固然有效,但上级不可能事事亲自督导。况且还有一种情况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上级领导下去检查督导工作,下面精心策划充分准备,采取戏剧性的行动,呈现出光鲜一面,说白了还是作假做戏,做好表面文章以博得上级褒奖。所以,民间流传一种说法:“村哄乡、乡哄县,一直哄到国务院。”这个哄,即为做戏哄骗的意思。时至今日,蒙骗上级领导的“戏剧”在各地仍有上演。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官员要牢记党的宗旨,自觉执政为民。对于贪官来说,他们也懂得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为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为恶,所以没有哪个贪官会明目张胆地搞贪腐。他们很清楚,既要捞取钱财,又要好形象,做戏伪装不失为好办法。
此外,由于制度漏洞及官场风气等原因,致使一些贪官一路贪腐却还得到重用或提拔。如此一来,他们就更加坚定地认为,只要善于伪装会演戏,就可以忽悠组织忽悠群众,哪怕私下贪腐再厉害,也能以清廉形象掩盖,从而逃避法纪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