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璨
摘 要:当今世界,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实力往往由大型企业及其领导下的企业集团所代言。为打造既具有竞争实力又具有宣传效应的市场名片,我国不断通过合并、兼并、收购等资产重组形式,大力提升企业集团的数量与质量。但是,量变引起质变的规律表明,总存在一个合理规模的界限,而不是越大越好。而要明白企业集团“到哪里去”,“从哪里来”是不能不考虑,文章对企业集团的形成与边界进行浅要的讨论。
关键词:企业集团;边界;规模经济;交易费用
中图分类号:F2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5)02-0122-03
1 企业集团形成的主要理论基础及其决定的企业集
团边界
1.1 规模经济
规模经济是指随着企业生产要素投入规模的扩大,某一区间的平均成本所呈现的递减趋势。长期表现为长期平均成本曲线向右下方倾斜而呈现出经典的L形。平均成本的减少,在既定价格水平前提下,意味着利润的增加;或者,在既定利润水平前提下,产量的增加——亦即,规模经济会导致生产的增产或节约,进而表现为总利润的增长。规模经济是要素投入数量增加至一定程度的副产品,它反映了要素投入规模与平均成本之间的变动关系。在技术条件亦即生产函数不变的情况下,要素投入的增加在大多数时候意味着产出的增长,也就将导致销售价格的下降,进而在利润上抵消由平均成本下降所贡献出的一部分空间。因而,规模经济也是可以继续“进化”为规模不经济的,这就需要选择一个合理的生产要素投入水平,有效地控制生产规模,并科学地改进要素投入组合方式的变化(即生产函数形式)。规模经济甚至会导致垄断或类似垄断的额外经济利润,如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里论述的那样,“达到好像是一种有限的垄断;所谓有限的垄断,就是受到以下原因的限制的垄断:很高的价格会引起竞争的生产者的出现。”[1]
尽管仲伟周(2001)等[2]认为:“从企业集团形成与发展的原因看,规模经济、垄断优势与多元化经济等这些问题,却应该是企业集团形成与发展的结果,而不是企业集团形成与发展的原因。”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何种规模的企业,都会向规模经济发展,这种规模的扩大可能并非体现为劳动的增加,而会越来越多地体现为资本和作为生产要素的管理与技术的增加。企业自身规模扩大后,为专事专项处理,业务分割和资源转移将催成其分支机构与“后代”企业的诞生;或者由于获得竞争优势有资格和能力兼并他者而得以扩大规模,因而形成了更为大型的企业集团。此外,类似于自然垄断的概念,由于所属行业的特殊性,存在某一个规模界限使得企业达到此界限才可能有效率,即所谓最小效率规模(MES,minimum efficient scale),因此这一行业的企业不得不去扩大规模,当MES较大时,企业集团的组织形式似乎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规模经济既是业已存在的企业集团的结果,也是将要形成的企业集团的成因。
但同时应警惕潜在的规模不经济。当长期平均成本开始增加而形成U形曲线,显然規模经济效应的福利已然消失,企业或企业集团就会进入一个不恰当的经营规模。换言之,正如微观经济学所揭示的那样,长期平均成本最低的位置所指示的规模,即为企业或企业集团的边界。
1.2 交易费用
新古典经济学在消费、生产、成本与商品市场的一般均衡理论中,将企业视为无法破解也无需破解的黑匣子,同时认为运用市场配置资源的交易费用可以忽略,这就包含了两层预设。
首先,所有的生产函数都是可被使用和转换的,企业具有无限的可能性,使之能够立即达到任何的边际技术替代率,可以实现任意给定的生产函数,也不存在进入或退出壁垒,但这些在新古典经济学的“短期”内皆是无法实现的。
其次,企业之间除了他们所面临的市场结构与自身规模之外就没有什么是有差别的,但是企业内部的组织成本差异和资源配置情况(如X非效率)、企业中的“委托—代理”契约关系,均没有被考虑在内而被忽略了。
于是,科斯抛弃了交易费用为零这一假定,将摩擦力这一更具现实意义的概念引入了经济学的理想物理模型,并揭示了企业的存在意义。在他看来,企业和市场不过是两种彼此替代的资源配置方式,交易是否在市场中进行,取决于如果采用企业的形式交易费用是否会更低。如果企业对于这项交易是更有效率的选择,那么就应该以企业的形式替代市场来组织资源:当前不存在企业的,就应当成立企业;已有企业的,就该当扩张之。当企业的规模扩张至这样一种程度——其交易费用在其内外部进行完全无差别时,亦即扩张这一动作使得企业内部与市场外部的边际效率相同,也就达到了最优边界。
作为交易费用理论的追随者,威廉姆森肯定了交易费用为正的事实,并进一步探讨了交易费用的类型及其来源。进一步地,他首次提出“规制结构”这一概念,认为规制结构主要有三种:企业、市场和存在于这两种组织形式之间的各类中间组织。中间组织既利用市场机制,又利用管理手段来协调企业间的交易。企业集团通过产权与人事等方面的行政或契约安排将一系列具有业务、资本、技术关联的企业结合到一起,显然是属于上述的这类中间组织。
因此,企业集团可被视为区别于传统经济学认知中企业与市场的另外一种新的组织形式,作为中间组织,它由市场所联系的诸企业所组成,又不仅仅通过市场来将这些企业联系起来。它保留了集团内企业作为企业来配置资源的权利,也存在市场自在的运行机制,可以有效利用企业和市场的双重优势。一方面,它以具有实力的大企业作为核心层基础,扩充具有相关利益和交易往来的外围圈企业,扩大其规模,使得其集团内各企业的成本纷纷降低,能够实现集团内企业个体的效率提升;另一方面,原本通过市场来进行的业务被纳入集团组织内部运作,交易费用被降低了,增进了整体的利润水平。另外,联合经营所形成的资源与信息共享也能更进一步地降低集团内各企业的风险。显然,这种制度安排仍是某种人为的和内部的资源配置方式对于自在的和公开的市场机制的替代,本质上这与企业对市场的替代几无区别。所以,企业集团边界的确定,也就基本上企业边界的确定几无差别,仍然是由扩张的边际效率所决定的。
2 我国企业集团的边界问题
尽管企业集团的出现与发展已经有了相当长的历史,在我国,企业集团即使不能算作新生事物,也远未成熟。在改革开放以前,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基础薄弱,大多数企业是隶属和忠实于政府这唯一的“企业集团”的零散个体,不存在完全的自由经营权利,因而不存在现今语境中所指称的现代企业集团。改革之后,市场机制被逐步建立,作为市场机制替代物的现代企业也才被发展起来,企业集团才有了其可能存在的现实土壤。自我国孕育企业集团到实行至今的30年中,其间既有宝贵的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特别是我国企业集团的组建,及其运行和扩张的种种问题尚需规范。
2.1 企业集团的组建过程是存在问题的
企业集团应该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具有自主行为能力的各企业自愿联结和组合而成的,企业一旦加入集团,企业就必须在其经营行为、发展战略、文化理念上与集团保持密切的匹配和经常的服从,如果加入集團的安排不合乎企业的根本利益,企业可以拒绝与之合流。同样,如果业已存在于集团内的企业无能力或无意愿承担和服务于集团安排,企业即退出集团。尽管企业集团也有其明确的组织规定,但企业进出集团的自由度还是比较高的,其行为原则正如前文,需要视乎其进出的边际效率而定。
我国的企业集团组建与运行状况,则不尽相同。我国企业集团组建的经济基础,不是完整而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而是在当时并未完全退出而存有残余的计划经济体制。因此,企业集团的试验与确定也是计划式的,而非是经济效率及企业现实需要所决定。出于发展冲动或者炫耀动机,政府急于走在这场试验的前列,因而给予试点对象包括费用优惠与成本补贴在内的多种激励措施,企业则相继踊跃争取成为试点对象,场面的火热掩盖了寻租构成的低效。试点后形成的集团也未必符合加入企业的利益,因为激励政策必然是临时而不可持续的,届时退出或是解散,在彼时则无关紧要,权且另当别论,“择日再容细表”了。
这种模式,一方面由于行政权力的介入而导致的寻租的存在,通过常规途径收购兼并这一外部交易,实际上其交易费用是高过自由公开市场的;另一方面,由“拉郎配”甚至是“乱点鸳鸯”的方式所形成的组合,在企业间的互相了解和沟通方面上,必然不如“自由恋爱”方式所形成的集团,这加深了信息流通、组织协调、和资源调配的难度,也增加了以企业的内部的交易费用;再者,以获得设租收益为目的而形成的企业集团,必然会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因为这一安排并未将集团的长远发展考虑在内,甚至只是“假婚”或“骗婚”,试点宣告失败时则完全可以声称这是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合理结果。
以上这些都与企业与企业集团产生的原理与初衷背道而驰了。在实践意义上,意味着这类结合而形成的企业集团应有的边界被高估了,因为这些企业在那一刻的边际效率或是外部高于内部,或是内部高于外部。在完成集团组建后,外部交易费用提高的效率损失为政府提供的政策收益所补贴,内部交易费用提高的效率损失则为组成集团后的规模扩大所补贴,也许当规模经济的收益足够大时,集团形态仍然可以持续,但政策收益总是暂时的,解体的威胁总是存在的。也就是说,这类措施实际上是在高于应有边界的规模水平上组建企业集团,这也是为什么我国企业集团改革试点好却推广难的原因所在。尽管这种体制缺陷正随着改革的深化不断被消除,但由于企业集团的组建与运行仍由政府来牵头推动(尤其是地方上的企业集团),所以我国企业集团的类似问题在根本上难以得到改善,除非这一过程是完全由企业与市场自主完成的。
2.2 企业集团的扩张问题
对于既有的企业集团,即使它最初并不是“跨越式”地在一个过高的规模水平所对应的边界中建成的,在其后天发展中,也可能错误地扩张至应有边界之外。在追求经济发展的时代背景与各个时代为不同语句所表达的宏大叙事驱动下,在发展企业集团时往往忽视内在经济规律而屈服于发展冲动,人为和盲目地推动企业集团的规模扩张,特别是将具有充满竞争关系的、互补性不强的企业强行捆绑在一起,其结果只是现象上的强强联合,只是数量上的叠加和堆砌,却无法形成规模经济。职业经理人对于此尚不能免,而在行政行为的背景之下,各路豪杰却免不了各自主张,内部协调成本的增加亦可能形成规模不经济,致使企业集团效率极其低下,这种规模不经济可以视为管理这一生产要素所引起的。由于原有的单独企业彼此之间的缺乏默契和弱关联,难以形成有机融贯的组织形式和管理体系,也就意味着更多的管理资源的投入,这一生产要素追加结果是,生产要素增加,但产出并未有明显的提升。至少在企业集团组建的短期内,平均成本可能是上升的。因此最终形成不是规模经济而是规模不经济,这是企业集团的应有规模在成立之后被高估了。如果企业集团内的各企业主体确是基于完全的市场行为来构建企业集团,那么,这种事后“越界”概率会小多。
因而,当前企业集团低效的成因是需要重新商榷的,也许真正的原因并非是表面上所体现的“不够大”所决定的“不够强”,反而恰恰可能是被绝对规模不大这一现象所掩盖了的相对规模已然过大所以强不起来的事实。如果企业集团的组建、发展、及扩张均继续主要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所驱动,那么对企业集团内核心企业的设租激励和边界高估就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拿不出优惠条件,企业集团就没有必要通过政府来实现了。仍然需要将企业集团交给作为独立和自由经济个体的法人企业和公开公平的市场经济体制环境来完成。同样,即使是目前貌似存在的且以一定绩效运行的企业集团,也并非不值得去怀疑它们是否已经跨越它们应该恪守的边界。事实上,中国在过去并非没有企业集团倒闭的案例,这值得业已存在的企业集团和有意愿或将要组建企业集团的单独企业们关注。
要解决这些存在于我国企业集团身上的问题,其根本措施仍在于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没有成熟的体制就没有成熟的市场,也就无法孕育出权责匹配自负盈亏真正立足于竞争中的现代企业,更无法拥有新型的介乎市场与企业之间的优质企业集团。
参考文献:
[1] 马歇尔.经济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2] 仲伟周.论企业集团的本质与功能——企业集团形成及其运作边界的经济学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2001,(1).
[3] 宋培林.企业集团合理规模的理论界定与我国企业集团规模的问题思考[J].当代经济科学,1995,(3).
[4] 顾保国.企业集团生成理论比较分析[J].现代经济探讨,2006,(4).
[5] 蔡慧.经济学动因视角下的企业集团形成的多维度理论解释[J].湖南社会科学,2009,(3).
[6] 姜军凤.我国企业集团规模不经济的原因与对策[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