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的作用和路径探析

2015-05-30 13:09张红杏
经济师 2015年1期
关键词:保险业新型城镇化建设

张红杏

摘 要: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建设,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向全国人民提出的新任务,也是从战略高度上对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内以新常态、新思维推动新型城镇化迈上新台阶的重大部署。作为保险机构和保险工作人员,一定要全面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竭尽全力,加快推进,最大程度地发挥保险的功能与作用,不断挖掘新潜力,解决好“三个1亿人”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

关键词:保险业 新型城镇化 建设

中图分类号:F8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1-074-0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向全国人民提出要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新目标,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内以新常态、新思维推动新型城镇化迈上新台阶的重大部署。笔者作为一名保险工作者,一定要在保险公司党组织的领导下,紧紧抓实、抓细、抓好这项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要利用新型城镇化对财产保险工作的辐射带动功能,竭尽全力,加快推进,最大程度地发挥保险对城镇化建设的保障作用。

一、保险业要发挥“经济助推器”与“社会稳定器“的作用,更好地服务新型城镇化

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城镇化建设面临着重大的抉择。能否站在国土资源战略的高度,以人为本,构建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生产、生活格局,科学合理地推进城镇化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针对我国的实际国情,认真分析城镇化的发展形势,提出了推进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新模式,指明了城镇化建设的方向和道路,一定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城镇化建设的发展道路上谱写出波澜壮阔的新篇章。

商业保险与城镇化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是能够使城镇居民以全新的理念生活、生产,防患于未然,并将因各种突发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的一种有效的手段。同时,开展全方位的服务新型城镇化,也是时代赋予保险业与保险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使命。国内外实践证明,一方面,城镇化可以带动保险业的发展,二者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紧密联系,促使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发生变化;另一方面,保险业可以有效地保障城镇化科学、安全发展,将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灾害风险降到最低。二者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使人均保费收入与保费收入在GDP中的比例不断增长。因此,毫无疑问,新型城镇化的快速、稳定地发展,必将为我国保险业带来巨大的商机。我们必须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提高战略思维、战略把握、战略运作能力,做到坚定清醒有为,为民务实清廉,发挥“经济助推器”与“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当好推动城镇化建设的排头兵。

二、新型城镇化需要保险业以新思维、新常态做出更多的贡献

每一个国家都面临着或者经历过城镇化发展的问题,只是时间、形态、机遇有所不同。对我国来说,要想扩大内需,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其中一个重要途径就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建设。只有尽可能释放城镇居民的消费力与提高城镇居民生活质量,激发农民的创造、创新、创业活力,才能促进城镇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推动“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使其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一个“马达”。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他们的城镇化建设大都是经历了市场主导的发展进程,从而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因此,笔者认为,我国的城镇化发展也应该在发挥政府配置资源主导作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商业保险化的市场风险转移机制、互助机制与管理机制建设,用好用活政策,继续向贫困宣战,促进区域开发与精确扶贫相结合,以形成一个全方位、多角度、全链接的高度契合的服务环境,引导城市现代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发挥好保险业在新型城镇化中对农业现代化的辐射带动作用。

城镇化建设需要巨大的财政投入与资金支持,道路、通信、公用设施、水电气暖等一系列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都需要大量的投入。国外研究表明,城市人口与城市基层设施建设、城市化率的比例为:1∶10万元∶1%;同时,还能够使地方政府公共投资需求增加5.9%。由于城镇化建设资金投入规模大,回收慢,资金链长,成本高,往往会导致一些项目因管理不善,给相关单位带来损失,增加财政负担;有的甚至半途而废,成为“半拉子工程”,给居民带来生活、生产不方便等现实问题。保险资金由于自己所特有的规模、稳定、周期等方面的特点,恰恰可以弥补城镇化建设资金投入空缺,从而增加城镇化建设的资金来源。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城镇化建设资金的一项重要来源就是保险资金。美、英、德等发达国家,保险业可以直接投资基础设施抑或是以国债、公司债、房地产等形式,为本国城镇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中国保监会负责人曾经指出:到“十二五”期末,我国保险资产配置结构将以债券、股票等方式间接为城镇化发展提供资金,而且将要达到保险资金总额的70%左右,总规模大约在7万亿元左右;以股产、不动产以及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方式,直接为城镇化发展提供资金规模,将达到1.02万亿~2.04万亿元左右,占到保险资金总量的10%~20%。

2.商业保险可以帮助政府部门解决城镇化面临的社会保障难题,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体系的作用。恩格斯曾经指出:“城镇化让荒原变成花园,让农民变成市民,让城乡从孤立变成融合。”由此可见,城镇化所带动的一系列内在的需求,可以很大程度上提升社会运行效率,为我们带来巨大的发展效率。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在城镇化进程中,往往会遇到许多问题,比如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与农民向市民化转变的支出面前显得入不敷出,“按下葫芦浮起瓢”,难以应付到处都需要的支出;还有是农民由于养老、看病而发生的种种问题,根本无法将原来设计的储蓄转变为拉动经济发展的内需,等等;这些问题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镇化的进程。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0%以上,但是如果以实际户籍在册人口计算,还不到35%。同时,城镇化还面临着社会保障面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差、如何才能有效地解决2亿多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保问题,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令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近年来,保险机构和广大保险工作者在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到2013年,保险业已经为居民养老、医疗积累准备金4.5万亿元。还先后在120多个县市与新农合经办、受托管理资金,并及时向2650多万参保人员进行了赔付和补偿。

3.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在提高城镇化现代化的管理水平与发展品质中的作用。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区域发展、提升发展水平的有力支撑。有效地推进城镇化建设,带来了人口、财富的大量聚集,也增加了各种风险、灾害的复杂性、多变性与集中性。因此,建设新型城镇化必须做好、做小、做实,不但要考虑可能发生的地震、水灾、旱灾、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而且要针对于城镇相关的环境污染、公共安全、汽车尾气、交通拥堵等一切“城市病”开展相关的险种设计,以人为本,全面把握新型城镇化的内涵与实质,促进经济社会与城镇化良性发展。

三、着力解决好“三个1亿人”问题,造福百姓与富裕农民是推动城镇化发展的根本目的

李克强总理指出:“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和富裕农民。”2014年12月23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提出,要发挥好新型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辐射带动作用。着力解决好“三个1亿人”问题,创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方式。因此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保险行业和广大保险工作者要善于在变化中捕捉机遇,逆境中创造条件,坚持新常态,运用新思维,不断挖掘新潜力,培育新优势、拓展新空间,大力提升城镇化建设质量,切实保障城镇化建设的顺利实施。

1.要进一步发挥保险资金融通的功能,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一方面,保险资金所具有的期限长、规模大、来源稳定等特点,使其能够与城镇化建设所需要资金的基本要素相吻合。国外的实践经验也都证明,保险资金十分适合投资实体经济。另一方面,无论是城镇化建设中的城市更新改造、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抑或是水电气暖、交通等设施的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保险资金正好可以担当此重任。既可以为保险资金提供可靠的增值空间,又可以填补城镇化所需资金的缺口。

2.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大力推动保险参与城镇化建设。前文已述及,城市人口与城市基层设施建设、城市化率的比例为:1∶10万元∶1%;同时,还能够使地方政府公共投资需求增加5.9%。大量的农民进入城镇,会带来居住、生活、消费、养老等一系列的新问题。因此,要加快改善人居环境建设,提高农民—居民素质,创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方式,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商业保险要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做好传统的“三农”保险业务,不但要进一步做好新农合、新农保业务,而且要以新思维、新理念、新常态,大力开发适合城镇化建设的新型险种。只要是农民脱离土地、走进城镇之后新生活中所需要的,保险机构与保险工作人员就要为他们设身处地地考虑到,送“新险种”上门,使其成为能够伴随城镇化居民财富增长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工具,同时也是安定民心的有力武器。

3.要提高城镇化管理水平,帮助农民—居民增强风险意识。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定会有许多潜在的风险。保险机构与保险工作人员要因地制宜,深入调查各地的情况,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的灾害进行分析探讨,并且积极向当地居民宣传防范风险的必要性,参加保险、将损失降到最低的防范意识。帮助政府积极化解潜在的风险,提高居民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从而提升城镇化运行的效率。

众所周知,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在经济运行规律下开展一切经济活动。由于其风险性、社会性、技术性,以及信息不对称性等原因,决定了保险业只能在规范经营、防范风险、科学运行、健康发展的框架下,完善顶层设计,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和法治思维,更好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参考文献: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探索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的新路径.学习时报,2014.1.13

[2] 麻三山,余玲.观点摘要.民族论坛,2005(10)

[3] 段艳萍.试论车险理赔难的症结及对策.经济师,2012(12)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 山西临汾 041000)(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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