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林 马玉洁 李骥志
澳大利亚:
可自行管理养老金投资
据了解,从1992年起,澳大利亚法律就强制规定雇主按雇员年收入的9%工资额交到政府承认的养老基金,为个人退休后或和失去劳动能力时提供保障。这个9%的规定逐年增加。2013年起,政府规定雇主至少要为员工缴纳税前工资9.25%的养老金,而2019年到2020年间将逐步上升为12%。雇员也可自愿供款到专门的养老金基金管理公司或自行管理养老金基金,再由基金管理公司等对这笔钱进行管理和投资争取获得投资回报。
澳大利亚的法规,明确列出管理基金企业的全面责任和简化投资过程与法律责任的框架。通常来说,公司员工可以自己选择养老金管理公司。不同的养老金管理公司有不同的产品,收取管理费用也不同。失去工作或工作变动时,可继续用原来的养老金基金管理公司,也可换到新的基金管理公司。
如何选择基金公司不同的投资产品,主要取决于个人对待风险的态度。
基金公司通常会注明每个产品的投资策略、目标回报和涉及的风险。投资方式一般有4类,包括成长型,即将大约85%投于股票和房产,长期目标是高于平均回报,但收益不好的年份损失比低风险产品大;平衡型,即将大约70%投于股票和房产,目标是合理回报,收益不好的年份损失相对低;保守型,即将大约30%投于股票和房产,风险比较低;现金型,即将全部存到金融机构取得固定利息,确保资产不会有损失。
去年,澳大利亚政府推出了自行管理养老金,允许自行管理养老金进行一定程度的投资,不少人都开始自行管理养老金。根据澳大利亚税局最新统计数字,澳大利亚居民目前建立的自行管理养老金的总资产价值已超过49.5亿澳元,占澳大利亚全部养老金总额的1/3,而其中很大一部分自行管理养老金被用于投资房地产市场。因投资股票风险太高,投资各种基金盈利又无法保障,投资房地产就成为大多数人首选自行管理养老金的投资方式。专业人士说,从合理规避增值税角度讲,用自行管理养老金投资房地产长期看比用个人名字投资有更大税务优势,澳大利亚的纳税人可使用本国特有的投资房地产负扣税功能进行避税,而自行管理养老金也同样可使用这种负扣税功能。
自行管理养老金投资房地产的最大优势,是当自行管理养老金的所有人到达退休年龄(目前是65岁)后,所有自行管理养老金的资产都不需再缴税。也就是说,自行管理养老金名下的房地产变卖之后,产生的资产增值税不需要缴税,而这个功能是个人投资房地产不能享受的优惠。退休年龄之后不变卖房地产而继续持有,产生的所有收益(如租金收入)也不需要缴税。
养老金账户中如果余额较少不足以进行房地产投资,个人可从自己税后积累利润或个人存款中拿出钱投到自行管理的养老金里去,而税后的投资不需缴税。但根据澳大利亚税法,一个人在一年内不能投入超过45万澳元的税后收入到养老金账户中,未来两年内也不能再从税后收入里往养老金里注资。
值得注意的是,与将养老金交给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一样,自行管理养老金账户的设立及运营也需指定专业人士来建立和运行,同样需花费一定成本。设立自行管理养老金需付给自己的会计师1500澳元到2000澳元的账户管理费,每年报税费用也约花1000澳元左右。
新加坡:
政府统一投资有利有弊
在新加坡,最主要的养老保障为中央公积金体系(CPF)。
新加坡法律规定,所有受雇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以及他们的雇主,都必须参与公积金计划。自雇人士则须按规定缴部分公积金到他们的保健储蓄户头。
CPF带有强制储蓄特性,为员工提供包括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等综合性保障服务。会员的CPF一般分为3个账户。一是普通账户,存款可用来购房、购买CPF保险,也可用于投资和子女教育。二是特别账户,用于养老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三是保健账户,用于支付医疗费用。会员达到退休年龄55岁,政府会为其设立新的退休金账户,符合要求的在65岁后可按月领取退休金,去世前如养老金没用完,可以继承。
公积金账户中的钱则主要由政府用于投资国债、国内住宅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每年回馈给会员一定利息。根据最新规定,普通账户资金利息为3.5%,特别和保健账户为5%。
新加坡养老体系规定相当严苛,因为政府发现一些人由于不善理财或赌博等,很快会把辛苦存的养老钱花光,最后不得不向政府求救。为帮国民“管住”这些钱,近年政府不断提高账户余额要求,规定会员退休后账户必须有15.5万新元(1新元约合4.53元人民币)的最低存款额,超过这个部分的金额到规定年龄后才可提现,且最多提取20%,以防乱花钱。2015年7月起,数额将进一步提高至16.1万。如会员账户余额符合要求,65岁后每月便可领取1200新元退休金,一共可领20年。如余额不够,一分钱都拿不到。而对退休人员来说,每月1200新元在新加坡仅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
与其他公共政策一样,新加坡每隔几年就对现有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近年来,随着新加坡人平均年龄的增长,政府让存款额度达到一定标准的人士享受终生退休津贴。此外,政府也在研究让会员更加灵活地用公积金投资,以获取更大投资回报。
事实上,中央公积金自1953年推出以来不断升级,受到广泛推崇,被誉为东亚特色的“模范养老制度”。因具强制性,为政府带来大量固定资金投资,节省了财政支出。也让政府能保持较低税率,并通过账户下的各种投资计划为会员带来一定收益。但“家长式”强制帮居民管钱的系统,近年受到一些民众抱怨,最突出的是公积金投资运作不够透明及账户资金运用不灵活等。此外,过于苛刻的提现标准和不断上调的最低存款额,也让很多退休前月收入不高阶层背负巨大经济压力,不敢轻易指望颐养天年。
芬兰:不能将养老金用于风投
芬兰于1937年出台《国家养老金法》,此后几十年,政府逐步完善改革养老金制度。但芬兰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政府又通过促进养老金投资多元化、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等,对养老金体系做出重大改革,取得一定效果。
在芬兰,养老金法案对养老金收益有严格定义,养老金提供者不能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只能设法扩大投资回报、开发服务、提高效益。
养老金投资必须保证安全盈利,投资业务不能只关注风险最小化或利润最大化,一定要相互兼顾。芬兰法律规定,不能将养老金用于风险投资,养老金提供者也不能改变其营业范围,不应以投资升值为根本宗旨。截至2013年底,芬兰与收入挂钩的养老金总规模达1600亿欧元(1欧元约合6.9元人民币),其中41%投资股票,34%投资债券,10%投资房地产,9%投资其他附息投资工具,6%投资对冲基金。
此外,芬兰养老金也有30%投资在国内项目上,25%投资在欧元区其他国家,45%投资于欧元区外。这些年,在芬兰本土的投资份额保持稳定,而欧元区以外的投资则在增加。
作为社会透明度名列世界前茅的国家之一,芬兰养老金投资情况会按时公布。养老金联盟每季度公布相关数据并分析投资操作条件、分配和回报。但自2008年以来,因金融危机冲击和自身结构性问题,芬兰经济复苏乏力,GDP连续3年负增长,人口老龄化也进一步加剧。2013年,芬兰65岁以上人口107万,占总人口近20%,比上世纪70年代翻了一番。据芬兰统计中心预测,到2016年将会是100个在职人员供养60个退休人员。为化解危机,芬兰2013年8月出台结构改革方案,养老金改革是其中重要部分。
一方面,进一步延长工作年限。从2017年开始,领取养老金年龄每年延迟3个月,因而1960年出生者将成为第一批于65岁退休的员工。另一方面,这次改革还对养老金累计率进行了调整,鼓励延长退休年龄,以月累计率代替年累计率,即每月增加0.4%。政府还将调整养老金贡献率。养老金贡献率即员工养老金缴费占工资比例。方案中缴费型养老金贡献率将在目前23.6%基础上到2016年略微下调,但2016至2019年间将上升至24.4%。
新一轮改革方案将在今年春天议会选举后提交新一届议会讨论通过,并将于2017年开始实施。专家认为,除此之外,芬兰目前还可简化养老金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并寻求更多全球投资机会,投资过程中大幅提升资产收益,降低投资及效益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