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月琴
1940年8月,家住宛平县的妇女傅李氏,因生活无着投河自尽,被救后警察局发文将其送交社会局救济所。据警察局的调查显示,傅李氏,“其夫傅宝斋,于上年七月间已故,遗有田地数亩,已典卖得洋度日用尽。遂至本市内西砖胡同刘姓宅内佣工。于前数日因事被辞后,无法生活,每日沿街乞讨。于本月十一日,行至什刹海地方,一时心窄,即投河自杀,被警救获。询明前情,送请安置。”
傅李氏,是抗日战争期间,被警察局送交社会局要求安置的一个普通案例。抗日战争爆发后,原本生活处于社会底层的妇女,生活更加艰难。动荡不安的时局,使得这些妇女的故事和经历显得微不足道。一些有名姓的倘或被街坊邻居谈起,更多的则是湮没在枪林弹雨和国恨家仇之中。北京市档案馆收藏了诸多抗日战争期间社会局救济妇女的档案。通过这些档案,或可以还原这些生活于社会底层的妇女的苦难经历。
一、底层妇女的基本概况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俄国”小说家列夫·托尔斯泰的这句话,已经成为了不朽的名言。仔细阅读每一份档案时,总感觉每一名被救济的妇女,就是一个鲜活的案例。她们各有各的不幸,很难将她们的生活经历,用简单的话语概括出来。
从年龄来看,从十七八九至七八十岁,各个年龄段的都有。河北邯郸妇女李田氏,年十九岁。1938年12月6日,跟随其夫进京,二人准备到张家口谋生。李田氏的丈夫让其在火车站等候,多时未归。李田氏只得沿街乞讨,至温家口村。有的则是七十多岁的老妇人。宛平县人,朴梁氏,七十岁;安定门外,王赵氏,七十岁;东直门内,李崔氏,七十八岁……类似的记载,在档案中频频出现。
从籍贯来看,北京周边地方占大多数,也有来自其他省份的。抗日战争爆发后,动荡不安的局势加重了人口的流动。山东、河北、山西等周围省份的妇女,有的是跟随丈夫来京,被丈夫抛弃;有的是不满家中虐待,自己离家出走至京;有的是被亲友或者熟人诓骗至京。江苏妇女苏张氏,三十三岁。苏张氏的丈夫亡故之后,她和丈夫的友人苏子清在京姘住。苏子清后来因为贫穷逃匿。苏张氏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没有其他亲友可以投靠,请求救济院安置。
从职业来看,大多数为家庭妇女,没有什么职业和赖以生存的资本。有的曾经以佣工为生。郭王氏,北京人,45岁,早年丈夫亡故,没有子女,曾经给人佣工。有的已经是只能靠出卖肉身维持生活的妓女,却同样失去了生存的空间。妓女张金凤,被其夫李文林押给张宋氏。张金凤备受张宋氏的虐待,警察局函请社会局予以安置。
二、底层妇女进入救济院之前的生活状况
在抗日战争爆发前,曾经有人对救济妇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要救济妇女,有进一步了解现代社会秩序的必要。现代妇女问题的症结,不外是经济地位上的不平等;明白的说,就是生活的给养问题。女人要靠着男人养,便不得不忍着男人的压迫……因为没有经济的独立,便没有意志上的自由。”可以说,经济不独立是妇女被迫寻求救济的根本原因。抗日战争爆发后,社会进入无序的状态,更是加剧了妇女走向孤苦无依、贫穷无助。追寻每一位走进社会局救济院的妇女,其在进入救济院之前的生活展现出了纷繁复杂的状况。
在进入救济院之前,家庭暴力和残疾被弃是底层社会妇女面临的常态。裘耿氏,结婚六年,其夫裘文武为警士。裘耿氏常常遭受丈夫的虐待,在无法忍受的情形下离家出走。康赵氏,三十四岁,通县人,因为右腿受伤,被其丈夫抛弃。
早年丧夫或者丈夫失去音信之后,出外佣工是底层妇女最常见的生存手段。郭王氏,早年丧夫,在北京给人当佣人。在一次外出买菜时,被汽车撞伤腿部,无钱医治,致残。天津市人王屈氏,跟随丈夫王振玉来京。后来,王振玉到太原谋事,失去了音信。于是,王屈氏到东四日军俱乐部内佣工。也有的妇女被迫沦为妓女。
丧夫之后,子女较多,致使底层妇女的生活更加贫寒。1940年2月27日,巡警杨永志对梁恽氏请求进入救济院一事进行了调查,称“梁恽合家七口确系贫寒,无力生活”。何魏氏,丈夫何绍先曾经在县公署充任科长秘书。何绍先亡故后,何魏氏母子女四人无法生存,遂请救济。1940年9月21日,杨永志对何魏氏调查称“该氏确系贫寒,母子女四人无力生活”。有的家庭,男性成年亲属全部亡故。东城观星台柳罐胡同七号王刘氏、王王氏、王高氏一家七口,无力生存,举家寻求救济。
有的妇女,本身染有不良嗜好,丈夫亡故后,家产耗尽,走投无路,走向了自杀的道路。1942年,林李氏在天安门自杀,被警察挽救后,供称:“我系山东人,年三十三岁,无住址。情因我由前年染有白面嗜好,我夫在今年二月间死了,我也无法生活,并无住址,家中衣服等典卖一空,我就在各白面房住宿。现在生活实无着落,又兼染有不良嗜好,被逼无法,是以今日在天安门前投河自杀。”
三、底层妇女走进社会局
救济院的方式
抗日战争爆发后,北平沦陷,生活在北平的底层妇女人数与日俱增,救济院是这些没有亲人、生活无着落的妇女最好的归宿。那么,她们是以怎样的方式来到社会局救济院的呢?
(一)自己请求进入社会局救济院
自己请求进入救济院的妇女,一般是年老无依无靠的妇女。年老无依的妇女进入救济院需要自己提出申请,警察局派巡警到这些妇女居住或者暂住的片区进行调查,向周围邻居和铺保核实情况后,开具证明,并且将有铺保担保的文书向社会局呈交,社会局才会将其收留入救济院。1938年6月29日,巡官杨永志就胡兰氏申请进入救济院一事进行了调查。杨永志确认胡兰氏确实是孤老无依,自愿申请入院。同一天,杨永志还到西城成方街西口外百子胡同五号对暂居于内侄董乃温家中的崔董氏进行了调查。核实胡兰氏和崔董氏的情况后,杨永志向两人和各自所在胡同的铺保取得了证明文书,一起呈交给社会局。
(二)被街坊邻居送至社会局救济院
有的街坊邻居或者是友人,代替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外地流落至北平的妇女提出进入救济院的申请。1938年6月,居住在东直门内北小街椿树胡同的胡锁华,就本院居住的李崔氏进入救济院一事,提出了申请。1938年8月,沟沿二百零八号吕祖庙内成衣铺的崔李氏,为女苦友原籍天津杨柳青镇的刘戴氏进入救济院一事,提出了申请。街坊邻居或者是亲戚友人提出申请之后,同样需要巡警调查,申请救济的妇女和所在街道胡同的铺保也要出具相关证明文书。
(三)被警察局送至社会局救济院
抗日战争爆发之后,很多人无家可归、四处流浪。有的妇女流落至北平街头,被警察发现,请求安置。1938年8月2日巡警杨永增发现了在街露宿的老妇贾王氏。贾王氏供称为山东掖县人,六十五岁,在北京并无依靠,请求安置。有的妇女,因不满家中婆婆虐待,离家至北平投靠亲友无果,自杀未遂,被警察发现,请求安置。新城县人许王氏,因不满婆婆虐待,兼家中贫穷,其夫许元吉将她送上火车,让她到北京投靠隋姓亲友。到北京后,没有找到亲友,身上所带钱物用尽,乞讨无着,陷入绝望之后自杀,被警察救后,情愿到救济院安置。
通过阅读和分析抗战期间社会局救济妇女的档案,可以看出抗日战争爆发后,挣扎在生存线上的底层妇女数目更加庞大,生活极为悲惨。她们遭受着贫穷、疾病、虐待或拐卖的折磨,无家可归,衣食堪虞。有的底层妇女靠给人佣工为生,有的沦为妓女,有的只能以自杀来结束苦难的生活。战争,使社会对妇女的救助显得贫弱无力。和平,对于妇女的独立和解放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