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城镇化中的农民问题

2015-05-30 10:48贾晓娟
中国集体经济 2015年15期
关键词:制度创新新型城镇化中国

贾晓娟

摘要:推行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而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应该是“人的城镇化”,顺利解决几亿农民的身份转换,在城市里就业创业安身立命,享受城市文明,是一项十分宏大的民生工程。需要打破现有的制度框架,在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社保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深入细致的改革与创新。

关键词:中国;新型城镇化;农民问题;制度创新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我国要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道路,这是新世纪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新四化”的提出,更加注重了工业与农业的相互促进,城市与农村的相互协调,信息化与工业化的相互融合,以及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同步发展。这对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繁荣,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目标,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主要特征

新型城镇化与传统意义上的城镇化具有根本的区别。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五位一体”,走科学发展、高效集约、功能完善、智能智慧、低碳绿色、社会和谐、特色鲜明、城乡融合、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我国新型城镇化的主要特征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口的城镇化。人口的城镇化既是城镇化的题中应有之意,也是城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没有人口就没有人气,就不能带动城镇商业、餐饮、金融、科技、教育、物流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城镇化的过程,就是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城市人口不断增加,不断地变农民为“市民”的过程。国际经验证明,减少农民是富裕农民的最好办法。但是,人口的城镇化只是城镇化的表征。我们要吸取发达国家城镇化的教训,避免大城市人口的过度扩张所引致的交通拥堵、医疗费用昂贵、教育资源不足、住房紧张以及社会治安恶化等“城市病”,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大中小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2. 空间的城镇化。城镇相对于农村而言,是一个“三维”立体空间。因此,空间的城镇化是城镇化的又一重要特征。一个城镇,必须具有一定的建成区面积,才能承载一定的人口和产业。我们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合理地进行城镇的功能定位,做好城镇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安排好城镇的道路、桥梁、交通、通讯、电力、给水、排水、防洪、防灾、商业、教育、医疗、体育、文化、娱乐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城镇居民区的空间布局。做到节约、集约地利用好建设用地。

3. 经济(或产业)的城镇化。城镇化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加速推进城镇化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反过来,一个城镇又必须有经济或产业的强有力支撑。如果缺少产业的支撑,经济长期发展不起来,这个城镇就会成为“空城”、“睡城”、“消费城市”,最终也很难得到发展。江苏省华西村,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化的典范。华西村在20世纪70年代,率先发展草根工业(乡镇企业),抓住80年代开始的改革开放契机,做大做强做优主导产业,已初步形成集钢铁、物流、建筑、旅游为一体的产业集群。其他小城镇,像浙江义乌的小商品批发城、永康的五金城、海盐的皮草城,辽宁的西柳服装批发城、南台箱包城等无不是依托当地主导产业发展起来的现代化小城镇。离开了经济发展和产业支撑,城镇化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4. 土地的城镇化。城镇化需要一定面积的建设用地,涉及到土地的成片开发利用,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和征地拆迁等一系列问题。我国人多地少、土地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在城镇化过程中,要处理好城镇化与耕地保护的关系,新城建设与老城改造的关系,防止城镇的盲目无序无度扩张,防止为了追求政绩人为地造“新城”防止摊“大饼”、造“大广场”、修“大马路”。要抓紧进行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分,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5. 人的城镇化。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归根结底是“人的城镇化”,是人们生活质量的城镇化。这既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生产的根本目的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逻辑起点和最终归宿。新型城镇化之“新”,就在于注重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它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而并非是简单的城市人口增加和城区面积的扩张,同时要求在经济发展、产业支撑、环境质量、民生福祉、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发展成果惠及民众。如果不能实现人的城镇化,那么这样的城镇化就是毫无意义的。

二、我国新型城镇化中农民问题破解途径

当前,我国的新型城镇化正在积极稳步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顺利解决几亿农民的身份转换,在城市里就业创业,享受城市文明,是一项十分宏大的民生工程。需要打破现有的制度框架,在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社保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深入细致的改革与创新。

1.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已明确提出要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允许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等农村土地改革举措。有了顶层设计,各地和有关部门,应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做好相关制度建设的准备和实施工作,特别是做好农民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这些改革举措,不仅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积极性,而且也为新型城镇化发展,为农村人口合理流动扫除了制度上的羁绊。

2.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我国长期二元经济结构下的户籍制度,城乡分割、相互对立,附加在城市户籍上的利益太多,限制了人口的流动,不利于城乡融合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目前除“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外,多数地区户籍制度改革已经破冰,主要做法是打破城乡壁垒,统一城乡人口身份,剥离附加在户籍上的过多利益,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当然,目前的改革还不够平衡,需要创造条件继续深化,最终实现城乡户籍的无差异化。

3. 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农民离开土地放弃赖以谋生的生产资料进城后,由于存在职业不稳定、收入不稳定等隐忧,他们最大的担心就是能不能做到老有所养和城里人享有同样的社保待遇。因此,需要进行社保制度的创新,建立新老市民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到统一社保标准、统一经办管理、统一服务规程,以解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

4. 深化教育培训制度改革。新型城镇化的主体是人,要实现人的城镇化,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民生优先,突出民生主题,深化新市民教育培训制度改革。首先是加强新市民的职业培训,通过各种形式普及科学知识,培养劳动和就业技能,提高文化和科技素养,提升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二是加强生活消费培训,向新市民传授消费知识,学习先进消费文化,熟悉城市文明礼仪,使他们尽快成为文明城市人。此外,还要向他们进行交通、消防、安保、急救、自救等方面培训,以提升他们的城市生活适应能力。

5. 深化就业创业制度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将有数以亿计的农民进入城市就业。这一庞大的就业群体,光靠政府解决就业将是十分困难的。必须坚持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制度。落实工商登记、税收减免、金融扶持、利率优惠、技能培训等各种优惠政策措施,鼓励新市民自主创业,发展各种类型的小微企业,并以此激发全民的创业热潮。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也要积极吸纳他们就业。经过教育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后,还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劳务输出。

6. 深化医疗制度改革。农民进城变成新市民后,除了社保“并轨”外,还要进行医保的“并轨”,建立健全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以解决他们的病有所医、因病致贫、因病返乡、看病难(贵)等问题。同时,要加速推进医疗保险的省级统筹,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大力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完善医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大病医疗统筹救助制度 ,大力发展社区医疗服务机构。

7.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现住有所居是城镇化后新市民的美好愿景,也是促进人口流动实现农民进城的重要条件。限于新市民的经济条件,完全依靠市场化途径解决住房问题可能存在很大困难,因此建设包括经济适用房、自住性商品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在内的住房保障体系就显得十分重要。同时,要解放思想、创新思路,通过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置换,以及建立宅基地产权交易市场等形式融通资金,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8. 深化职业教育改革。要顺利解决新型城镇化中的农民问题,教育与培训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构建高中初相互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承担起繁重的新市民教育培训任务。职业教育要主动适应新常态,理清办学思路,更新办学理念,改革教育教学模式,办学重心适时下移,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依托专业优势和智力优势,为新型城镇化和农民培训服务。在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中求得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于“人的城镇化”[EB/OL].中国经济导报,2013-01-01.

[2]刘进辉,王殿安.我国新型城镇化的科学内涵及其发展道路[J].农业经济,2014(01).

[3]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是什么[EB/OL].新华网—时政,2014-2-11.

(作者单位: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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