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琳琳
摘 要:微时代技术改变了人们传统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以及思维方式,使得人们对许多事物的认识获得了扩展和深化。虚拟自我作为这一过程的特殊产物,具有心理感受的实在性、人格塑造理想化、价值判断情绪化、实践活动的难约束性等特征。研究虚拟自我的基本特征有利于从一个新的角度审视自我的本真状态,发现自我的弱点和缺陷,并通过虚拟实践活动发展和完善自我。
微时代技术以其独特魅力,使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其中,不仅影响着人的认识、行为和价值观,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的自我。它不仅创造了一个虚拟世界,而且通过重塑另一种自我,提供了一种新的生活哲学。虚拟自我作为这一过程中的特殊产物,其自我察觉、自我形象或自我感情在虚拟空间中存在并被认可。讨论虚拟自我的基本特征,既要考虑到自主的虚拟自我的理想情况,又要考虑到依赖微时代环境的虚拟自我的现实情况。概括说来,微时代技术下的虚拟自我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
一、心理感受的实在性
尽管微时代技术带来的虚拟自我不是现实生活中的自我,虚拟自我与交往对象的关系也不是现实的关系,但虚拟自我可以在相互交往中获得并非虚拟的心理感受。换言之,微时代技术导致的行为可能是虚拟的,如虚拟战争、虚拟婚礼,但是这种行为所带来的心理满足却是真实的。比如,聊天的对象只是一个符号,但我们和其聊天所带来的沟通的快感和排遣寂寞的满足却是真切的,而且这是在其他场合达不到的。虚拟自我进行的所有活动都有着现实生活的基础。虚拟自我可以实现人们源于现实生活的某些需要,使孤寂的心得到满足,可以尽情地宣泄感情、结交朋友,而不必在乎别人如何看待自己,甚至在不经意间还能得到众人的尊重。虚拟自我的种种真实的心理体验伴随着人们的想象,使其大大超越了虚拟形式本身。如果这种心理感受与现实生活中的感受形成明显反差甚至冲突,人的人格和心理就很容易发生分裂。
二、人格塑造的理想化
虚拟自我是人们按照理想状态塑造出来的,虚拟自我的人格特征也是理性化的。相对现实自我而言,虚拟自我是一个人想在虚拟空间体现的理想状态。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对自我的评价既取决于自己的心理结构、自我理想、自我要求等主观因素,又要以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为参照系。通过分析他人对自己评价,会逐步形成对自己稳定的评价与稳定的心态,并反作用于自己的行为,形成固有的行为范式与人格特征,使现实自我具有稳定性。但现实自我未必是自己的理想状态,人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使自己成为理想中的人物的愿望。现实生活的诸多限制使得这种愿望很难实现,而虚拟自我的人格塑造却带来了这种机会。
虚拟自我人格塑造的理想化,是指一个人想要在虚拟空间中以一种理想的角色存在,这正是现实生活中由于某种缺憾而无法得到表现的一面。因而虚拟自我是自我期待的产物,与现实生活中人们头脑中存在的理想自我有一定相似之处。但虚拟自我又不同于现实生活中的理想自我,它不仅仅是一种观念、期待、想象,而且是在虚拟空间中通过人物的塑造能够表现出来的一种自我存在状态。虚拟自我人格塑造的理想化,使得许多人在虚拟空间中可能表现出道德心态和利他行为,而且不求回报和嘉奖,这正是虚拟自我积极塑造理想人格的体现。
三、价值判断的情绪化
虚拟自我能够感受到一种现实生活中难以实现的好处,就是喜怒哀乐可以自由选择和发泄,不必在乎周围人们的反应,平时被限制、压抑甚至封锁的内心倾向,可以充分表现出来,这就很容易导致价值判断的情绪化。虚拟世界中更多的是极端的情绪。在这些极端的情绪中,怨愤是最常见的一种。在几乎所有的网络论坛中,都能发现那些怨天尤人、批判一切、否定一切的极端言论。
如人肉搜索事件之所以有众多的热衷者和推动者,首先是因为网民内心所拥有的正义感,他们渴望通过网络途径来伸张正义。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也体现网络中虚拟自我的责任意识。[1]处于人肉搜索事件中的网民,往往认为自己站在正义立场上,行为天然具有合理性,因此不惜运用触犯道德底线的方式来捍卫“正义”。虚拟世界中存在“群体极化”机制及“选择性接触假说”现象。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了极端的观点。[2]虚拟自我的价值判断情绪化在一定程度上是人们本我心态的自然流露。微时代技术带来的虚拟自我的本我心态缺乏克制,在网络这个“自由的天堂”里,将现实中被压抑的情绪完全释放出来。这种类型的虚拟自我完全忘却了社会责任,丧失了道德意识。同样一个人,在虚拟环境下的行为与现实生活中的行为往往产生了强烈的反差,呈现出双重道德人格,进而导致本我心态的毫无克制的泛滥。
四、实践活动的难约束性
微时代技术带来的虚拟自我处在一个特殊社会环境当中。虚拟世界的匿名登录特点使得现实社会中的行为规范难以约束真实的网上登陆者,这就容易造成一种过分自由的状态。如果某个网民发表了不道德的言论,或传播了违背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的信息,遭到网民们的普遍谴责或网络管理者的封杀,他马上可以使自己的虚拟身份消失不见,但转身就以另一个新的虚拟身份出现。这在现实生活中是绝对办不到的。如果虚拟自我将现实生活中受压抑的一面释放出来,就会使社会规范在某种程度上受到挑战。人们由根据所属的社会群体的一般化立场来规范自我本身,转化为自我参与网络共同体一般化立场。库利与米德所思考的社会规范单向度的内化过程在此发生了变化。[3]当个体的欲望在虚拟环境中既缺乏社会的控制机制,又缺乏自我控制的道德实践能力时,失范行为便出现了,这使虚拟自我陷入一种难以约束的状态,比较容易出现道德意志的退化和失范行为的发生,甚至会致使人格异化以致畸变。虚拟自我实践活动的难约束性,使虚拟自我道德境界的提升面临相当大的困难。
总之,微时代技术带来的虚拟场景在满足人们心理需求的同时,可能使虚拟自我丧失对现实世界存在的各种约束力量的体认。有人认为,在网上发泄掉本我的冲动便会减小日后在现实生活中产生此类行为的压力。然而心理学研究表明,大多数情况下,毫无克制的行为似乎总是在增加人们这样的倾向,而不是减少。[4]虚拟自我异化的思想根源,是价值判断方面出现了问题,无节制的、情绪化的价值取向引发了各种非理性选择。因此,研究微时代技术带来的虚拟自我特点,将避免滋长非理性的虚拟自我,使虚拟自我朝着健康、理性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文宏编.网络文化多棱镜:奇异的赛博空间[M].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9.
[2]冯务中.网络环境下的虚实和谐[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3](美)乔治·H·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M].赵月瑟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
[4](美)Patricia Wallace.互联网心理学[M].谢 影,苟建新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1.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