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印斌
据最高检披露,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在2004年至2015年间,受贿现金3500万元,房产100套以及停车位100个。另据媒体盘点,近年来不少落马的官员有“集房癖”。其中,文强16套,郝鹏俊35套,马超群68套,而刘志军案、谷俊山案等省部级(或以上)高官则动辄有数百套房产。
平头百姓置办一套房产,可能要花掉一生的积蓄。而大大小小的贪官,却像集邮一般轻巧地收藏了数十套、上百套的房产。这样沉甸甸的腐败清单,让人情何以堪?
一些重要部门的官员,甚或一些城郊的村官,因为掌握着房地产管理各个环节的重要权力,往往有更多的机会低价拿到房产。很多地方政府的主要官员,因为握有土地审批权,也有着这样的便利性。很多时候,作为一种有着高附加值的“礼品”,房产也是利益交换的重要筹码。
贪官之所以能够轻松地大量“集房”,根源仍在于权力缺乏约束。不只房子是这样,举凡紧俏、高附加值的商品,都难逃权力的掌控。欲斩断官员伸向房产的黑手,关键在于从根本上约束权力。
据权威数据披露,在2013年以来被巡视的21个省份中,有20个省份发现了房地产腐败,占比高达95%。贪官有“集房癖”,百姓有“恐房症”,想必很多人也很想知道,摊到自己頭上的高房价,究竟有多少属于贪官造成的腐败成本?一边是民众苦于房价畸高,买不起房;一边却是一小部分官员肆无忌惮的占有巨量房产资源。这样的落差没有道理继续下去,理应在接下来的反腐行动中彻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