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的宏观调控要坚持既定的基本原则,宏观调控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保底,要正视新常态下增长条件和环境的变化,摒弃急功近利的在多次拯救危机时形成的用短期刺激来保增长的危机思维和习惯思维,要通过改革、创新,通过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着力打造新常态下的新比较优势、新的全球竞争力和新的增长动力,这才是推动新常态下的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硬道理。
新常态的第二个特点已经显示,现在与前三十年相比,我国的发展条件和环境已经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对这个特点的清楚认识,明确地提示我们,新常态需要新发展动力,要从依靠外需转向依靠内需,从高投资转向较高消费和合理投资的内需结构;从以二产为主转向二、三产并进,从低附加值转向较高附加值领域;从劳动密集、资源密集转向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行业。只要经济和产业结构积极主动向适应新常态的方向逐渐调整,新常态就是我们经济持续发展的难得的新的战略机遇期。
实际上,新结构调整已经在路上。宏观层面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已经历史上第一次超过第二产业。消费占GDP的比重一直超过投资占比,尽管投资一直保持平均19%左右的增长。
收入结构也在发生变化。政府收入增长下降,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民收入增长超过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尽管经济增长率下降,但消费增长稳定,2013年消费总量超过24万亿。消费结构也在变化。消费增长从生活必需品向高端消费品转变,从物质消费向服务消费增加。
更重要的是,这些结构性的变化不断催生新的业态,新的生产结构。互联网电商、移动通讯、物联网、现代物流、大数据分析、个性化消费个性化生产等等,与高科技进步同步的领域正在改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与此同时,与过剩产能调整同步的新产业结构正在形成,与高污染能源结构改变同步的新能源结构正在发展。服务业、技术密集产业的发展,内需消费扩展的不断扩张,新常态下的比较优势也正在变化中。
新的增长动力将在增长方式转型中被释放,新的比较优势将在结构调整中形成,新的发展机遇正向我们扑面而来。
“优先改革”的决定与十八大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是完全一致的。新结构转变过程中必然会遭遇制度性障碍,新的增长动力必须突破旧的生产关系束缚,这决定了新常态下的发展必须依靠制度性的改革和创新。新常态倒逼增长方式的转变,倒逼着三次产业和行业结构的调整,倒逼着要素投入的重新组合,倒逼制度性改变,只要进一步加大改革的主动,新的生产力就会在新的制度中释放出来。
消费为主的增长动力正在推动收入分配机制的改革,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将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新业态的产生正在推动科技创新机制的改革,创新机制的改革将释放更大的新的生产力。市场配置资源正在推动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的改革,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可能大大提高国企、民企的竞争力,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城镇化发展将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和土地制度的改革,都将突破农业生产率和土地要素的瓶颈,将推动农业现代化迈出更大的步伐。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移,民营经济将显现更大的活力。
我们必须正视新常态变化带来的新的巨大挑战,不要求稳要求变,顺应规律,向从需求面到供给面的全面转型和结构调整的方向求变,向适应新常态的新结构新增长力的制度性改革的方向求变,打造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软实力和硬实力,从容迎接新常态的洗礼,争取2020年在新的结构新的增长方式下跨入中等偏上收入的国家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