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冬
【摘要】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主张德性与快乐相结合,欲望受理性意志支配,他指出“幸福就是至善,幸福就是符合德性的现实活动,最高的幸福是思辨,并指出获得幸福的方式就是亲身实践获得德性的活动”。本文将从《尼各马可伦理学》视角下的幸福观来分析幸福与家庭教育逻辑联系并探讨幸福观给予今天的家庭教育的现代意义。
【关键字】尼各马可伦理学 幸福 家庭教育
一、什么是幸福?
(一)幸福就是最高的善。
“幸福”这个古希腊字的原始意义是受到良善神的庇护,相当于我们今天说的吉星高照的意思。所以大多数希腊人都把幸福作为最高的目标。亚里士多德说“每种技艺与研究,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所以有人就说,所有事物都以善为目的。”那么人们追求事物的最终的目的就是最高的善,可见幸福作为最高的目的也就最高的善。
(二)幸福不是快乐感觉。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多次都谈到了快乐,并对其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认为主观情绪上觉得自己快乐那么就可以说是幸福,并且主张幸福在于自己的感觉和把握。但是在希腊人那里,幸福不是主观,而是一种客观的判断,有客观标准去衡量的,是人的一种客观状态。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快乐不是主要的善,但不代表快乐就排除,幸福虽然不等于快乐,但是一个人幸福她一定是快乐的,因为“幸福是最好的,最崇高的,最快乐的”(1009a24)。
(三)幸福就是符合德性的现实活动。
亚里士多德说:“人类的善被证明是灵魂体现德性的活动。”人类的善就是幸福,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两点:第一幸福是活动本身表达的德性,第二幸福是灵魂的一种体现德行的活动。同时,幸福不是与生俱来的,是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获得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幸福是符合德性的人的灵魂具有逻各斯部分指导下的现实活动。
二、幸福如何获得?
(一)幸福外因——外在善。
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幸福就是灵魂的体现德行的理性活动。“灵魂之善是最完美意义的善,远高于其他善。”(1098b15)但幸福不是单一的,它是一个复合的概念。亚里士多德确切提出,德性是幸福的主要成分,但不是唯一的,拥有德性不代表拥有幸福,幸福仅有高尚的灵魂厚重的德性是不够的。他还要具备除了德性之外充足的外在善作为补充。
(二)幸福原则——中庸。
亚里士多德提出“正确的”,也就是正确的地点、时间、做正确的事,这是最好的也是中庸的,幸福是拥有德性的,德性又是靠理性指引达到中庸的状态的。因此,幸福的实现就必须遵循中庸原则。可是,要在所有的事情中都能找到中点是非常困难的。我们也只有在理性的合德性的实践活动中才能真正获得幸福。
(三)幸福活动——思辨。
亚里士多德主张:“体现理论理性的生活对于人是最好的,最愉悦的,因为理论理性属于人之为人的(的属性)所以说这种生活也是最幸福的。”(1178a6-10)思辨活动的目标再其自身之中,拥有属于自己的合适的快乐,自足,无暇无忧等所有一切人类的好处都是这种活动的特征。当然,思辨的生活实践起来是有难度的,需要人们有强烈的求知欲,有对智慧的崇尚,有对真理持之以恒的追求。
三、亚里士多德幸福观对现代家庭教育的启示意义。
如今随着物质财富的不断积累,随之而来的不是人们对于生活满足,而是自我精神的空虚和情感缺失的痛苦,以及灵魂的焦灼与干涸。究其原因,在于人们对于幸福的内涵产生了错误的理解。所以,面对现实我们迫切需要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指导我们正确的追究幸福,作为我们人来说,最早的开始接触幸福是从家庭开始的。那么家庭教育是对一个人品德的形成,人品的塑造进而对幸福观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地位。结合亚里士多德幸福观对现代家庭教育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注重德性活动的培养,追求全面发展教育目标。
随着市场资本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愈发突出,人们误以为幸福就是对于物质财富的不断占有,忽视了精神丰富的现实力量和重要作用。这种错误幸福观深深的影响着家庭中父母,进而对孩子的培养上抛开人的德性来过分重视外在的善目标变成现代家庭教育主流。那么,家庭教育处在孩子最早接受的教育并长时间、稳定的影响着孩子幸福观的发展这一位置,就要求家长要改变“重物质轻精神”、“抢跑”、“进名校”等错误教育观念,注重孩子德性的培养,良好习惯行为的养成让孩子形成全面发展。
(二)以身作则,贯彻言传身教教育原则。
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孩子是不会辨别对错的需要有德性的老师去引领。父母作为孩子最早老师,对孩子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在家庭小环境中,父母对孩子影响最深教育方式就是言传身教,父母通过自己言行举止表达出的生活方式和世界观,价值观,幸福观长期影响着孩子,孩子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自己的正确幸福观。那么在家庭中,父母作为孩子的陪伴者,应该与孩子共成长,打破传统模式,和孩子一起学习,激发孩子对知识的追求,引导孩子积极参与到实践中。
(三)正视习惯化影响,改善教育方法。
幸福观不是自然生成的,当然也不是和自然对立的,好的幸福观养成需要一个自然的基础,这个基础是人特有的就是可以听从理性的劝告和指导。父母通过不断和训练和指导长期的努力,孩子就会养成习惯形成正确的幸福观。首先父母作为孩子第一任教师具有早期性,从小就要训练孩子形成好的行为习惯。其次好的家庭环境是孩子成长的重要条件,一个长期稳定、和谐的家庭环境可以让孩子感受爱的温暖学会爱人有利于孩子心理和生理的成长。再次把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既巩固在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学得理论,也要弥补二者缺少的其他知识形成孩子发展全面性,最后在孩子成长中,父母是孩子身边最近的人,要时刻关注孩子内心健康发展及时纠正不可盲目溺爱,应引领孩子形成积极向上幸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