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音乐与浪漫主义音乐之诗歌意象

2015-05-30 10:48雍凌凌
北方音乐 2015年20期

【摘要】自古以来,无论是欧洲还是中国,在音乐艺术中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特点——“诗乐合一”,互为印证。本文中,笔者力图寻找出两种不同时空下的艺术形态拥有着极其相似的诗歌意象。

【关键词】浪漫主义音乐;魏晋音乐;诗歌意象;诗乐合一

诗歌与音乐语言的发展变化,是人类思维、语言与情感丰富发展趋势相吻合的,这种契合关系还蕴含了深广的时代内容。本文试从诗歌意象(意象,是赋有某种特殊含义和文学意味的具体形象)。简言之,就是艺术作品中借物抒情,在音乐作品中表现为以音乐为载体,凭借诗歌意象来表达艺术思想和感情的角度出发来找寻出中国魏晋时期音乐与欧洲浪漫主义音乐之间跨越国界、跨越时代的共性特征。

作为西方音乐文明的开端,古希腊音乐是以诗与乐,或者是诗、乐、舞三为一体的音乐艺术,其中诗的地位在乐之上。例如,公元前8世纪至前6世纪的古希腊时期,抒情诗十分繁荣,人们将情感抒发成诗歌,和乐咏唱。从遗留下来的少量古代抒情诗句中,还可见出音乐韵律(古希腊时期的音步格律);与此同时,古希腊的音乐节奏一般也由诗词音节的时值而决定。 简言之,“对古希腊人来说,诗歌和音乐就是一个东西”。而在我国古代也亦然,“诗”与“乐”的关系历来十分密切,与西方音乐开端异曲同工,音乐也是在其诗歌、舞蹈的密切结合中存在发展。自古流传下来的不少乐曲的歌词经过不断的发展还形成了各种文学诗体。例如,我国的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诗篇原本就是歌曲的歌词,用来歌唱伴舞演奏的。可见,自古以来,无论是欧洲还是中国,在音乐艺术中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特点——“诗乐合一”,互为印证。

魏晋时代是中国文学史与音乐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作为构成魏晋“文化自觉”的两个重要方面,音乐活动与文学创作关系十分密切。南朝沈约《宋书乐志》一载“……凡此诸曲,始皆徒歌,既而被之管弦。又有因弦管金石造歌以被之,魏世三调歌词之类是也。?”而在欧洲,浪漫主义(Romanicism)这个词源于欧洲中世纪的一种“浪漫传奇”的民间文学形式。换言之,浪漫主义首先是作为文学运动出现的,之后引起了包括音乐在内的众多姊妹艺术的浪漫主义运动,事实上浪漫主义音乐开拓了标题性音乐领域,音乐与其他门类的艺术(特别是文学诗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融合与发展。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两种不同时空下的艺术形态拥有着极其相似的诗歌意象。

在魏晋时期之前的汉代,乐府是一种音乐文学,其诗体配有音乐。刘勰《文心雕龙.乐府》载:“乐府者‘声依咏,律和声也”,“凡乐辞曰诗,清声曰歌;诗为乐心,声为乐体。”可见,乐府诗是一种文学与音乐紧密结合的综合艺术。从语言发展史的角度看,先秦时代的四言诗与当时出现的节奏性音乐有密切的联系。到了魏晋时期,诗歌的语言节奏和音乐节奏具有某种契合关系,汉末建安时代五言诗的兴盛亦与旋律性音乐有着深刻联系。 “短歌微吟不能长”,故以五言诗最适合表达汉末建安诗人那种慷慨不平、回旋往复的丰富感情节奏。音乐在中国古人心目中往往是某种思想人格的象征和借以追求道德自我完善的工具。汉末建安诗中的音乐意象普遍继承这一传统并赋予了新的时代内容。

例如,魏晋时期曹操的音乐创作就与文学创作紧密结合。曹植曾在《武帝秣》中说曹操“既总庶政,兼览儒林,躬著雅颂,被之琴瑟。”可见,曹操创作大量拟作乐府的目的就是为了“被之琴瑟”;而从音乐的角度来看,曹操所作既是歌词又是作为诗体名称的“乐府”。可见,曹操的乐府创作是诗与乐密切结合的产物,其乐府诗辞本身就是用来“合”乐的。

欧洲浪漫主义时期,浪音家将诗歌与音乐结合的例子也屡见不鲜,从诗歌、绘画等其他艺术领域获取灵感并直接影响到作品的表现手法层出不穷。欧洲浪漫主义思潮影响下的音乐流派,自古典时期的贝多芬开启标题音乐的先河之后,标题音乐得到长足发展,将音乐以外的因素化为乐思,用文字来说明其思想内容。例如,艺术歌曲就是声乐与诗歌相结合的一种体裁。舒伯特有着出众的旋律天才,他在艺术创作中试图使音乐与诗歌之间达到平衡,对诗歌包含的各个方面都十分敏感。尊重语言的重音和音调,根据诗歌的形式和内涵来创造旋律。他有意识地把和声、钢琴伴奏等因素提高到与旋律和诗歌同等重要的地位,给诗歌的周围造成了一种音乐的力量。舒伯特总是使音乐的形式与诗歌的结构相称,当诗歌中某一诗节的内容与气氛有所变化,音乐就作相应改变,既显著地表达新的意境,又保持了原有的音乐精华。如他的艺术歌曲《魔王》,歌曲以叙事诗为词,通过不同的旋律音调,配上不同的唱腔,以及钢琴模仿持续不断的急驰马蹄声和呼啸魔的风声的三连音,表现了叙事诗里儿子、父亲、魔王以及叙事者四个性格各异的人物和特定的环境。叙述了一个在昏暗的大风之夜,父亲怀抱生病的儿子在烟雾笼罩的森林里策马疾驰,黑暗中传来昏迷的孩子紧张、惊恐的呼叫,凶恶、狡猾的魔王幻影正引诱、威逼孩子随他而去的故事。门德尔松的创作题材的其中一个方面就是文学诗歌,为海涅的诗配乐的《乘着歌声的翅膀》、序曲《平静的大海与幸福的航行》。舒曼有很高的文学修养,总是选择优秀诗人的诗歌为词。他不从表面上理解诗歌的音调,而是重视发掘诗的意境,甚至有朗诵性较强的歌曲,如《诗人之恋》里的“我曾在梦中哭泣”。浪漫主义晚期,专写艺术歌曲的作曲家沃尔夫在创作上重视诗的作用,着力揭示人的内心世界。偏爱写作与诗歌音韵密切结合的朗诵般的旋律,他的歌曲似乎是在再钢琴伴奏上生成的诗歌吟唱。他称自己的歌曲是“歌唱的诗”,这也是他歌曲的特征所在。

综上所述,艺术作品中借物抒情,在音乐作品中表现为以音乐为载体,凭借诗歌意象来表达艺术思想和感情。自古以来,无论是欧洲的浪漫主义乐派还是中国的围巾乱世,在音乐艺术的发展中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特征——“诗乐合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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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英]以赛亚·柏林.浪漫主义的根源[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雍凌凌(1980—),女,汉族,江苏南通人,文学硕士,盐城师范学院音乐学院教师,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音乐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