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中央电视台曝光了太子酒店桑拿中心存在组织卖淫活动。随着调查的深入,寄生在太子酒店这样一个五星级酒店背后的卖淫链条也逐渐浮出水面。
5月27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案件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东莞市太子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梁耀辉等47人被指控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帮助毁灭证据。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除梁耀辉等4人外,其他43人当庭认罪。
“技师”按等级划分
东莞太子酒店有限公司(原名太子娱乐城有限公司,下称“太子酒店”)成立于1995年。1997年5月10日,梁耀辉持股九成。
2007年9月29日,太子酒店股东变更为广东奥威斯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威斯公司”,占51%股份)和梁耀辉(占49%股份)。其中,梁耀辉为奥威斯公司董事长,占该公司股份的99%。1998年12月,太子酒店桑拿中心成立,由太子酒店经营管理。
调查显示,从2004年开始,太子酒店桑拿中心(下称“桑拿中心”)逐步成为一个大规模提供卖淫活动的场所,组织多名未成年人在内的失足妇女(下称“桑拿技师”)卖淫,以吸引客人到桑拿中心消费,从中赚取利润。
2004年到2006年期间,梁耀辉安排奥威斯公司拓展部副总监黄平就、副经理刘裔相对桑拿中心的桑拿房改建装修,配置特殊镀膜玻璃等物品,以方便卖淫活动。
太子酒店设有董事局、总经理办公室、桑拿中心、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梁耀辉为太子酒店董事长,负责太子酒店全面工作。太子酒店总经理郑伟2004年开始负责管理太子酒店桑拿中心与财务部,并协助梁耀辉管理太子酒店经营等相关业务。桑拿中心经理王建龙负责桑拿中心的全面工作,并与太子酒店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招聘桑拿技师卖淫。
调查发现,太子酒店桑拿中心对桑拿技师的管理有一套严格流程,包括招聘、培训、体检等环节。
“桑拿技师”一般先到太子酒店人力资源部填写应聘登记表等材料,由人力资源部副总监周丽华等人负责登记;再由王建龙对“桑拿技师”进行面试,按照应聘“桑拿技师”的身高等条件分别确定嫖资为600元、800元、1200元、1500元四个等级;随后,周丽华等人安排太子酒店医生对“桑拿技师”进行体检,并收缴体检费。
“桑拿技师”由桑拿中心技师培训师蒋某负责培训,每培训一名“桑拿技师”获取1000元报酬。培训地点设在桑拿中心七楼,培训内容包括接客礼仪、按摩程序、卖淫步骤、管理制度等。
一年组织卖淫10万余次
其中,培训使用的道具,由王建龙安排奥威斯公司拓展部副总监曾善庆采购。对“桑拿技师”的体检工作由太子酒店人力资源部医生冼惠明、赖孙福负责,“桑拿技师”经体检发现有性病等传染病,需治愈后方可继续从事卖淫活动。
据调查,太子酒店桑拿中心对嫖客招嫖过程也有着一套标准流程。
太子酒店桑拿中心内部共有房间99间,分为贵宾房、豪华房、神秘房、会员房四种类型。其中,神秘房和会员房共44间,内设圆形小舞台用于挑选“桑拿技师”。
调查还显示,太子酒店桑拿中心每日现金收入,包括桑拿房费、向“桑拿技师”出售的安全套、丁字裤、纱衣等物品费用,以及每月收取“桑拿技师”的福利费、税金、管理费、体检费、买钟费、罚款等各项费用,由太子酒店财务部出纳到桑拿中心统一收取,存入太子酒店银行账户或存于保险柜用于日常支出。
另外,嫖客刷卡支付的房费与嫖资直接存入太子酒店银行账户。嫖客刷卡支付嫖资的,先由太子酒店代收,后经梁耀辉签发,由出纳人员将该项嫖资从太子酒店银行账户处存入太子酒店财务部会计副主任程一鸣的银行账户,最后由程一鸣分别存入每个“桑拿技师”在银行的个人账户。
经司法审计,太子酒店桑拿中心仅2013年的非法收入就高达4870万元人民币,全年组织卖淫人次多达101871次。
卖淫案曝光后至少有47人被起诉
2014年2月9日,中央电视台曝光了太子酒店桑拿中心存在组织卖淫活动,梁耀辉即通知太子酒店财务部负责人丁振和奥威斯公司拓展部副总监黄平就,要求二人将涉及桑拿中心的文件、单据进行清理并安排转移。丁振安排财务部整理单据,并装到事先准备好的货车上。
当日16时许,丁振将装有单据的货车交给梁耀辉和黄平就,并安排太子酒店财务部收银主任、财务部电脑员把桑拿中心电脑里的相关资料删除。随后,又安排人到桑拿中心将服务台钟房两台电脑内技师接客数量、开房登记情况删除,在收银的两台电脑上删除了包含桑拿部收支信息的收银系统和应收账系统,还删除了太子酒店演艺馆各项营业数据。
2014年2月10日,梁耀辉到太子酒店人力資源部,要求将有关桑拿中心的资料全部清理并转移。这些资料包括技师入职表、消费季卡、技师照片、技师体检表等,均被运至广东省肇庆市奥威斯酒店藏匿。
太子酒店桑拿中心卖淫案案发后,先后有15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作为太子酒店董事长的梁耀辉(绰号“太子辉”),曾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卖淫案曝光后,梁耀辉缺席了去年的全国两会,两个月后,其全国人大代表资格也被终止。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梁耀辉、郑伟、王建龙等29人的刑事责任,应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黄平就、丁振等16人的刑事责任。此外,还应以帮助毁灭证据罪追究罗浩稳、陈晔二人的刑事责任。
至此,仅这一起东莞扫黄行动中最为社会关注的卖淫案,至少有47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起诉。
(澎湃新闻网 2015.5.28 杨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