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雪
【摘要】在学前期幼儿的告状行为是很普遍的现象,是幼儿在形成社会初期意识的一种表现,也是幼儿在成人的正确引导下学会互相帮助,培养独立解决问题能力的一个过程。教师要发挥主动性,正确对待幼儿的告状行为,帮助幼儿学会解决矛盾,减少告状行为的发生,培养幼儿良好行为,有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告状 教师 幼儿
一、什么是幼儿告状行为
发生在幼儿园里的幼儿告状行为和发生在成人世界的告状行为有许多相同的地方, 都包括向某人的上级或者长辈诉说自己或别人受到某个人的欺负或是不公正的待遇的行为过程。但是幼儿告状与成人告状还有一个明显的差别, 即幼儿告状行为除了因为幼儿自己受欺负、得到不公正待遇外, 还有一个诱因是同伴违反了某项幼儿所认同的规则、规范。因而, 幼儿园中幼儿的告状行为是指幼儿在他们自己认为受到同伴的侵犯或者发现同伴某种行为与幼儿园的集体规则、教师的某项要求不相符合时, 向教师发起的一种互动行为, 它突出的目的就是要组织同伴的行为。
二、问题的提出
告状行为是幼儿典型的社会行为,是幼儿社会化过程的常见行为之一。它是师幼之间的一种互动。具体地说,告状行为是指幼儿处于同伴攻击或发现同伴某些行为不符合集体规定等因素而向教师发起言语行为。告状行为对于学前期的幼儿是很普遍的现象,随着时代的发展,幼儿教育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幼儿告状行为是件小事,实则是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表现,如若处理不好,会影响幼儿与他人的关系和自身性格的形成。
幼儿教师在高强度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下每天都会面临的问题便是幼儿的告状行为。告状是在幼儿园幼儿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具有频发性和重复性的特点。幼儿教师仅仅处理这些琐碎的事情就得花费很多时间, 遇到真爱告状的情形也跟幼儿一板一眼, 一来一往, 幼儿就会没完没了, 这样不仅使教师身心疲惫, 还造成时间的浪费, 导致幼儿教师工作效率降低。针对幼儿爱告状的情况教师应该分析出现该种现象的原因, 把握要领, 视事情的轻重给予适当的回应, 给幼儿以指导, 使他们面对同类问题时知道如何去解决, 而非一味地告状。
三、幼儿告状的原因
幼儿爱告状具体分析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首先, 告状是幼儿的求助行为, 孩子有话要说。幼儿从家庭走向幼儿园, 环境发生很大变化, 教师成为他们生活中的“重要他人”。教师向幼儿传递文化, 启迪智慧, 促进幼儿的发展, 是其依恋的重要对象之一。因此, 他们希望教师知道自己受欺负受委屈了, 希望有人了解他, 注意他, 需要有人帮他主持公道。这时, 告状是幼儿保护自我不受侵犯的一种最便捷和有效的手段。
其次, 告状是幼儿的一种展示行为。在集体活动中, 当幼儿自己的良好表现没有被教师及时发现或表扬时, 他们会争当“侦察兵”,向教师报告其他表现比较差的小朋友的表现, 成为常规的 “维护者”和同伴行为的“监督者”, 其原因是对赞扬与认可的需要。2—5岁的幼儿理解语言的能和语言表达能力发展起来了, 语言结构也更加复杂化。他们有话要说, 需要有表达的地方、有倾吐的对象。幼儿渴望得到教师的肯定与表扬, 希望接近教师。
最后, 告状是幼儿社会化程度相对较低的一种表现。儿童进入幼儿园后, 更多地生活在同伴世界中, 同伴交往增多, 同伴关系越来越重要。然而, 由于思维“自我中心”的影响, 他们无法从别人的角度看待问题, 不能理解他人。因此, 儿童之间在共同的活动中不知道如何更好地建立同伴关系。
四、幼儿告状行为的指导策略
1.引导幼儿自己解决与同伴之间的矛盾
当小班幼儿受到同伴的攻击或打扰时,很少有幼儿能自己协调与同伴之间的冲突,所以转而用告状的方式向老师寻求帮助。因此减少幼儿告状行为的策略之一就是引导幼儿自己解决与同伴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家长和教师应让幼儿明白,当同伴之间发生冲突时,告状并不是唯一解决问题的途径。同伴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是幼儿之间的常事,这些矛盾与冲突也是幼儿学习社交技能和去自我中心的教育契机。在日常生活中,部分家长会告诉幼儿,如果被同伴打了就向老师告状,却很少有家长教给幼儿自己解决矛盾的方法。所以家长和老师应引导幼儿在受到攻击和打扰时,通过与同伴的沟通与协调来解决,让幼儿尝试自己解决矛盾与冲突,而不是每次都通过告状的方式向老师或家长寻求帮助。
2.教师正确对待和及时处理幼儿的告状行为
针对幼儿不同类型的告状,教师的处理方法也有所不同。如有些幼儿连续不断告状的原因是为了表现自己、吸引老师的注意力,表现为“求赏型”告状。由于幼儿老师的工作繁忙、精力有限,面对很多幼儿的告状行为都不能及时地处理,又导致了幼儿再一次地告状来寻求老师的关注和奖励。针对这类告状行为,教师首先应对幼儿的告状行为给予一定程度的鼓励,并且及时处理该幼儿的告状行为。
在小班幼儿中,还有一类告状是“检举型”告状,即幼儿告状的目的是为了检举其他幼儿的不当行为,试图矫正其他幼儿的不当行为。当幼儿出现这一类告状行为时,正说明幼儿的规则意识萌芽,是幼儿道德责任感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体现。教师应正确对待幼儿的“检举型”告状,不应把幼儿的告状视为扰乱课堂纪律或干扰别人活动的行为,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肯定幼儿能自觉维护规则的告状行为。
3.改变幼儿的自我中心思想,培养幼儿换位思考的能力
“自我中心”是幼儿在成长过程中必经阶段之一,随着年龄的增长,幼儿会逐渐地理解别人的思想与行为,逐渐“去自我中心”。部分小班幼儿告状的原因之一是不能理解同伴的友好行为,误把同伴的友好行为当成了打扰行为从而向老师告状。部分小班幼儿专注于自身活动时,只要一受到同伴的“打扰”,便会向老师告状,即使同伴并不是有意打扰该幼儿的活动。因此,减少小班幼儿的告状行为,根源在于逐渐去除幼儿的自我中心,让幼儿学会换位思考。教师可通过移情训练的方法引导幼儿站在别人的角度去看问题,正确区分同伴是不是有意地打扰自己的行为,从而决定是否需要向老师告状。
【参考文献】
[1]张博楠.教师应对幼儿告状行为的策略研究[J].科教导刊,2015(2)。
[2]刘忻.浅议幼儿园中幼儿告状现象[J].科教文汇,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