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研究

2015-05-30 07:18王旭
2015年26期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政府职能监督机制

王旭

摘要:“第三部门”是指除去政府部门(第一部门)和企业部门(第二部门)之外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发展第三部门对当前我国社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所需的资金和人才条件不够、第三部门的自主独立性不够、监督机制不完善、自身能力不强、公众对第三部门的认可度不高等。要促进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必须要对第三部门进行清楚定位,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最后,加强第三部门相关队伍的建设,要注重培养公众的志愿精神和互助品质。

关键词: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政府职能;监督机制

由于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存在,第三部门日益发挥着政府与市场无法替代的强大作用,第三部门不仅能填补政府与市场的缺陷,更能有效解决社会公共问题,促进社会协调、稳健发展。我国的第三部门发展才刚起步,很多方面还存在不足,如何合理分析我国第三部门的现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策略方法成为推进我国社会管理向前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第三部门的内涵与我国第三部门发展的意义

(一)第三部门的内涵

第三部门这一说法大概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美国学者西奥多·列维特在1973年发表的论文《The Third Sector: New Tactics for a Responsive Society》首先提出“第三部门”这一概念。列维特认为人们往往把社会组织一分为二,非公即私,而直接忽略了一大批处于政府和私营企业之间的组织,列维特把这类组织统称为“第三部门”。现代人看来,第三部门就是指除去政府部门(第一部门)和企业部门(第二部门)以外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其中有各个行业协会、援助机构、慈善机构、青少年组织等等。[1]

(二)推进我国第三部门发展的意义

1、推进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为我国国民经济做贡献

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贡献力量。第三部门作为社会组织,它的志愿行为贡献的经济价值,是推进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市场配置资源并不是完美的,由于自利因素的存在,市场存在外部性及信息不对称等缺陷,与市场这第二部门相比,第三部门操作更为规范严格,他的各种活动都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这就从某种程度上促使第三部门认真负责,提高其办事效率,从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为我国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

2、推进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有利于分担政府职能,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第三部门出现之前,政府完全控制了公共领域的核心区,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完全由其来提供,自从第三部门出现,第三部门已渐渐渗透到了教育、卫生事业、扶贫扶弱等领域,并渐渐塑造了主力军形象,弥补了政府在社会发展方面的资金不足,分担了政府的社会职能,如中国教育基金会在教育行业,中国扶贫基金会在扶贫领域都贡献着力量。

3、推进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公平

第三部门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三部门能涉及到政府和企业无力或不愿意做的事情。政府并非是万能的,社会生活有很多方面是政府无法全方位顾及到的,因此,推进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有着很深刻的意义,有利于推动社会关注与帮助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资源和人力薄弱的某些部门,以及遭遇困难的弱势群体,通过为其提供信息、资金及各种资源来促使落后地区的发展及弱势企业的转变,以帮助其朝好的方向发展。[2]

4、推进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有利于培养人们的互助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三部门的发展有利于培养人们的互助协作精神,净化社会的风气,第三部门中有很多公益性很强的组织,如扶贫助弱的青年志愿者协会、扶贫基金会等等,这些组织经常组织常规性的活动来达到为群众服务的愿望,在各种无偿事业中,人们积极参与、相互帮助,为社会造福的同时,更培养了自身团结互助的品质。第三部门以其实际的行为及行动唤起当代社会缺乏的志愿精神、责任感及道德意识,成为我国当代社会健康发展的一股势不可挡的力量。

二、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现状及出现的问题

(一)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现状

1、第三部门数量不断增加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1989年我国第三部门组织只有4446个,而到了2012年年底,我国各类非政府组织达到499000个。据国内专家学者的调查研究,我国的第三部门组织实际数目大概有3000000家,其中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仅仅260000多,经工商部门注册的有200000至300000,城市社区公益性民间组织100000至200000,农村各类非政府组织2000000。[3]其中除民政部门注册的外,其他的几类组织被称为“草根组织”。

2、第三部门的独立性增强

第三部门出现之时,我国第三部门属于半官半民性,即我国第三部门的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由政府机关委任人员和退休人员担任,然而,随着第三部门的壮大和发展,我国第三部门由半官方半民间性向民间性慢慢转变,自下而上的草根组织也日渐兴起,如各种老龄服务中心、残疾人联合会、社区妇女联合会等。这些草根组织管理民主化,由基层群众自发组织治理,能充分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满足他们的需要,是第三部门独立性增强的表现。

3、第三部门所催生的志愿精神得到加强及普及

我国第三部门组织的性质之一便是志愿性,即鼓励公民积极投身非营利性志愿工作,能使公民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更使公民在参与志愿工作的过程中能体会到互帮互助和助人为乐的精神。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统计,我国已经有1亿人次的青年在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抢险救灾等领域为社会提供了超过45亿小时的志愿服务。这一数据充分表明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带动了全国志愿工作的发展,使扶贫助弱、团结互助的志愿精神得以永传。

(二)我国第三部门发展出现的问题

1、第三部门发展所需的资金和人才条件等基本条件不够

在我国第三部门的组织中,绝大部分都反映资金不充足,资金缺乏的主要原因在于资金来源渠道过于狭窄,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社会救助、服务性收益等。另外,由于我国缺乏对第三部门人才的培训机制,导致我国第三部门的人才资源不充分,根据清华大学王名教授的调查显示,71.5%的中国非营利组织的专职人员在1—9人,相当多的组织雇佣兼职人员;非营利住址员工中年轻人(30岁以下)占30%,中年人(30—59岁)占到近70%;文化程度以高中、中专和大专为主。[5]很多在第三部门工作的人员主要是政府派遣的官员或退休人员。

2、对第三部门的监督机制不完善

对第三部门的规范性监督主要是相关法律法规对第三部门的监督和社会外界对第三部门的监督。有组织性和规范性的法律条文有助于第三部门在一个合理的法律环境下运行,更有利于其加强内外部管理,另外,很多第三部门由于与我国政府机构的关系界限比较模糊,我国第三部门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受到的监督只是来自政府,导致第三部门中很多假公济私的行为不能得到及时的发现及纠正,很多第三部门利用其免税权进行不公平的竞争,这样一来,许多营利性的机构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3、第三部门内部治理不完善

当前我国很多第三部门内部组织结构设置相当不合理,没有构建相互制衡、监督的内部治理结构。这使得现阶段我国相当多的第三部门出现管理机构的不健全、规章制度的不完善、内部人控制和决策失灵、缺乏自律等比较严重问题,影响了公众对第三部门组织的信任。曾经轰动中的胡曼莉事件就是典型的案例,胡曼莉作为中国绿荫儿童村的创始人,享有“中国母亲”称号,由于内部治理机制不到位,胡曼莉在财务上作假,利用孤儿学校私存善款,在丽江拥有多处私家房产,还花巨资送女儿去新西兰留学。胡曼莉事件对中国慈善事业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严重后果不言而喻。此案例影射出当前第三部门内部管理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何实现第三部门内部管理的规范化与科学化,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4、公众对第三部门的认可度不够

对于实力很强的官办第三部门,公众往往认为其是为政府部门服务的,是第二政府,他们的所作所为传达的是政府的旨意,所以对其没有很高的认可度;而实力较弱的草根组织,公众则认为其实力不强,认为他们没有足够的能力来完成公众所嘱托的事情,对其持怀疑和谨慎态度,所以,总体来说,公众对第三部门的认可度并不高。2011年郭美美事件给红会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根据民政部门的统计,和2011年同期相比,2012年全国上半年社会捐款数额出现了大幅度减少,减少额度达到74亿元,降幅达73.6%。郭美美事件更进一步的降低了公众对第三部门的认可度,第三部门应挽救这一局面,吸取教训,重新塑造第三部门良好的形象。

三、推进我国第三部门发展的策略

(一)进一步明晰政府和第三部门的关系

我国政府部门和第三部门关系十分密切,以致第三部门容易受到政府部门的控制,首先,政府应该改变对第三部门的定位,第三部门绝对不再是接收政府部门精简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地方,而且不能把第三部门看成是对政府的威胁,而是帮助政府部门管理好社会事务、治理社会的良性组织。另外,政府应该承担第三部门发展的大部分的资金,但是又不能因为提供资金的关系而干扰第三部门独立的运作。第三部门是政府的合作者而非敌对者。

(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在当代社会,经济利益多元化、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人们思想观念的复杂化导致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出现很多不确定的因素,第三部门的数量在急剧增加,要保证第三部门在一个安全的法律环境下发展下去,此为第三部门发展的环境要求,然而在当代社会,对第三部门的法律法规还有欠缺,第三部门的活动有时不能受到法律明文的规范,特别是在防止第三部门进行不公平竞争及第三部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大欠缺,因此,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来保障第三部门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三)加强对第三部门的监督

目前,我国第三部门大部分依靠政府监督,然而,由于第三部门与政府的关系密切,往往导致政府对第三部门的监督不是最公正最准确的监督,造成了第三部门违反法律和各种违规操作的活动空间。从欧美等先进国家的经验来看,社会监督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机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原则首先是公开性,所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活动方面的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开。[6]我国有必要学习欧美先进国家经验,加强对我国第三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第三部门应该加强自身的建设

根据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情况,本人认为第三部门的内部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第三部门应加强内部科学人事管理。第三部门的内部工作人员不应再多数接受政府精简人员和退休人员,而应该创建一套自己的选人用人原则和机制。第二,第三部门应有自己的一套自律和约束机制。建立自己的内部管理原则和办法,防止员工腐败和懒惰。第三,第三部门应该主动实行信息公开透明化。定期向公众公开财务、活动等,这样有助于提高公众对第三部门的公信力和认可度。(作者单位:湘潭大学)

参考文献:

[1]曹冬祥.我国第三部门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焦点透视,2013,(09).

[2]陈振民.公共管理学一—种不同于传统行政学的研究途径[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385—420.

[3]陈向阳.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现状及挑战[M].中国现代国家关系研究院,2005.48.

[4]王名.中国的非政府公共部门(上)[J].中国行政管理,2001,(6).

[5]吴锦良.政府改革与第三部门发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20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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