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超
摘要: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进程和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热点。文章通过分析营口市鲅鱼圈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的现状和特点,发现鲅鱼圈失地农民再就业主要存在再就业农民从事低端产业,再就业难度大,市民化进程慢等问题,并分析了问题成因,针对上述问题和成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在对营口市鲅鱼圈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提供借鉴。
关键词:失地农民;再就业;鲅鱼圈地区;营口市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园等建设项目大力实施,营口市鲅鱼圈区城郊的农村土地被大规模征用,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在这一背景下,研究鲅鱼圈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对于沿海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研究价值。
一、营口市鲅鱼圈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的现状
(一)失地农民再就业数量进一步扩大
鲅鱼圈区政府不断出台新政策,着力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还不断创新招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优惠政策扶持范围适当扩大,如将失地失渔人员纳入“普惠制”培训范围,近年来,累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民近4万人,这些适应地区发展形势的创新做法使那些离开了土地的农民掌握了就业技能,生活得到了一定的保障,也使怀着一技之长的失地农民有了创业的资本。同时,鲅鱼圈区还不断完善就业体系,建立失业和就业登记备案制度、促进就业所必须的资金筹措机制、城乡一体的就业登记制度和城乡人力资源普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参考2012-2014年营口市统计公报数据,2012年营口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2%,2013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与去年持平,2014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2.8万人,比上年增加了1.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小幅增长。2012年财政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投入34.2亿元,增加了10.7%,2013年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投入达到38.6亿元,比2012年增加了12.87%,2014年财政在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投入共计42.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5%,营口市对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逐渐递增。此外,2014年营口市鲅鱼圈区政府为实施土地利用整体规划,据不完全统计通过部分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征地,征收农用地面积106.014公顷,变相的造成失地农民数量增加。
综合上述数据分析,营口市鲅鱼圈地区由于政府建设需要征收大量农用土地,造成失地农民数量上升,失地农民社会生活就业保障问题凸显,农民失业保险参保积极性提高,政府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必须加大力度,缓解失地农民数量增加所带来的引致问题。
(二)失地农民再就业从事行业逐步呈多元化趋势
随着这些年政府优惠政策的出台和第三产业与服务业的不断发展,适应失地农民从事的行业也逐渐增多,失地农民再就业从事行业逐步呈多元化趋势。很多失地农民能够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相关的第三产业,比如服务业、小商业等,这些第三产业流动性强,获利小,能满足城市经济生活的需要,增加失地农民再就业。失地农民不仅能走进工厂从事第二产业,也能从事第三产业及服务业,他们从事的行业逐渐呈多元化趋势。
(三)失地农民再就业人员收入水平有所上升
随着失地农民再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失地农民再就业人员收入水平有所上升。近几年来,鱿鱼圈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近年来迅速增长,从2005年到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5400元提高到13675元。
失地农民人均非农业纯收入也在不断增加,而且收入水平不断呈扩大趋势。2008年鲅鱼圈开发区就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使广大失地农民充分享受到了开发区惠民政策所带来的实惠,截至2013年1月末,参加失地保险农民总计19014人,享受待遇人员总计8545人,月发放工资金额700余万元。通过政府政策补贴和自身努力,鲅鱼圈失地农民人均收入不断上升,农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四)从事第三产业人数逐年上升
为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鲅鱼圈区政府不断出台相关优惠补贴政策,鼓励农民从事第三产业(非农产业),失地农民再就业数量的到增加,人均收入水平也得到一定的提高。据统计,拥有43万人口的营口市鲅鱼圈区,农村劳动力占53%,其中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人口数量,占劳动力总数的52.9%。可以看出,随着现代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鲅鱼圈地区失地农民从事第三产业人数会不断增加,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也会不断得到提高。
二、营口市鲅鱼圈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存在的问题
(一)失地农民劳动素质较低
鲅鱼圈区失地农民由于受教育文化水平不高,劳动技能低下,大多数失地农民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劳务或者高压危险的工作。从长远来看,失地农民受教育水平和知识技能水平有限,缺乏创新意识及能力,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淡薄,由于城镇及城市挤出效应这些失地农民进入通常从事的是一些低端层次的行业,很难进入较高层次的行业,这些因素加剧了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困难。
(二)社会就业压力较大,劳动市场竞争激烈
由于自身素质和技能有限,在被市民化的过程中,失地农民社会就业压力大。在激烈的劳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首先,鲅鱼圈地区就业市场不稳定,劳动力常常供大于求,没有足够的企业和工厂来吸收富裕的农村劳动力。其次,劳动力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特别是国企改革以来,大量的下岗职工涌入非农产业部门,给农村劳动力就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第三,许多制度性因素依然影响农村劳动力就业,比如:失地农民自身综合素质及小农意识思维,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等制约了失地农民再就业,致使失地农民很难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及其他社会福利。
(三)劳动密集型行业较少,吸纳能力较差
目前,乡镇企业分布不合理,较为分散,没有形成良好的企业聚集效应,企业很难做大做强去吸引更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乡镇企业也在不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进行经济结构的调整,自然而然,缺乏相应技术的农业劳动力的吸收力将会变小。鲅鱼圈劳动密集型行业较少,有很多规模较小的个体私营企业。这一系列因素致使失地农民城市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大,再就业困难增加。
(四)缺乏征地补偿机制创新
我国目前征地补偿是以该地被征前产值为标准的。然而,不一样的土地利用会产生不一样的土地产值,这种产值差异有时能高达几千倍,被征土地通常能高价出让。我国目前的土地征用机制还缺乏创新,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征地赔偿忽视了土地的附加价值,失地农民不能拥有土地增值收益,这严重损害了失地农民的利益。总的来说,我国目前的征地补偿的计算方法不科学,并且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方式单一和补偿数额较低。失地农民利益受到极大损害,生活水平得不到合理保障,失地农民再就业困难不断增加。
三、营口市鲅鱼圈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对失地农民培训力度,鼓励其再就业
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劳动力素质和技能的提升,然而,失地农民普遍都素质较低、缺少职业技能,这些因素这使得大多失地农民很难适应当今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首先要加强宣传力度,利用相关媒介诸如广播、杂志和宣传单进行宣传,让失地农民认识到就业技能培训重要性,以便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其次就是做好相关工作,让失地农民享受与城镇失业者同等的待遇。把失地农民归纳到城市劳动力市场进行统一管理,为失地农民提供相关就业招聘信息、提供城市就业技能培训和指导,提高失地农民再就业能力。
(二)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失地农民市民化进程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失地农民不断增加,失地农民的保障工作就亟需解决。首先要不断健全失地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建立职业指导机制,根据失地农民自身条件积极引导和扶持他们适应市场需求,更新传统就业观念,增强就业适应能力;设立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小额低息贷款,降低税率等对失地农民进行就业帮助。针对失地农民的具体情况,对需要政府帮助的自主创业、积极就业失地农民,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政策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失地农民进行自主创业;设立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促进就业信息的公开和就业信息的对等,为失地农民创造良好的就业机制和氛围;同时,还应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因为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构成之一,它为失业劳动者提供一定程度的救济和对其就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也应建立完善可靠的失业保险制度,保障失地农民利益,推进就业问题的解决进程;完善创业资金资助制度,对于有条件的失地农民,政府积极帮助和引导他们进行自主创业,在资金方面政府应该完善创业资金资助制度,给予他们资金方面的支持。同时,承认民间金融机构,扩大他们融资渠道,为失地农民创业创造一个良好的资本环境。最终使失地农民拥有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和生产生活技能,推进农民真正实现市民化。
(三)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吸纳失地农民就业
在产业发展结构中,第三产业吸收劳动力的空间很大。因此,政府应重视第三产业的就业带动作用,积极推进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政府部门可以鼓励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农产品物流,一方面可以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还可以带动相关农业产业链的发展。所以应完善农业产业化和一体化服务机制,重视农业产业链中的通讯、信息、技术、交通服务等相关行业的就业促进作用。其次,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吸纳失地农民就业,发展特色农业,利用地方特色拓展成拥有质量高、环境好、服务周到的品牌效应模式;在第三产业发展方面,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通过税收等优惠政策,对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积极帮助和扶持;在城镇化建设中,应规划一些相关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在租金上对失地农民实行优惠等,为其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四)借鉴国内外经验,创新征地补偿机制
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相关部门应致力于完善征地制度,提升失地农民在耕地增值中的利益分配,以尽可能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不受侵犯。应该合理控制征地范围,杜绝盲目征地,而且必须严格监督被征地的利用情况,严厉制止土地利用的违法事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健全征地程序,提升其公开与透明性,做到征地前和征地后的信息的公开性和公平性,严厉杜绝不法的投机行为;为了保护好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需要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机制,根据当地失地农民问题现状,努力研究更加合理、公正的补偿措施,并且合理提升征地补偿标准,创新补偿方式,补偿措施除了给予耕地和赔偿金以外,还要增加残余地补偿、辅助补偿等措施,充分保护失地农民的利益;要加强监督,确保补偿款及时到位,在商议地价、分配赔偿等重要环节,要重点加强监督,避免不法的投机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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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军需科技学院;营口市国土资源局鲅鱼圈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