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丹布恩
如今,微信在华人世界大行其道。随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店铺、微信支付等业务的相继开放,微信这一移动社交平台的“王国”正在逐渐崛起。腾讯公司2014年半年报显示,微信APP月活跃用户已经达4.38亿,稳坐中国移动社交应用第一大交椅。另有数据显示,微信在中国智能手机中渗透率已接近100%。
白互联网诞生以来,版权纠纷从来就没有断绝过。微信在满足用户社交需求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容忽视的版权问题。公众帐号不遗余力地推送着让人目不暇接的内容,通过凝聚粉丝扩大影响力,颇具商业价值。在利益原动力的驱使下,加上微信平台监管体系、过滤技术方面的缺失,一时间仿冒公号,侵权转载肆虐成风。任其发展必然会损害原创者的权益,破坏微信公众平台的健康生态圈。
针对微信公号的版权争议,微信官方2月初发布《关于抄袭行为处罚规则的公告》指出,微信公众平台支持并鼓励有价值的原创内容,坚决打击和反对抄袭等侵权行为。如果发现公众号有抄袭等侵权情况,可通过“侵权投诉”链接进行举报。经核实后的处罚为:第一次删文并警告,第二次封号7天,第三次封号15天、第四次封号30天、第五次永久封号。
不过,以上看似严厉的规则很难收到实效。大多数用户举报热情不高,维权者需要付出相对较高的时问成本取证、举证,甚至得不偿失。侵权转载的成本则很低,这就让“举报-处罚”的规则难以对恶意侵权形成致命打击,无法禁绝侵权传播。
微信官方表示,由于经济时事等内容牵涉的转载权认定比较复杂,无法禁止转载。公众平台转载即便注明了文章出处,也很少从原创者处取得过授权。追根溯源,还是因为无偿阅读模式、低技术门槛纵容了抄袭盗版的泛滥。
无独有偶,今年2月初,微信宣布屏蔽网易云音乐、虾米音乐、天天动听在朋友圈的分享,原因是用户分享的这些应用中涉嫌含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少人认为微信是在以版权为名,行打击腾讯旗下应用“QQ音乐”对手产品之实。对此笔者认为,在甄别微信保护音乐版权问题之前,微信暂时屏蔽一些应用不失为一条“缓兵之计”。但是,为了保证版权,微信失去了一直以来坚持的开放性原则,“绑架”了用户体验,并不是一条“长久之计”。
由此看来,微信既是公众号版权争论的裁判员,又是自身版权利益的维护者,其肩上所负的公权力权责边界尚不明晰,很难实施公正、有效的监管。微信时代无疑触发了新的版权争端谜题,剪不断理还乱,解题的密钥仍然留待相关监管部门制定新的防范、治理政策,填补制度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