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电价执行实践及探讨

2015-05-30 22:08林士明赵雪婷张光亚侯红丽刘少华姚岚程曦吴周王红梅张东平
科技资讯 2015年30期
关键词:峰谷电力负荷

林士明 赵雪婷 张光亚 侯红丽 刘少华 姚岚 程曦 吴周 王红梅 张东平

摘 要:《电力法》规定国家实行分时电价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调荷避峰、节能降耗有着重要意义。分时电价的执行,减少了电力产、供成本,降低了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该文结合某地区负荷曲线、电量结构和分时电价有关规定,探讨了分时电价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国各省电价虽各不相同,但是按照国家政策根据不同用电类别及容量范围皆实行了分时电价。分时电价的执行应根据不同类别的用电负荷情况及地区负荷曲线分别执行相应政策以提高需求侧管理水平。

关键词:电力 分时电价 负荷 峰谷

中图分类号:F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10(c)-0224-02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负荷的大幅度增加,对电力系统发、输、供、配的设备容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提高设备利用率,作为需求侧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家规定国家实行分类和分时电价。分时电价的执行,减少了电力产、供成本,降低了企业单位产品能耗。但是随着新兴行业不断地涌现,各类用电负荷、用电时间各不相同,原来分时电价执行的有关规定不能完全满足需求侧管理及各类客户的需求,该文结合分时电价执行的有关规定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分时电价执行过程的具体操作、实施范围等方面提出建议,在扩大分时电价执行范围,提高分时电价执行可操作性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

1 分时电价有关规定

《电力法》第41条明确指出:国家实行分类电价和分时电价。作为需求侧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分时电价的执行对于调荷避峰,降低电力生产、供应成本,减少用电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有着重要的意义,完全符合当前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及节能减排的国策。《安徽省电价说明》[皖价服2005 306号]中对于安徽省峰谷电价的执行也作了详细的说明。

(1)大工业用户、100 kVA安及以上的非普工业用户、执行蓄热式电锅炉、蓄冷式空调电价用户,全面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2)有条件的地区,根据需要可以对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实施两段制分时电价。居民用户可按年选择执行分时或单一电价,一旦确定,1年内不予更改,满1年后可以更改。

(3)峰谷分时电价的具体执行办法,按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办法的批复》[皖价服〔2004〕106号](下简称《批复》)执行。

其中《批复》对有多种电价客户的分时电价的执行作了如下规定。

①含有多种用电性质的用户,其执行非普工业电价的用电设备总容量达到规定范围的,应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医院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不含单位兴办的工商企业用电)。

②执行分时电价的工业用户内部存在居民生活等其它用电类别,且无法安装带分时计量功能分表的,按用户总表记录的峰腰谷电量比例,将这部分用电从总电量中扣除,不参与峰谷调整。

含有多种用电性质的用户,其一,执行非普工业电价的用电设备总容量达到100 kVA及以上时,才能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二,执行分时电价的工业用户内部存在居民生活等其他用电类别时,只有安装带分时计量功能分表的,才参与峰谷调整。其三,只有大工业用户、非普工业用户及蓄热式电锅炉、蓄冷式空调电价用户和居民客户才能执行分时电价。

2 某市负荷现状及电量结构分析

据统计某市今年夏季用电高峰期间的用电负荷缺口达到200万 kW,这还不包括厂网设备事故限电的因素。经调取该市供电负荷数据并测算,其单日负荷峰谷差达到370 kW,有巨大的调荷避峰空间。

再从该市的电量结构分析,已实行分时调整的大工业(含中小化肥)、非普工业及部分居民客户电量占总电量的86%,其次所占电量比例较大的便是非居民照明和商业用电,占总电量的12%,因此,非居民照明及商业用电对应电量颇具调荷避峰潜力。

3 采取的对策

(1)对于有多种用电性质的用户,其是否执行分時电价不仅要看执行非普工业电价的用电设备容量,还应考虑其用电量。实践中,非普工业电价对应电量所占总电量的比例往往大大超过相应容量所占总容量的比例,用电量应是一个更重要的衡量指标。

(2)执行分时电价的工业用户内部存在居民生活等其他用电类别的,实际工作中很多不再装设具有分时计量功能的电能表,按照《批复》的规定,该类别的电量不参与峰谷调整。

(3)大工业用户、非普工业用户及蓄热式电锅炉、蓄冷式空调电价用户和居民客户,而所占电量比例相对较大的非居民照明及商业用电不执行峰谷电价调整。

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许多地区纷纷扩大分时电价的执行范围,如,安徽省2004年起仅对大工业用户(不含中小化肥企业)和用电容量在200 kVA及以上的非普工业用户全面实施分时电价,2006年扩大到大工业用户、100 kVA及以上的非普工业用户、执行蓄热式电锅炉、蓄冷式空调电价用户。为此,对于含多种用电性质的用户,分时电价的执行范围也应进一步扩大,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含有多种用电性质的用户,其总容量超过一定标准或者电量超过一定数量及比例的,其包含的大工业、非普工业或居民照明电价对应电量应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2)执行分时电价的工业用户内部存在居民生活等其他用电类别,原则上应安装带分时计量功能分表。确实无法安装带分时计量功能分表的,按用户总表记录的峰腰谷电量比例,将这部分用电从总电量中扣除,不参与峰谷调整。

(3)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范围及电价种类,可将非居民照明、商业用电纳入峰谷电价调整的范围之内。

(4)从负荷曲线看该市在傍晚为“尖峰时刻”,可以通过设置尖峰时刻的“尖峰”电价来减缓该时段的负荷需求压力。

4 预期成效

(1)通过扩大峰谷分时电价的执行范围,提高了调荷避峰能力,必将进一步优化负荷曲线,减少对发、输、供配设备容量的需求,减少设备投资。同时可以缓解调荷避峰和停限电带来的优质服务压力。

(2)将电量作为是否执行分时电价的条件之一,不仅增加了分时电价执行的可操作性,还能够使有真正调荷避峰能力的“电量”参与到峰谷调整中来。

(3)通过大力推广“两蓄”,可以使没有实行峰谷调整的企事业单位及商业用电积极投身于分时电价调整范围之内,为可调负荷增加了生力军。

5 结语

该文结合某地区负荷曲线、电量结构和分时电价有关规定探讨了分时电价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果显示在执行范围上应该继续增加分时电价执行类别,以提高调荷避峰的能力;在分时电价的执行条件上应将电量纳入衡量指标之内,这样可将实际有调荷避峰能力的用户积极参与避峰。同时由于非居民照明及商业客户所占电量比例较大,宜将这两类类别对应的用电负荷实行分时电价,并且还可以借机推广蓄热式电锅炉、蓄冷式空调,为调荷避峰增加生力军。

参考文献

[1] 李翔.基于用户响应的分时电价模型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14.

[2] Blair Swezey,Lori Bird,张弋军,等.美国绿色电力市场分析报告[J].世界环境,2015(3):35-38.

[3] 张力强,孔红.地区电网电力市场分析与决策[J].山西电力,2003(3):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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