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真 张萍萍
摘要:大企业是一国经济的中流砥柱,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的质效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税收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如何为大企业提供更好、更全面的服务,如何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是摆在税务机关面前的一个挑战;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的现状与不足的分析,提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水平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
一、我国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一)税务机关推进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力度不足,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制度建设滞后
大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制度是大企业为防范税务方面的风险而建立的一系列税务风险管理自律性制度和程序,是企业防控税务风险的“防火墙”。在我国,税务风险内控制度尚属新生事物,企业和税务机关对税务风险管理还处在认识和探索的初级阶段,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的认识不够,其建设水平整体较低。有的大企业决策层没有从公司战略层面考虑税务风险控制,对税务风险整体管控缺乏战略认知和关注,认为依法纳税是财税部门的事,因此也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税务风险内控制度。有的大企业虽然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税务风险内控制度,但是企业相关的内部监管机制不完善,内部监管也不到位,有章不循,将已订立的企业税务风险内控制度“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税务风险内控制度流于形式,造成和预期的目标大相径庭。
(二)大企业涉税诉求受理与解决不够及时,一些个性化合法服务需求得不到有效响应
相对于中小企业,大企业对税法适用的确定性和税法执行的统一性有着非常强烈的需求。其一,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大,业务繁多,交易复杂,一些业务或交易往往涉及到跨地区、跨行业甚至跨国税务处理,很多情况下还带有一定的前沿性,容易在涉税事项的税法适用方面产生疑问,迫切需要税务机关对特殊涉税事项进行具体指导以获得确定性,减少涉税风险。其二,大企业由于经营分布广泛、各地分支众多,在一些相同涉税事项上,容易产生不同的认识和理解,造成有的大企业在不同区域的分支机构采取不同的口径处理同一税务事项的情况,因此需要通过较高层级的税务机关来统一各地税法的执行。然而,当前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以标准化纳税服务为主,遵循固定的流程和规定,再加上征纳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为大企业提供纳税服务的税务干部素质参差不齐等客观因素,纳税服务的专业化程度不高,难以满足大企业在处理特殊涉税事项时的个性化要求。
(三)现行大企业税收征管体制尚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管理能力不足
目前,总局虽已明确总局和省级大企业管理部门的职责,但在市、县级地税机关还没有相应的大企业管理机构,各级大企业管理部门与同级征管、稽查、税政、纳税服务等部门在管理对象、具体职能和业务关系上存在交叉,仍有待进一步的划分和梳理。另一反面,税务机关的服务、管理能力和经验有待提升。税务机关受人员、涉税信息、信息化水平、风险指标模型质量等因素影响,无法准确、全面、系统地识别大企业存在的涉税风险,形成风险评估报告,通过定期反馈至企业,引导企业合理规避、控制和防范这些风险。
(四)一些基层税务机关处理涉税复杂事项的能力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人员配置不适应
大企业纳税人往往组织结构复杂,生产经营项目众多,在内部管理上的信息化应用程度高,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管理创新能力强,因此,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常常涉及到大量复杂的财务会计知识、税收政策问题和计算机应用技术。此外,大企业除了最基本的纳税服务之外,还希望税务机关能够提供更多的具有个性化的专业服务。这些都对大企业税收管理人员的综合水平和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目前在税务部门中,财会、法律、外语等专业型人才不足,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更是匮乏,人才的培养速度跟不上服务和管理大企业的需求。人才成为税务机关进一步提升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水平的瓶颈。
二、进一步提升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水平的思考和建议
(一)引导内控建设,推进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对未建立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的大企业,税务机关应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为蓝本,逐步引导大企业建立有效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提前介入企业纳税管理环节,实现税务管理环节的前移。对已建立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的大企业,税务机关应定期监测税务风险内控机制执行情况,针对大企业内部组织架构、经营模式或外部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涉税相关信息,实时跟进,全程监控,帮助企业持续改进税务风险内控机制。
另一方面,以税务风险内控机制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有效为依据对大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對未建立健全税务风险内控机制或未有效运行的企业,应帮助企业查找税务内控机制缺失和重大税收风险点,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对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健全且运行良好的企业,可以开展信任管理并签订税收遵从协议以利于调动税企双方积极性,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秩序。
(二)以服务促管理,为大企业提供量体裁衣式的个性化服务
大企业有较强的主动遵从意愿,税务机关应该根据大企业特点,有针对性地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的内容和方法,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实现税收执法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一是要畅通税企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沟通联系机制。
建立大企业 “一对一”税收联络员,负责受理和协调处理该户大企业的税收诉求;建立常态化走访工作机制,听取大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大企业提出的涉税诉求;定期举办税企高层对话,交流税企双方的观点和情况,促进税企互信和合作。二是要建立健全大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和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高效处理大企业涉税诉求。建立由分管局领导牵头,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大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专门研究重大或复杂的问题,或具有行业共性、或同时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涉税诉求。建立由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负责人牵头,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解决大企业一般性涉税诉求。三是要创新服务产品,建立预先控制制度。选择内部管理规范、税收风险较低、税法遵从度较高的纳税人,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以合同文本的形式和税企双方共同承诺的方式,引导和约束税企双方共同信守承诺、共同防范税务风险。试行大企业涉税事项事先裁定制度,就纳税人申请的关于未来可预期的特定事项应如何适用税法给予确定性。
(三)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创新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方式和手段
以大数据突破管理瓶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主要信息采集对象,以第三方信息和管理调查信息为按需补充的采集来源,集中大企业的所有涉税数据和企业财务数据,建立大企业数据仓库,为大企业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撑,完善大企業在新时期环境下内部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内部运行机制的效率。
建立行业风险特征库,深入细化分类管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通过数据挖掘、指标设定、参数控制、模型优化等,形成分行业风险特征库,推进分行业、分税种的税收风险识别模型建设,进一步完善风险指标体系和行业预警值,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如果出现了新的问题则需要及时汇总、分析整理,及时调整、完善这一套体系,从而增强其适应性。
根据风险点积分情况对大企业进行税收风险等级划分排序。由专业团队对上级下发的风险任务进行细化分析,充分运用数据模型等工具,对大企业存在的税收风险进行深入识别,对风险程度作出判断,形成风险等级排序,然后在相应的最好风险处理备案,形成一套完善的风险防御抵抗机制,增强企业的管理能力。
针对不同等级风险实施差异化应对策略,通俗的说,就是要具体风险具体处理,不可一概而论。对于风险等级较低的纳税人,可采取咨询辅导、风险提醒的服务性手段加以应对;而对于风险等级较高的纳税人,由大企业管理机构采取税务审计的应对方式,充分发挥现代审计在风险分析、内控测试、审计抽样和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同时增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外相助相辅,从而更好的帮助企业针对可发的风险实行计时处理,从而达到深入管理的目的。
(四)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税收管理的专业团队
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决定了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不仅要建立健全机构,更重要的是要配备和培养一批适合专业化管理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专业性的人才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相关制度完善是尤为重要的。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要求配备业务技术好、分析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那么如何让这些优秀人员发挥其作用,则需要加大对这一块人才的发掘和培养。
首先要按照统一考试、竞岗选拔、择优确定的方法,从各级业务骨干中选拔一批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来,同时针对这部分人员要给予其专业培训的机会,提升其专业知识储备,提高相关技能,进而帮助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水平获得提升。对入选专业队伍的人员,有计划地开展财务分析、会计电算化、企业行业知识重点培训,将长期专家培养和短期骨干培训相结合、理论教学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专长突出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专业化人才激励机制,保持专业化人才队伍的相对稳定,减少人才流失率,确保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顺利展开的人才保障。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外聘的方式,借助社会上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师、审计师、律师、计算机分析专家等“外脑”,适度参与纳税评估或税务审计工作,帮助企业更快一步获得相关的专业性人才,实现大企业相关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作者单位: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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