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高校中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在性质定位、教学目标、教学方法等层面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为了有效的增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本篇论文主要从大学法制教育实效性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以确保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
【关键词】大学生 法制教育 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4-0181-01
一、高校法制教育建设的现状
(一)高校法制教育定位的依附性。
1995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联合发文《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教政[1995]12号),文件指出:“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可见,我国学校法制教育从性质上讲是从属于德育教育的。
高校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在德育课程设置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一门公共必修课,表面上是德育与法制教育的并列,其实法律部分内容所占比例极少。部分高校甚至干脆以德育教育代替法制教育,讲到法律基础部分,泛泛而谈,几句带过,真正的法制教育开展明显不到位。
虽然法制教育有思想教育的成分,但法制教育不等同于思想教育。如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人们将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人们驾驭社会所需的不仅仅是法律意识,更为需要的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的法律素养。而一个人的法律素养,不是天生的,需要我们通过掌握、运用一定的法律知识乃至法律技能,自觉养成一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以法律感知、法律运作、法律评判等一系列实践过程来整合构建。所以,把法制教育依附于德育教育,这样的安排显然已经格格不相容于时代要求了。
(二)高校法制教育任务的政治性。
1995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联合发文《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教政[1995]12号),文件指出:“学校法制教育的任务,是通过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基本常识和基础理论知识,使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有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地遵纪守法。”可见,我国的法制教育内容具有纯粹而又浓厚“政治意识”。
把法制教育作为规范广大公民的行为和维护社会安定的有力武器,本身无可厚非。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的培养任务绝不仅仅限于这样的政治意识主导。正如贺卫方先生所言:“法律教育的目标不外乎有两个,一是为法律行业培育新人,二是为更为广泛的社会成员提供法律知识与法律意识上的训练。”
(三)高校法制教育教学的无为性。
在很多高校中,法制教育仍然使用传统喂养式教学方法,大学生法制教育没有任何实效。许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只是将重要的知识点直接“喂”给学生。对于学生而言,法制教育的存在意义,只是为了应付考试。学生在考试前死记硬背的方式将知识点记住,整个教学过程知识一种简单的教与学的过程,并没有将法律思想、法律理念通过具体的案例真正的传达给学生。
(四)高校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的非专业性。
在当前高校,很多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师主要是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程的非法律专业教师,并不是毕业于正规高校的法律专业。于是,在教育的过程中因教育背景限制而普遍存在强调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忽略法律知识学习的现象,或者教师对法律的了解非常有限,法律实践经验缺乏,照本宣科,难以理论联系实际,导致法制教育更多地流于了形式。
二、如何增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决定了我们必须从以下几方面来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一)明确法制教育的独立地位。
道德教育以道德为核心,侧重于从人的内心世界进行净化,而法制教育以法律为精髓,侧重于从外在行为对人进行规范。两者在本质上有着明显的区别。法制教育不能简单地划归于从属思想政治教育,否则法制教育很容易被德育教育淡化、边缘化。
高校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应当改变将法制教育作为道德教育附属的思想观念,这就需要在课堂设置中,从道德教育中将法制教育提出,并与其它学科同等重视,以此保证实现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顺利开展。
(二)从政治意识转向法律素养的培养。
法制教育的开展,并不是也不可能把每位大学生都变成法律职业专才,但针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培养和掌握一定的兼意识、知识、素质于一体的法律素养,是构建新型高素质人才的基本条件之一。“必备的法律素养,将越来越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学府,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
大学生学法、懂法,就是要求既熟知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条文,掌握一定的普遍适用的法律原理,还要具备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和培养坚定的法律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作为构建法律素养的现代型高校法制教育,既有传授知识乃至技艺的成分,也有培育意识乃至信仰的内容。
(三)改变传统教育模式。
教学方法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在教学中,采用多媒体教学方法,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的充分结合,甚至可以借助法律课题调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在实践中逐渐形成成熟的法律意识。
在考量评估中,应当采取形式多样化的方式,改变传统的纸质考试形式,用论文或者调查报告的形式考核学生,可以对大学生的基础法律知识进行考核,而且还有助于大学生在生活中能够熟练的运用法律知识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四)科学合理系统设置法制教育课程内容。
构建非法律专业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是一个过程,不是仅凭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所能做到的,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应贯穿于整个大学学习期间,不能断线。在遵循一般的学校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可在不同的年级设置不同的法制教育课程内容,一年级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或开设法律选修理论课,高年级开设适量的与专业相关的法律实践课,例如对会计专业的大学生,还可以专门设置经济法与税法课程,工业设计专业的学生可以设置知识产权法等。?这些具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的课程内容,既发挥了各有关专业课程在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又满足了当下大学生的实际应用需求,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
参考文献:
[1]王宝山.《增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的思考》.《福建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版》.2012年第4期
[2]谭雪晴.《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对策》.《高等教育研究》
[3]钱玉博,卢俞成.《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探究》[J].科教导刊.2011年第11期
[4]黄永明.《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刍议》[J].河池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5]熊佳.《浅析当前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华章》.2013年第24期
[6]高芳.《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的研究与探析》.《南昌大学》.2010年
[7]王方树,梁琳.《增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河套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
[8]刘东江,王伟强.《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的有效途径》.《职业时空月刊》.2008年
[9]贺卫方:《法律教育散论》,载于《湘江法律评论》第一卷,湖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7页。
[10]韩世强:《试析我国高校法制教育模式的重构》,《经济与社会发展》[J],2004(111-112)
作者简介:
王海燕(1978年2月22日-),女,汉族,江西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