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林
[摘 要]文章通过对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现状分析,借鉴国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提出了构建“三位一体”的高等教育管理服务新型体制。这对我国探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高等教育;改革创新;“三位一体”
[DOI]10.13939/j.cnki.zgsc.2015.40.045
1 引 言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高等教育体制的重要方面,是带有高等教育的全局性、整体性的制度,涉及政府、社会、高校三方,支配着高等教育的全部管理工作。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管理体制又是决定高等教育发展的关键,因此,进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关乎国家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2 我国高校教育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经过20多年的改革,经过多次权力上收与下放,现在形成了中央统一领导、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新体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其中值得令人反思的教训和经验也不少,与世界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相比,还存在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2.1 管理体制上的越位、缺位、不到位
2.1.1 管理方式越位、管理理念陈旧
从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看,中央拥有对高等教育管理和决策的最大权力,国家高等教育管理的职能机构和地方政府对所辖高等学校实施分级管理,实质上这种管理模式从本质上还是没有摆脱计划体制下的行政集权模式,对于高等教育管理部门和行政管理人员来说,“全能政府”的影子无所不在、无所不管、无所不能的权力运行方式仍然存在,服务职能弱,服务理念缺乏,直接造成了管理越位。例如,在很多方面,直接管理高等教育的仍然是行政审批方式,这样不仅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相冲突,而且也会因为管理部门的判断和决策的失误导致压抑教育主体参与市场运行的积极性,同时,还可能因为管理人员的行政能力而出现损害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问题。
2.1.2 政策法规不到位、操作困难
近二十多年来,国家相继颁布了诸多针对高等教育管理的法律法规,但与现实的需求还是有明显的缺位问题,许多与之相适应的法规甚至存在空白。另外,我国的多项教育法规制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特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其调控乏力;一些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中,最终被曲解或执行严重变形,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屡禁不止,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得不到维护。
2.2 高等教育市场作用有限
市场经济国家由政府和市场来调节经济是天经地义的,在高等教育领域也是如此。高等学校之间的市场竞争没有形成,主要是国家强制性地规定有些高质量的重点大学招生生源的地域,使生源市场带有很强的政府色彩;把高等学校按照学校的级别划拨财政经费,凡是国家所辖的高等学校,就能够得到大笔的资金支持,而社会力量办学的高等学校,却是自生自灭。学校所得到的资源并不是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来获得,而还是依靠行政审批,这非常不利于有效利用国家有限的高等教育资源。
2.3 高校办学自主权落实难
高校办学自主权难落实,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府原有的管理惯性,不愿把本属于高等学校的权力切实地交给高等学校,也有高等学校自身的造血功能差,不能摆脱对政府的巨大财政依赖,高等学校自身不愿承担因为扩大自主权后必须承担的多种责任。此外,高校自身对自主权的理解上还存在很大的分歧,《高教法》只是总结性的明确了高校的七项权力,但每一项权力在政府和高校之间的权限划分很不明确,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2.4 地方政府统筹不力
地方政府要对本地区的高等学校进行政策引导、统一规划、综合协调、资源配置、信息服务、检查评价等,但是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却存在很多问题。
2.4.1 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权力没有到位
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高度集权式的管理方式,使得地方政府拥有多少权力完全取决于中央政府下放的权力,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形成了一种“放权”和“拥权”的内在关系。而这种关系不是建立在严格的科学论证和法律界定基础上的,带有随意性、不确定性,同时还出现了中央政府不该放的权放了,而该放的权、地方政府应具有的权力却没有到位。这种不恰当的权力制约关系导致了地方政府有职无权,想作为而不能作为的局面,严重影响了地方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的积极性。
2.4.2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观念没有更新
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手段有待研究和加强。虽然地方政府已经意识到对高等教育的管理应该是“调控和服务”,但实际上却是调控有余,服务不足。比如,高等学校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的权力,像课程设置、学时安排等具体的教学事务,本应该高等学校自己解决,但地方政府往往会通过文件的形式硬性规定,严重影响了高校的自主办学。总之,政府管了不该管的,而该管的却没有管好。造成这样问题的原因从根本上来说是地方政府的职能没有很好的转变。
2.5 国外高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经验
近年来,国外发达国家针对教育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弊端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改革,应该说,均权化是各国改革的主要方向,即从集权制、分权制这两个极端向中间态势发展。
实行集权制教育管理的国家,改革的重点方向是逐步加强民主化、法制化,给地方和高校以更多的权力,其代表的国家是法国。近年来,法国进行了持续不断的教育改革,一是加强对中央政府权限的制约作用,提高中央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建立由各方面代表组成的各种咨询、审议结构以及从中央到地方的教育督学制度;二是逐步扩大地方教育行政机构的权限,如适当扩大了地方及教师、学生、家长参与教育管理的机会和权利。这些举措都是分权化与民主化的表现。
实行分权式教育管理的国家,其改革的方向是正在逐步加强中央政府的集权,比较典型的是美国。一方面,建立国家层面的教育机构以强化中央政府对教育的管理;另一方面,合理运用拨发教育经费的经济手段,直接而且鲜明地体现中央政府的意图和发展重点,从而有效地讲教育置于国家战略计划的掌控之中。为了使高等教育得到更好的发展,美国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不断加强和扩大联邦政府的教育行政作用,由分散渐渐转向集中,使得联邦政府对教育的影响越来越大。虽然联邦政府没有直接对高校教育进行领导,但先后制定了多项政策举措来加大对教育体系的管理力度,有力扩大了联邦政府在协调、管理教育事业方面的权力,表面了美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正在出现集权化趋势。无论是实行中央集权式教育管理的国家正逐步推进分权,还是实行地方分权式教育管理的开始重视加大中央的宏观调控,呈现出均权化的态势,最终会达到何种程度的动态平衡,都有理由相信,他们的共同目标之一就是力图使本国的教育事业健康、科学、持续地发展下去。
3 结 论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十分关键的一环,二十多年来,它始终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主题,它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成败,也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兴衰。我国高等教育如果想要在这方面有所突破和发展,就要充分考虑到实际国情,适当地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体制改革经验,构建出我国高等教育管理新体制。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才能提高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才能培养出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更好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而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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