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秋赢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不断地发展进程中,随之也出现了不同类型的社会问题,在此大背景下,社会更加需求能够融合法律知识和其他学科知识的复合型法律人才以解决出现的这些社会问题。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在社会的这种大的需求背景下,教育部提出要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因此各高校应结合自身特色探索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教育方法。同时可以借鉴外国高校的经验,吸取其教学方法中的优点长处,并结合我国各高校现阶段的自身情况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从而达到不断完善有关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方法的目的。
关键词:多元化教育;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
一、我国目前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指出: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不断努力地实现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一体化建设。这一重要论述,指明了法治社会建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和社会治理理论。建设法治社会,要求我们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社会。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随着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进程,中国法学教育事业虽然有了明显的进步和发展,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严重缺乏法律人才这一局面。但是目前大多数的法律院校培养出来的法律人才均不能够完全很好地适应中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的发展需求。未来,从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方向来看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将会进一步大量地增加。然而,目前我国存在的严重问题是,一方面一些人仅仅有着单一的法律知识,还不足以运用到日益复杂的环境中去。另一方面我国目前正面临着对于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严重缺失状态,应用复合型法律复合型人才表现在素质、能力、层次上,随着金融领域、房地产领域等等的发展,对于专业型技术人才的需求缺口越来越大,而供给的高素质人才却供不应求。这些问题都有待于解决,更专业化,更多元化的人才有待于培养,也有待于投入到市场中去。
二、培养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缘由与意义何在
(一)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长久以来,我国对于法学人才的培养模式基本上沿袭的是前苏联所谓的“对口教育”,“专才教育”模式。[1]但这种传统的苏联模式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课程体系梯度设置的不合理性,专业课的设置过多,教学方法落后,学生实务的操作能力明显欠缺,培养目标的单一匮乏性,考试模式固定呆板,忽视了对学生创造性新思维的开发与培养,严重缺乏创新性,不能够很好地适应现代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早在20世纪60年代,国外就已经兴起了以科技教育、人文教育与通识教育并重的一种探索性教育模式,后被人们称之为应用复合型人才培养教育模式。[2]新时期,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由此带来的社会对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强烈需求这一社会现象,卓越法律人才计划的实施正是为了应对社会出现的这一现象。目的在于要切实提高我国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同时也响应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旨在通过各高校对法学学生的切实有效,具有较高强度针对性地教育培养中,逐步造就出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以满足社会政治经济不断快速发展,所引起的对这类人才的高度需求!从而进一步促进人类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与进步。
(二)培养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是法治社会下的必然要求
依法办事是社会主义法治化背景下的一项重要准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当中,只有严格地遵循法制规范,才能够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进而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然而,在现实社会的政治经济运行中,不断出现各种类型的新型复杂的社会问题。为应对这些复杂的社会问题,就进一步推动了高校对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是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是法学教育与不同类型的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多元化教育的目的在于要求学生一方面精通法律基础知识。另一方面熟悉不同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从而将两者熟练的相结合并运用,最终解决社会中不同类型的纠纷,这符合现代社会发展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最佳标准。[3]
三、国外多元化教育培养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模式范本。
(一)将必修课与选修课按照适当比例做出安排
美国本科法学教育基本上大致涵盖了一名合格律师所应具备的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与实务技能,分为必修课与选修课两个方面。其中,以必修课为主,选修课为辅。学生在学好必修课的基础之上,根据自身的情况可以自主的选择选修课来弥补自己认为的知识有所欠缺之处,从而不断丰富完善自己的阅历和思维方式。
(二)着重培训法律实务应用技巧能力
英国的律师资格考试分为“职业适合性阶段”和“基础法学阶段”。首先主要向学生开设基本法律的内容,使学生具备一名法律从业者的学术知识。进而法学院与律师学院或其它法律实践技能培训中心联合开设法律技术训练课程。另外开设课程专门提供一些更为传统的写作技巧,英国高校十分重视将理论学术基础知识与法律实务技巧应用相结合。
(三)建设双学士学位制
澳大利亚在进行法学本科的教育培训的同时也注重对其他相应学科的培训,学生在本科学习的时间里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以及兴趣爱好去选择两项不同的专业去学习,在本科毕业的时候,即可獲得法律和其他一个专业的双学士学位。
四、如何不断完善多元化教育对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建设
(一)完善实践教学的改革,将必修课与选修课有效地相结合,相互补充。
“必须课+选修课”,法学课程目前大致包括法理学、经济法学、法制史、刑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和军事法学等。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中的许多细微之处虽然也会涉猎到法学领域,但这些细微的领域却并没有被包含于现有的法学学科当中。在社会生活的实践中,我们必须充分地把握每一个不同的细节知识,在面对各种新型的复杂问题的时候,才能得以很好地去解决这些问题。生活中往往细节决定成败,作为一名应用复合型性法律人才,他必须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和高度缜密的心思,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作为一名法律人应有的真正价值意义所在。
(二)切实实行“行业导师+实务导师”的双重培训方法。[4]
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中,高等院校应当将校内导师的教育和校外导师的引导相结合,方能够取得最佳的效果。在引进通过社会人士带动学习和帮助提高法律人才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初衷下,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帮助学生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提高自己的业务效率。首先引入一些有着丰富的社会经验的法学界法官、公检机关的检察官以及优秀的律师,让这些人员深入校园,深入教学实践课堂,充实师资队伍,快速帮助法学专业的同学提高能力。其次,具有法律和实务经验的人才将大量地加入法学师资。可以通过各种机制例如定期考核评教来督促和提高这些师资的实际教学能力,同时也给予他们更多的出国进修等机会,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最后,将专家带入课堂,专家致力于最前沿的法律研究,同时也有必要将优秀的法学观念带入到基础教学中去,在初期培养人才的时候就将观念注入新一代的法学学生的理念中,优秀的学者不仅仅局限于我国国内,更应吸收和采纳更多优秀的外籍专家,明确专家的职责,实现专业化教学和实践化教学相结合,通过各种各样的多方位的培训来增加学生的积极性,增加学生的实践机会,为培养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增加亮点!
(三)鼓励倡导学生获取双学士学位
在主修法学专业课的同时,通过辅修第二学历,学生能够掌握两门不同的专业知识,从而达到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基本标准。在毕业之后,走向社会后,将更加具有竞争优势,能够更熟练地处理各种复杂的法律实务问题。积极鼓励同学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与其他各方面的知识广泛的互相结合,综合运用,从而在不断形成法律思维的过程中,也注重了对自身逻辑思维的有效训练,广泛关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的知識,决不能仅仅局限于单一的法律知识,才能更好的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快速的发展变化,真正成为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
(四)建立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5]
为了强化学生法律技能和综合性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要求各高校在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集中设置模拟法庭、专业研讨课、法律诊所、课外研学、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等校内实践教学相关的环节。同时,应当积极组织和鼓励同学们参与法院开庭审理、模拟法庭和辩论竞赛、法律援助、普法活动等丰富多样的法律实践活动。切实努力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紧密联系,进而建立“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新机制。(作者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李龙.《论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载《中国法学》1997年第6期.
[2]徐维祥.《创建一体化双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载《中国高等教育》2009年第7期.
[3]刘莉.《多科型大学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实训模式探究》,2013年.
[4]刘莉.《学科融合角度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以建筑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为例》.2012年.
[5]周佑勇.《“交叉,团队与实务”三位一体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载《法学教育研究》第9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