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明
在《选择做富人》一书中,笔者反复提到了一个财富的社会价值判断准则:一个人拥有的财富数量就是衡量其对社会所做贡献大小的标准。
尽管笔者在书中对这个准则进行了多角度的诠释和推导,逻辑上似乎无懈可击,但我们观察到的真实世界的情况与其相差甚远。因此,相信即使是对笔者很认同的人,包括已经购买本书的读者也会有很多人并不认同这个结论。
当然,大家的质疑是非常有道理的。因为上述结论是基于理想状态下的结论,也就是说,只有当社会处于理想状态时,这个结论才成立。这个理想状态包括以下假设:社会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公平、平等的;社会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分配准则,即各尽所能,按效分配;财富所有者对财富的拥有和支配权受到国家机器和社会道德规范保护。
显然,我们所处的社会离这个理想状态相距甚远。因此,现在用这个标准来判断一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大小,大部分人是不会认同的。但并不是因为这个判断不正确,而是由于现实社会距离理想的社会状态还很遥远。
我们由此可以得到另一个准则:一个社会中的每个人拥有的财富与其对社会贡献的大小出现的偏差越大,则说明这个社会越不合理和公平,需要改进的地方也越多。
甚至,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得到一个判断准则:一个社会正确改革的方向应该是使人拥有的财富与其对社会的贡献更匹配一些。
这大概就是提出这个与真实世界相距甚远、完全理想化的财富模型的意义所在吧。
财富的自然属性
进一步分析,如果完全按照上述理想状态设计的社会就会是完美的社会吗?
上述模型中提出的财富分配原则是:按效分配。也就是一个人能够分配到的财富是按照其对创造该财富的贡献效果来分配的。
人拥有的两样东西可以参与到财富创造过程中:劳动能力和资本。因此,劳动者和资本都参与到最后创造出来的财富的分配中。由于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增长是有限的,而且劳动者本身需要维护成本,还会经历生老病死,因此一个劳动者能够创造的财富也是有限的。但资本不同,资本没有维护成本,不会经历生老病死,最重要的是,资本是以几何级数的方式增长的。因此按照这种财富分配方式,最终将导致财富在社会上的分布极其不平均。甚至,从理论上讲,只要有足够长的时间,社会上的财富最终将会集中到一个人手上,这是财富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的。
财富的创造方式可以很好地说明是什么导致所有人都付出劳动,但彼此之间却形成很大的收入差距。除了每个人通过劳动创造财富的能力存在差距外,最大的差距来自资本。
在财富上获得成功的人都在不断地积累资本,并且将资本进行长期投资,同时愿意承担与此对应的风险,因为只有能够承担风险的人才可能获得超额的风险收益。因此这些人的财富才能够获得几何级数的增长,而在足够长的时间下,这种增长最终所获得的收益是惊人的。
财富的这种自然属性是这个世界中万事万物的基本特征,这是万有引力定律所决定的。仔细想想似乎很神奇,为什么构成宇宙的万事万物都是相互吸引而非排斥呢?因为如果物质之间都是相互排斥的,那么所有物质就不会发生聚拢,也就不能构成星系、恒星、行星及我们所在的这个行星上的一切,自然也就不会有人来关心这其中的原委。总之,今天我们之所以能够在这里提出问题,正是因为宇宙中的物质是相互吸引的,这是宇宙万物的基本属性,这种吸引力的属性当然也会传导到财富上。所以,财富的分配会像宇宙中物质的分配一样,存在极不均匀的现象。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变得越发不均匀,最终整个宇宙都将聚拢到一个点上。
财富的现实
我们再来看看现实世界,特别是中国的财富分配变化。过去几十年,中国实行市场化之后,财富在社会上对每个人的分配变得越发不均匀。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社会制度的本身存在很多不平等和不公平;由于对权力的约束不够导致很多人滥用社会赋予其的权力;还有一些人是通过犯罪的方式获取了不义之财但暂时并没有被发现;当然还有一些人确实仅仅是因为运气好。这些都是所谓的社会还没有到达理想状态而导致的社会财富的不均匀,由这些不良因素所导致的不均匀是我们应该努力消除的。
即使社会达到了所谓的理想状态,财富同样会存在不均匀的现象,这是由财富的自然属性决定的。事实上这种不均匀的财富分配结果才是公平的,完全均匀的财富分配方式反而更加不公平,毕竟社会中的每个人所创造的财富量是不同的。
如果你对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均匀表示不满,除了我们共同努力来消除社会上那些不良因素导致的财富差距以外,更应该做的是见贤思齐,向合理运用财富自然属性而获得财富成功的人学习,努力创造财富、提升自我创造财富的能力、积极积累资本、承担风险、进行长期投资。最终你也一定也会获得财富的成功。
我们不必也不可能建立一个所有人的财富都相同的社会。那样的社会并不美好,也不公平,大家更不会幸福。
财富的伦理
上述财富分配的方式会使得财富的分布及其不均匀。甚至从财富的自然属性分析,只要时间足够长,社会所有财富都会归于一人。当然,在人类社会中这种情况并不可能发生,因为只要财富分配的差距大到一定程度就一定会爆发革命,将社会财富重新洗牌。这种洗牌的过程必然导致社会动荡,这当然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但人类显然也无法接受差距太大的财富分配,至少大部分人不会喜欢。因此,这样的所谓理想化的财富自然分配方式并不符合人类的伦理道德。
但我们又不能简单地否定上述分配原则,因为这个分配原则是最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和发挥每个人的能动性来创造财富的分配原则,是能够最大化创造人类财富的分配原则。世界上有些地方曾经放弃这种分配方式而选择其他的分配方式,但实践证明并不成功,最终社会整体财富水平和幸福感会更低。
最终,我们找到了一种平衡的方式。就是在社会第一次财富分配时严格按照上述方式来分配,在此基础上进行第二次财富分配,这个社会财富的第二次分配就是现在主流社会都选择的通过税收的方式所进行的“劫富济贫”。通过累进税率的方式让收入高的人交更多的税,不仅是绝对值更大,而且税收的百分比也更大。同时,在分配这些税收时一般又更倾向那些低收入的人和家庭。尽管那些高收入人群交了更多的税,但其税后收入还是较其他人更高,只是落差趋于平缓了一些。通过这种财富二次分配的方式,可以很好地缓解社会财富的失衡,同时又没有改变创造更多财富的人,也就是对社会贡献大的人可以获得或拥有更多财富的准则。
此外,人类还发明了第三次财富分配,就是让富裕的人通过慈善的方式帮助穷人。社会的第二次财富分配方式的发明,是通过法律的方式规定的,是人人都必须遵守的红线。而财富的第三次分配,则是通过社会道德评价的方式来鼓励富人从事慈善活动,并非法律的红线,只是道德的黄线。
自私和贪婪是人类的基因。也许最初的造物主在创造生物时也创造了一些不自私、不贪婪的物种,但在生物的自然选择中,那些不自私的物种多半已经被淘汰了。人类能够在自然界的竞争中获得最终的胜出,就决定了人类的基因一定存在自私和贪婪。因此,我们不能期待人类做到大公无私,只讲付出而不求回报。但人类经过不断地探索和尝试终于摸索出了这种社会财富的三次分配制度,使财富的分配逐渐趋于合理,再以政治的民主制度来保证社会规则的制定能够保证大多数人的利益,这两点共同构成了现在人类主流社会共同遵循的社会准则,也就是人类目前能够实际制定出来的最理想的社会制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