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冠琪 金波
[摘 要]国内改革红利开始释放,全球经济走向复苏,但浙江经济却面临发展瓶颈,我省民营企业如何把握住当前重大战略机遇,在国际并购市场上把握主动权,笔者从产业法治的角度提出破局建议。
[关键词]民营企业;跨国并购;产业法治;建议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5 — 0026 — 02
全球第六次并购浪潮已经掀起,国际经济格局深度调整、国内经济环境剧烈变化和我省经济转型升级需求的综合影响下,不少浙江民营企业认识到实施跨国并购或是突破发展“天花板”、谋求国际化的重要途径,我省民营企业跨国并购的综合能力进入了机遇与挑战并存的考验阶段。如何把握这一重大战略机遇,培育出具有世界竞争力的浙江本土跨国公司,助推经济转型,构建未来浙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是摆在浙江面前的重大课题。笔者基于企业跨国并购融资的前沿理论和百余起浙江省民营企业跨国并购融资的案例分析,就当前民营企业参与跨国并购融资所遭遇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产业法治的角度提出一些建议。
一、当前浙江民营企业参与跨国并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发达国家并购热潮急速冷却,但我国企业海外并购融资却在同期呈现别样格局,浙江民企尤为活跃。数据显示,浙江民营企业正逐步形成跨国并购融资的一波新高潮。
(一) 跨国并购增量显著,但试水心态较为明显
近年来,浙江民营企业跨国并购案的数量和涉案金额呈现快速上升趋势,显现出企业实施海外并购意愿的紧迫性。据案例数据,2005年至2012年浙江民企跨国并购的新增并购总金额年均增长高达70.5%。但这一增量大都依靠小规模并购案的“积少成多”,其并购对象也不乏发达国家海外制造行业的廉价资产。进一步调研发现,参与海外并购的浙江民企中,约有42.5%的企业成立年限在11年到20年间。它们中的大多数都是在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下遭遇发展瓶颈,深受国内融资市场门槛高、前景不明朗等问题的困扰,而企业在同期的内生性需求却十分旺盛,迫切需要通过跨国并购和融资来激发新动力。
正是受到上述因素等综合影响,加之民营企业本身规模有限,导致当前浙江民企参与跨国并购呈现数量增长快、品质并不高的现状。并购“廉价资产”较多的现象体现了不少参与跨国并购的浙江民营企业有着试水国际化发展的学习心态和谨慎心理。
调研数据还显示,浙江民营企业参与跨国并购偏好沿着产业链上下游开展纵向的控股型并购,表现出强烈的控股倾向和获取并整合海外优质战略资产的明显意图。这一现象源于企业对跨国并购较外贸出口相比具有更强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优化组合优势的价值判断,遂选择从获取目标企业的核心技术、品牌、市场网络、研发能力等优势资源入手,进而控制包括高附加值环节的完整产业价值链,带动本土的相关业务,以此满足企业发展壮大的内生性需求。
(二) 跨国并购效益喜人,但潜在风险逐渐暴露
透过强劲的增长态势和浙江吉利、浙江万向、宁波华翔等典型的成功案例,不难发现,一些浙江本土企业通过跨国并购迅速获取了全球化的品牌、技术、市场和渠道等战略性资源,为其提升国际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和在全球价值链的升级奠定了重要基础。应该说,积极参与跨国并购带动了浙江本土民营企业与国际惯例、国际规则有序接轨,推动了民营企业家国际化经营理念的转变和全球化人才视野的拓展,有利于打破浙江经济转型升级所面临的发展瓶颈,并将成为未来浙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但这些年浙江民企在跨国并购领域的试水也暴露出很多新问题。以国人熟知的“吉利汽车收购瑞典沃尔沃轿车”为例,吉利通过跨国并购获得了“沃尔沃”品牌的使用权,进而利用“沃尔沃”原有的全球市场影响力、分销网络和生产体系等,迅速提升吉利集团在海外市场的销售量,是跨国并购的成功典范。但事实上,吉利汽车的并购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沃尔沃的工会和工人们十分怀疑吉利汽车公司能够帮助沃尔沃走出困境,对吉利汽车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方面的能力也提出了质疑,因此发起了反并购的风潮,一度成为该并购案的重要阻力。好在吉利汽车重金聘请欧洲著名的洛希尔金融集团(LCF Rothschild Group)作为咨询顾问,为其量身打造“风险安全带”,并在国内政府和银行的大力支持下最终顺利完成并购项目。
二、当前浙江民营企业跨国并购的综合能力亟待提高
综观吉利等浙江民企的并购案,民营企业应对跨国并购的综合能力仍然不强,主要表现为:
(一)家族式中小企业为主,内部治理能力较弱
浙江民营企业大多是家族式的中小微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注重设备和技术的改进,却严重忽略公司内部治理能力的提升,无法有效克服家族股东在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上的固有弊病,进而影响企业整体实力的全面提升,阻碍了企业实施跨国并购的步伐。即便成功完成跨国并购,也很难依靠企业固有管理模式推进整合并维持。
(二)国内配套服务不完善,对外依赖程度过高
跨国并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企业的一般经营活动,还涉及国际金融、国际会计、国际法规和案例(判例)以及目的企业所在国政治体制、法律体系、文化风俗等许多领域的知识。民营企业一方面受自身条件限制,缺乏自有的专门人才,一方面又无法从国内的中介机构中寻得完整、可靠的服务,只能转向寻求国外成本较高的中介服务,遂造成在跨国并购中的被动地位长期得不到改善。
(三)国际经济环境难好转,并购整合充满挑战
與国际上第五次跨国并购潮“强强联合”的主流不同,当前浙江民企开展跨国并购的目标企业常常是一些陷入经营困境的廉价企业,并购的主要目的也大都是为了尽快获取本企业急需的战略资源。加上当前国际经济形势持续低迷,短期内难有明显好转,又受到海外市场不断萎缩、汇率波动剧烈、廉价并购资产本身的经营困境等综合作用和影响,使得民营企业完成并购后的海外经营和全面整合充满挑战。
(四)政府扶持政策不完善,繁琐程序限制发展
许多有意向实施跨国并购的民营企业都强烈呼唤政府出台有针对性的新政策。给予跨国并购企业与引进的外企相同的税收优惠,支持企业将所并购的海外企业在本土落地,支持企业将海外研发基地、生产基地转移至本土发展的土地及协作支持等。此外,现行跨国并购行政审批程序繁琐,且持续时间过长。特别是在上市融資和外汇管理等方面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规定,严重限制了民企跨国并购战略的实施和推进。
三、推动浙江民营企业跨国并购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建议
要推动浙江民营企业跨国并购的持续健康发展,构建未来浙江经济的新引擎,则要将当前的产业法律和政策重点着眼于激励浙江民企在全球范围整合资源并回归浙江、反哺浙江,培育世界级的本土跨国公司。
(一) 创新海外并购专项工作,“政产学研介”协同推进
民营企业参与跨国并购是近些年才出现的新现象,传统跨国并购理论与方法显然无法全面指导当前的实践,亟需开辟一条“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解题”的全新发展路径。建议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联合相关学术研究机构开展民企跨国并购的专题研究,注重开展浙江民企跨国并购的跟踪研究,不断总结发现新问题、新情况,着力打造精于跨国并购的 “高端智库”。鼓励并引导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相关的本专科专业设置和研究生培养方向,为社会输送经过系统化培养的专门人才。积极搭建政府、企业、学研机构、中介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跨国并购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的共享平台,针对企业内部专门管理人员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及培训,同时强化企业间、中介机构间的横向互动与交流。
(二) 提升本土中介综合实力,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机制
目前在浙开展IPO、再融资和上市公司重组并购等业务的中介机构不少,但是鲜有省内机构可以提供完整而专业的跨国并购中介服务。针对本土中介数量不少、实力不强的问题,建议在现行信誉评价和先进表彰的基础上推出专项激励措施,一方面积极引入国内其他地区有跨国并购综合服务实力的优质中介,另一方面努力提升现有中介机构在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资信调查、信用评级、行业风险分析、国别信息信用管理咨询与培训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大力发展并完善跨国并购相关的本土中介服务。同时,应鼓励设立以民营企业跨国并购为专长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为企业在并购中面临的法律风险、境外维权等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进而健全民营企业跨国并购各项辅助工作的社会化服务机制。
(三) 先内部整合再对外扩展,以规模优势推进跨国并购
政府继续“简政放权”深化改革,充分尊重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优胜劣汰,支持中小企业间的兼并和重组,有针对性地引导和组建集团公司。从中选取有跨国经营需求并具备较强规模实力的本土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引导其加快制定实施品牌、资本、市场、人才、技术的国际化战略和跨国发展计划。同时,进一步放宽行政管束,支持民营企业与金融、保险、中介等并购关联企业以契约、协议等合法形式结成风险共担的跨国并购联合体或战略联盟来推进跨国并购,全面提升浙江民企参与跨国并购的规模优势。
(四) 支持回归发展平台搭建,构建全新价值链反哺浙江
建议政府针对国内配套设施不到位的问题,出台专项产业支持政策。根据浙江省现有产业集聚区和各类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园区)等的区域分布及发展现状,搭建跨国并购企业回归发展的优质平台。通过制定和发展集“研发设计、运营管理、集成制造、营销服务”等为一体的总部经济规划,主动招揽一批拥有国际知名品牌、掌握核心生产技术的企业回归浙江本土,投身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进而推动整体价值链的提升。同时应通过制定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激励政策,推动上述企业以全球战略眼光重构企业价值链,立足浙江并反哺浙江,进而培育世界水平的本土跨国公司。
〔参 考 文 献〕
〔1〕 俞锋,陈柠,沈宏斌.跨国并购融资的法律风险防控〔J〕.浙江经济,2013,(22).
〔2〕程宣梅,王悦悦.浙江民企跨国并购:战略机遇与风险应对〔J〕.浙江经济,2013,(06).
〔3〕 江诗松,龚丽敏,魏江.转型经济背景下后发企业的能力追赶:一个共演模型——以吉利集团为例〔J〕. 管理世界,2011,(04).
〔4〕黄清华.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法律风险与对策之中国律师应参与国际化法律风险管理(二)〔N〕.中国保险报(海外版),2011-10-10(05).
〔责任编辑:陈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