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自然主义文论观

2015-05-30 10:48李小慧
北方文学·中旬 2015年6期
关键词:本体论自然道家

摘 要:自然主义思想是道家思想的核心内容和价值。“自然”,是道家首创的独特概念,也是道家哲学的最高价值。在老庄的著作中,自然是一种观念、态度,是自然而然、顺其自然的。在道家看来,自然的就是最好的最合理的,最有价值的存在。道家自然主义思想对中国人文精神特质产生了深远影响,对后世文学艺术的发展也有极大影响,对中国美学思想也有重要影响。

关键词:道家;自然;本体论;创作论

自然是道家思想的核心内容和价值,是道家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道家思想体系中,自然是一种观念和态度,也即自然而然、顺其自然的状态,而非当今所说的大自然、自然社会。道家认为,自然的就是最好的、最合理的存在。

一、作为本体论的自然观

“自然”是道家首创的独特概念,最先出现在《老子》,后使用渐多。自然的最初意义并非是大自然、自然社会。自指自己、事物本身,然是这样、如此,自然的本意即是自己如此、本来如此,自然的原始意义就是自然而然,它不受外力的影响而保持的固有状态、天性,其强调事物运动变化也毫无原因可言,亦不受外力的干预,而是内在的根据。

“自然”是道的最高属性。《老子》第51章中说:“道之尊,得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其所说的“常自然”并不是一个居于道之上的客观存在,而是道,道就是自然、本然,道是老庄哲学中最高和最根本的概念。道是宇宙万物、社会人生的总根源和总根据。道在老子那里首先是宇宙万物最原始的自然状态,万事万物皆由道而产生。

“自然”亦是万物的最佳存在状态。《老子》第25章有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就是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而道取法于自然。自然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状态,也是最佳最合理的状态。在没有人为行为强烈干预的情况下,自然界通常能够以它的最佳状态存在着。道家主张“天人合一”,但与儒家的天人合一有所不同,他们并不认为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从来不把自然当作人类控制和索取的对象,而是把人当作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强调道与人的和谐相处。道家也主张尊重自然,反对以人为中心,在道家看来,人们总是习惯于以自己的价值标准来判断、观察和思考问题而后做出行动。《庄子》中记载:“昔者海鸟止于鲁郊,鲁侯御而觞之于庙,……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这种以自己的养鸟的方法来养鸟,而不是以自然的方法来养鸟,并不适合养鸟,他是以自己的标准来养鸟,这种以人为中心的做法构成了对物的危害。人类的标准不适合万物,事物的自然状态才是最佳、最合理和最好的标准。因此,“道法自然”的本意就是要遵循事物自身发展的规律,顺其自然,惟其如此才能在事物的发展变化中自然成就一切。

自然,是道家哲学的最高价值,亦是人类社会最高的价值理想。人要以自然为榜样,要像自然那样本色地活着,自然而然地活着。老庄都崇尚自然、无为,认为它是最符合本性的作为,从其积极性而言,是在教导我们要顺其自然,不贪求、不痴迷。只有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作为。那么要保证无为,须具备虚静的心理条件,即清心寡欲、少思寡欲、专注忘我。道家的这种自然主义文论对后世文学艺术的發展有极大影响,尤其是对中国美学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对自然美的追求——美的最高境界

中国古代美学一贯崇尚自然,以自然为美。自然审美意识深深地积淀在中华名族的文化心理结构之中,铸造了独具一格的自然审美观。追根溯源,这种对自然美的追求源于庄子。庄子在哲学上和老子一样强调“天道自然无为”,反映在文艺美学方面,就形成了崇尚天然、反对人为的审美标准和艺术创造原则。庄子认为最高最美的艺术,是完全不依赖于人力的天然的艺术,而人为造作的艺术,不仅不能成为最高最美的艺术,而且还会妨害人们去认识和体会天然艺术之美,对人们任其自然的审美意识起一种破坏作用。《秋水》篇中云:“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牛马生有四足,可以自由自在地行走,而人却要勒马首,穿牛鼻,控制其活动,这不仅破坏了牛马的自然本性,也破坏了美。庄子崇尚自然美,推崇天然美,反对一切虚伪矫饰的人工美,追求无限的“大美”。他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认为自然界中有真正的美,自然的美不像社会上一般的美那样喧嚣,如浮云般容易飘逝。道家的这种以自然本色为美的观点对中国古代美学和艺术的发展都起了积极作用。

庄子主张回归自然,泯灭自我。他把物我一体,与道为一看作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嵇康把庄子的理想人生境界人间化了,把它从纯哲学的境界变为实有的境界,从道的境界变为诗的境界,从而成为第一位把庄子的返归自然的精神境界变为人间境界。其《与山巨源绝交书》:“游山泽,观鸟鱼,心甚乐之……而从其所惧哉!”体现了他放任自然的态度,既是对世俗礼法的蔑视,更是把自然无为思想发挥到极致。

三、自然美——诗文美之渊薮

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美学观:“芙蓉出水”与“错彩镂金”,即自然之美与雕饰之美,前者崇尚合乎天然造化,后者则推崇人为加工。在南朝文艺思想发展中,重视的是自然之美。魏晋以后,由于儒家思想一统天下的局面被打破,玄学老庄思想占主要地位,这种崇尚自然之美的思想遂得到了极大发展。这种自然之美在六朝文学艺术的各个领域中也都有明显的表现。如陶渊明、谢灵运的诗、王羲之的书法、顾恺之的绘画等,都表现了一种自然天成如化工造物般的艺术美。

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屡次言及自然,以自然美为最高原则。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刘勰所说的自然是用其“本来如此”、“不知所以然而必然如此”的含意。如论诗歌的产生,说“感物吟志,莫非自然”;论作家的情性、个性,言“自然之恒姿”;在《丽辞》篇中:“造物赋形,支体必双。……高下相须,自然成对。”更以造化、神理为依据,论证运用对偶手法的必然性、合理性。这体现其注重文辞,可以说是时代的使然。其“隐秀”是对文学创作浑然天成、自然之美的追求。“故自然会妙,譬卉木之耀英华”清晰地表现了刘勰以自然为美,有不废弃人为加工的基本美学思想原则。

钟嵘反对运用排比、典故,批评由此造成的“文多拘忌,伤其真美”的状况,提倡“自然英旨”,要求以“直寻”为原则,也都是主张自然之美的突出表现。

李白以“清真”为艺术美的理想。清,即清新秀丽;真,即自然天真。“清真”即他所言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之意,他对汉赋自六朝创作中弊病的批评,很重要的即是雕琢而不自然。因此,李白要求清丽与自然的高度统一。他的这种清新自然的审美理想也是对南朝“芙蓉出水”一派美学观的继承与发展,从中可以看出在艺术上更多的是受到道家美学思想的影响。

自然既是道的本性,也是大自然和人类社会一种理想的生存状态。随着文学创作实践的发展,人们的审美趣味不断提高,于是以不见雕琢造作痕迹为美的观点才逐渐普遍,“自然”逐渐转化成为文学批评中的重要概念。至近人王国维《元剧之文章》说:“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便是此种审美理想的高度集中的表述。

参考文献:

[1]张少康,刘三富.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发展史(上)[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6.

[2]张少康.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6.

[3]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四卷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8.

[4]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11.

作者简介:李小慧(1991–),女,陕西绥德人,延安大学文学院文艺学专业在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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