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热后的一些冷思考

2015-05-30 17:42陈雅林
学理论·中 2015年6期
关键词:出路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

陈雅林

摘 要: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我们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使命。现如今,保护工作仍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但在“后申遗时代”,我们仍然要警惕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申报、轻保护”的不良倾向,如何走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道路,仍然值得我们探讨。出路在于: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将现代科技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技术相结合;博物馆展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的民众教育。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出路

中图分类号:G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7-0090-02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1]。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是一种活态的传承文化,它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群众基础,是我国人民智慧的体现。从2001年我国昆曲艺术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单,到2003年联合国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再到2004年我国正式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引起国人的广泛关注。

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制度

随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颁布实施,人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日益提高,为了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开始逐步建立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05]18号)这样要求:“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通过对全国范围内的文物进行彻底的摸底普查,可以使我们从整体上把握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保护现状,为下一步的保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前一阶段摸底的工作中,对于那些濒危的、具有典型的历史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抢救,通过政府主导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申报。为此,国家采取了分级保护体系,即先由县一级的机构进行甄别遴选,对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上报,再经过市——省一级机构的层层选拔,最终上报给国务院。一般情况下,入选县级的文化遗产数目比较多,越往上数目越少,有些学者称其为“宝塔型”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正在逐步走向成熟。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与保护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能够扩大申报遗产地的知名度,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传统的表演艺术、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分布地域广泛,内容丰富多彩且数目繁多。而一旦进入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必然引起媒体的关注,提高当地的知名度。首先是带动旅游业的发展,能够增加门票、纪念品以及与之相关的文化产业的发展,能够增加当地的餐饮业、住宿等行业的收入。其次,对于城市的宣传有着深远的影响,能够拉动当地及其周边城区相关的服务业发展。如新疆柯尔克孜族通过举办《玛纳斯》旅游文化节,广泛地宣传了新疆阿合奇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给当地经济带来可观的收入。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成功,对于具有典型历史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间接保护作用。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成功,能够引起政府和当地居民的重视,提升群众的保护意识。第二,增加政府的保护力度,提高政府的资金支持力度。第三,对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很好的展示平台,能够丰富人们的日常生活,加深对当地文化和历史的了解。第四,能够改善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增强传承人的信心。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成功后的困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成功后,出现了“轻保护”的不良倾向。一些地方仅仅看到其巨大的商业价值,将非遗作为“摇钱树”。大搞旅游活动,造成旅游客流量激增,超负荷开发,对非遗的保护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对于依靠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收益,仅拿出来一小部分的资金用于保护之中,这种“舍本逐末”的做法是相当不可取的,有悖于“保护第一、合理利用”的原则。

忽视其文化的内涵,片面追求物质化。如在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天井寨的侗族傩戏“咚咚推”。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其面临着一个危险:一些人为了发展文化旅游,在附近的一个村寨对原始古老的“咚咚推”进行了重新“包装”,将格格不入的京剧动作、现代舞姿杂糅进去,把“咚咚推”弄得面目全非、不伦不类[2]。我们应该警惕对传统技艺进行过度改编的现象,不能为了追求物质利益,而随意进行更改,有悖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

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些传统的方式开始与现代社会脱节。正如向云驹先生所说,“在电视电影时代,‘围炉茶话式的讲神话、故事、传说还有‘市场吗?在网络搜索无所不知的年代,说谚语、猜谜语、唱盘歌、演史诗、说唱长篇叙事诗就不会再是唯一的传播知识的手段,当机械化、程序化、批量化、智能化、模式化、精密化的物质产品横扫人类物质生活的一切物化产品时,手工技能、慢工出细活的手工艺品如何安身立命?当环境恶化、资源枯竭、生态变迁时,依赖一方水土成就一方文化形态的传统生态型文化,又如何不能不面对时过境迁的衰亡命运?”[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始功能逐渐退化,沦落到孤立无援的境地。

受城市化进程的影响,年轻一代不愿意学习传统的技艺。如河南淮阳县的泥泥狗是汉族传统的手工艺品,也是淮阳太昊陵庙会上的祭物。据淮阳泥泥狗老艺人房国富说,随着改革开放后打工浪潮的兴起,泥泥狗的发展面临着挑战,前景不容乐观,老艺人们年老体衰,有的身体有病,他们的孙子、孙女都不喜欢干這种活,他们向往去大城市打工挣钱[4]。不仅仅是在河南淮阳,在其他的地方也面临着这样的困境,这正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出路

(一)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艺术,它的发展和延续离不开传承人,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但是我国传统技术的掌握者面临老龄化趋势,一旦发生意外,他们所掌握的技术就会永久失传,而传承基地的建立,有助于培养传承人的兴趣,延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香火。我国的一些地区先后建立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基地。比如,在2012年3月,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公布了首批3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基地,涉及藏族天文历算、拉萨北派藏医水印洗炼法、唐卡、藏戏、藏纸、珞巴服饰、直孔噶举派音乐等30种亟待传承的项目[5]。除此之外,还有浙江、山东、上海、广东等一些城市开展传承基地建设的工程。这一举措,大大推进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进程。

(二)将现代科学技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技术相结合

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日新月异,使一些传统的工艺技术渐渐被人们遗忘,若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将会增添趣味性和生动性。剪纸是我国民间最为流行的一种艺术形势,其独特的造型受到人们的青睐,在2009年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批进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但是,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剪纸艺术失去了其实用性,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若将剪纸技术与动漫两者相结合,既可以激发青少年的兴趣,培养年轻一代的动手能力,又丰富了剪纸的内容,这就为传统的工艺创作提供了更丰富的内涵,利于壮大传承队伍。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也开始融入现代工艺技术,如将珐琅技术融入腕表设计中,也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这一传统技艺与时尚的结合,也对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起到了宣传作用。

(三)博物馆展览

博物馆展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展示、宣传教育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博物馆的免费开放,广大人民群众加快了走进博物馆的步伐,拓展了文化的传播功能。我国有不少专题博物馆,如中国年画博物馆、苏州刺绣博物馆、武强年画博物馆等,长期集中展示某项或某类民间艺术的作品、制作工艺等[4]。除了这些专门的博物馆,还有一些大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借助大型的博物馆展出,如2009年在北京农展馆举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系列活动[4];2012年由文化部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12中国西藏唐卡艺术展”在国家博物馆举行[6],这些大型的展览着眼于丰富群众的视野,对于打造我国传统工艺的品牌效应,有着卓越的贡献。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前者还邀请传承人进行现场展示,更是突破了博物馆见物不见人的保护模式的局限,实现了民间美术制作技艺的活态展览[4]。

(四)相应的行政方法和法律法规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其保护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通过研究进行整体规划,将相关联的资源进行优化整合,最后动用人力、物力来实施,来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我们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地方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充和细化,走科学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之路。

(五)进行广泛的民众教育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由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步较晚,虽然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就,但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其他权利主体,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者以及社区群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观念又很淡薄,往往是等到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才会关注这个问题[6]。因此,对于民众的教育工作亟须开展。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进行大型的展览互动、媒体宣传、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日常生活相关联等方式,加强民众的保护意识,引导他们自觉参与,培养文化认同感。

除此之外,还要建立传承人的保障机制,对传承人进行相应的补贴和照顾,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利用现在科学技术,用视频、音频等进行纪实保护,通过电视专题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的地区进行有奖知识竞赛等活动,调动广大民众的积极性,使民众加入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浪潮中。

五、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悠久历史的深厚积淀,是我们审视自身民族文化的源头。随着我们社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生活方式的改变,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已经不再适用于社会的发展,处于被人们遗忘的角落。但是我们不能仅仅以“申遗”为目的,来留住我们的历史,应该发挥我们的文化自觉性,在政府科学的引导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学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良好的地区优秀经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赶走“雾霾”,寻找一片纯净的蓝天。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Z].2005-03-26.

[2]杨世英.侗族傩戏随意改动将导致面目全非[EB/OL].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cul/2011/04-26/29996

70.shtml.

[3]陈少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漫化传承与传播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4.

[4]康保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1)[R].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5]西藏公布首批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EB/OL].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2-03/02c_111596524.htm.

[6]康保成,宋俊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3)[R].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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