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永 景维民
摘要: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模式与传统的制造业依赖比较优势的出口导向型发展模式类似,都得益于产品内国际分工的深入展开。同样,这种发展模式也造就出了众多的“文化富士康”们。因而,它们在试图沿着全球价值链升级的过程中也必将面临着相似的低端锁定困局。然而,文章发现文化创意產业中强大的本土市场效应的存在将为该产业铺就一条内生的突破低端锁定的升级道路。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产品内国际分工,低端锁定,本土市场效应
一、 问题提出
创意与创新、创造等的含义都不相同,与后两者相比,创意更多的是指思想、观点、设计等人的精神文化方面的创新活动。体现在经济生产领域,创意需要借助于某种物质载体或具体形式表达出来,例如新颖的产品造型,独特的文化内涵、特有的产品表现形式等。其满足的是人类的精神、文化和娱乐需求,提供的乃是一种文化体验。所以,创意经常和文化相联系。当从事文化创意工作的企业、人员、机构等达到一定规模,采用工业化大企业的组织和生产模式时,就形成文化创意产业。该产业因其无污染、附加值高、难以被模仿、运用广泛等特有属性可以成为推动产业升级的动力。然而,正如一些学者观察到的,在文化创意产业国际分工体系下,作为后发国家的文化创意产业本身可能也需要升级。当然,文化创意产业本身也可能因为其特有属性而具有独特的升级道路。例如王缉慈等(2008)、通过对我国动漫产业兴起和发展的案例研究发现缺乏互补资产是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国际竞争力不强的关键原因之一,因而,升级道路就是大力完善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互补资产。然而,完善互补资产仅是构建完整产业生态系统的必然要求,并不能保证该产业生态系统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从一些案例来看,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在国际分工体系中有进一步提高产业地位的趋势,例如电影业的2D转3D产业,一些企业正在从从低层次接包方向总接包方的转变。这种地位的提高是以本土电影制片企业发包为前提的,一些核心的技术仍未能有效掌控。但无论如何,正是由于中国电影转制企业很早就参与到了国际分工体系中,对这一体系有一定的了解,才能成功地担任总接包方的角色。从这一点看,只有先加入到国级分工的产业链中,才有可能进一步向上游发展的机会。此外,依赖本土市场效应是一个有效的提高企业在产业链中的位置的战略,这一战略虽然不是以掌握核心技术和提高创新能力为前提,但确实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的利润、品牌价值和扩张能力,不失为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突破低端锁定困局的一条可参考的路径。
二、 产品内国际分工与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低端锁定困局
1. 产品内国际分工与价值链低端锁定。产品内分工是国际分工演进过程中出现的新形态。按照蒲华林、张捷(2006)的观点,产品内分工是比产业间分工、产业内分工更高级的一种国际分工模式。相比于后两种国际分工生产模式,产品内分工主要是指针对某一具体产品生产的国际分工,例如,Tempest(1996)详细描述了“芭比娃娃”的产品内国际分工和价值链分布情况:在“芭比娃娃”的生产流程中,美国公司提供产品模板,并承担最终的彩绘和市场销售业务。印尼、马来西亚、中国等地区的企业承担原材料采购和零部件的生产和组装。“芭比娃娃”在美国的零售价约为10美元,其中美国公司获得了8美元的价值,而由中国劳动力所产生的增加值仅有0.35美元。中国等地的企业尽管所获得利润十分有限,但也有机会借助参与国际分工合作所带来的知识溢出效应来提高技术水平和改善分工地位。中国的汽车、计算机、机电产品、设备制造、甚至是服装等产业,都曾走过由零部件加工、组装到原始设备制造,再到自主品牌制造的路径。当然,这一变化过程不可能是自然而然、一帆风顺的,处于产业链上端的国际垄断企业不可能将赖以获得高额利润的产业地位拱手相让,如果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发展战略失误,则很可能导致产业长期陷入低端价值链环节。Lall等(2005)的研究结果显示,南亚地区的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兰卡等国由于过度依赖纺织品出口,在全球价值链中停留在低端环节,相比东亚、拉丁美洲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其国际分工地位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发包企业的角度来看,产品内国际分工问题的本质是一个关于产品生产环节在全球范围内的最优地理布局的决策问题。该决策过程中遵循的核心原则是工序的要素密集度与区域的要素禀赋结构匹配。张纪(2013)在制造业中观察到的球价值链地理布局规律体现了这一原则:发达国家凭借强大的技术能力和邻近主流市场的优势,占据最终产品和核心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等关键环节,而发展中国家则凭借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力资源,承担非核心零部件的生产和产品的组装等低端环节。一些文化创意产业也具有明显的产品内国际分工的特点,例如动漫、电影等产业,也可能陷入价值链低端锁定的困局。
2. 嵌入全球价值链的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中国创意文化产业的兴起与文化产业的国际分工密切相关。首先,创意文化产业是从发达国家引入的一个新兴产业。日本早在1995年就确立了21世纪的文化立国方略;1997年,英国将创意产业列为国家重点扶植产业。时至今日,在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中,文化创意产业在其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甚至至关重要。美国的好莱坞大片、NBA职业篮球赛;日本的动漫;韩国的韩剧等等不仅已经成为这些国家的文化名片,而且也是其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据报道,美国和日本的文化创意产业的规模已经超过了传统的农业、工业、交通和建筑等行业。相比较来说,尽管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迅速,当仍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产业规模、技术水平、市场环境和组织结构等都与发达国家有较大的差距。其次,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大规模地参与了国际文化产业分工。近年来,我国创意服务贸易发展十分迅速。按照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我国创意服务进出口额分别从2001年的3.1亿美元、3.0亿美元,扩大到2011年的31.7亿美元、41.4亿美元,年均增速分别为28.2%、31.3%,不仅远高于同期世界创意服务进出口年均增速,而且也大大高于同期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年均增速,创意服务进出口占全部服务进出口的比重,分别由2001年的0.8%和0.9%提高到2011年的1.4%和2.3%,对我国服务贸易增长的贡献度明显提高。(周升起、张鹏2014)与此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承接服务外包的文化创意公司,如灵动力量科技、幸星动画、玛雅影视、尚阳数字科技等等。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参与国际文化产业分工,不仅能够激发一个新的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也有利于技术水平的提高,更重要的是能够学习到先进的市场运作模式和经验,从而有利于提升产业地位。江小娟(2008)曾明确指出国际服务外包对于承接国来说能够产生巨大的技术外溢效应,包括人力资本流动效应、示范和学习效应、竞争效应、规模经济效应以及关联产业带动效应。文化创意产业概莫能外,例如中国的一些电影和动漫制作企业,通过参与国际分工积累了大量的制作经验和储备了一批技术人才,在代工了一段时间后,开始通过自主培养立体分析师、合成师以及和院校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谋求技术能力升级,以期提升企业在全球价值链当中的位置。
3.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面临的低端锁定困局。中国制造业的发展历程表明,参与产品内国际分工的制造企业可能被发包企业俘获,陷入全球价值链的低附加值环节和全球技术体系的非核心领域的双重锁定局面。(康志勇,2009;时磊、田艳芳,2011)这一发展现实否定了早年Gereffi(1999)等人所断言的嵌入全球价值链的发展中国家企业可以沿着价值链实现“从工艺升级到产品升级到功能升级再到链的升级”的升级模式。这是因为在Gereffi等人的抽象世界中,他们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企业之间关系的处理过于简单,没有考虑到二类企业在产业转移与产业承接过程中的利益博弈。早在1991年,在產业内分工体系下,Grossman和Helpman基于南方和北方动态利益博弈的“质量阶梯”理论就揭示了南方和北方之间的技术差距会持续存在,最后得出后发国家将永远专业化于生产技术含量低的产品的结论。这一结论在将分工对象从产品推进到工序后更具鲁棒性,原因是在产品内分工体系中,发达国家可以进一步将完整的生产技术片段化、黑箱化,从而导致后发国家企业的学习更加困难。
不仅制造业面临低端锁定困局,中国的软件业以及动漫、油画等文化创意产业中的许多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也都长期处于低端环节,陷入了产品内分工陷阱。卢峰(2007)发现,中国所承担的软件外包业务很大一部分也属于编码和测试工序流程等对员工技能要求比较简单,附加值比较低的环节。王缉慈等(2008)在动漫、油画等文化创意产业中也观察到了类似的价值链结构。该文认为,中国大量动漫企业还处于加工制作的低端环节,缺乏原创动漫产品和动漫互补性资产,这些动漫产业与其说是创意产业不如说是代加工工厂。尚涛,陶蕴芳(2011)的研究显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虽然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总体上的创意服务竞争力不高,表现出量大而结构低下的特征。这一方面是由我国的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根据迈克尔·波特的经济发展四阶段论,文化创意产业的大发展应该和创新驱动阶段和财富驱动阶段相匹配,而我国目前总体上还停留在投资驱动阶段。在群众消费结构较低、科技文化储备不足的情况下,要求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式发展显然是不合理的。另一方面,也和发达国家的市场垄断行为密切相关。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利用TRIPS协议,在国际文化贸易中设置知识产权壁垒,不仅在进口国形成市场优势,也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产品进入他们的市场,以此来维护其文化创意产业的优势。
三、 本土市场效应与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突围之路
在关于发展中国家企业如何突破低端锁定的研究中,刘志彪和张杰(2007)等学者从全球价值链理论视角给出的突破路径是:实现从嵌入全球价值链到构建国内价值链的转变。路风和慕玲(2003)等学者通过对激光视频播放机等产业和企业的案例研究也给出了类似的突破路径:实现从代工向发掘和满足本土市场需求的转变。然而,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该结论成立的前提是在满足本地市场需求的竞争中,本地企业比跨国公司等非本地企业具有更强的竞争优势,也即存在所谓的本土市场效应:贴近本土市场能带来竞争优势。从现实情况看,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完全可以通过这一路径实现提升产业水平的目的。
首先,中国有着规模巨大的潜在文化消费市场。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中国文化消费指数”的测算,中国内地文化消费潜在规模为47 026.1亿元人民币,而当前实际文化消费规模为10 338亿元,存在超过3.6万亿元的文化消费缺口。而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数据,2012年中国文化产业的市场规模为16 000亿元。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增长,影视、歌剧、体育赛事、游戏等文化娱乐消费走入千家万户。2013年,中国城镇家庭人均文教娱乐消费支出2 294元,比2012年增长12.8%。农村家庭人均文教娱乐消费支出也保持了9%的增长速度。国际文化产业巨头也越来越重视中国市场,植入中国元素成为好莱坞电影的一种流行趋势。迪斯尼、梦工厂等世界知名主题公园纷纷登陆中国市场。总之,我国巨大的经济体量和居民消费转型为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所有未有的发展机遇。
其次,中国政府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2009年,我国出台了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上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将文化产业发展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随后,一系列关于支持文化产业的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的政策出台落实;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修订完善一系列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经济政策。这些政策出台,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很好的外部环境。
最后,当地市场知识的粘性是发挥本土市场效应的一个重要的机制。当地市场知识是指企业在某地经营时,处理与当地政府、供应商等价值网络参与者之间关系以及对产品进行适应性创新满足当地消费者需求等过程中需要了解和掌握的知识。这是一种具有情境性的分散知识,其发送、传递、接收、理解与运用需要成本,因而具有粘滞性。由此造成理解、获取和利用该类知识需要在当地进行多次面对面的交流互动,有时甚至还需了解当地语言、消费习惯、风俗等情境性因素。因而,在满足本土需求的竞争中,贴近市场和具备相应情境知识的当地企业可能获取比非当地企业更多的当地市场知识。利用当地市场知识非均匀分布的特性,通过本土适应性创新,当地企业就能得到由其带来的超额准租,从而获取相对于非当地企业的竞争优势。
四、 结论
从以上分析中至少可以得到以下两个结论:
第一,后发国家的某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模式与制造业的依赖比较优势的出口导向型发展模式类似。随着文化创意产业产品内国际分工体系的深入展开,作为后发国家的中国企业由于缺乏足够的技术创新能力以及远离主流市场,只得依赖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力等要素或资源嵌入全球价值链,承担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环节。在这种外向型的文化发展模式下,企业在其成长过程中只能积累代工服务能力,缺乏利用创意以及技术创新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的积累。因而,从本质上来看,具有这些能力特征的企业就是一个个“文化富士康”们。同样,与制造业中企业的命运类似,这些处在全球价值链低端环节的“文化富士康”们在升级的过程中将面临着低端锁定的困局。
第二,文化創意产业中强大的本土市场效应的存在将为该产业铺就一条内生的突破低端锁定的升级道路。如今的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是一个技术知识和创意知识相互交融的产业。然而,由于创意知识的粘性更强,现实的知识流动规律必定是技术知识迁移到创意知识处,再加上创意知识的本土特性,由此导致文化创意产业中存在着强大的本土市场效应。即在通过创意满足本土市场需求的过程中,更贴近本土市场需求的当地企业相比于非当地企业更具有竞争优势。同时,在满足本土市场需求的过程中,企业的技术创新与创意能力必将获得更快的成长。也就是说,依托基于本土市场效应的升级路径是内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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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项目号:14JJD790035)。
作者简介:景维民(1966-),男,汉族,河北省大名县人,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转型经济学、国家治理;李智永(1980-),男,汉族,河南省辉县人,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转型经济、产业经济。
收稿日期:2015-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