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力
[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化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事业单位这样的模式已难以适应中国市场经济的需求,对事业单位进行改革成为迫切而重要的问题。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由一系列重要环节所组成的复杂系统工程。要实现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必须认清其中的中心环节,抓住关键问题。聘任制作为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由此产生。
[关键词]事业单位;人事;聘任制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8 — 0063 — 02
一、对事业单位、聘任制的理解
(一)事业单位的含义及特征
事业单位的设立是以社会公益为目的,追求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这是事业单位作为公共部门组成部分的重要属性。本文采用 1998 年的“事业单位”概念,即:“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首先,事业单位的核心宗旨是实现公共利益。我国的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而举办的社会组织,是为了满足整个社会的公共需要,所追求的目标是使整个社会和谐的、可持续的发展。其次,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能是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它的公益属性决定了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產品。第三,事业单位的工作结果是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第四,事业单位活动的领域相对稳定。高度集中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体育等几个主要部门。第五,事业单位组织形态独特。事业单位大多不具有强制力;单位之间不具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事业单位的内部组织结构和运作模式不完全等同于官僚制。事业单位与公共权力的关系更紧密,受党委和主管部门的领导,由政府部门实行编制管理;是不具有政治功能的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实体组织。〔1〕
(二)聘任制的含义
聘任制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又称聘用合同制,是相对于委任制而言的。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单位采取招聘或者竞聘的方法,经过资格审核和全面考核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聘任人选签订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受聘人员职责、待遇、聘任期等。
二、事业单位实行人事岗位聘任制的益处
(一)聘任制具有较强的约束性和适用性
聘用制是一种合同用工制度。双方通过签订合同明确规定权利义务,建立劳动关系,承诺共同遵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迫使双方认真履行权利义务,遵守约定事项。激励人必须认真积极圆满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聘人有意愿和有能力胜任工作,用人单位的岗位适合应聘者,通过相关的认证考核,并依据结果签订合同,具有较强的人岗匹配效用。〔2〕
(二)聘任制具有相对的公平性和流动性
选用的机会均等、资格平等,分配上讲究效率,注重公平,保证人事管理的公平公正。同时,将奖惩机制在聘任制中的结合,使得绩效考核的结果成为是否续聘与解聘的重要依据。不仅打破了“铁饭碗”的局面,而且对于绩效结果的考核使得优胜劣汰,并为人员的出入口提供了便利。不仅可以进入事业单位组织,而且也可以在合同范围规定的范围内退出事业单位,增强了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极大流动性。
(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
对于事业单位而言,人事管理实行岗位聘任制,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实现竞争的公正、公平和公开,让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注意能力业绩,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奖勤罚懒,优胜劣汰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激发员工的工作潜能。并且岗位竞争可以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员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其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做到有规可循,有据可依。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丰富自身的知识储备,从而提高整体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四)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终身制的转变
事业单位在实行岗位聘任制时,具有合同制下的法律效力,基于聘任合同制下的人事岗位管理具有很强可操作性。考核与量化的绩效决定了人员的去留;人员已可依据自身情况和合同规定选择留任或者退出。依据绩效考核的合同制使得用人单位可以对人才队伍更新做出适时调整,合同期限内外均可以打破原来类似公务员的“铁饭碗”状况,打破人事终身制。
三、事业单位实行人事岗位聘任制存在的问题
(一)聘任制改革的思想认识阻碍
部分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于事业单位推进聘任制改革和岗位管理,思想上并不完全认同,没有认识到事业单位改革对事业单位本身发展的推动作用,缺乏对改革的实质性了解,认为聘任制改革主要就是管理方式上增加一个合同而已,在事业单位的聘任制改革过程中,更没有认同岗位管理和绩效考核是事业单位科学发展的主要途径。
(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法律法规体系尚待完善
从总体上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立法相对滞后,使得人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诸多问题没有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尚待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法律法规缺失,已颁布的某些法律法规缺乏具体操作细则。〔3〕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活动大都存在于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政策文件中,人事管理规则缺乏权威性。在公开招聘方面,所采取的程序和措施也不符合法律规范;在人员的收入分配上的粗略规定使得事实上的分配存在平局主义现象,未能依据绩效报酬制度进行收入分配。
(三)聘任制改革缺乏落实力度
首先,“因事设岗,以岗择人”未落到实处。聘任制的核心是按岗聘用、有岗则聘、无岗不聘。部分单位随意放宽岗位设置的标准和条件,部分岗位的任职条件根本没有摆脱“因人设岗”的老套。其次、全员聘任成了“全员被聘”。全员被聘,成了大部分事业单位实施聘任制的最终结果。最后,聘任制实施缺乏诸多外部条件。事业单位未能确立法人地位,缺乏明确的分工,不能履行独立的职责;管理体制一直沿用行政机关的管理模式;且缺乏规范的竞争聘任机制。在实行岗位聘任制时,未能严格按照相应的规定执行,存在牟取私利,排斥异己等做法。〔4〕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缺乏相关配套措施
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缺乏统筹规划和有效协调,事业单位保障制度改革对财政体制产生一定程度的依赖性,成为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真正社会化的障碍,这就使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创新很难得到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撑。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相关政策措施不完善,基于对合同终止可能催生的社会不安定的忧虑,事业单位无法真正终止相关人员的聘用合同,致使事业单位人员出口渠道不畅,给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管理和改革工作带来较多的困难和问题,从而影响了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效果。〔5〕
四、提高事业单位人事岗位聘任制的对策分析
(一)要强化政府在聘任制落实中的责任和体制建设
首先,加强立法、细化法律,使聘任制的落实有法可依。制定类似《事业单位人事岗位聘任制实施法》的专属法律,严格规定人事聘任制在事业单位落实的相关内容。其次,.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增加事业单位活动的自主性。减少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直接干预,使其依据实际情况和岗位需求,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主落实。第三,强化政府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的监管职责。政府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中可以参考国外公共服务供给外部监管的有益经验,通过放松规制、政策优惠、财政补贴等举措,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创新的行为予以激励和强化。〔6〕同时,政府还需要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创新中可能产生的消极外部性问题进行监管,建立覆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律框架、强化行政监督和财务责任制度,以及实施“准市场化”的契约管理机制。〔7〕以此强化政府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的监管职责。
(二)要加强宣传和教育,确保双方主体的意识感
聘任制的推行,必须是从根本上得到认识和了解并接受。其推行成功与否的核心问题在于双向关系主体的思想意识。因此我们必须注重在实施聘任制过程中双方主体思想意识的提高。一方面,必须从政策上确保事业单位人员认识和了解聘任制的真正内容。通过社会宣传教育和政策法令的推行,逐步开展关于落实聘任制的思想教育。另一方面,必须使领导人员意识到实施聘任制是组织的发展与事业单位改革的迫切需求和必经之路,使其从大局出发,正确认识、传达和领导号聘任制的落实。此外,作为应聘人员,必须确保自身从事岗位的意愿和对岗位工作内容的熟知,必须熟知聘任制的要求和合同内容,务必本着服务大众的工作宗旨和尽心尽职的思想投入工作,并具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合同法力效应的意识。
(三)要注重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上的政策落实
一方面要有科学规范准入机制。事业单位类型繁多,人员结构复杂,这就要求在設计准入标准时,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各自的岗位的职责要求,科学合理设计聘用条件,要对不同专业技术岗位、不同层次的人员、不同类型区别对待。〔8〕在设计聘用条件时,既要掌握依据岗位要求,确保所必需的任职资格要求,同时,又不要对于应聘者提出过高要求,要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也不为岗位空缺而放宽和放低招聘的标准,使得滥竽充数者进入事业单位的人才队伍。另一方面必须规范聘用的程序和方法。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及时发布招考信息和岗位信息,广泛宣传,实行信息公开。无论是在考试形式上,录用标准上还是合同规定上,职位要求上都要做详细的对外公示,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设计和完善事业单位聘任合同
首先,研究终止合同相关补偿的方法。在出现合同终止情况之后,要严格按照相应的规定,向离岗人员提供相应的就业帮助和部分资金补偿。其次,要解决好合同规定的单一分流渠道的工作。在进行分流工作时,要做好落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多方征求意见,采取科学合理的分流方法。最后,要规范合同内容,并区别企业合同与事业单位聘任合同。从内容上看,应该包含普通人事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但由于事业单位性质的独特性,还应添加对于薪资待遇发放方式、发放期限、严格的任期制度、考核制度及其他特别说明等等内容。合同的完善是对双方主体利益的保护,也是对于事业单位人事聘任制度科学性和规范性的认同。
〔参 考 文 献〕
〔1〕孔祥振.事业单位体制创新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博士论文. 2006:11-12.
〔2〕许淑萍.聘任制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J〕.行政论坛,2007,(05):17.
〔3〕刘晓苏.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博士毕业论文. 2009:17.
〔4〕张春生.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制和人力资源配置思路〔J〕.学术论坛,2014,(02):171.
〔5〕 〔6〕刘晓苏.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博士毕业论文. 2009:113.
〔7〕孔超.公共服务制度的系统构建——论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J〕.天津社会科学,2007,(02).
〔8〕许淑萍.聘任制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J〕.行政论坛,2007,(05):18.
〔责任编辑:张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