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问答
问:哪些党内职务的选举要进行差额选举?
答: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举产生以下党内职务要实行差额选举:1.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地方代表会议需经选举产生的代表;2.党的地方各级委员、候补委员、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3.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4.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党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问:在选举中,当选票数应如何确定?
答: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时,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在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问:党籍和党龄有什么区别?
答:党籍,是指党员的资格。一个同志被批准入党,取得了预备党员资格就有了党籍。党龄,是指党员成为正式党员后所经过的年数。党籍和党龄是有区别的,一个同志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须经上级党委批准),他就取得了党籍;而党龄则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后才计算。
党务参考
发展党员,是否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党章第十一条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如何产生?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党员应知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尽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而奋斗。
党的思想路线是什么?
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