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向明
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环境、对象、领域都发生深刻变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只有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不断改进创新,积极适应现代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的新趋势、现代科技发展的新趋势、文化繁荣发展的新趋势,才能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上台阶、上水平。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适应新的形势、坚持与时俱进的迫切需要,是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生机和活力的重要举措,是不断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的重要途径。新形势下,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在实际工作中,需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动理念科学化。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首先要以科学理念为指导。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适应人们精神需求、接受习惯的新变化,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突出人文思想,注重人文精神,体现人文关怀,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更加人性化、更富个性化。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发现和总结群众的新鲜经验,善于吸收群众的智慧,激发群众的首创精神,使人民群众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二要树立服务全局的理念。深刻认识精神文明建设是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和时代的前沿,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了解大局、研究大局、服务大局。对于青海来说,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就要围绕“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这个大思路、大战略,从全局高度上把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定位,从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活动中寻找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个环节、各个方面,不断增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实际效果。三要树立统筹兼顾的理念。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办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组织协调各地各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集成资源、集中力量、集聚优势,不断提高整体效应。善于找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其他方面工作的结合点,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融入到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中去,体现到各领域各行业管理中去,形成各行业重视、各部门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推动管理科学化。管理科学化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科学发展的关键。只有把科学管理的理念引入到精神文明建设上来,用科学的办法充实、调整、细化各个环节的管理职能,建立起规范化、科学化的工作流程,严格按程序和规范办事,用科学化的管理替代传统的经验管理,才能实现每项工作不走弯路、高效运转。实现管理科学化,必须牢固树立以管理促建设的理念,牢固树立抓好管理是本职、不抓管理是失职、抓不好管理是不称职的理念,以管理效能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要明确管理目标。坚持从目标着眼、任务着手,把长远规划与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把抓重点与抓细节结合起来,把有影响的重大工程与经常性的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精心设计、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要把原则要求变成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把目标任务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项目,做到年度目标有阶段性安排,重点任务有逐项分解。要抓好目标任务的责任分工,建立目标责任制,把每一项任务都落实到人,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二要强化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领导管理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确保管理及时、有效。要把履行责任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评价工作的重要指标,确保各级各部门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三要拓宽管理范围。加强对新群体、新阶层、新职业、新组织的管理,加强对退休人员、下岗职工、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特别是要把道德领域的管理作为一项紧迫任务,坚持积极引导、有效管理,完善对策措施,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管理能力,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延伸到哪里,管理就跟进到哪里,使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有人管事、有人办事。
三、推动运作科学化。运作就是在实施过程中解决如何做、怎么操作的问题,运作科学化要求在“做”中不但达到有所作为、积极作为,而且达到科学作为。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必须树立运作的观念,先谋后动,讲究方法,创新手段,把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组织实施好、贯彻落实好。一要坚持分类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点多面广、涉及领域多,要坚持加强对不同领域的分类指导,扎实有效地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认真研究影响人们思想和道德形成、发展、变化的因素所具有的多样性、复杂性特点,根据城乡差别和行业特点,运用多种手段和形式来推进思想和道德建设。要认真研究进城务工人员、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生活困难群众等不同人群的特点,充分发挥社区、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的作用,扩大精神文明建设的覆盖面。二要选准突破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必须集中力量、重点突破,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找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从党委政府最需要配合的地方切入,从人民群众最关注的地方切入,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最薄弱的地方切入,从能够产生最大社会影响的地方切入,在组织领导、力量投入、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更好地发挥精神文明工作在奋力打造“三区”、建成全面小康中的作用。三要创新工作载体。紧跟时代要求,认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工作环境、工作对象、社会条件以及干部群众接受方式等新情况、新特点,积极探索新的方法和手段,综合运用互动交流、渗透教育、媒体宣传、文化感染、典型示范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善于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善于运用新型文化载体,善于运用群众性创建和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各种传播方式相互整合,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推动保障科学化。有效保障是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必要条件。保障科学化就是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构建强有力的支撑系统,解决好影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的资金、人才、制度等制约因素。实现保障科学化、需要多做打基础的工作,强基固本,提供支撑。一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大经费投入是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证精神文明建设投入逐步增长。要贯彻落实好“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使各项文化项目落地生根,同时要认真研究制定“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谋划实施一批重大文化项目。积极探索加快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途径和方式,扩大投融资渠道,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文化设施,提供文化服务,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二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干部队伍素质高低是决定性因素。要把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结合起来,使宣传文化干部队伍特别是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干部队伍提高思想素质、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要明确省、州(市)、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和文明办的培训对象、范围、内容,采取集中轮训、交流研讨、定向培训、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推进全员培训,不断提高其素质和能力。三要健全制度机制。科学规范的制度机制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科学化的基础。要认真梳理行之有效的制度,把它们固定下来,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要着重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与时俱进的要求,根据工作内容、工作对象、工作条件、工作环境的变化和发展,寻找工作规律,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法,形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指导、督查、反馈、宣传、考核、评价、表彰等一套规范而又行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健康、持续、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