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教师称谓溯源

2015-05-29 14:15林琳
中华活页文选·教师版 2015年1期
关键词:博士教授学校

林琳

我国原始社会末期的尧、舜、禹时代,黄河流域的一些部落联盟,已经有了一种教育机构,名叫“庠”,《礼记·王制》:“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三礼义宗》:“虞氏之学曰庠。”所谓“庠”,就是我国古代最早学校的萌芽,由生产经验丰富的年老男子担任教师,向青少年传授狩猎、捕鱼、饲养牲畜、种植庄稼、制造陶器、建筑房屋等生产经验和技术。并向青少年进行礼节仪式、原始音乐、舞蹈、风俗、习惯、宗教等方面的教育,培养青少年勤劳、勇敢、机智、团结、互助等品德。夏朝,除了继续尧、舜、禹时代的“庠”外,还增加了两种新的教育机构,名叫“序”、“校”。到了殷商和西周,又有名叫“右学”、“瞽宗”、“辟雍”、“泮宫”等学校的设立。殷商的“右学”,属于大学性质。殷人以西为右,把大学设在京城的西郊,所以称大学为“右学”。还有一种专门学习礼乐的学校,叫“瞽宗”。在商王朝的周围,同时犬牙交错地存在着许多与商王朝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教育上有密切联系的部族和方国。它们常派遣子弟去商王朝的学校里学习。因此,殷商的学校已有“外国”留学生了。西周的学校,大体分为国学与乡学。国学是中央办的,乡学是各地官府办的。据《大戴札记·保傅篇》记载,国学分为小学与大学两级;乡学则因地方行政组织之不同而分别设置不同的学校。不同学校的教师,其称谓、社会地位和待遇是各不相同的。

古“教”字的含义,是长辈对下辈的督责、训育,是对“传道、授业、解惑”的一种尊称。《说文解字·攴部》:“教,上所施,下所效也。”古代的“师”字,原本是古人对军队编制的称呼(古代以2500人为师)。“师”字引申有众人表率之义,又引申为统领众人的师长之称,泛指具有专门知识技艺和德高望重者。《礼记·文王世子》:“师也者,教之以事而谕诸德者也。”《论语·为政》:“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殷商的“瞽宗”,选择技术水平很高的乐师到学校担任教师,瞽是乐师的官名。西周金文称乐官为师、镈师或辅师。春秋战国时亦把“师”作为教官的称谓。秦朝曾以吏为师,汉代以后多以儒为师。直到近代,人们才把“教”与“师”二字结合在一起连用,总称为“教师”,专指向学生传授文化科学知识和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入。由此可见,“教”字与“师”字虽然在我国古代早已广泛流行,但把这两个字连用而成为一个特定概念的专门称谓,却是出于近代。

“师长”是古代对教师的尊称,《周礼·地官·师氏》:“三曰顺行,以事师长。”《韩非子·五蠹》:“今有不才之子……师长教之弗为变。”古人把教师视为学识渊博、经验丰富、品德高尚的长辈而大加尊敬和崇拜。

“师傅”是古代教师的通称。《谷梁传·昭公十九年》:“羁贯成童,不就师傅之罪也。”封建社会东宫太子的教师,被称为“太子师傅”。“外傅”是古代对教师的特称。

“师父”是古代对教师特别亲切的尊称,包含有视教师如父亲之意,《白虎通义·封公侯》:“人有三尊,君、父、师。”封建社会许多人家厅堂建造的牌位上写着:“天地君亲师位。”

“老师”一词起源颇久,最初是指年老而资深的学者,如西汉司马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齐襄王时而荀卿最为老师。”后来用于尊称教授生徒者,如金元好问《示侄孙伯安》诗:“伯安入小学,颖悟非凡儿,属句有凤性,说字惊老师。”“老师”的称谓在宋元时期为“小学”教师的别称。

古代还常常对年纪已老、德高望重的教师尊称为“先生”。按《礼记纂言》卷一中注:“先生,老人教学者。”《孟子》注:“学士年长者,故谓之先生。”古时把“门馆”、“私塾”老师之中年长者一律尊称为“先生”。

“山长”或称“洞主”,书院的主持人,是古代学生对书院中授徒讲学之首席教师的敬称。一般都是书院的主讲者,总领院务。五代时蒋维东隐居衡岳讲学,学生尊称他为“山长”,“山长”之名由此起源。至元代,为书院院长之正式名称。

“经师”原指对儒家经典有专长而教授有方者,一般是指儒学学官。汉代学校教师也称“经师”。《汉书·平帝纪》:“郡国曰学,县道邑侯国曰校,校学置经师一人。乡曰庠,聚曰序,庠序置孝经师一人。”后来历代把在学校里传授儒家经典的教师统称为“经师”,《王文宪集序》:“经师人表,久资望实。”

“人师”指操行品德可以为人师表者。袁宏《后汉纪》:“经师易遇,人师难遭。”由此可见,“人师”是比“经师”更加崇高的尊称,这说明古代颇重视有封建道德修养做学生榜样的教师。

“座师”,古代科举制度,考中的举人、进士称乡会试的主考或总裁官为“座师”,犹如唐朝时所称“座主”。

“房师”,古代举人对荐举本人试卷的同考官尊称为“房师”。因为乡试分若干房,每房有一同考官,试卷必须经过某房的同考官选荐,方能取中。

“教谕”是宋代京师设立的小学和武学中的教师称谓。元、明、清代的县学都以“教谕”作为教师的称谓(学官名),主持文庙祭祀,宣扬儒家经典和皇帝的训示,教诲和管束所属学生。

“教习”是明代入选翰林院的进士(即庶吉士)之教师称谓。清代,翰林院庶常馆简用大臣二人掌教习事,月考庶吉士(选士殿试后选入庶常馆为庶吉士)学业。以侍读、侍讲学士以下翰林官分司训课者,称为“小教习”。至清代末叶,兴办学堂,开始时仍称教师为“教习”。辛亥革命后渐废不用。

“训导”,明、清代各府、州、县学皆设“训导”,地位略次于“教谕”。

“学录”,宋代于国子监设置“学录”,掌管执行学规,纠举并处罚太学犯规学生。明、清代仍旧设置“学录”,目的是监督学生,不得有法外行动。

“学正”,宋代于国子监设置“学正”,地位在博士、助教之下,学录之上。元代以后,各州学亦设“学正”,相当于府学的教授。

古代常把家庭教师尊称为“西席”或“西宾”,因为古人的风俗习惯常席地而坐,以西为尊、为大。唐代以前,私塾教师赴宴,必请入西席面东而坐。故民间尊称私塾教师为“西宾”,亦称“西席”。

“夫子”,本为古代对男子的尊称,后用以尊称教师,如春秋时大教育家孔丘,被古人尊称为“孔夫子”。

古代“教授”、“讲师”、“助教”、“博士”称谓的含义,与今天不同。远在唐代以前,虽然早已有“教授”这一称谓,但唐代以前“教授”的本义仅仅只是一种教学行为,并非教官称谓。作为教学之官的“教授”,究竟何时开始设置呢?据南宋著名史学家李焘以40年时间和精力编撰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7记载:“(至道元年正月戊申朔)始命司门员外郎、开封孙蠙为皇侄、皇孙教授。时中书言‘唐文宗朝,宰臣李石奏,太子有侍读,诸王亦有侍读,无降杀之礼,请改为奉诸王讲读。今皇侄、皇孙皆列职环卫,请以教授为名。从之。”由此可见,宋太宗至道元年(995)正月,司门员外郎孙蠙在皇宫内任皇侄、皇孙教授,乃宋代设置教授官之开始。宋真宗咸平元年(998)正月,又设置了南宫教授、北宅教授,即睦亲宅教授、广亲宅教授,分别为太祖、太宗子孙与秦王延美子孙的教官(《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3《宗学博士》)。宋庆历四年(1044),在州学、军学、监学开始设置教授官,据南宋学者赵善沛抄本《元丰官志》记载:“宋初但有四书院,庐山白鹿洞书院、嵩阳书院、岳麓书院、应天书院,未建州学也。景祐四年,诏藩镇始立学,他州勿听。庆历四年,始诏诸路州、军、监各立学,如学者二百人以上,许更置县学,自是州郡无不有学,始置教授。”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六月,又有“大学教授”与“小学教授”之分。凡教14岁以下的宗子,称小学教授;教15岁以上的宗室成员,称大学教授。自从宋代开始于宗学、律学、医学、武学等科均设“教授”,以传授学业。宋以后,仍沿用“教授”为学官名称,掌学校课试等事。

古代讲授武事或讲解经籍的教师,谓“讲师”;古代“助教”,是学官名,始于晋代,协助博士教授学生,其后各代均在国学中设助教,助教为“国子学”(即后之“国子监”)教师。古代博士,源于战国时期,《史记·循吏列传》:“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第为鲁相。”《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秦代,博士掌古今史事侍问及书籍典守。汉代才开始称太学中教师为“博士”。西汉武帝时,用公孙弘议,设五经博士,置弟子员,自后博士专掌经学传授,与文帝、景帝时的博士制度有异,立五经博士,以今文经学为主。而同时河间献王(刘德)也立博士,表彰民间古文经学,与官学相抗衡。平帝时,立左氏《春秋》、毛氏《诗》、《逸礼》和《古文尚书》,古文经学逐渐成为官学。东汉光武帝立十四博士,又恢复了今文经学的地位。东汉中叶以后,经学转到民间儒师手里,博士制度虽历代相沿,而作用与前已有不同。唐宋时期,博士为专精一艺的教职官名,各专业学校有“律学博士”、“算学博士”、“书学博士”、“医学博士”等。

(选自《文史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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