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与中职学校“用工—就业”合作模式探讨

2015-05-29 11:42张海锋刘燕婷
中国校外教育(中旬) 2015年4期
关键词:产业园区就业用工

张海锋 刘燕婷

摘要:基于产业园区的快速发展,以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为例,以职业认知、职业认识、职业体验和就业为主线和构建“用工-就业”的校企合作模式,并提出建立职业认知机制、校企教学机制、企业用人机制,建立政府资金、政策、法规保障制度和建立高新区管委会、行业协会的协调与监督制度。

关键词:产业园区 中职学校 “用工-就业”模式

校企合作的水平、能力与效益,是评判职业教育发展程度、激活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凸显职业教育发展能力的主要因素。随着工业园区的发展,技术因素的制约,使得工业园区与中职学校合作成为新的校企合作模式。

一、河源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现状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是全省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最显著的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之一。然而,通过调研发现,高新区的企业亦存在“招工难”“稳工难”的问题,有校企合作关系的中职毕业生找工作时情定珠三角,或本地就业流失率大,这导致高新区企业用人成本的提高,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因此,在校企合作方面急需寻找一条解决“用工-就业”的新模式。

二、中职学校与产业园区对接存在的问题

(一)校企合作保障制度难以有效实施

进入新世纪以来,各地工业园充分利用园区较好的政策环境,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之路,如对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开展“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办结”、首问负责制、政务环境评议等取得了较大成功。由于学校和产业园区的校企合作是“不平等的社会交换”,因此,在落实校企合作时,制度往往流于形式,没有起到保障的效果。

(二)中职毕业生的本地就业意识不足

中职学校与产业园区对接时,学生是对接中的主要客体,但是河源经济相对珠三角落后,毕业生认为在大城市才会有一个很好的发展前景,于是即使企业和学校积极推荐毕业生本地就业,也无法留住毕业生本地就业。由于毕业生本地就业意识不足,导致了中职学校与本地产业园区的企业对接无法持续。

(三)校企合作参与部门衔接渠道不畅通

产业园区与中职学校的对接必须要靠政府的政策支持、高新区管委会与行业协会的协调、企业的主动合作、学校对学生的培养。然而,这四者一起交流的机会甚少,许多相关的政策、措施、招工信息、毕业生就业信息无法及时地共享,加剧了企业“招工难”的局面。

三、“用工-就业”校企合作模式的构建

河源市的中职学校主要集中于大学城,距离河源市高新区约15公里,距离较远,城市功能区位上的隔离让河源模式不能照搬国内外经典模式。

以对职业的认知到就业的过程为主线,高新区产业园对接中职学校的“专业园区分校”的校企合作模式如图1。

(一)职业认知

据调查,学生在没有对专业和企业进行相关了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选择,这种盲从性导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缺少学习兴趣与动力,而影响就业选择。因此,本文认为高新区与中职学校对接的有效前提是学生的职业认知。职业认知的内容包括专业认知、企业认知和职业性格测试。专业认知,就是学生要了解感兴趣专业的发展前景、专业所需技能、专业就业方向等。企业认知,就是学生要对专业所对应的相关企业有一定的了解,如企业的发展、企业的文化、企业的岗位设置、企业的用人要求,包括知识、技能和品质,等等。职业性格测试,就是让学生经过一定的职业性格测试来明确自己应该适合哪种职业。

(二)职业认识和职业体验

在职业认知的基础上,学生需要通过在校学习与在企业实习来深化对所选专业的认识。学生入学第一年在中职学校学习基础理论知识和基础实操。第二年以在校学习为主,在高新园区分校为辅学习拓展知识,如企业内部的培训课程;同时到企业的生产线上进行拓展实操,在企业岗位上进行职业体验,完成一定的生产任务,从而提升技能操作水平,学习拓展知识与进行拓展实操交替进行。第三年到园区企业进行顶岗实习,成为企业的临时员工。

(三)就业

中职学校学生完成了3年的学习与实习后,经企业考核合格者,可以留在企业成为正式员工。为了实现中职毕业生本地就业的目标,必须通过政府和企业出台相关的制度与措施吸引人才。

四、“用工-就业”校企合作模式的保障机制

“用工-就业”校企合作模式,从职业认知至就业选择的有效运行必需要有机制作为保障,这种保障有参与者应该是由政府、企业、中职学校、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和专业行业协会共同制定与实施。政府牵头制定政策法规、企业与中职学校联合教学、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协调和专业行业协会技术指导,这四大方面相互监督,相互推进,共同实现校企合作。为此,提出以下三大保障机制。

(一)建立职业认知机制

学生在选择专业之前进行职业认知,首先,由中职学校的心理专业教师对有意向报读中职专业的学生进行职业性格测试,根据学生的性格特征、兴趣爱好向其推荐适合的专业;其次,由企业技术骨干、学校专业教师通过讲座、学校参观等联合举办专业认知活动;最后,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协调,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对学生进行企业认知,主要是到企业去参观,了解企业的工作环境、岗位设置等。

(二)建立校企联合教学机制

校企合作的目标是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技能型人才,因此,在教学上必须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参与。

1.校企共制人才培养计划,实施联合教学

中职学校与高新区的合作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根据培养计划实施联合教学。在基础知识和基础操作方面,以学校教师为主,在拓展知识和拓展实操方面,提高企业骨干员工的教学任务,政府给予承担教学任务的企业员工高于正常收入的课酬,以“师带徒”提高学生的技能操作。

2.设立园区专业分校,产学研一体化

由于河源高新区与中职学校园区距离较远,为了让学生能够更方便地参与职业体验,可以在高新区设立专业分校,如手机通讯专业分校、服装专业分校,这种分校的设立不是单个学校与单个企业的行为,而是由政府、行业协会、高新区管委会、中职学校共同设立的,不同学校同一专业的学生可以在分校里进行学习交流、技术交流,共同完成企业的项目或任务。专业分校的设立类似于国外的研究中心,为企业员工、学校教师、学生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让产学研一体化。

(三)建立企业用人机制

“用工-就业”模式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中职毕业生的外流,以缓解本地企业招工难、稳工难的问题,这关键在于企业用人机制是否合理。收入福利保障、稳定性和晋升空间是影响毕业生最大的三个企业因素,因此,企业不应仅考虑用人的成本,将学生看成是廉价劳动力,长期地在一个岗位上做简单、重复的流水线工作,而应该制定合理的用人机制,从培养的角度为学生创造比珠三角更好的就业空间。

(四)建立政府资金、政策、法规保障制度

校企合作离不开政府的支持,首先,政府应该设立专款专项基金用以支持高新产业园区与中职学校的合作,资金用途包括给予学生实习劳务补贴、园区专业分校的建设、产品研制、学生技能竞赛奖励等。其次,政府应该出台政策,奖励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本地就业的中职毕业生、承担教学任务的企业员工,如减免税收、企业用地、企业员工户籍、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等。最后,政府应试加强园区校企合作法规建设,如《河源高新产业园区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河源中职毕业生本地就业管理条例》等,明确企业承担培养技术人才的社会责任与义务。

(五)建立高新区管委会、行业协会的协调与监督制度

政策的颁布需要落实,高新区管委会直接对产业园区企业进行管理,而行业协会也是企业纽带,为了更好地实施校企合作,就要发挥高新区管委会与行业协会在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学校、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协调与监督作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管理产业园区与中职学校对接事宜。

五、小结

“用工-就业”模式随着市场的变化而不断地对其进行修正,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必须要靠多方的参与与落实,不能走形式。要彻底改变目前的浅层的校企合作模式,还需要靠法律的约束,明确政府、企业、学校、管委会、行业协会之间权、责、利关系,让学生学而有用才是职业教育的根本。

参考文献:

[1]杨振.对接园区产业的校企合作研究——以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例[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4.

[2]肖洪寿,卢健健.职业教育与工业园区对接机制的构建[J].教育学术月刊,2009,(08):91-94.

[3]陈东.对多层次对接校企合作机制的探析[J].交通企业管理,2013,(12):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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