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 凯
(吉林警察学院,吉林 长春 130000)
该系统是利用公安内部网络系统为基础,以Oracle数据库为平台,自动识别技术为核心的公安刑侦足迹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对案发现场足迹进行数据库分级管理,减少以往足迹卡片式管理的弊端,就某市公安局而言,本系统联网分两级管理库,该市刑侦局设有的该系统服务器、管理器及两台主机为一级管理库,该市各分局及侦查一线单位设有20台终端机,为二级管理库.利用计算机快速、高效的特点,打破足迹侦查办案的时间空间局限性,实现足迹的信息化管理和共享是其最突出优点,本系统具有足迹采集入库管理,足迹图像处理与分析、足迹特征比对、足迹联网串并案等突出特点.
该系统利用公安内部网络,通过主服务器Oracle数据库管理平台,对每台终端机进行足迹入库收集工作,在收集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足迹采集功能进行足迹数据库管理.
1.1.1 足迹采集
该功能是利用系统提供的多种途径来获取足迹图像,通常支持常用摄像设备的视频与图像的采集和捕获,目前主要通过足迹图片上传和扫描仪录入两种方式.足迹图片上传是利用数码设备进行采集,然后采用标准PNP接口(USB2.0或1394接口标准)连接到终端机电脑上进行直接读取,这种方法简单快捷,但在采集过程中易受到客观环境影响及人为操作不规范干扰,影响录入照片的客观性;而扫描仪录入则可以直接录入平面现场足迹检材或足迹捺印样本,这种方法减少了采集过程中足迹的损伤,能更好的保留原有特征,但由于设备的局限性,一般只用于嫌疑人捺印样本足迹的录入.另外,嫌疑人样本足迹除了捺印图片上传或扫描录入方法外还可以直接利用恒锐足迹采集仪与足迹采集功能相结合直接进行录入.
1.1.2 足迹入库
在足迹采集录入后,首先按所需可将足迹图像进行不同的入库管理:搜集并储存全市案件现场足迹的基本信息,包括案件基本情况、足迹照片等,称之为现场足迹库;搜集并储存已抓获犯罪嫌疑人足迹的基本信息,包括抓获人员基本情况、足迹照片等,称之为嫌疑人样本库;搜集并储存市场流通鞋样的基本信息,包括鞋样出处、鞋样基本情况、鞋样照片等,称之为鞋厂鞋样库.然后通过内部网络连接,将所有终端机采集录入的足迹图像自动存入各分局及侦查一线单位的二级库内,同时所有二级库内足迹图像信息又方便快捷的汇总到一级库进行管理,一级库管理人员将对每个录入足迹图片进行审核.最后通过审核的足迹图像将永久储存于足迹库服务器中,这样就能随时调取比对,这样就有效的打破了以往足迹办案的时间空间的局限性,为以后侦查串并案提供可靠依据.
在对现场或样本足迹采集入库过程中,为了使足迹能更好的分类管理与分析,足迹系统将通过其自带的图片处理功能对这些足迹图片进行无损处理进而对其分类存储,这些图像处理功能主要包括:亮度对比度、灰度值图、整体均匀、平滑去噪、旋转镜像、大小改变等调整.过去办案人员通常采用一些图像处理软件(如:photoshop等)对采集图像进行预处理,这就造成操作过程烦琐,工作难度过高,并且由于各种软件处理模块的不同,使图像处理效果不尽相同,很难形成统一的特征显示标准.足迹识别系统内嵌处理软件功能强大齐全,很好的拟补了这一缺点,并且由于这些功能设置方便,有统一的操作教程,使之更容易普及运用.
对足迹图像处理完成后,即可以按其特征不同进行分类,又可以按照案件性质对其分类,尤其穿鞋足迹样本,我们通常通过其鞋纹类别(条、块、圆、点、线等)及磨损程度进行分类,我们还可以运用该系统自带的足迹测量软件对采入图像进行初步测量、特征标化,这也减少了工作的繁琐度,加快了工作效率.
足迹串并案件功能是本系统通过对当前刑事案件中所面临主要问题的研究及对比国内外相同软件的优缺点所研发的特色功能,不同以往的指纹、DNA信息查询比对,由于足迹的易提取性该功能往往能在案件侦破前期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还能对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犯罪事实进行深度挖掘.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足迹进行串并,可以看到犯罪人的犯罪地点变化,犯罪时间变化,通过对空间时间的变化分析,我们能初步总结出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特点和心理变化,并为以后为犯罪人定量定刑提供依据.
依托于Oracle数据库管理平台,技术人员都可以通过录入嫌疑人样本或者现场样本进行入库查询比对,在比中的同时调取案件详细信息、犯罪特点,对比中相同人或相同案件进行同案串并.
案件一 2011年6月某市A辖区一居民区发生5起夜间攀窗入室盗窃案件,社会影响严重,由于犯罪嫌疑人有较高的反侦查意识,在现场只提取到一枚赤足穿袜足迹.同年7月在该辖区另一处居民区又连续发生3起夜间攀窗入室盗窃案件,作案方法相同现场也只提取到一枚赤足穿袜足迹,先后两次案件所提取的穿袜足迹在数据库中查询比中,当局随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案.
案件二 2011年8月该市B辖区一居民区发生连续3起夜间攀窗入室盗窃案件,侦查人员进入现场只提取到穿袜足迹一枚,在录入足迹查询比对过程中发现与A辖区串并案件足迹及其相似,经市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比对发现这几起先后不同辖区不同地点的案件系为一人所为,通过对案件性质分析、作案时间地域,专案人员认为作案人及其可能再次作案,并且可能是跨区跨时间作案.
案例三 2012年4月,该市C辖区多地连续发生多起夜间翻窗入室盗窃案件,当局高度重视,动用刑侦手段进行抓捕.4月29日凌晨4时许嫌犯在作案过程中由所在社区民警当场抓获.到案后,作案人拒不交代作案事实,该分局随即通过对该人的DNA信息采集、物证痕迹特征比对锁定作案事实,并将此情况通报某市刑侦局.接此情况后,刑侦局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对足迹信息库样本足迹特征提取分析,立即联想到11年通过足迹信息系统比中的跨地区作案11起攀高入室盗窃案件,遂调派相关人员对近两年来足迹库内足迹痕迹逐一比对,结果发现自2011年份至2012年4月份,共有16起夜间入室盗窃案件现场的赤足穿袜足迹与嫌疑人的赤足足迹大小、形态相似,经过反复甄别、核实,最终认定这是一宗并案16起跨年、跨地区的系列攀高入室盗窃案件,犯罪人就是该嫌疑人.在大量铁的证据面前,该男子最终交待了自己因无钱购买毒品,遂在某市多个辖区等地跨地跨时间连续攀高翻窗入室盗窃作案的犯罪事实.
(1)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拒不交待自己的身份信息及犯罪事实,针对此类案性质,办案人员必须找到有效依据攻破犯罪嫌疑人心里防线,由于各类现场没有留下除足迹外其它犯罪物证,技术人员把破案重点放到足迹比对上,对犯罪嫌疑人足迹进行了样本捺印采集(因左右操作过程相同,本文将以左脚为例进行说明 图2.1).
(2)对采集到的嫌疑人样本足迹进行采集入库,并运用处理软件对采集入库足迹处理,并生成二维图像(方便特征观察,快速比对).首先建立嫌疑人样本库,输入嫌疑人姓名、身份证号、身高、体重等个人详细信息及案件性质内容进行保存(如图2.2.1),然后新增嫌疑人样本照片对照片进行比例尺设定、三维坐标定点来确定选取足迹范围(图2.2.2),其次利用系统功能对照片进行去噪、膨胀、反色等处理生成二维图像并进行分类,最后完对该嫌疑人样本入库查询(图2.2.3).
(3)建立好嫌疑人样本库后,将犯罪嫌疑人左右脚样本足迹入库进行查询比对,在查询过程中利用系统项类查询方法进行查询,根据查询的目的不同,本文利用运用“或”“与”“非”逻辑关系同时设定具体纹路特点进行查询(图2.3),通过录入足迹特点分类查询系统将自动在整个主服务器Oracle数据库管理平台内进行数据筛选查询(图2.3.1、图2.3.2、图2.3.3)通过系统筛选,技术人员对每个筛选出的足迹进行细致全面分析,先后比中现场遗留穿袜足迹16枚,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在2011年4月至2012年5月,分别在某市不同区域,大范围作案3宗16起的事实.
由于盗窃类等案件性质具有多发性、流窜性、连续性的特点,同时犯罪分子作案过程中往往进行伪装使现场除足迹外其它物证很难发现提取.针对这类案件在犯罪分子拒不交代事实的情况下,由于时间空间的局限性,很难快速有效的对案件定量定刑.而通过此案利用该系统进行串并破获,为我们找到了一种打破时间空间束缚的新方法,本案中足迹信息系统成功运用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由于当地公安局高度重视足迹信息化发展,自06年引进足迹信息识别系统后,对足迹系统化建设建立了严格的规范要求,从无到有不断积累扩大足迹库足迹储备,经过7年的不断积累,其足迹信息库已初见规模:库内涉及各类案件19000多起、涉及现场足迹27500多枚、涉及犯罪嫌疑人1400多人、串并案件500多起.正是由于这些庞大的数据构成之大、涉及面之广,才能为该局如今案件侦破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破案依据.二是在引进该系统的同时,该地区还大力加强相关人员信息化理论化培养,加强实战部门人员足迹信息录入规范性客观性,在足迹库管理方面扩大相关高精尖技术人才储配,为足迹录入严把质量关.三是相关技术人员在对犯罪现场进行勘察时注重对证据的保护,按规范进行采集,对犯罪现场相关信息做到细致全面记录,为案件侦破过程中足迹物证调取比对提供了准确性.
通过此案例我们不难发现一种基于足迹信息识别系统的新型侦查办案方法的诞生,这种方法对跨地区跨时间的犯罪案件有较好的侦破作用,提高了办案效率及准确性.但由于该类系统应用实践时间不长,该种方法处于一种摸索前进的过程当中,有些问题必须克服:一是、不能有效支持足迹技术发展,足迹信息识别系统要想发展必然离不开长期的积累与建设,这就要求公安系统单位在平常案件侦破过程中无论什么样性质案件,一定要重视足迹物证的采集.二是、该类系统的普及面不够广泛,目前该类系统只局限于一个地区独立使用,很难形成全国性质的联网数据库管理,如果该类系统能够依托公安内部网络普及必将与手印、DNA信息识别库组成有效的证据链,为日后侦查办案提供有效证据支持.三是、现场足迹提取质量低,提取质量低下是长期存在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有基层技术员认为指纹、DNA检材能够直接反映犯罪分子个体特征,而足迹信息只能反映犯罪分子所穿的鞋袜特点很难获得直接有效证据,因此不重视现场足迹勘查工作,但随着科技进步发展如今应用足迹破获的案件也逐年增加,事实证明足迹破案是可行的,而且足迹证据拥有其他证据不具备的现场易留性特点,只要做到足迹有效提取,必将为侦查办案提供有效支持.
笔者认为在今后刑事犯罪的新形势下,足迹信息识别系统等科学化仪器系统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足迹检验技术朝着规范化、标准化、定量化、信息化方向发展的方向是不会改变的.届时,以个人经验为主体的传统足迹检验方法将获得更新,我国足迹检验技术的总体水平将大幅提高,足迹破案必将更加科学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