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
轰动华人圈的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产案终于尘埃落定。香港终审法院18日驳回华懋慈善基金的上诉,维持该基金是龚如心遗产受托人的地位。香港媒体称,这项裁定为龚如心留下的庞大遗产做出法律定位,将来该基金如何使用这笔巨额遗产将受到更多约束和监督管理。
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留下830亿港元的巨额遗产。香港高等法院2013年裁定,根据龚如心于2002年签署的遗嘱,华懋基金只是遗产信托人,而非受益人,必须按照遗嘱,利用遗产进行慈善项目。但华懋基金称法庭判决错误,认为基金有权决定如何动用遗产,于是上月再向终审法院提出终极上诉。18日,终审法院5位法官一致裁定基金败诉。长达47页的书面判词称,遗嘱的整体文意清晰显示遗嘱是为慈善目的而订立的信托,因此裁定华懋基金是以受托人形式持有龚如心全部遗产,而不是以无条件馈赠形式接受遗产的任何部分。分析认为,相对于信托人,如果华懋基金是受益人,将拥有处理遗产的自由度。
据香港《星岛日报》18日报道,代表华懋慈善基金的英国御用大律师格林曾在庭上陈词表示,龚如心2002年遗嘱首段的第一句已表明该基金是由她与丈夫王德辉共同创立的,显示该基金对她的重要性,她是有意把遗产馈赠给华懋慈善基金,且遗嘱中“我所有财产于我离世之后全部拨归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的“拨归”一词,包含“属于”和“转移拥有权”的含义,换言之基金是龚如心财产的受益人。格林还说,龚如心要求由中国总理、联合国秘书长和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组成的管理机构监管基金,仅属“门面工夫”,旨在提升基金的威望,事实上无论基金最终是受益人还是信托人,都须履行遗嘱内的条款办事。
代表律政司的英国御用大状西蒙则称,虽然龚如心在其2002年的遗嘱中没有提出“信托”一词,但遗嘱条款内容已肯定她成立信托的意愿,也肯定将财产用作慈善,因此华懋基金称龚是无条件将遗产馈赠予基金、基金是受益人的说法,违背了龚的意愿。
香港电台称,龚如心在遗嘱内指定,基金在她离世后要交托给由联合国秘书长、中国总理和香港行政长官组成的管理机构监管,并计划设立一笔类似诺贝尔奖的奖金。18日最终判决结果出来后,代表华懋基金的律师何文基在庭外表示,华懋集团主席龚仁心已于第一时间知道结果,他并未感到失望,下午就去律师行开会商讨事件。何文基强调,裁决并未打乱基金就龚如心遗产的部署,反而可正确解释遗嘱,令基金尽快按照龚如心的2002年遗嘱开展慈善工作。他透露,华懋要与律政司商量如何成立一个监管机构,尽快确定一个执行遗嘱的计划,而最困难的将是如何执行遗嘱第4段,包括照顾华懋之前的员工;而华懋至今仍未接触联合国秘书长、中国总理和香港特首。律政司称会详细研究判词,并就龚如心遗嘱执行的安排及细节,与华懋慈善基金及临时遗产管理人磋商。
龚如心生前是香港女首富,与丈夫王德辉一生的遭遇相当坎坷。龚如心和王德辉早年创立华懋集团投资房地产,致富后跻身香港十大富豪榜。但很不幸,王德辉曾先后于1983年及1990年被歹徒绑架,家人曾向歹徒交付6000万美元现金,但王德辉依然下落不明,香港高等法院于是于1999年宣布他在法律上死亡。之后,其父王廷歆与龚如心为争夺王德辉家产的继承权打了多年官司。2005年,终院裁定龚如心胜诉,但赢了官司的龚如心却于2007年4月因癌症病逝。之后,她的财产再起争端。其家人表示,龚如心曾于2002年定下遗嘱,把身家全数交给华懋基金管理,而基金的负责人包括她的家人。但不久,风水师陈振聪透过律师表示,龚如心曾于2006年定下一份新遗嘱,确定把遗产交给他。华懋基金与陈振聪其后对簿公堂,结果华懋胜诉,陈振聪因伪造遗嘱入狱。不过华懋基金胜诉后再打官司,提出基金是遗产的受益人,而非受托人。两者的区别是:如果是遗产受益人,可动用遗产;但若只是受托人,便不能动用龚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