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资委、省财政厅13日对外发布《山东省省管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对省管企业必须公开的财务等重大信息进行界定。其中,必须公开的财务预算信息包括:职工薪酬预算、职务消费预算以及生产经营企业主要产品生产和销售预算、重大投资预算、安全生产预算等管理和发展指标;在年度报告中必须公开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收入、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净利润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和年度薪酬情况、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情况,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职情况等;必须公开的“三重一大”有关事项包括:有关重大决策、有关重大人事任免、有关重大项目投资及境外投资情况、大额资金的调动及使用情况;必须公开的履职待遇及有关业务支出情况包括:企业领导人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维修情况或车辆补贴发放情况,企业领导人员通讯、业务招待、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费用的支出情况,企业有关业务人员车辆使用或车辆补贴发放情况,企业有关业务人员通讯、业务招待、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费用的支出情况。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