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卫东
摘 要:揭示教学规律是教学论的重要任务,也是当前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迫切要求。笔者利用杠杆原理来描述教与学的辩证统一规律,目的在于把教学过程直观形象化,以加深我们对教学规律的理解和认识,指导教学实践,提高教学质量。
关键词:教学 规律 杠杆原理
教学规律,简要地讲就是教与学的辩证统一规律(或称教学相长规律)。在学校中,教育目的的实现主要是通过教学过程来体现的。教学过程是教师指导下的学生特殊的认识过程,包含四个基本因素:教师、学生、教材、教学手段。这四个因素的集合和相互作用,构成了教学这一统一的运动过程。
一、杠杆原理的基本概念
这四个因素在教学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是比较复杂的。但是,其中教与学的关系是教学中最根本的关系,是主要的矛盾。若用杠杆机构简要直观地描绘,就可勾勒出下面的图示:
其中教师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相当于杠杆机构中的力点);学生是学习的主体(相当于杠杆机构中的重点);教学内容——教材是教和学的依据和材料,是教师与学生的中间媒介(相当于杠杆机构中的杠杆);教学手段是教学得以顺利进行的物质前提(相当于杠杆机构中的支点)。教师以教材——人类已知的科学真理为依据,通过各种教学手段影响学生。学生学习的动力相当于杠杆中的力臂,学生学习的阻力就相当于重臂。
二、杠杆原理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
杠杆原理表明,动力的力矩等于阻力的力矩。如果力臂大于重臂,就能用较小的力举起比较重的负载。这是一种省力的机构。反之,就是一种费力的机构。同样,在教学过程中,如果学生学习的动力大于学习的阻力,老师就可花费较小的气力,完成比较繁重的教学任务。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除了教材和教学手段,为了提高教学效果,教师除了提高手段尽量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外,还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若学习的动力不断增大,学习的阻力就会相应地不断减少,杠杆中的支点与重点就会逐渐接近。这时教师施于学生的影响犹如轻车熟路,畅通无阻。学生就会积极主动,兴趣盎然地学习,使教学效果达到最佳水平。相反,如果学生对某门学科或某种知识缺乏学习的兴趣,学习的积极性就不高,甚至根本不愿意学,这时杠杆中的支点和力点就无限接近。那么,教师施于学生的影响就会受到很大的阻力,甚至完全止息。因为学生是教学的主体,他可能很好地承受教学的影响,或只承受其中一部分,但也可能完全抵制这些影响。从图中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出,动力矩是教师教的动力和学生学的动力相互依存、彼此促进的一对活的因素,说明客体的影响必须通过主体的积极承受才能实现。因此,教师主导作用的关键就是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如果没有学生的主体作用也就没有教师的主导作用。此即为教与学的杠杆原理的深刻含义。
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好的教师,不是教学内容有什么奇特,而是在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这一关键问题上下了功夫,善于启发、点化,教学中不断激发学生进入“角色”,变被动的“要我学”,为主动的“我要学”。教师让学生主动地掌握知识,进而把知识转化为学生的坚定深刻的信念,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培养出了大批优秀人才。相反,有的教师,在教学中只管“教”不问“学”,自己讲得满头大汗,学生却听得昏昏欲睡。有的教师还利用了外部压力、考试关卡等强硬手段,逼着学生学。不管教师尽了多大努力,最后还得由学生自己的努力来决定他们获得知识的多少。正如著名教育家所说的:“一个坏的教师奉送真理,一个好的教师则叫人发现真理”。笔者认为,所谓坏的教师,并不是他的教学内容不好,而主要是心目中缺少教学的有效“杠杆作用”。
杠杆原理和教学规律虽是两个不同范畴内的不同概念,但杠杆原理却可以较好地揭示教与学的辩证统一规律。用此简单机械的原理来描述教学规律究竟能起到什么作用呢?众所周知,杠杆在世界上出现以后,已经显示出了它的巨大威力,秤砣虽小压千斤,这是一个非常生动的写照。伟大的科学家阿基米德曾说过:“如果能找到一个支点,就能撬动地球。”可见,简单机械的原理能把一个人的有限力量变得如此之大。同样,教与学的杠杆原理也蕴藏着教学的强大动力,一定能在教学中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成有信.教育学原理[M].郑州:河南教育出版社,1993.
[2]鲍里奇.有效教学方法[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
(作者单位:郑州市技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