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阿古拉
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项目,项目编号10136201433。
摘 要:蒙古族村落婚姻家庭有着其自身的特点,例如婚姻较为稳定,离婚率低,中年丧偶者再婚者少,通婚范围较小等等。但在社会转型时期,蒙古族村落青年婚姻也出现了许多问题,而且对社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特别是村落男女青年的社会流动,为其家庭婚姻带来许多变数,其中蒙古族男青年结婚难等问题已成为当今蒙古族村落严重的社会问题。本研究将以此为切入点,对其深层原因及社会影响进行研究。
关键词:青年婚姻;社会问题;蒙古族村落社会;单身男青年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5)-15--03
一、蒙古族村落存在的青年婚姻问题及其原因
(一)蒙古族村落存在的婚姻家庭相关社会问题
1. 部分女青年恋爱观畸形。由于长期的贫困生活所累,部分蒙古族村落青年的婚姻家庭观念发生突变,逐步走向一种与社会道德和婚姻家庭道德相悖的方向,对蒙古族青年婚姻家庭造成了不良影响。她们把自己变成一种“筹码”,以各种方式进行着“婚姻交易”。随着城市化步伐的推进蒙古族村落青年进城打工现象日渐增多,但这一类人群处于城市边缘阶层的关系,如果组建了“打工家庭”失业和生存的威胁已成为冲击他们婚姻的主因。这就导致了以婚姻问题为引擎的许多社会问题的出现 。其中就包括打工女青年婚姻价值观的畸形。这类女青年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产生了“拜金主义”的思想,除结婚时要求巨额彩礼的情况之外,有部分女性进城从事不正当行业,这一非正常举动也给城市婚姻带来麻烦。这些女性往往不会跟同样打工的女性一样。她们往往把金钱看得很重要。很多的年轻女孩找配偶,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钱”。以婚姻或同居为诱饵,骗取男方钱财的敛财方式的现象在蒙古族流动人口中较为普遍。
2. 蒙古族村落早婚竞赛现象严重
蒙古族村落文盲率偏高,家长对孩子的教育重视程度不够。最终导致很小就辍学在家。加上现在孩子的身心发育较快,就衍生了早婚竞赛这一现象。辍学女性通常到十八岁就谈婚论嫁,并且往往早婚,如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政府不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往往会先办婚礼,同居。等到了法定年龄在进行登记。
在调查时了解到导致这一现象原因一是家长怕女儿未婚先孕或出去打工学坏,丢祖宗的脸。二是家长认为早结婚早完成任务。从此可以看出文化贫困和贫困文化所导致蒙古族村民的愚昧的传统观念。因刚成年的女性年龄过小文化水平和社会经历有限,没有确立自己的正确的择偶观,所以说这一类早婚现象很大程度上属于家长包办婚姻。所带来的危害也是相当严重。其一,此类婚姻没有感情基础,无形当中提高了蒙古族村落的离婚率。其二,刚成年的女性,因为不会处理家庭人际关系,并且与长辈代沟比较明显,会导致家庭生活不和谐甚至水深火热。其三,导致了适婚“女青年荒”。据笔者调查的D村村民口述,该村有将近50名未婚单身男青年,适婚年龄女性基本上一位都没有。有的在外念书,或打工,村里的姑娘都很早结婚了。其四,这一现象会影响蒙古族村落晚婚晚育政策的实施。再者,蒙古族村落青年择偶难会导致部分特别贫困地区近亲结婚和与患有严重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结婚等婚姻的增加,不利于蒙古族村落人口素质的提高,影响到蒙古族村落在社会中的可持续发展。
3.蒙古族村落“光棍男”剧增。近年《剩女》这一群体成为了热点话题,但归根结底这一类群体多数是高学历,对婚姻家庭和有着较高的要求,从而导致单身。这与蒙古族村落的《光棍男》现象有着本质的区别,现在蒙古族村落的单身男青年多数是农民或牧民,这些人过了适婚年龄之后就很难再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据此,笔者对A村的适婚年龄男性人数做了调查,如表1所示:
表1①(含在外求学和工作的人员)
出生年份 1975-1979 1980-1984 1985-1989 1990-1992 合计
男性人数 56 68 75 42 241
未婚人数 4 25 48 38 115
离婚人数 1 3 3 0 7
再婚人数 1 0 0 0 1
从上表可以看出1980年至1984年出生的男性当中未婚比例约达到了37%。1985年至1989年出生的男性当中未婚比例竟达到了64%。即便刨去在外学习或工作人员未婚男性比例仍然很高。并且,此类现象在蒙古族村落相当普遍。
(二)婚姻家庭中出现许多社会问题的原因
在工业化、城市化浪潮的推动下,蒙古族村落社会也掀起了以农牧民工流动为显著特点的进城高潮。蒙古族民众进城就业现象本身是一种顺应时代潮流、实现本民族城市化的具体体现,这是宏观视角中能够观察到的积极现象。在微观视角中,蒙古族农牧民工的流动背后却隐藏着由婚姻家庭引发的诸多社会问题,并打上很深的民族性烙印。蒙古族流动人口主要由青年群体构成,由此当他们组成婚姻家庭时出现了许多问题,已成整体蒙古族婚姻家庭中社会问题高发的群体。
1.经济贫困,结婚费用高。蒙古族村落多数经济贫困,再加上当地生态破坏比较严重。农民每年的收入极为有限。加之,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族际通婚的增多,蒙古族村落的女性择偶标准也悄然发生着变化。除了要求人品好,年龄相当,会过日子等因素以外,主要看中经济实力,有婚姻商业化现象。这是由男女比例失调引发的典型案例,也即成为阻碍蒙古族男青年婚姻的最大的“拦路石”。
笔者从A村调查了解到,2008年左右娶媳妇需要十万元人民币以内就足够。但现在彩礼少则七,八万多则十余万再加上黄金首饰,砖瓦结构房屋,农用车,机动车等,农村男青年结婚代价最起码要十余万,多则三十万元。相比这个数字每年全家仅有的几万元的收入简直是杯水车薪。但因儿子的终身大事,父母往往东拼西凑,甚至借民间高利贷来筹办婚礼。所以娶媳妇之后往往都是债台高筑,这不光是导致“光棍男”剧增的原因,也是影响蒙古族村落家庭和谐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因。
2.青年男女比例不均衡,村落女性流失严重。首先虽说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对少数民族的影响不是太大,但蒙古族的重男轻女观念较重,加之当时不良医生的非法性别鉴定,导致了蒙古族村落的适婚男性人口数量要比女性多的局面。笔者结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分别对A村的1975年至1994年(满20周岁)出生的女性和1975年至1992年(满22周岁)出生的男性做了如下(表2)统计:
表2
出生年份 1975-1979 1980-1984 1985-1989 1990-1992 合计
男性人数 56 68 75 42 241
出生年份 1975-1979 1980-1984 1985-1989 1990-1994 合计
女性人数 53 40 73 51 244
从上表可以看出女孩出生率一直较男孩出生率低,尤其是1980年至1984年期间出生的男女比例相差悬殊。
其次,女青年外流现象严重。蒙古族村落当中有部分女青年考学外出学习,还有家里耕地或牧场有限的女青年辍学后就选择去城市打工。打工女青年进城门槛低,是女青年比男青年流动多的主因。这是由于女性不像男性那样有那么多责任和担当,这是由男女在社会生活中的不同角色促成。那些城市娱乐场所、酒馆饭店以及其他服务行业一般对女性服务员的需求量较大,再则城镇女青年一般不愿涉足这些行业,因此,由村落进城的女青年扮演这种“角色”的机会。男性青年即使进城了,但是找工作的难度一般比女性大,因而进城男青年的比例由此下降,除非不得已进城打工,否则一般会选择留在乡村。
外出读书和打工的女性群体与外出的男性不同,学业有成的女性会参加工作,打工女性往往远嫁他乡。外出女性群体往往不会回乡,而定居于城市或其他地区。反之,由于户口制度、对乡下人的歧视和男性传统意义上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责任男性青年不得不在一定年龄段被“召回”到蒙古族村落履行他们对年老父母的赡养义务。②女青年则不同。外出打工可以满足农村女性对富裕生活和发展机会的需求。而婚姻则是女性从相对贫困化的地区转变到富裕地区和的理想方式。蒙古族村落女青年在城市相比男性青年较容易稳定地定居下来,原因一是由于城市本身的经济等因素的吸引力,蒙古族村落女性往往会选择城市中地位不是很低下的男性青年结合进行她们的城市人身份的转变。而这些城市男性青年一般都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或技能或其他的现代性因素。二是蒙古族村落的生活环境对女青年有排斥力。女青年不能适应或不愿再生活在村落。城市中各种服务娱乐和方便措施与农村的闭塞形成强烈的反差。进城蒙古族女青年的“上嫁”意愿,也为村落社会带来许多新问题。“上嫁”是婚姻交换意识下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也是她们实现进城的最有效和便捷方式。对一个不为正当婚姻着想,只为金钱狂奔的女性来说,只要对方有钱并解决进城落户问题,一概不论男方身体和年龄条件。这种现象不仅造成迁出地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局面和对城市婚姻家庭带来麻烦,而且直接催生了大批村落光棍汉的出现。由此赌博、酗酒、打架闹事已成他们的常态,这样自然滑落为村落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3.蒙古族村落男青年自身因素。蒙古民族是游牧民族,悠久的游牧生活使得蒙古人养成了一种安于现状的惰性,加之信息闭塞,文化水平较低,还有就是在社会转型期随着社会文化的变迁也带来一些消极影响,受到自身文化及信息闭塞的制约,蒙古族青年对新鲜事物的接受以及理解方面存在不能明辨是非的局面从而导致蒙古族男青年恶习较多,主要有酗酒,参赌,抽烟等。在调查的A村,有很多的村民将自家的耕地承包给邻村的汉族村民,利用获得的承包款来参赌的情况。这样一来不但加重贫困,同时也削弱了自身在婚姻方面的竞争条件。这样就不能吸引现代女青年,总的说来,村落男青年在自身软实力方面有着致命的短板。女性青年主要是往相对自己居住地经济较发达,生活条件较好,社会服务制度比较健全的地区的流动,在那里寻找自己幸福生活,建立家庭。这样自然滑落为村落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总的说来,在蒙古族村落留不住当地的女青年,还有因为蒙古族村落经济和文化贫困等原因不能招徕外来女性。这一点是导致《光棍男》增多和蒙古族村落的《女青年荒》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二、对蒙古族村落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
农村本身的资源缺乏和地理环境、传统文化、人口质量等因素造成一部分蒙古族村落青年难以形成自己的家庭。婚龄男青年的未婚现象不利于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民生产,达到婚龄的青年不能安心从事劳动生产,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1.影响青年身心健康。据笔者观察,蒙古族村落大龄未婚男青年当中多数人嗜酒,参与赌博,奋斗目标不明确。随着社会的发展蒙古族村落生活条件也越来越好,更因为农业机械化的普及人们闲暇时间变得更加富足。可多数男青年没有好好利用这闲闲暇时间,而是整天打麻将、喝酒或三三俩俩无所事事。有些人甚至形成了不娶妻的消极心理。
2.影响社会安定。男青年由于长期孤身生活,导致形成嗜酒,好赌,抽烟等恶习。往往还伴随着意志消沉,性格怪异,思想偏激,情绪不稳定,经常采取过激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对社会存在对抗思想。部分人迷恋于封建迷信,例如认为祖坟不好所以讨不到老婆,甚至误入传练邪教的歧途,这些不利于基层农村社会稳定。普遍存在的蒙古族村落未婚青年择偶难现象在无形中形成了潜在的妇女需求“市场”,D村就有一位农民花大价钱“买”了一位越南媳妇。
3.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男青年是推动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发展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蒙古族村落的发展程度。部分蒙古族村落未婚大龄青年尚属壮年劳动力,由于自身的科技文化水平较低,生产技能较差,造成了蒙古族村落劳动力的极大浪费,生产搞不好,生活难维系,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不和谐因素,也影响着国家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解决蒙古族村落青年婚姻问题的对策建议
随着中央建设新农村方针和内蒙古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的推进,蒙古族村落正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但蒙古族村落青年的婚姻问题是一个急需解决的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关系着家庭的美满和幸福,关系着蒙古族村落的和谐与稳定。研究蒙古族村落青年婚姻问题的对策与措施是建设新农村必不可少的一方面。在全党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的大背景下,解决好蒙古族村落青年的婚姻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每一个社会问题的产生都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解决这些社会问题也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关于有效解决蒙古族青年婚姻问题提供如下几点建议。
1.注重提高少数民族青年自身素质。蒙古族村落男性未婚的婚龄青年一般是综合素质低,表现为反应迟钝、木讷、不善言谈、交际能力差、无任何技术、家庭贫困、不具备思变和竞争意识,总的来说不符合现代社会对青年的要求,难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并且在择偶竞争方面处于劣势。有效地教育及心理疏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蒙古族村落青年的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树立现代的婚姻恋爱观逐步改变农村中带有商品性的婚姻观培养蒙古族村落男性青年的现代性,从而吸引女性的注意力。提高男青年的竞争软实力。第一,需要加强教育和宣传。其中包括家庭,学校,社会教育以及国家晚婚晚育等相关计生政策的宣传。到适婚年龄但未婚配的男性多为从小辍学,家境贫寒,家长因参赌等因素忽视对孩子的教育的家庭。这种男性多数都沾染了赌博,酗酒,抽烟甚至是偷盗等恶习。从而导致恶性循环。可以通过家庭走访,技能培训,外出打工等途径使其个人素质得到相应提高,见识得到相应扩展,增强辨别是非能力,从而提高自身的择偶竞争力。对十八岁以上的青年可以通过讲座或正面典型来进行正确的人生观,恋爱观教育,让广大蒙古族青年有积极的理想抱负和奋斗精神。第二,要做好心理疏导。超过适婚年龄的男青年由于家庭,社会的压力会导致出现消极心理,往往意志消沉,消极度日,对异性有着恐惧心理甚至是仇视心理。除上述情况之外蒙古族男青年也有认为自己的民族是落后民族的消极心理,这些问题可以通过有效地心理疏导得以解决。
2.提供异性接触平台。我国农村文化建设一直很薄弱,蒙古族村路更是如此。在笔者调查的几个村落当中没有任何提供给年轻人交际的公共场所。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建设,增加投入,支持在农村设立例如阅览室,活动室,文艺队等机构。以便青年们接触,交往。如今的蒙古族村落仍然是以媒人介绍,相亲为主要的婚配媒介。给适婚青年提供相互认识,接触的平台才能够真正达到自由恋爱,知根知底。也有利于婚后生活的稳定。
3.缩小城乡差距。据了解蒙古族村落有一种现象就是不论是求学的还是打工的只要出去就不回村,对于大学毕业生和技术型打工者来讲蒙古族村落没有任何就业岗位。无技术的打工群体也是宁可在城市里挤得头破血流也不会回乡。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在我国城乡差异还很大,不论是从住房,医疗,社会保障还是在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方面都有着明显的差距。建立适合农村的社会保障,不能让本来就贫穷的地区因为赡养老人,看病就医而加重贫困。这也有助于提高农村男青年的软实力。并且城市老人多为退休职工有着自己的退休金或养老金,与此相反,如果嫁到农村往往要与丈夫一同担负老人一切费用的责任。目前,城市里优越的生活条件,教育,医疗等对农村女性来讲有着绝对的吸引力。另外,支持创业,通过各种渠道引进资金,工厂,做到让蒙古族村落青年在家门口就业的同时增加收入。做到以上几点才能减少蒙古族村落适婚年龄女性的流失量,才能留得住当地人,吸引的了外地人。
总之,青年是国家的栋梁,蒙古族村落婚姻问题是一个关系到民生,社会和谐的大事,并且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对早日完成各少数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有着积极的意义。
注释:
[1]本文所有人口数据由该村计生工作人员提供。
[2]苏日娜.塞尔格.《蒙古族流动人口的婚姻家庭状况》[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5(0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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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苏日娜.塞尔格.《蒙古族流动人口的婚姻家庭状况》[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