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 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于开发考研保险的理论研究
□仝 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考研在一定程度上可看作一项投资。考研的预期收益是考生被所报考的研招单位录取;考研的成本投入是指考生在备考过程中为考研所付出的物质、金钱、时间和精力等。在经济学理论中,投资风险是指投资主体为获得不确定的预期效益而承担的风险。由于我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人数和录取人数的比率不是一比一,使得考研预期收益的获得带有不确定性,这就是所谓的考研风险。具体来说,考研风险就是从考生作出考研决策开始到考研结束这段时间内,由于不可控因素或随机因素的影响,导致实际考研结果与考生预期的结果相偏离的现象发生的可能性。
考研风险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考生因分数不够而导致考研失败的风险;另一类是考生在考试临近时由于非主观因素导致的、不能正常应试的风险。
(一)落榜风险
硕士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供给短缺和需求过剩使得我国对接受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准入资格的规定十分苛刻。这意味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所面临的落榜风险很大。图1的数据经处理后可知,从2004年至2014年我国硕士研究生录取人数的年平均增长率为6.05%,而报名人数的年平均增长率为6.45%,这表明尽管近年来高校扩招使得研究生录取人数稳步攀升,但由于考研人数的同步增长,扩招政策并没有降低考生所面临的落榜风险。落榜风险可用考研成功率来衡量。考研成功率指考研录取人数与考研报名人数之比。由图2可知,从2004年至2014年,我国的考研成功率始终在32%左右徘徊,这就意味着每年都有68%左右的考生考研失败。
(二)无法正常应试风险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备考期间是非常漫长的,而参加考试却只有短暂的两天时间,部分专业为三天时间。考生可以保证在备考过程中认真学习,却不能确保顺利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生活中很多事情的发生是事先不能预料的,比如考生在临近考试时遭遇意外事故而受伤,或者考生突发疾病等。这些突发事件往往会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对考生而言,非主观因素导致的意外事件的发生以及由此所引发的无法正常应试是在作出考研选择时必须承担的风险之一。
图1 2004—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和录取人数示意图数据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考研频道
图2 2004—2014年考研成功率示意图数据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考研频道
(一)直接经济成本
考研的直接经济成本指一名考研者在备考期间花费的与考研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资料费、辅导班费用、信息咨询费、报名费,报考外地研招院校的考生还要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资料费指考生购买专业课和公共课的教材、考试大纲、教辅资料和习题集的费用支出。从专业课领域来看,目前,大多数的研招院校都有自己指定的专业课参考书目。此处暂以西南财经大学2014年保险学专业指定的参考书目为例,该套书目在当当网上的现价为492元。从公共课领域来看,数学、英语、政治所需要的复习参考书、全真试题的当前市场单价大都在50元以上。而且大多数考生针对每门公共课至少准备两套教辅材料或习题。
辅导班费用是指考生报名参加考研辅导机构所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核内容与考生在本科期间所学科目存在差距,加之近几年考试难度不断加深,使得参加考研辅导机构开设的课程成为多数考生在备考期间的一项选择。中国教育在线发布的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考数据调查报告中指出,新东方、海天、跨考、启航等考研辅导机构选择人数较多。新东方三科联报的费用为2880元,单科690元至890元不等;海天的三科综合报价为3380元,单科报价为980元;跨考的三科综合报价为1800元,单科报价为950元;启航的单科报价为1450元。上述仅为考研辅导机构开设的普通课程的价格。近年来,各考研辅导机构相继推出协议考研“保过”课程,其费用更是飙升至数万元。
信息咨询费是指考生为获取所报考院校研究生招收录取的相关政策及院校自主命题的相关信息所支出的费用。考研报名费各地不一,在120元至200元不等。报考外地研招单位的考生,由于所报考专业的原因,有时必须前往院校所在地参加初试,而且所有通过初试的考生都必须去院校所在地参加复试。这期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交通费和食宿费。
(二)间接经济成本
间接经济成本是指考生在做出考研选择时所承担的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是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是指生产一单位的某种商品,生产者所放弃的使用相同的生产要素在其他用途中所能得到的最高收入。机会成本的概念告诉我们,任何稀缺资源的使用,不管在实践中是否为其支付实际成本,总会形成机会成本。即这种使用所牺牲掉的其他使用能够带来的好处。
考研作为本科生的一种选择就包含了其为做出这种选择而必须承担的机会成本——为了考研而必须放弃的其他选择可能给自己带来的最大价值。考研的机会成本是机会成本的一个具化。本文将考研的机会成本定义为将花费在考研复习上的金钱、时间和精力不用于考研而从事其他工作所能获得的最大收益。由于考生的个人能力、禀赋以及价值观各不相同,其考研之外的最佳选择也不尽相同,因而可能获得的最高收益也随之不同。换言之,不同考生在做出考研选择时所承担的机会成本各不相同。
(三)时间成本
由于考研科目与大学所开设的课程有一定差距,大多数考生会在备考上花费一年左右的时间,另有一些考生在大二甚至大一就开始备考。备考期间对于考生而言正是他们进行人生规划、奋斗和定位的黄金时期。但由于考研压力的存在,在备考期间,大部分考生选择将自己的活动范围禁锢在一个相对狭窄的范围里,导致他们失去了在大学里锻炼个人能力的一些其他机会,比如学生工作、课外兼职等。
(四)心理成本
考研的心理成本是指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因考研压力而出现的负面情绪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其他损失。与高考学生相比,考研者心智更加成熟,在做出选择时考虑的问题更加复杂。过分重视考研结果使考生在备考期间承担着巨大的心理压力。长期的高压状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都造成了不利影响,很多考生在备考期间出现焦虑、紧张和失眠等心理问题。
考研保险是为因意外事件的发生而无法正常应试的考生以及因较小的分差而未被研招单位录取的考生提供保障的一款新型保险产品。通过购买考研保险,投保人以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的形式,将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被保险人无法正常应试的风险和因成绩稍低于研招单位的录取分数线而导致被保险人落榜的风险转嫁给保险人,由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以定额给付的方式,对被保险人在备考期间的直接经济成本、间接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心理成本等备考成本以及考研失败对考生所造成的精神损失进行经济补偿。
(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考研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本人。
(二)保险人
由于不同考生的风险偏好、个人定位、知识储备、经济状况、抗压能力、心理素质以及在考研期间的成本投入、对考研结果的重视度各不相同,他们对转嫁考研风险的需求程度也不尽相同。因而考研保险不适合作为强制性保险进行推行。此外,由于考研失败对考生个人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考研失败对于整个社会所造成的损失,因而考研保险应以商业保险公司作为主要的开发和推行实体。
(三)投保方式
考研保险的投保方式可分为两类:一是投保人在考研报名后自行前往开展本项业务的保险人的网站或实体营业网点购买;二是保险人通过与相关机构合作,将是否购买该保险作为一项附加选项,考生可以通过自行勾选的方式在缴纳考研报名费的同时购买。
(四)销售渠道
考研保险的消费群体为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其本身的受教育程度、个人素质和技术能力较高,因而互联网应作为销售考研保险的主流渠道。从投保人的角度来看,方便快捷、简单易行;从保险人角度来看,降低了产品销售过程中的佣金和手续费,进而降低了经营成本。
(五)保费的设定原则
考研保险的投保人主要是各高校的应届毕业生。这一群体的特点是没有正式工作与收入。因而考研保险的保费设置不宜过高,应以让几乎所有考生在经济上都能负担得起作为基本原则。此外,由于考研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事先约定,因而保费的设定应遵循与保险金额相适应的原则。多保多缴、少保少缴。
(六)保险事故
考研失败的考生可分两类。
1.在临近考试之时,考生遭遇了由非主观因素造成的意外事故,或突发疾病使考生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身体素质。这需要相应的医院提供相关证明后才能作为考研保险的保险事故。这里需特别说明的一点是,上述事故的发生只有在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非常临近的一个时间段内,才能作为考研保险的保险事故。具体将该时间段设置为多长,由保险人自行确定。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考生在任意一个环节都面临着因限定分差而落榜的风险。按照现有政策,报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总分、单科双达线才能进入复试,同时,通过初试的考生也可能在复试中被淘汰。考生所报考院校划定的分数线减去考生的总分为分差。保险人在设计考研保险的时候,事先自行设定一个数值很小的限定分差,当考生的分差小于等于这个限定分差即触发考研保险。
考研保险之所以将保险事故限制在限定分差之内的落榜而不是任意分差导致的落榜,是为规避在保险产品销售和购买过程中出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若所有投保该险种的考生在落榜后都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险金的偿付,则会出现考生本身并无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主观意愿,纯粹以考研失败后获得保险人偿付的保险金为动机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购买考研保险的情况。逆向选择作为保险产品购买上的一个普遍现象,在考研保险中也可能出现。自身能力不足、落榜可能性高的考生更愿意去投保;反之,基础好、有把握考上理想院校的考生不愿去投保。如果将保险金的偿付对象划定为在限定分差内落榜的考生,则可有效规避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七)保险责任
当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而未被录取时,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备考期间合理的直接经济成本、间接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心理成本等备考成本以及考研失败对考生所造成的精神损失以定额给付的方式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一般的保险产品,保险事故一旦发生,保险人只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所遭受的、可用货币计量的直接经济损失。对于货币无法可靠计量的部分,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但考研保险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保险人不仅要补偿被保险人因考研所耗费的直接经济成本,还要以定额给付的方式对被保险人因考研所耗费的间接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心理成本等无法用货币进行可靠计量的成本以及考研失败对考生所造成的精神损失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
在此之前,西方许多国家在新险种的开发上已将精神损失方面的赔偿纳入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例如外国人绑架险、旅行平安险、圣母无原罪说险。外国人绑架险可看作是对因绑架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进行总赔偿;纽约的全球天气事务处直接为度假期间的天气不如意提供赔偿,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对精神和经济损失的总赔偿;圣母无原罪说险则是直接对信仰的被毁灭(纯粹的精神损失)进行赔偿。可以认为,这些保单开了世界范围内精神损失赔偿的先河,突破了传统理论对可索赔损失范畴的限制。我国现行的交强险制度也开启了我国将精神损害抚慰金纳入保险责任项目的先例。2006 年 7 月 1 日交强险正式实施,在其法定赔偿范围中,首次纳入了精神损害抚慰金,条文表述可见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第二款。从国内外的险种开发情况来看,将精神损失等不可用货币进行可靠计量的损失纳入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是可行的。
(八)除外责任
考生因其他原因导致考研失败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九)理赔金额和理赔程序
考生在备考期间的直接经济成本的费用明细十分琐碎。若以考生的实际花费作为对直接经济成本的偿付依据,在申请理赔时,考生需要向保险人提供很多单据,保险人在处理赔付时也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来审核单据的有效性。而且考生在备考期间的直接经济支出并不都具有相关的单据证明。不同考生的此类花销也会有很大差别。理赔费用高、理赔项目多、超预算赔付的风险大,使得保险人对于可用货币进行可靠计量的直接经济成本的补偿需要以定额给付的方式进行理赔。而对于间接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心理成本以及精神损失等本身就难以用货币进行可靠计量的成本和损失的补偿也需要以定额给付的方式进行理赔。因此,在考生符合理赔条件时,保险人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的保险金额的原值或一定比例向被保险人一次性给付保险金。当考生由于第二类保险事故的发生而考研失败时,教育部或研招网公布的考试成绩也可以作为理赔依据为保险人采纳。这种理赔方式的优点在于,考生无需再准备繁琐的理赔单据即可及时获得理赔,保险人也可加快理赔进度、减少理赔费用。
(一)需求分析
目前,很多考生由于无力承受考研失败的风险而徘徊在考研的边界线上。考研保险的开发和推广无疑为具有考研意愿和能力,又不愿面对考研风险的考生吃了一颗定心丸。据统计,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报名人数已达到164.9万,而且这一群体将继续壮大。这意味着考生所面临的考研失败的风险会继续上升,这一现实会刺激考生强化转嫁考研风险的主观意愿。潜在且逐渐壮大的投保群体和日益强烈的投保欲望决定了考研保险在问世后必将拥有较大的市场需求。
(二)供给分析
从保险人的角度来看,传统保险产品可开拓的市场逐步缩减,而且有限的市场被众多保险公司共同瓜分。在没有产品创新的情况下,一方面,中小型保险公司由于本身规模效益较低,风险管理成本较高,导致相关产品价格较高而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保险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被几家大型保险公司所垄断,这种局面与经济学上所追求的完全竞争市场是相背离的。因而中小型保险公司必须通过发现市场潜在的投保需求,开发创新型保险产品,抢占市场,获得规模效益,并以此作为公司发展和壮大的契机。另一方面,大型保险公司也需要开发新型保险产品来稳固自己的行业地位。教育作为保险行业较少涉足的领域之一,其中与升学相关的风险客观存在,而且这种风险一旦发生,将会给考生带来一定的物质与精神损失。因而开发相关的保险产品将成为保险人进行产品创新的一个选择。
与普通保险产品相比,考研保险的业务质量较高,其关键点在于考研保险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极小,甚至小于机动车辆保险,考生不会为获取保险金而拿自己的前途做赌注。极低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可缩减保险人在核保过程的工作量,使保险人在考研风险管理上的经营成本远小于其他同类业务。较低的风险经营成本,使保险人以较低的保费价格获得预期收益成为可能。而且考研保险将互联网作为投保、核保以及理赔依附的主要媒介,顺应了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方向。这为考研保险充足的市场供给提供了有力保障。
开发考研保险需要国家有关机关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
在我国,考研学生历年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以及综合排名都属于国家保密信息。这使保险公司在考研保险的费率厘定方面缺乏必要的统计数据作支持。统计数据是保险产品费率厘定的前提和基础。建议教育部在不泄露考生真实信息的前提下,以向保险公司提供历年考研分数、排名等数据信息的方式,对考研保险的费率厘定给予一定的数据支持;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应在不泄露考生信息的前提下,在规定范围内合理运用教育部提供的数据资源,完成考研保险的费率厘定。
因为考研保险的购买群体主要是缺乏稳定收入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而且他们所面临的考研风险是在求学深造、提高个人能力的主观动机上产生的,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百年大计,教育为先。为了体现国家对公民为接受更高等教育而参加选拔考试这一行为的支持,建议给予考研保险的经营主体一定的税收优惠,从而降低考研保险的经营成本,以降低考研保险的价格,使考研保险的投保群体能够以较低的保费获取较高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