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 峰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0)
新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已经实施半年了,作为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公立医院,在医改逐渐深入的前提下,完善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研究,对公立医院公益性职能这一医改目标的实现,化解公立医院风险,有效防范财务舞弊案件,确保医改资金的有效应用,减少医疗纠纷发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可以追溯到1996年,根据当时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各公立医院纷纷建立内部牵制制度,这一制度成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雏形。在此之后经过不断完善,管理层逐渐加强公立医院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历经10年,在2006年出台了公立医院内部控制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在当时的大环境下这一规定的实施对于维护医院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堵塞医院管理漏洞、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为后续的医疗体制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2010年伴随医改政策国家出台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之后,对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也日渐紧迫。
新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文件颁布实施以来,给作为事业单位特殊分支的公立医院内部控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已经实行了8年,但是这一规定仅仅局限于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缺乏对公立医院整体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办法,以及对公立医院合同签署的控制。同时由于公立医院管理层在管理上更侧重于医疗质量,对内部控制重视程度不够,内部控制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缺失等都影响着内部控制规定有效发挥。新形势下公立医院管理的公益性和复杂性,需要将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由简单的财务控制拓展到全面管理的内部控制上,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职能的发挥。
为实现公立医院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性职能,公立医院内部控制既要全面还要突出重点,既要合理严格控制支出,也要严密监督各项收入;既要控制资金的流向和安排,也要控制各种资产的使用和消耗。因此,医院的内部控制管理要摒弃单一和单向的思维,应全面、主动、有度地对医院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控制管理。
一方面是重点科室的控制,从《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内容上看,公立医院的重点科室包括:预算编制的、货币资金收支控制的财务部门;涉及药品、物资、固定资产采购和管理的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项目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部门以及信息化建设的部门。另一方面是重点环节的控制,包括收入和支出活动的控制;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采购流程的控制;物资、材料的出入库管理;设备的投入产出分析评价;对外合同的签署和论证等。这些都需要一整套有效地管理制度来控制监督实施,如“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及核算制度”“授权与审批制度”“绩效考核与分配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使各部门、岗位和员工都各自负责、相互制约,在横向上做到权力均衡,在合理分工职责明确的基础上做到既相互独立又互相牵制;在纵向上做到精简办事程序,明确工作目标。
在医改要求公立医院发挥公益性职能的大背景下,公立医院的内部控制也应当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为基础进行完善。
公立医院应遵循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规范的管理结构,以各管理委员会为主要形式进行决策和监督,建立规范的议事规则,尤其是“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一定要经集体决策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形成良性的运行机制和有效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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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的风险广泛存在,包括财务风险、服务风险、舆论风险等,与经济活动相关的主要是财务风险,涉及到举债建设、融资采购、坏账损失,公立医院应当建立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并结合外部环境和管理要求及时对风险进行重估,使公立医院的运营风险降至最低,实现可持续发展。
2011年颁布实施的《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的建设提供了外部动力,一直以来,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内部动力缺乏,借助外力是有效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必然。通过中介机构的评估和建议,使公立医院的内部控制更加公平和专业,公益性职能得到进一步体现。
完善的公立医院信息系统承担着病人信息、财务核算信息、行政管理信息和管理决策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运用功能,内部控制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可以实现对经济活动控制的自动化、实时化,尽可能地降低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内部控制的执行力,使会计信息及时、准确、透明。
虽然内部控制制度来源于企业管理,但作为组织目标管理工具之一,在实现公立医院公益性职能这一目标上,也在发挥积极的作用。新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颁布实施,将促进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公立医院通过建立以公益性目标为己任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济行为和运营,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和管理水平,让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职能在医改中发挥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