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悖论:延迟退休对就业的影响分析*

2015-05-04 13:08
社会保障研究 2015年4期
关键词:退休年龄劳动力劳动

刘 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打破悖论:延迟退休对就业的影响分析*

刘 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由于人口老龄化广度和深度的持续延伸,“倒金字塔”*即“四二一”家庭,一对独生子女夫妇需要赡养四个老人,并且抚养一个孩子。式家庭结构养老负担过于沉重已成现实,延迟退休作为提升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性的关键性措施必须被提上日程。基于延迟退休下的劳动力市场的影响效应分析,我们发现延迟退休与促进就业并非存在矛盾,延迟退休若以合宜方式开展那么延迟退休等同于阻碍就业的悖论是可以打破的,并建议推行延迟退休政策时应小步渐进,先女后男;在精算基础上实施弹性退休政策;政策适度差异化以体现社会公平。

延迟退休;劳动力市场;就业;弹性退休

一、引言

就业作为民生之本,从经济学上讲指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相结合,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济收入的活动。就业也即个人参与初次分配的基本资格,延迟退休是制度安排劳动力市场退出机制,是一个初次分配基础上的再分配问题。延迟退休与就业之间长期存在着一个看似正确的悖论——即延迟退休会增加劳动力供给量进而恶化就业,这就使得赞成延迟退休似乎成了老百姓的“敌人”而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反对延迟退休成了“为人民说话的人”,这很容易误导大家走入“合成谬误”*由萨缪尔森提出,对局部说来是对的东西,仅仅由于它对局部而言是对的,便说它对总体而言也必然是对的这是一种谬误。在此指反对延迟退休被一些媒体认为是“正义”的呼声,但从国家大局来讲并非如此。的困境。笔者认为从社会保障角度来看退休年龄延迟与失业率高低不存在“悖论”所认为的绝对的联系,在相关政策制度完善合宜的时机推行延迟退休与促进就业是可以相互促进并行不悖的,打破悖论通过制度安排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

要理清延迟退休对就业的关系,三个问题也许是无法逾越的即延迟退休的原因复杂性、延迟退休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效应、采用何种延迟退休方式。

二、延迟退休的原因

延迟退休也即提高法定退休年龄,而影响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的相关因素是错综复杂的,当几种因素综合发生作用倒逼社会保障改革时为时已晚,所以社会保障改革必须未雨绸缪提前做好顶层设计,而倒逼退休年龄延迟的因素主要体现在这些方面:

(一)老龄化深度加剧并伴随“未富先老”及少子化现象

人口老龄化是年龄结构老化引发社会经济结构与功能变化的过程,据《中国统计年鉴2014》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2.1亿人,占总人口的15.5%,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0.1%。 2001-2020年我国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年均增长3.28%,老龄化水平将达17.17%,到2023年,老年人口数量将增加到2.7亿,与0-14岁少儿人口数量相等。[1]老龄化程度纵深发展迅速,如此迅猛的大规模老龄化现象严重威胁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养老保险制度财务的可持续性。一般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均GDP一般在10000美元以上,而中国3000美元的时候就进入老龄化社会了,[2]很明显我国的老龄化社会与发达国家相比属于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的“未变富先变老”,养老资源储备不足。考虑到目前“四二一”家庭结构逐步成为主流趋势而造成的少子化现象,相对于传统多子女家庭纯粹的“家庭基本三角结构”*“家庭基本三角结构”由费孝通先生提出来的,男女结合成夫妻,当孩子出生,家庭中有了第三点,才有了稳定结构。在婚姻的契约中夫妇关系以亲子关系为前提,亲子关系也以夫妇关系为必要条件,单一子女的家庭三角结构养老风险是极大的代际供养来源过于单一,如继续维持退休年龄不变,结果必将是年老一代退休坐等养老而物质储备不足,而年轻一代养老负担十分沉重,代际负担趋于不公。另外从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角度来看,退休年龄每延长1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收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3]仅从长期应对老龄化和中期应对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角度看,延迟退休也是一项必要措施。

(二)人均预期寿命显著延长,女性自我负担比系数过高

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标准来源于20世纪50年代,据1957年对11省调查,当时总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57岁,而2010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为78.61岁,[4]预测到2030年达到80岁,2050年达到约85岁,60年几无变化的退休年龄政策明显与时代发展要求不符合。另外自我负担系数(自我负担系数=领取养老金年限/缴费资格年限)作为影响退休年龄的重要决定因素之一,它反映了单位资格年限负担的领取养老金年限,该比重越大意味着领取养老金的负担越重。2010年我国男性、女干部、女工人的自我负担系数分别大约为0.28和0.56、0.82,而同期据112个国家或地区的数据显示男性和女性平均自我负担系数则为0.24和0.45,[5]我们可以发现我国男性自我负担系数略高而女性1年的资格年限需要负担0.56年甚至0.82年的领取养老金年限则明显过高,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我国女性退休年龄处于过低水平。虽国情有别但从国家普遍经验来看,我国目前退休年龄偏小,而且近年来世界很多国家都在制定或酝酿提高退休年龄的政策,例如美国和德国分别预计用15年和17年的时间将退休年龄提高两岁,这种多国延迟退休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我们必须时刻关注。

(三)劳动年龄人口进入负增长拐点,未来劳动力供需矛盾加大

从劳动力供给来看,从宏观来看,尽管现阶段我国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但我国人口红利已经消失,劳动力无限供给的历史不复存在。从劳动年龄人口来看2011年的峰值为9.40亿人并逐步下降到2012年的9.39亿人和2013年的9.36亿人,劳动年龄人口数量的加速下降表明我国劳动力供给格局已经开始发生转变。自2012年起,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将逐渐减少, 2010-2020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将减少2900多万人,[6]也就是在未来的几十年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将发生深刻变化,劳动力供需矛盾加大。从微观来看,社会分工精细化程度很高,职业愈来愈要求专业化,而专业化又需要长时间的学习与经验积累,延迟退休既有利于缓解未来老龄化压力所造成的劳动力不足又有利于响应“老有所为”促进老年工作者剩余人力资本的合理配置。

(四)受教育年限普遍延长,初始劳动年龄推迟

目前我国已实现了从文盲大国到劳动力大国的转变,并处在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型期,2013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4.5%,全国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达到2468万人,比1978年增长27.8倍。1982年我国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5.3年而到2013年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为9.3年。由于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逐年提高这也势必会造成劳动力初始劳动年龄的进一步推迟,根据“中国养老社会保险基金测算与管理”课题组调查数据预测数据显示2001-2050年中国城镇在职职工平均就业年龄的预测表明,平均就业年龄将呈现5年递增1岁的趋势,[7]以大学生为例国家平均培养1名学士需16年、硕士需要19年、博士至少要22年,而初始劳动年龄也依次推迟为23岁、26岁及至少29岁,[8]若退休年龄仍没有变化,必然使每个劳动者的平均工作年限大大缩短,这不仅造成人力资本的极大浪费,更可能使人力资本投入产出失衡,进而弱化青壮年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性。

三、延迟退休对就业的影响

延迟退休对劳动力市场造成影响毫无疑问,但延迟退休与就业增量间并不是简单的此消彼长关系也更非如“悖论”所言的背道而驰,事实上退休年龄与失业率高低并不存在绝对的相关关系,但从大局出发延迟退休势在必行,制度安排的劳动力市场退出究竟对就业造成多大程度的冲击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一)劳动供给角度,岗位置换不对等就业冲击被弱化

延迟退休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劳动参与率水平,这种通过制度改革确定的人为划分年龄的变化是影响生产型人口与消费型人口构成的关键,这种情况会使劳动力市场供需重新配置。短期内对就业的冲击强度取决于退休人数的规模与集中度,如果老年人退休与青年人就业岗位置换完全对等,那么延迟退休必然会进一步恶化目前的就业形势,但事实却并非这样,延迟退休对就业带来的冲击由于一些原因而被弱化。

表1 2001-2013年新增离退休及新增就业对比表 单位:万人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年鉴2014》和《中国统计年鉴2014》相关数据计算所得。

退休人员对青年的岗位置换是衡量就业冲击的关键变量,通过数据我们可以发现总就业人数来不断持续增长,从就业人员户籍来看,城镇就业人员与乡村就业人数量差距逐步缩小并呈现“>”形状,并预计在2015年左右出现拐点(见图1)。但就其绝对数量而言乡村就业人员数量要多于城镇就业人员数量, 仍占到

图1 城镇就业人员与乡村就业人员数量走势图

我国就业总人数50%以上。农村老年人比重大且大多从事农业生产,并不存在退休将工作岗位置换给青年的情况,所以说涉及影响就业的延迟退休群体也仅仅适用于城镇就业人员,而这其中涉及岗位置换的群体更多的是城镇企业职工和体制内人员,新增离退休人数占总就业人口只约占到0.6%左右不到1%,其涉及的人群及岗位置换规模远没有想象的大。

我国处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时期,从失业类型上看目前我国结构性失业和摩擦性失业较为严重,企业人力资源需求与劳动力实际供给出现偏差造成的不匹配是失业的重要原因,而老年人与年轻人的岗位置换间并非对等,很大一批岗位自然更新出来但后续就业者无法及时胜任而造成岗位空缺,因而出现了“就业难”和“用工荒”并存的怪现象。据表1可见,我国新增离退休人数连续11年增长,且增速较快但新增就业却未同期增长,两者关系呈“X”状趋势(见图2),甚至个别年份出现了“高退休人数低就业人数”的现象。据22个OECD国家1960-2008年的就业数据实证也发现老年者与青年劳动者之间就业不存在相互替代关系,甚至有微弱的互补关系。[9]这就进一步印证了退休人员与年轻人的岗位置换是完全不能对等的甚至只有少部分新增就业是由于退休更新出的空缺职位的补给,那么通过制度安排离退休人数的变化进而严重恶化青年新增就业量的悖论观点就显得站不稳脚了。

图2 新增离退休人数与新增就业人数走势图

另外考虑到我国普遍存在的“退而不休”与“提前退休”现象,一大批人员退休或提前退休后并没有真正的退出劳动市场,他们并没有将岗位置换给青年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延迟退休更多的是将隐形就业显性化,这将进一步弱化对青年就业的影响。从国际经验来看,20世纪70年代德国、奥地利等国为缓解就业压力,曾经实行鼓励退休的政策,但事实却不尽如人意。[10]综上这就表明退休年龄的延迟与失业率并不存在必然的关联,延迟退休在短期会造成一定程度就业冲击,但规模与强度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大。

(二)劳动需求角度,长期劳动力成本均衡下就业“挤进效应”显著

企业的经济理性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企业的劳动力成本是影响劳动需求的关键因素,其主要由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组成。一方面由于工资刚性存在和老年职工效率下滑会造成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短期会减少其劳动需求进而对就业产生“挤出效应”;另一方面由于延迟退休从长期来看会极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而延迟退休有利于企业负担的减轻,从而劳动力需求增加进而对就业产生“挤进效应”。就目前而言如果一个企业为雇员提供“五险一金”,那么这笔费用占到职工工资的40%以上,其中企业法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相当于职工工资的30%以上,超过了国际劳工组织规定的占职工工资总额25%的警戒线,[11]不得不说由养老保险费为主的社会保险费正成为企业发展的沉重负担。而据预测在现行退休制度下,仅考虑人口抚养比提高的影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缴费率将从2012年所需的20.4%一路上升到2050年的63%,而如果延迟退休则2050年缴费率只上升为32.5%。[12]由此可见延迟退休是降低缴费率、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力措施,[13]而延迟退休对劳动力市场就业的最终影响也取决于两种效应力量的博弈。

延迟退休会恶化就业的悖论是建立在劳动力市场就业总量恒定的前提下延迟退休增加劳动供给而劳动需求不变而造成就业恶化,(见图3)即当延迟退休政策开始推行,需求曲线D不发生移动,由于退休年龄延长这会增加劳动力的供给量即供给曲线由S移动到S",E为延迟退休前的劳动供给量,E1为延迟退休后的劳动供给量,劳动需求不变则均衡工资由W1下降到W2,(E1-E)为因延迟退休增加的劳动力的供应量,(E1-E)即为建立在悖论静态条件下对原来就业的“挤出量”。但事实上这种劳动力市场就业总量恒定的假设条件是不成立的,长期看延迟退休对于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效果非常明显,这就使得延迟退休会对社会就业总量还有不容忽视的“挤进效应”,用工成本下降从而使劳动需求曲线从D移动到D",新的均衡点为W1和E2,均衡工资与实施政策前一样,但雇佣人数为E2,(E2-E)即为政策实施后对就业的“挤进量”,虽然该分析是一种理想状态但这种均衡状态在合理安排延迟退休后未来时点是可以实现的。从长期来看如果再考虑到未来劳动力供给减少,老年人与青年人岗位置换量不对等,S曲线向右移动量要小,而延迟退休会极大降低用工成本进而促进劳动需求,D曲线向右偏离较多,那么均衡工资和雇佣数量都将高于延迟退休前的这种政策预期是也并非不可能。

图3 延迟退休对劳动力市场的效应分析

四、延迟退休的对策与建议

延迟退休本质是各方利益的再分配,在政府、企业、个人三方中找到利益均衡点是关键。延迟退休对就业的影响虽并非如悖论所言的“耸听之极”但却涉及千万人的根本权益,从一定程度来讲延迟退休是横亘在改革面前的“急迫”问题但破解之道却万不可操之过急。2010年9月法国民众抗议退休制度改革而举行大罢工的教训我们必须吸取,为最大程度的减小延迟退休对社会和就业带来冲击我们可以从以下若干方面着手。

(一)小步渐进,[14]先女后男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这也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延迟退休的方向,“制定”二字也体现了改革的决心,由于退休政策的逆刚性特点,必须给民众适应的时间,所以延迟退休政策越早提上日程,愈早使民众产生明确预期,改革的成本及阻力就愈小。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即表明延迟速度要慢,延迟退休的实施过程越长,对就业的影响越小。从国际经验来讲,德国计划用17年时间把退休年龄从65岁延长至67岁,美国计划用15年时间将退休年龄由65岁延长至67岁,法国计划用7年时间将最低退休年龄由60岁延长至62岁,据OEDC国家中只延迟女性退休年龄的瑞士则用5年将女性退休年龄由62岁延长至64岁,而英国则用15年时间将女性退休年龄由60岁延长至65岁,逐步逐层的延迟安排避免短期内的大幅调整而给社会造成动荡,所以目标在本世纪中叶(2050年前后)将基准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是可行的方案。[15]万事开头难延迟退休应先女后男,女性预期寿命明显高于男性,而与男性退休年龄相比却提前5-10年,先女后男作为延迟退休突破口既有利于社会公平也会使对就业的冲击进一步弱化,同时也减少女性人力资源的政策性浪费,进一步促进女性职业发展。

(二)实施在精算基础上的弹性退休政策

退休政策应该弹性化,在精算的基础上建立退休年龄的早与迟进而领取养老金数量的多与少之间的关联和调整机制,满足不同群体对退休年龄的多样性诉求,如提前退休需要以降低养老保险津贴为条件,并且应当基于对人均寿命的估测,在精算基础上确定养老保险津贴降低的标准,使其因提前退休导致的领取津贴年限延长而增加的费用能够因其领取养老保险金数额的减少而抵消,[16]但弹性退休绝不是任意退休,制定规范的最低基准退休年龄是必要的,所以弹性退休应该与延迟退休的步伐相协调,进一步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另外退休激励因素是弹性退休政策运行的核心要素并将直接影响到老年劳动力的退休决策,[17]所以应格外注意养老金延期支付的激励框架设计如“应退未休”延期工作的劳动者和“已退未领”的延期领取养老金的劳动者给予制度奖励,强化政策的导向正激励作用,以尽可能减小延迟退休政策推行的阻力。

(三)以“并轨”为起点,政策适度差异体现公平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由此备受诟病的以“同等贡献不同待遇”为特点的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养老双轨制宣告废除。一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待遇不一是我国延迟退休年龄的最大障碍,[18]而“并轨”打破了碎片化的制度隔离进而为延迟退休做好了关键性的制度准备,所以我国的延迟退休应以“并轨”后制度整合完毕为起点逐步逐层尽快开展延迟退休。此外延迟退休不能“一刀切”,要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和劳动者类型的差异,如果忽略不同阶层民众的适应度,则改革将怨声载道,例如考虑到重体力劳动岗位、高危劳动岗位等情况仍应允许在基准退休年龄前提早退休,而对于脑力劳动者在遵循自愿的情况下延长其工作时间。在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国企,坚决避免弹性退休成为获利的政策保护,在此领域应慎重开展坚决避免公共政策的“规制俘获”*指政府制定出的某种公共政策损害公众利益,使少数人的利益团体受益。现象的发生。延迟退休政策需要适度差异性,以最大程度体现不同诉求劳动者体现政策的公平性。

五、结论与讨论

延迟退休作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民生变量,作为一项涉及众多人口的公共政策在正式实施前必须审慎地进行政策评估,以最小的改革成本实现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优化升级。摆在延迟退休面前最大的阻碍也是对就业市场的冲击,从短期来看就业冲击的“改革阵痛”在所难免,但对于就业的冲击也很大程度局限于城镇正规就业(对于灵活就业影响较小)及大学生就业。加上老年人与年轻人岗位置换的不对等,这种冲击既不会长期存在更不会如悖论预期的影响巨大。从长期来看,我国劳动力供给发生深刻变化,延迟退休对于劳动力市场的挤入效应明显是削减企业用工成本减轻负担的有力措施这很大程度会促进就业。因此我们认为延迟退休恶化就业的悖论完全是可以打破的,相反从中长期来看延迟退休对就业是有促进作用的,同时延迟退休也为中老年人员“老有所为”进一步挖掘人力资本提供了新的通道。当然,对于延迟退休一定不能操之过急但也应避免因惧怕“阵痛”而止步不前,打破悖论释放改革红利需要我们在延迟退休政策的运行机制、政策契机、实施方式等方面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1]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政策研究部:《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http:// www.cncaprc.gov.cn/yanjiu/33.jhtml,2007-12-27。

[2]赵启正:《政协委员对老龄化问题提出过具体建议》,http://news.xinhuanet.com/ politics/2012-03/02/c_131442731.htm,2012-03-02。

[3][7]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中国养老保险基金测算与管理》,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4]李珍:《关于退休年龄的经济学思考》,载《经济评论》,1997(1)。

[5]褚福灵:《构建基于自我负担系数的退休年龄决定机制》,载《经济管理》,2013(7)。

[6]田俊荣:《劳动年龄人口第一次出现绝对下降人口红利拐点已现》,http://finace.people.com.cn/n /2013/0128/C1004-20340931.html,2013-1-28。

[8]金易:《老龄化背景下现行退休制度问题探讨》,载《学习与探索》,2014(4)。

[9]Adriaan Kalwij,Retirement of Older Workers and Employment.De Econmist,2010,(158).

[10]李娟:《我国调整退休年龄研究综述》,载《甘肃社会科学》,2005(5)。

[11]朱文娟:《中国社会保险费的就业效应研究》,107~108页,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13。

[12]林宝:《延迟退休年龄对养老金资金平衡的影响》,载《财经问题研究》,2014(12)。

[13]雷小峰、唐益军:《延长退休年龄完善养老保险》,载《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2)。

[14][15]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养老保险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16] 赵曼:《社会保障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17]殷俊、陈天红:《美国延迟退休激励机制分析——兼论对中国延迟退休年龄改革的启示》,载《经济与管理》,2014(4)。

[18]苏春红、李齐云:《延迟退休年龄效应分析与中国渐进式推进策略研究》,载《理论学刊》,2014(5)。

(责任编辑:H)

Breaking the Paradox:Analysis of Postpone Retirement on Employment

LIU Chen

Due to the breadth and depth of ageing of the population continuous extension,the type of family structure "inverted pyramid" has a heavy pension burden,postponing retirement is the pivotal measure on the agenda with enhancing the sustainability of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From the point of the labor market to analysis the relationship,we found that postpone retirement and promotion of employment are not contradictory.If postpone retirement uses a type of reasonable,the paradox that postpone retirement is equal to hindering employment will be broken.The postpone retirement policy should take a small step and reform female first then the male; implementing the flexible retirement policies based on actuarial ; the policy also should make modest differences to reflect social equity.

postpone retirement,the labor market,employment,the flexible retirement policy

*本文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社会经济效应研究”(14JZD02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4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 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项目编号:2014S1015)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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