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拯救企业危机

2015-05-04 07:23周德文设计赵清
中国西部 2015年5期
关键词:债务人债权人负债

文/周德文 设计/赵清

债务重组:拯救企业危机

文/周德文 设计/赵清

编者按:

近日,第四届“中国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论坛”在四川成都举办。本届论坛主要针对于继温州民间金融灾难后,作为重灾区的成都金融现状分析以及民间金融的发展与行业自律规范化发展方向。著名企业危机处理专家、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周德文应邀参会并作主旨演讲。论坛结束后,他抵达宜宾,应邀对一牵涉巨额民间借贷的大型企业进行咨询诊断,以期指导企业进行债务重组、资产处理,助力企业走出危机。

近来,全国各地频发民间借贷危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温州等危机先发地区总结出债务重组等危机重组模式,可为西部企业提供借鉴。

企业债务危机,是指债务企业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债权、债务,而引致信用危机。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债务危机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不仅关系企业的生死存亡,而且引发社会的动荡不安。2011年下半年,温州地区发生了由民间借贷引发的部分中小企业债务危机。据媒体报道,当年上半年累计温州发生民间借贷485.5亿元,月利息3~5分,个别甚至高达6分至一角。这导致许多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接连发生老板“跑路”甚至跳楼,企业倒闭、员工拿不到工资等系列事件。企业债务危机不只发生在温州,全国各地都存在。2012年末,中国企业债务大约为65万亿元,占GDP之比达125%。国际上成熟的经济体企业债务一般会达到GDP的50%~70%,中国企业是这个数的2倍,是全球平均水平的3~4倍。近两年来,中国企业的债务危机不仅没有缓解,而且更趋严重,不容等闲视之。

较其他地区早发生企业债务危机的温州,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联合调动政府、金融、司法、协会等力量,出台系列举措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其中,一条重要措施就是对一些重大或跨行业、跨区域的资不抵债的企业实行债务重组。如负债10多亿元的温州眼镜行业龙头老大温州信泰集团;债务总额逾12亿元,企业前身已有340多年历史的海鹤药业有限公司;负债总额高达60亿元,民间借贷约22亿元,涉及温州最大民间融资案的温州立人教育集团等严重债务危机企业都施行了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作出让步事项。重组方式包括: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包括延长债务偿还期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组合。根据我国会计准则,实行债务重组应符合三个条件:1.必须是债务人处于持续经营状态。这是区分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的主要标准。2.必须是债务人发生了财务困难,只有债务企业在经营上出现困难,或因资金调度不灵又筹集不到足够的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时,才有债务重组的必要。3.必须是债权人作出了让步。

企业发生债务不能按时偿还时,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债务纠纷:一种是债权人采用法律手段申请债务人破产,强制债务人将资产变现还债。因为破产程序需要较长时间,在债务人严重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债权将无法如数收回,结果往往是“鱼死网破”,双方损失惨重。另一种方法是修改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既可避免债务人破产清算,获得重整旗鼓的机会,又可使债权人最大限度地收回债券款额,减少损失。此法可谓“两全其美”,尤其适用于虽然发生严重债务危机但仍有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债务重组,要根据负债企业的具体情况。从一些负债企业债务重组的实践看,很少采用单一方式,一般都需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如债转股、变更债务偿还期限、转让部分资产等多种方式结合进行。例如,温州立人教育集团就出台了“债转股”“债务分期偿还”“房产认购”三种方式结合的债务重组方案,供债权人选择。

企业陷入债务危机后进行重组,经常出现“债务重组”“资产重组”“企业重组”三种不同的提法。其实,这三种重组方式既有区别又有紧密联系。

债务重组是债务人发生了财务困难,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而资产重组是企业与其他主体在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诸项目之间的调整,从而达到资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为。

资产重组根据重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对企业资产的重组、对企业负债的重组和对企业股权的重组。企业资产和债务的重组又往往与企业股权的重组相关联,而企业股权的重组孕育着新股东对企业资产和负债的重组。对企业资产的重组包括收购资产、资产置换、出售资产、租赁或托管资产、受赠资产,而对企业负债的重组主要指债务重组。

企业重组则包含债务重组和资产重组。

综上所述,债务重组是摆脱企业债务危机的明智选择,而债务重组往往需要与资产重组相结合,方能取得更好效果,实现企业“起死回生”的目的。(作者系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温州东方管理科学研究院院长、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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